王衍抬头望天,大声道:“我确实是未经同意擅闯,但并未兴风作浪,反而一直在帮助你的子民,若老天真的有眼,应该看到了我所作的善事。”
世界意志,或者说老天爷答道:“善事?在很久以前,我听到有山民祈祷,想要消灭他们山里的狼,因为山里狼很多,狼吃鹿,整片大山脉里的鹿快要灭绝了,而且也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
“于是我降下神力,将整片山脉的狼全部灭绝,残忍的狼都死了,善良的鹿存活下来,很美好的结局是不是?由于鹿群失去了天敌,八年之后,整片山脉的鹿大量繁殖,增长到了十万头,鹿群太多,吃光了野草林木,自身也开始大批饿死倒毙,迅速回到了八千头的数量。而由于树木野草被吃光,光秃秃的山上无物遮挡,导致山体滑坡,把山民全部压死,这就是我所做的大善事啊!”
卫然听到这段话,马上就想起《道德经》里的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就是用草扎的狗。在老天爷眼里,万物都和早扎的狗一样,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人类认为狼残忍,鹿善良。在老天爷眼里,都是一样的。
人类自认为是万物灵长,比其他生物要高贵。在老天爷眼里,都是一样的。
你有什么好高贵的?在我眼里,你和其他物种平起平坐。
一头鹿做任何一件事都不会考虑事情的意义,是人类自己给行为赋予“意义”,并自以为很有内涵。所谓“善事”和“恶事”,那是人类自己发明的道德准则,你竟然要求老天爷遵守人类发明的准则?
你是不是疯了?
所以,在老天爷眼里,没有什么善事恶事,你擅自闯入我的地盘,我降下天谴,就是这么简单。
世界意志似乎没有和王衍多说的兴致,直接降下了天谴。
大晴天的,骤然天上雷蛇乱舞,这下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异状,纷纷惊呼起来。
王衍大声道:“都退后!”
众人一边退后一边嚷道:“教主要渡劫成仙了!”
轩辕定海嘟囔道:“教主是沧浪境,还没到渡劫的时候啊……”
说话间,风云变色,转眼间天上乌云密布,缓缓旋转着,如同一个恐怖的漩涡,而那漩涡之中正酝酿着一股磅礴到无可匹敌的力量!
诸天教的教众们虽远远退开,但目光都死死锁定那个“劫云漩涡”。
滋滋滋,雷光缠绕的声音,令所有人心里发慌。
终于,“轰”的一声炸响,天谴降临!
卫然眼睁睁的看着,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因为没有雷降下来!
只有声音,没有雷光?
难道……老天爷搞错了?
不不不,老天爷永远不会搞错。
王衍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昭示着天谴已经降临。
原来那道看不见的雷劫,不是轰击在王衍的肉体上,而是直接作用于王衍的灵魂。
比天劫更可怕——无论你用了多少防护手段,我直接绕过防护,作用于你的灵魂!
过了一阵子,王衍依旧直直的站立,却不作声了,众人不知结局如何,也不敢轻易靠近,就这么干等着。
半晌,王衍动了一下,似乎在挣扎着什么。众人见王衍没死,便耐心的继续等待。
这个过程不知道持续了多长时间,连最有时间观念的卫然都估算不好,似乎很漫长,似乎又没过多久。
终于,王衍扑倒在地,气绝身亡。
整个诸天教悲声大作……
卫然猛的醒转,发现自己已不在虎牢关,而是躺在一张床上。
这是哪里?我睡了多久?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该不是睡过去的吧?那也太奢侈、太缺心眼了……
卫然掀开衣襟一看,心口那个黑色的阿拉伯数字“1”已经变得几乎淡不可见,预示着他的生命所剩无几。
他挣扎着坐起来,想看看窗外究竟是什么地方,忽然听到门外有人说话,便赶紧躺下装睡。
“师尊,您回来了,卫然抓着了吧?”
“为师亲自出手,哪有让他跑掉的道理——令狐,你过来尝尝北疆的茶。”
原来说话的,是叶知秋的十弟子令狐郁文。
叶知秋的弟子们,最厉害的当属端木瓢饮,其次是令狐郁文,第三是三弟子澹台思远。
其中端木和澹台都死在卫然剑下,叶知秋的弟子中,比较有能力的只剩令狐一个人了。
只听得令狐道:“北疆那苦寒之地竟然也有茶?哦!我知道了,是公子派人寄来的礼品吧!”
叶知秋笑道:“人都说北疆苦寒,去那儿就是吃苦的,他却非要附庸风雅种茶,甚至为了区区茶叶不惜动用真元,当真可笑!”
令狐郁文道:“那是公子的态度,他这一点可真像师尊您。对了,听说您斩杀了赤色战鬼?那一定是场大战!您身体不要紧吧?”
叶知秋道:“战鬼确实厉害,我受了些伤,但不妨事。”
令狐郁文赞道:“师尊果然神功盖世,斩杀军方第二号人物还能全身而退,这件事很快就要传遍天下,您的声威一定会震慑整个修行界!”
叶知秋道:“我本是将死之人,只是生命中最后几天状态很好,才得以战胜,若是平时,只怕斗不过那战鬼。”
卫然心里咯噔一下——叶知秋也是将死之人?
他曾从澹台那里偷听到叶知秋的秘密,叶知秋当年为皇帝挡住刺杀,中了九黎苗刀的诅咒,生命力衰竭,所以才鼓动蛮祸吸收生命力,后边又有浮屠教之乱,用浮屠念珠吸收生命力。
浮屠教被玄星阁剿灭之后,叶知秋没有吸收生命力的来源,于是寿命将尽。
卫然心中快意——叶知秋啊叶知秋,虽然我命不久矣,但你也一样!
此时,令狐郁文说了一句让卫然震惊得久久不能言语的话:
“师尊,您既然活捉了卫然,夺舍之事就十拿九稳,寿命得以延续,可不要说什么将死之人这样的话,您将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什么?原来叶知秋坚持把我带回来,竟是为了夺舍?
(注1,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话有好几种解释,本章采取贴合情节的那一种。顺便提一下,另一种解释“刍狗”是祭祀用的,使用之前大家都小心翼翼的供奉,没人敢乱动,用完之后就当成废稻草随意丢弃,所以另一种解释是“用则贵之,不用则弃之”。)
(注2,本章的狼与鹿的事例其实是真正发生的,只不过幸运的没有发生山体滑坡。在美国的亚利桑那州北部凯巴伯森林中生活着约4000头鹿。1906年,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下令,为了保护落基山脉的凯巴伯森林中的4000头野鹿,大规模消灭野生狼。几年后狼消失了,鹿开始大量繁殖,十多年后,增长到10万余头。鹿群太多,吃光了野草林木,自身也开始大批饿死倒毙。到1942年,凯巴伯森林中鹿下降到8000头,整片森林崩溃。)
(注3,老规矩,注的部分不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