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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 > 都市之修仙狂帝 > 第一百三十三章 草原别
  林风当然不会死,这个道理连宝力格那样天真的少年都懂得,连唐暮那么楞的小子都明白。
  血誓,的确是流通在修士之中的一种强力的约束的手段。
  效果和契约差不多,而且在修士的眼中更加可靠,因为执法者是天规。
  换了一个人,的确这个时候就会因为违背血誓,被天地规则惩罚而死。
  但是林风是谁?他的体内就有天劫本源,什么天罚能够惩罚他?
  “我可没有你这样的老狗。”林风看着化作飞灰的男童,随手把男童的真灵捏碎,这一次林风都没有吸进体内,有些东西虽然大补,但是着实恶心。
  “在上面等我一会,我马上就上去。”祖树被林风拔起,那些障眼法和屏障自然也就消失,林风朝着已经来到了坑边的唐暮他们喊了一句之后,便自顾自的在地下寻找了起来。
  感知扫了一圈,林风脑海中便出现了整个地下大概的图案,几秒钟之后,他便来到了中心点。
  他按照着男童告诉他的方法,向着东西南北各走出了七步,然后回到中心点用各种不同程度的灵力轻轻地敲击了一下脚下踩得土地。
  刹那间,一道金色的光华把他覆盖,金光闪过,林风便在唐暮他们的目光中消失了。
  “混蛋。”唐暮骂了一句。
  宝力格以为他是担心林风到骂人,不禁疑惑的问道“不是说不在担心神了吗?”
  唐暮冲着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道“我不是担心林风大哥,而是骂那个人不人妖不妖的怪物,这地下的枯骨,全都是刚刚我们见过的村民。”
  唐暮指着其中一具露在外面的小巧的白骨,仿佛看到了那个被自己一刀披散的女童。
  ……
  金光消失,林风看着面前的一大块透明的,内部如同胶液般,但是敲击上却发出金属板回响的石块,感受着《九转御天诀》微微的颤动,心底也是充满了惊讶。
  这就是男童他们世代守护的地方,那男童自己也不知道守护的东西是什么。
  他所知道的,只是一个祖辈相传的虚无缥缈的传说。
  这片村子,名唤盘古村,传说之中,这里是盘古大神降生之前,身处的那一片混沌,这里有盘古大神的遗留之物。
  来到这个地方之前,林风不知道这个传说是真是假,老到这个地方,见到了眼前的这块石头之后,林风确认了这个传说半真半假。
  眼前的这块石头,没有丝毫的灵气、而且真的较真起来,现在他也没有丝毫的作用。
  但是这曾经是一块二品灵物!
  比外面那棵万毒之树的品阶还要高。
  现在之所以没有作用,是因为他已经被从内部破坏了。
  这块石头,名唤封神石,封不是封禅的意思,而是封印,或者解释为保护。
  封神石长久以来,被那些难以突破,想要等待机缘的高阶修士们用来封印自身。
  有时候也被用来封印传宗至宝等等。
  林风没有用过,但是前世在天宇大陆上,曾经见过很多封神石,也亲手打开过很多,放出来或者杀死过很多绝世强者,得到过很多宝物,所以对这个非常熟悉。
  从封神石中留下的气息看来,这被封印的,应该是一件一品灵宝,而且从封神是是从内部打开的推断,这件一品灵宝,应该现在已经产生了自我意识,进化成了先天灵宝破封而出。
  “地球,果然不简单。”
  “两重山和江湖深处的不可知之地,天外来的三流种族和宗派、未知名的威胁,现在还有封神石,越来越有意思了。”林风笑了笑,目光穿透时间和空间,仿佛回到了天宇大陆上,那个难以想象的大世之中。
  “《九转御天诀》的选择,你会是怎样的一个盛世呢?”
  挥手收了已经没有作用的封神石,林风飘身来到了外面。
  唐暮和宝力格顿时围了过来,翻江倒海一般的倾诉自己的仰慕之情,大黑马这货也不要脸的跑了过来,用头蹭着林风的身子,样子就像是刚才的那条老狗,但是却不讨厌。
  云瑶安静的看着,眼中是似水的柔情。
  壮烈惊心的战斗终于在这一刻落下了帷幕,林风也不差这点时间体会朋友们的温情。
  他设下禁制之后,便一路上策马杨蹄,和唐暮他们回到了宝力格的家中,吃了好几顿全羊宴。
  之后宝力格在林风允许下,把林风其中的一部分事情减弱了些神话色彩之后,讲给草原上的牧民们。
  牧民们听得一愣一愣的,一个个都笑宝力格这瞎编的事情都没边,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人,比神话之中的人物还牛逼百倍。
  宝力格无奈极了,心说我这已经尽量的平实了好吗。
  但是说是说,越来越多的牧民被吸引了过来,篝火连续烧了好几个晚上,人们欢声跳舞,通宵达旦。
  当然再好的羊肉终究有吃腻的时候,即便已经换了煎炒烹炸、水煮清蒸各种方式,但是云瑶他们终究是要离开了。
  唐暮不想走,但是云瑶去意很是坚决,林风便让唐暮保护这云瑶离去。
  末了的时候,云瑶说要给林风画一幅画像,唱一支歌。
  林风没有拒绝,于是这幅画便画了一个下午,这首歌唱了一夜。
  林风的身影留在了有着火烧一般的夕阳的画中,云瑶的歌声留在了三四点的星空里。
  离别,没有酒,只有第二天一早的机票催人走。
  当然这都是借口,最主要的还是离别心。
  云瑶走了,林风给宝力格留下了一本看上去更像神话一般的书,这是他在吃羊肉的时候,用羊腿上的油写的,上面满是孜然的味道,热的时候很香,冷了下来却有些腥气,但是宝力格抱在怀中,像是至宝一般。
  他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给林风磕了三个头,再抬起头的时候,林风已经骑着大黑马消失了。
  这一天,是属于林风和大黑马的一天,大黑马跑啊,飞啊,仿佛永远不知疲倦,但是当夜晚星空降临,它终于能够飞上千米高空,感觉能够一口咬掉天边的月亮,把那天狗的功劳抢走的时候,却发现背上的林风消失了。
  几天后,晨光洒满大地,林风站起身来,身边的那颗百米巨树已经消失。
  他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心说锻造本命神兵还真是一个窟窿,刚刚得到的上百块上品灵石还有吸收的能量都消耗一空了不说,这个贪婪的小家伙,竟然还想吸收自己的修为。
  真是个笨剑,老子的修为掉了,你又能高明到哪里去?这么笨,怕不是得十年才能够成为天宝真灵?
  虽说从那块封神石中的气息判断,那个更笨的家伙进化了至少一千年,才突破到天宝真灵,但是你是我林风的剑,怎么能学他?
  想到封神石,林风顿了顿,搬来大石把这处丑陋的深坑填上,端详了下,果然好看了很多。
  这也算报了因果,毕竟要不是封神石中那把武器破石而出留下的灵力形成了灵石,林风也不会来到这里。
  这次的行程也就到这里为止了。
  林风转身就想去,却忽然想起了什么。
  用手指给早已经没了电的手机充满了电,看着已经来了一天的短信和十几个未接来电,林风想要把手机改装成充一次电可以用一百年的。
  但是想了想,自己根本就不要那么长时间灭掉江南林家,那么做有些麻烦,于是把电话改装成了充一次电可以用三年的之后,想了下短信的内容,便向着南方大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