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吉纳瓦·塞特尔在奔跑。
为了逃生而奔跑,就像她的祖先查尔斯·辛格尔顿。
她喘着气,和辛格尔顿一样。
但是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一百四十年前她的祖先在逃亡中表现出的尊严。她一面啜泣,一面呼叫求救,而且在惊慌中重重绊了一下,撞上一面墙,手背都擦伤了。
她在那儿,她在那儿,那个皮包骨的假小子……抓住她!
经电梯逃命的想法让她感到恐惧,觉得自己有可能会被困在里面,于是选择了逃生楼梯。她用力撞开门,力量大得把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一片黄色的光跃入眼帘,她继续往前,从楼梯平台向下一跃,跳到四楼,伸手去转门把。但这是安全门,从楼梯间无法打开。她只能从一楼的大门逃走。
她气喘吁吁,继续沿着楼梯往下冲。她很想知道:为什么?他在追什么?
皮包骨的小黑母狗,没时间理会我们这样的女孩……
那把枪……就是让她起疑心的地方。吉纳瓦·塞特尔并不是什么帮派不良少女,但是作为一名哈莱姆区中心地带兰斯顿·休斯高中的学生,从小到大至少也见过几把枪。当她听到清楚的咔嗒声时——与合上手机的咔嗒声完全不一样——她本以为这个发出笑声的男子只是来随便逛逛,有机会的话就找点麻烦。于是,她故作轻松地起身去喝水,准备逃跑。但是当她从书架间偷看时,看到了他的滑雪面罩。她马上就明白,除非把他的注意力引到桌子上,否则她不可能经过他身边溜到门口。于是她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将几本书堆起来,偷偷将附近一个模特的衣服脱掉,给它穿戴上她自己的帽子和运动衣,再将它放在缩微胶片阅读机前。然后就等着他慢慢接近,他一走上前,她便从他身旁溜走,冲向逃生门。
抓住她,抓住这个母狗……
吉纳瓦跌跌撞撞地朝下一层楼逃去。
上面传来脚步声。天哪,他追来了!他跟着她一起进了楼梯间,现在离她只有一段楼梯的距离。他的脚步声越来越接近,她护着擦伤的手,跌跌撞撞地冲下楼梯。快到一楼时,她一步跳下四级台阶,落到水泥地上。她的双腿已经失去了力气,而且还撞上了粗糙的墙面。听着他的脚步声,看到他投射在墙上的影子,这个十几岁的少女忍痛站起身来。
吉纳瓦看着逃生门,倒抽了一口气,门把手上居然缠了一条铁链。
不,不,不……那条铁链不应该在那里,但是,这并不表示管理这座博物馆的人不会用它来阻挡窃贼入侵;或者,也许是这个家伙想到她可以从这里逃脱,于是自己在门把上缠了铁链,将她困在这个幽暗的水泥陷阱里。但是,门真的被锁住了吗?
只有一个方法可以知道答案。冲吧,姑娘!
吉纳瓦从楼梯处往前冲,一头撞上门把手。
大门啪地打开了。
哦,谢天谢地——
忽然间,一阵巨大的噪声充斥双耳,疼痛烧灼着她的灵魂,她放声尖叫。难道是她的脑袋被枪击中了吗?但她很快就明白这只是大门警报发出的尖锐声音,就像基莎小堂弟的哭声一样刺耳。接着,身后的大门砰的一声关上,她便置身于外面的小巷里了。现在必须要找出最佳逃跑路线,是向右,还是向左?
按倒她,戳她,戳这个母狗……
她选择了向右,跌跌撞撞地走到了五十五街,一头冲进上班的人流里。她的模样引起了路人关怀而谨慎的注视,不过大部分人都对这个神情慌乱的女孩视而不见。攻击者推开了大门,她身后的火警铃声越发响亮了。他会逃走吗?还是会追上来?
吉纳瓦一路直奔基莎所在的街道。这时基莎正站在路边,手里边拿着希腊熟食店的咖啡纸杯,一边在风中点烟。基莎是她的同班同学,有着像摩卡咖啡般的皮肤,她化着精致的紫色妆容,戴一顶瀑布般的金色假发。但和吉纳瓦同龄的她比吉纳瓦高出一个头,也丰满得多,身材凹凸有致,穿着打扮就像一名推销员。这个女孩就这样站在街边等着,她对于博物馆或任何建筑物都没有兴趣,因为那里都是禁烟的。
“吉恩!”她的朋友一把将咖啡杯扔到街上,冲上前来,“怎么回事?有人找麻烦?”
“那个人……”吉纳瓦上气不接下气,觉得胃里在翻腾,“里面有个男人,他攻击我。”
“哦,妈的!”拉基莎向四周看看,“他在哪儿?”
“我不知道,刚才还在我后面。”
“镇定一点,姑娘,你不会有事的。我们快离开这里。快,一起跑!”这个身材高大的女孩开始慢跑起来。她在学校里,每一节体育课都逃课,而且烟龄长达两年。此刻她气喘吁吁、手臂在身体两侧摆动着,全力奔跑。
但吉纳瓦跑了半个街区就慢了下来。接着她停下来,说:“等一等,基莎。”
“吉恩,你要干什么?”
惊恐已经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感觉。
“快点,姑娘,”拉基莎喘着气说,“快跟上来。”
吉纳瓦·塞特尔下定了决心,愤怒取代了恐惧。她想:绝不能放过这个混蛋。她转过身,上上下下看着街道。最后她看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就在她刚刚逃离的那个巷口。她往那个方向冲了回去。
在离非洲裔美国人博物馆一个街区的地方,汤普森·博伊德在拥挤的高峰人流中停下小跑的脚步。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汤普森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中等长度的棕色头发、中等体重、普通的面貌、中等体格(在狱中人称“凡人乔”),人们常常会忽略他的存在。
不过除非是赶公共汽车、出租车或火车,否则一个男人在中城区奔跑还是会引人注意的;所以他放慢脚步,做出一副悠闲的样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没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会口等红绿灯时,他想了一下,然后做出了决定。他脱下雨衣,将它搭在手臂上,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掏出武器。接着他转过身,开始向博物馆走去。
汤普森是个一切都按照书本行事的手艺人,他现在的举动——回到刚才攻击未遂的现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毫无疑问,警察会很快赶来,而且数量应该不少。
不过他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当到处都是警察时,人们会因为放松警惕而导致疏忽。这时你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他们。这个中等个子的男人不紧不慢地穿过人群,朝博物馆方向走去,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行人。“凡人乔”要开始工作了。
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头脑中或身体某处,当一个刺激产生时,不论是心智还是身体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须扔掉烫手的热锅——都会造成一个神经脉冲,沿着全身的神经细胞膜传导。与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这种神经脉冲不是电流,而是神经细胞的表面迅速从正极转变为负极时产生的波动。神经脉冲没有强度的变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时二百五十英里。
神经脉冲到达目的地——肌肉、腺体及器官——之后,那里产生回应,于是我们的心脏跳动、肺叶充气,我们的身体可以跳舞,双手可以种花、写情书以及驾驶飞船。
一个奇迹。
除非,某个地方出了差错。比如说,你是犯罪现场鉴定小组的组长,在地铁的一处建筑工地勘查凶案现场时,一根橡木横梁从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并压碎了第四节颈椎——从头盖骨底部往下数的第四块骨头,就如同林肯·莱姆几年前所经历的一样。
如果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击没有当场砸断脊髓,流经的血液造成的压力也会将它们压碎,或使它们得不到所需的养分。而毁灭性原因是,当神经细胞基于某些不明原因死亡时,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氨基酸,杀死更多的神经细胞。最后,即使病人活了下来,结疤的组织也会充满神经周围的空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像坟墓中的泥土一样。因为脑部与脊髓的神经细胞和身体其他部位的神经细胞不同,它们是无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远麻木了。
根据医学界的谨慎说法,经历过这样一次“灾难性的意外”后,一些被称为“幸运儿”的病人会发现,控制着心肺等主要器官的神经细胞会继续发挥功能,因而他们也就活了下来。
也许他们是“不幸儿”。
因为有的人宁愿心脏早已停止跳动,让自己免受感染、褥疮、挛缩和痉挛之苦,免于自主神经异常反射的攻击以及由此造成的中风,也使他们免于恐惧,免于连阿司匹林和吗啡都无法消除的、让人捉摸不透却又毛骨悚然的痛苦幻觉。
更不用说他们生活上发生的重大改变:理疗师、护理人员、人工呼吸机、各式各样的导管、成人纸尿布,以及对他人的依赖……当然,还有沮丧。
在这样的情形下,有的人选择放弃,一心求死。自杀永远是一个可能的选择,只不过并不容易(设想一下在只能转动脑袋的情况下杀死自己)。
但是有的人会反击。
“够了吗?”向莱姆发问的年轻人身材修长,穿着便裤和白衬衫,打着一条酒红色的花领带。
“不,”他的老板由于运动而上气不接下气,“我要继续。”位于西中央公园大道西侧一幢房子二楼的备用卧室里,莱姆被固定在一台复杂的健身自行车上。
“我认为已经够了,”他的助理托马斯说,“你已经运动了一个多小时,心率已经相当快了。”
“这就像骑自行车登上马特洪峰,”莱姆喘着气,说:“而我是兰斯·阿姆斯特朗。”
“马特洪峰可不在环法自行车大赛的路程内。它是一座山,你可以去登山,但你不能骑自行车上去。”
“谢谢你来自espn的内幕消息,托马斯,我可不喜欢咬文嚼字。我骑了多远了?”
“二十二英里。”
“再骑十八英里。”
“不行,五英里。”
“八英里。”莱姆讨价还价。
那位英俊的年轻助理无奈地抬起一边的眉毛。“好吧。”
莱姆原本就想骑八英里,但他兴高采烈,他是为了赢而活的。
自行车在继续转动。是的,他的肌肉驱动着自行车,但是这和你在金吉姆健身中心看到的那些固定的健身自行车有很大不同。刺激沿着神经细胞传导着脉冲,只是它并非来自莱姆的大脑,而是来自一台用电极连接到他腿部肌肉的电脑。这套设备被称为fes肌力测量自行车。fes指功能性电刺激疗法,即用电脑、电线及电极装置模拟神经系统,将微弱的电流传送到肌肉,让它们像受大脑控制一样地产生反应。
功能性电刺激疗法与走路或使用器械不同,不是每天都进行的治疗方式。它真正的好处是可以改善那些严重残疾病人的健康状况。
莱姆开始进行这项运动是受一位他非常崇拜的人的激励,即演员克里斯托弗·里夫,他在一次骑马时意外受伤,伤势比莱姆还要严重。让传统医学界人士大为震惊的是,由于顽强的意志力和坚持不懈的体能训练,里夫恢复了一些行动能力,也恢复了一些已经丧失的感觉。几年来,大家一直在讨论是否该在莱姆的脊髓上进行高风险的实验性外科手术,但莱姆最后选择了和里夫类似的锻炼方式。
这位演员的最终去世反而让莱姆投入更多的精力来进行锻炼计划,而托马斯也找到了东岸最好的脊髓损伤科医生之一:罗伯特·谢尔曼。这位医生为他拟订了一个计划,包括肌力测量计、水疗及运动自行车——这是一个体积庞大的奇妙机械装置,配有机械脚踏,由电脑控制。实际上,这套系统能让莱姆“走路”。
这些治疗产生了效果。他的心肺功能增强了,骨质强度也与同龄的正常男子相当。肌肉也增加了,他的体格和在纽约市警察局工作时已相差无几,当时他负责侦查资源组,领导犯罪现场鉴定小组。那时他每天都要走好几英里路,有时甚至亲自进行现场鉴定——这对一位队长来说是极罕见的;并且还走遍了全市的街道,收集岩石、土壤、混凝土、煤灰,分门别类后作为他刑事鉴定工作的资料库。
随着谢尔曼计划的进行,莱姆由于长时间卧床和久坐在椅子上而产生的褥疮越来越少,肠道和膀胱功能得到改善,尿路感染的出现次数也比以前少多了。而且自从开始进行这项康复计划后,他只经历过一次自主神经的异常反射。
当然,另一个问题依然存在:几个月令人筋疲力尽的训练,真的能够治疗他的病症,而不是仅仅加强肌肉和骨骼而已吗?一个简单的运动和感觉功能测试会马上告诉他结果。但这必须要莱姆亲自去一趟医院,而他始终找不到时间来做这件事。
“你难道不能抽出一小时吗?”托马斯会这么问。
“一小时?一小时?在你的记忆中,最近什么时候去医院只要花一小时?托马斯,这么特别的医院会在哪里?梦幻岛还是翡翠城?”
但谢尔曼医生最终还是迫使莱姆同意去进行这项测试。半个小时后,他和托马斯就要动身前往纽约医院,听取有关他病情进展情况的最终结果。
尽管如此,此时的林肯·莱姆却没有在想这件事,而把心思放在目前正在参加的自行车大赛上——这是在马特洪峰上举行的自行车大赛,对,没错,他刚刚才打败了兰斯·阿姆斯特朗。
结束后,托马斯将他从自行车上抱下来,替他洗澡,再给他穿上白色衬衫及黑色便裤。一个坐式转移装置将莱姆送进了轮椅,驶向小电梯。他来到楼下,红发的阿米莉亚·萨克斯正坐在实验室里给一桩案子的证物进行登记,这件纽约市警察局侦办的案子是由莱姆担任顾问的。
莱姆用放在触控板上唯一还能动的手指——左手无名指——灵巧地操纵着红色“暴风箭”轮椅穿过实验室,来到她身旁。她靠过来,亲吻他的嘴;他也回吻她,嘴唇紧紧压着她的唇。他们就这样吻了好一会儿,莱姆享受着与她亲近时带来的体温和甜美感觉,以及她身上的花香肥皂味和她的头发磨蹭在脸颊上的瘙痒。
“今天你的成绩如何?”她问道。
“如果不是被拦着,我现在已经到北韦切斯特医院了。”他不怀好意地瞥了托马斯一眼。这位助理完全不为所动,只对萨克斯眨了眨眼。
身材高挑的萨克斯穿着一条海军蓝的裤子,上身是一件自从她晋升为警探后就常穿的黑色衬衫(有时是蓝色,因为一本警察战术手册上写着:穿色彩反差明显的上衣或衬衫,会使胸部成为一个比较明显的目标),这身装束既保守又方便,不过与她当警察前的工作着装要求可大为不同——萨克斯曾当过几年的服装模特。她的外套在臀部稍稍突起一块,那下面放着她的格洛克自动手枪。她穿的裤子是男式的,后面的口袋是她觉得唯一可以自如地收藏那把非法但很有用的弹簧刀的地方。与平时一样,萨克斯穿着舒适合脚、底部加垫的鞋子。由于关节炎的缘故,走路对阿米莉亚·萨克斯来说是一种痛苦。
“我们何时动身?”她问莱姆。
“去医院?哦,你真的不需要来。你最好留在这里登记证据。”
“我快弄好了。不是需不需要去的问题,我想去。”
他闷闷不乐。“马戏团,我早就知道会变成一个马戏团。”他想对托马斯投以充满责备的目光,可是助理却不在眼前。
门铃响了。托马斯走到门厅,过了一会儿才回来,后面跟着朗·塞利托。“嘿,大家好。”这位矮胖的警官一如既往地穿着皱巴巴的衣服,高兴地和每个人点头打招呼。莱姆很想知道是什么使他的心情这么好。也许和最近的逮捕行动有关,也可能是因为纽约市警察局新进警察的人员预算,或者可能只是因为他减了几磅。这名副队长的体重就像悠悠球一样上上下下,他自己也总是抱怨不已。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林肯·莱姆对任何人因自己身体上的不完美所发的牢骚,比如肚子太大或头发太少,都没有什么耐心。
但是今天这名警探的兴高采烈似乎和工作有关。他挥舞着手中的一些文件,“他们判他有罪了!”
“哦,”莱姆说,“是那件鞋子的案子吗?”
“是的。”
虽然并不意外,但莱姆还是很高兴。为什么不呢?是他整理了案子的大部分材料来指控凶手,这个官司是不可能输的。
这是一桩很有意思的案件:两名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外交官在罗斯福岛——位于东河住宅区一片古怪的狭长地带——被人谋杀,而他们右脚的鞋子都被偷了。面对这件毫无头绪的案子,纽约市警察局和往常一样雇请莱姆担任刑事鉴定科学顾问,在调查过程中提供协助。
阿米莉亚·萨克斯负责进行犯罪现场的证据收集和分析。但是得到的线索无法导向任何明确的侦查方向,警方束手无策,只能认为凶手可能是受到欧洲政治局势的刺激。这件案子虽并未结案,但是沉寂了一段时间,直到纽约市警察局得到了一份联邦调查局的备忘录,内容是关于一个被丢弃在肯尼迪机场的皮箱。那个箱子里装有全球定位系统、二十多组的电子电路,以及一只右脚男鞋。这只鞋的鞋跟已被挖空,里面是一片电脑晶片。莱姆想知道,这只鞋是否就是罗斯福岛上失踪的鞋子中的一只。当然没错,它就是。箱子里的其他线索也指向谋杀现场。
似乎是间谍事件……颇有罗伯特·勒德拉姆的味道。各种说法传得沸沸扬扬,而联邦调查局和国务院也参与进来。还有一位来自兰格利的男士也出面了,莱姆记得这是自他工作以来,中情局第一次对他经手的案子表示关心。
而在找到鞋子一周后,当那些刑事侦查专家还在嘲笑那些喜欢玩弄全球阴谋却大失所望的联邦探员时,阿米莉亚·萨克斯领导的一个战术小组逮捕了新泽西州帕拉姆斯的一个生意人。这个粗人对外交政策的了解,最多也只有《今日美国》的水平。
经过对鞋跟的材质进行湿度及化学分析,莱姆证明了鞋跟是在被害人被杀数周后才被挖空的。他还发现这片电脑晶片是从“pc大卖场”购得,而全球定位系统中的资讯不仅不是秘密,甚至可以从一个已经过期一两年的网站上下载到。
莱姆的结论是:这是一个故意安排的犯罪现场。通过检验皮箱里的尘土,他追踪到新泽西一家制造厨具的公司。扫了一眼业主的电话记录及信用卡账单后,他就发现这名男子的妻子和一名外交官有染。她丈夫发现了奸情,于是找了一个在材料场为他工作、盲目崇拜托尼·瑟普拉诺的家伙合谋,在罗斯福岛杀死了这个情人及其倒霉的同事,然后再安排现场,让这起谋杀看起来含有政治动机。
“是有关系,但不是外交上的,”莱姆在法庭做证时,以戏剧性的结语说道,“确实是有秘密活动没错,但并非间谍活动。”
“抗议!”疲惫的辩方律师说道。
“有效。”可是法官已经忍不住笑了出来。
陪审团花了四十二分钟就将被告定罪。当然,律师按照惯例,提出上诉,但结果就如同塞利托刚刚宣布的,上诉法庭维持原判。
托马斯说:“啊,为了庆祝胜利,不如大家一同前往医院。你准备好了吗?”
“不要太过分。”莱姆咕哝着说。
就在这时,塞利托的呼叫器响了起来。他看看屏幕,皱起眉头,然后从他的腰带上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我是塞利托。怎么了?……”大个子慢慢地点头,他的手不自觉地揉搓他那圆滚滚的肚皮。他最近在尝试阿特金斯式饮食法,吃了一大堆牛排和鸡蛋,显然没什么效果。“她还好吗?……那嫌疑犯呢?……是啊……那不太妙。等一等,别挂电话。”他往上看,“一〇二四刚才打电话来。第五大道第五街的那个非洲裔美国人博物馆。受害人是一名年轻女孩,青少年。强奸未遂。”
阿米莉亚·萨克斯听到这个消息,脸上肌肉不由得抽搐了一下,满怀同情。莱姆却有不同的反应,他的脑海里立刻反应过来:那里有几处犯罪现场?那名嫌疑犯追踪她了吗?他有没有可能掉落了一些证物?他们是否有过扭打,是否交换了可追踪的微型证据?他是否搭乘公共运输工具到达或离开犯罪现场?或者,是否有汽车涉案?
另一个念头也闪过他的脑袋,但无论如何,他不愿意说出来。
“受伤了吗?”萨克斯问道。
“只是擦伤了手。她逃脱了,并在附近找到了一个穿制服的巡逻警察。他检查了现场,但那个畜生跑了……所以,你们可不可以负责犯罪现场?”
整个纽约市警察局最近乱成一团。联邦调查局接到几份有关该地区以色列人聚居地可能遭受炸弹攻击的匿名报告,许多警察都被调离平常的勤务岗位,去参加反恐工作(这一重新部署让莱姆想起萨克斯曾经讲过的关于她外祖父所说的战前德国生活的故事。萨克斯爷爷的岳父曾经是柏林的一位刑事警察,每当有什么危机发生时,他的人手总是被国家政府调走)。由于资源调配的缘故,莱姆比过去几个月更忙了。他和萨克斯——他坚持与之合作的犯罪现场鉴定警探——目前正在处理两件白领犯罪欺诈调查、一件武装抢劫,以及一件三年前发生的“悬案”。
“是啊,真是忙。”莱姆继续道。
“不是下小雨,就是下大雨,”但是塞利托蹙着眉说,“其实我不太了解这句谚语的意思。”
“应该是‘不下则已,一下倾盆’吧!这是一个讽刺的说法。”莱姆直着脖子说,“我真的很想帮忙。但是我们手上已经有这些案子在处理了。而且,注意一下时间,我现在就有一个预约,是在医院里。”
“求求你了,林肯,”塞利托说,“你现在手上的案子中没有一件和这件有相像之处——被害人是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坏蛋,跟踪十几岁的少女。如果能把他从街上清除,天知道会有多少女孩子将因此得救。不管怎么样,你了解这个城市。有禽兽开始跟踪孩子,只要能逮住他,上头会提供你所需的一切支援。”
莱姆烦躁地说:“但是这样就有五件案子了。”然后他便沉默不语,房间里显得更加寂静。接着他做出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问道:“她多大?”
“十六岁,看在上帝的分上,答应吧,林肯。”
一声叹息。他终于说道:“哦!好吧,我接下了。”
塞利托惊讶地问道:“你同意了?”
“每个人都认为我很难相处,”莱姆翻了翻眼睛,自嘲地说,“每个人都认为我是个专泼冷水的家伙——朗,这是你的另一个陈腐论调。我必须指出,我们要考虑优先顺序。但我想你是对的,这件事更重要。”
这时,助理发话了:“你乐于助人的天性会影响你去医院的行程吗?”
“当然不会,我根本连想都没想到这件事。但是,现在你既然提了,我想我们最好取消预约。托马斯,这是个好主意。”
“这不是我的主意,是你设计的。”
说对了,他心想。但是,他却故意愤愤不平地说:“我?听起来好像是我在攻击中城区的人一样。”
“你知道我的意思,”托马斯说,“在阿米莉亚完成犯罪现场调查前,你就可以做完测试并且回到这里。”
“在医院里也许会耽误时间。为什么我要用‘也许’二字?一定会的。”
萨克斯说:“我会打电话给谢尔曼医生,重新预约。”
“当然得取消,但是不必另约时间。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件案子要花多久。那名嫌疑犯也许是个聪明的罪犯。谁知道我们会找到什么?”
“我会另外预约。”她说。
“那就排到两三个星期之后。”
“我得看他什么时候有空。”萨克斯坚持道。
但是林肯·莱姆可以和他的搭档一样固执。“我们以后再考虑这个问题。现在,有一名强奸犯四处出没。谁知道他此刻在干什么?也许在对另一个目标下手。托马斯,打电话给梅尔·库柏,让他来这里。开始行动!我们每耽搁一分钟,就是给嫌疑犯的一个礼物。喂,朗,这种说法听来怎么样?说你是个专门发表陈词滥调的天才,没说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