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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我的邻居是皇帝 > 第136章 整顿麟州兵
  灼热的烙铁印在肩膀上,肉里的水分蒸发出来,形成一团带着焦胡香味的白雾。杨业的太阳穴还有脖子,青筋都绷了起来,细腻的汗珠布满了鼻子和额头。
  他的五官因为疼痛而扭曲,可是右臂却一动不动,直到一个清晰的印记烙在了肩头,他才缓缓放下了烙铁,微闭着眼睛,似乎在回味着疼痛的感觉。
  叶华很咋舌,毫不犹豫就给自己烙一个印记,这种事情他还干不出来。
  半晌,杨业缓缓睁开了眼睛,他见叶华神色尴尬,自嘲笑道:“杨某就是一介莽夫,让侯爷见笑了。”
  “不,杨将军是猛士,真的猛士,我还是那句话,十年之内,必破北汉!”叶华坚定道!
  杨业表示赞同,冠军侯不会撒谎的,可北汉也不会自己灭亡。
  扫帚不到,灰尘就不会消失。
  “要想灭北汉,还要靠着真刀真枪,在疆场拼杀!”杨业握紧了拳头,“杨家的将士必须整顿,狠狠训练,不然他们就废了!”
  杨业显得格外认真而凝重,“我想请侯爷帮忙,家中一些老人,很是麻烦。”
  “你想让我压阵,防止有人捣乱?”
  杨业点头,叶华能从他焦急的神情当中,感到强烈的不安。
  能让杨无敌惶恐无奈的事情,貌似不简单!
  叶华欣然答应,他随着杨业到了杨家的驻地。这也是一片很平坦肥沃的土地,一点不输叶华的。
  郭威把杨家视作忠义的典型,自然没有官员敢为难他们。从麟州迁居过来的百姓,家家户户都授予了田地。
  春耕的时候,还从叶华的作坊里,买了许多农具,将四周的荒地都开垦了起来。
  叶华来到的时候,田连阡陌,水沟纵横。田地里冒出一尺多长的庄稼,绿油油的叶子,十分喜人。
  叶氏的孵蛋之法已经流传开了,从最初的一个村子,到几个村子,再到开封周围,勤劳的妇人们孵出了许许多多的鸡鸭鹅,结果就是田间地头,不时有毛茸茸的东西拽拽跑动,水沟边,小鸭子欢快地寻找着小鱼小虾和水草,没一会儿就把胃囊塞得满满的,脖子都粗了一大圈。
  在田里长大的鸭子,肉质细腻肥美,味道香醇正宗,到了秋天的时候,公鸭能卖一笔好价钱,至于母鸭,更是了不得,一天一枚蛋,一枚蛋一文钱,养几十只鸭子,赶上产蛋旺季,一个月下来,就能赚一贯钱!
  沉甸甸的一串!
  妇人们是最会精打细算的,她们舍不得浪费一点,每一文钱,都要省着花。到了秋天,就把四面漏风的棚子改成土坯房,冬天就不会受冻了。
  再积攒一点钱,买些砖瓦木料,就能盖一间结结实实的房舍,一家人也就有了安身立命之地,落地生根。
  对了,冠军侯的作坊在招工,很多男人都跑去干活了。
  听说也招女工,有打扫卫生做饭的活儿,还有纺织布匹,制作铠甲,据说干得好,不比男人挣得少。
  开封周围的女子面嫩,不愿意去跟一堆粗鄙的工匠干活。
  从麟州过来的妇人不在乎!
  她们长途跋涉一个多月,才来到了开封,什么苦没有吃过,还会在乎男女之大防。甚至有些男人还主动鼓励家里的妻子出来干活。
  进了作坊,至少能省下一些吃用,还能多赚一份工钱,何乐不为。
  春耕结束了,进入了相对的农闲时期。
  可是却没有多少人是闲着的。
  要么去做工,要么在家里养殖鸡鸭,每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而忙碌着。
  人人勤奋劳作,日子蒸蒸向上。如果有哪位大儒前来,一定会发出感叹,三代之治,不过如此!
  可是在杨业的眼睛里,这些却远没有那么美好!
  麟州的时候,每到农闲,家家户户的男丁都要出来,耍枪舞棒,练习本事。可自从到了开封,训练的人越来越少了。
  杨业最初认为只要让大家安定下来,有了闲工夫,就会好了。
  所以他找叶华帮忙,买了充足的农具,耕种土地,可谁知一旦放下了枪刀,拿起锄头和镰刀,就不容易捡回来。
  即便放下了锄头,他们也更愿意去握起锤子,叮叮当当,养家糊口,而不是去疆场厮杀!
  练出一身腱子肉或许要几年时间,可想要毁掉,只需几个月大吃大喝就够了。
  杨家在麟州的时候,面对党项,沙陀,还有许许多多的胡人,土匪,强盗,山贼……几乎每一天都处在战斗之中,大家必须绷紧神经,时刻提防着。
  在最艰苦的环境中,才能磨砺出强大的战士。
  而安逸和舒适却是猛士最大的敌人!
  就连叶华也不得不承认,朝廷善意的优待,正在摧毁一支英勇善战的士兵。
  “杨将军,必须整顿,要让麟州兵恢复战斗力!”叶华大声疾呼,“没有保护自己的武力,只知道创造财富,这些财富只会落到强盗的手里。我们汉家儿郎,不能做任人宰割的鱼肉,绝对不能!”
  杨业身躯一震,深以为然。
  他们开始了拯救麟州兵的行动,
  用了三天的时间,他们把所有的青壮集中在了一起。
  在大家的面前,摆着几个火炉,里面都放着烧红的烙铁,杨业站在了大家的面前,他猛地撕下了袖子,露出肩膀上的烙印!
  麟州杨家!
  “你们还记得吗?去年的时候,是刘崇那个狗贼,勾结契丹,十万大军攻击麟州。我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回归大周,京兆府,洛阳府,开封府,到处都有我们的父老乡亲。”
  杨业声若洪钟,他猛地掏出了一包土,高高举起。
  “这是麟州的土,我们离开的时候,每个人都带了一包!这是我们的根!永远都不能忘的根!”
  面对着情绪激昂的杨业,很多人不自觉低下了头,脸上发烧。
  “大周天子厚待我们,给我们田,轻徭薄赋,有活儿做,有钱赚……日子越来越好,活得越来越有盼头儿,可是,我们都不要忘了!大家伙是麟州人,是要杀回去,要杀光胡虏!你们现在的样子,还有半点像个武夫吗?”
  杨业的声音在耳边盘旋,许多年轻人呼吸粗重,涨红了脸,他们也是汉子,不愿意被任何人小觑!
  我们没忘,我们拿起刀,骑上马,一样能够战斗!
  他们敢对天发誓!
  叶华笑了,既然和杨业唱双簧,就该轮到他出场了。
  “瞧见没有,杨将军已经在胳膊上烙了印记,谁要是自认为是麟州兵,谁还想杀回家乡去,就请上前,烙一个相同的印记。”
  啊!
  此话一出,不少人都傻了眼,拿烙铁往身上招呼,该多疼啊!
  他们偷眼看了看杨业,发现他跟一块铁似的,没有半分通融的余地。
  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个年轻人站了出来,他几步走到了火炉前面,露出肩头,咬着牙,闭着眼,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来吧,我第一个!”
  他等了一会儿,却没有感到疼痛,不由得睁开了眼睛,茫然看着。
  这时候叶华抓起了一块烙铁,送到了他的手里。
  “没人帮你,请自己来!”
  自己来?
  这个年轻人傻眼了,他的手不自觉哆嗦起来,竟然不敢去接烙铁。
  “知道为什么选在夜晚吗?”叶华笑着道:“就是给你们个方便之门,不愿意烙印,就请悄悄离开,回头把家乡的土扔了,或者藏起来,都没有关系。往后你们就是普通的大周子民,没有任何人会瞧不起你们。该种田种田,该做工做工,一切照旧。如果接受了烙印,从今往后,就要接受最严格的训练,时刻为了上战场准备,可能会战死,可能客死异乡……总而言之,何去何从,你门自己选择吧!”
  说完,叶华一松手,烙铁重新回到了炉子里,他转身向后走去,大约走出来十几步,突然他听到了一声低沉而痛苦的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