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悦的确是睡着了,但由于凌司夜不在身边,她潜意识里是有所警惕的。
是以,当那脚步声逼近,她心里的警铃大响,强装冷静,等待着那人下一步的动作。
那人在床边站定,许久都不见有动静。
正当简悦思忖着要不要来个先发制人,那人就有了下一步的举动。
他想进入她的梦境,并催眠她。
简悦竟也是一愣,对方不是来杀她,反而是想催眠她,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催眠失败,那人比她更震惊,完全没想到她的意志力会这么强,他根本无法对她催眠。
与此同时,简悦也意识到这一点,她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跃而起,想要抓住那人。
来人见形式不妙,随手抄起一物什,砸碎了壁灯,房间顿时陷入黑暗。
黑暗来临前,简悦早就看清那人所站的地方,眼前一黑,她抬脚朝那人踹去。
不偏不倚,一脚击中那人的胸口,只听得闷哼一声,以及哐当一声,有杯子落地的声音。
简悦寻声走过去,她还没走近,只觉得眼前有东西袭击而来,她本能的挥手避开,却是打到她手腕,一阵麻疼。
紧跟着,“哐当”一声,疑是窗户被撞开的声音,有光线从外面泻进来。
简悦追了过去,拉窗一开,外头寂静无声,四下无人,就好像刚才只是她在梦境里的场景一样。
简悦睡意全无,她走到开关处,直接把灯打开,房间里静悄悄的,除了摔碎了一地的狼藉,其他的没什么动静。
简悦摸着自己的额头,喃喃自语,“难道刚才真的是我的幻觉?”
简悦走回床边坐下,手腕有点疼,她摸着手,低头一瞧,被杯子打到的地方,此时此刻红肿一片,那人的力道极大,明显是个练家子。
原来这不是做梦,刚才真的有人进来,而且还想对她催眠。
肯定不仅仅是催眠那么简单,催眠之后,定然是做他想做的,比如删除记忆。
这么说来,她有可能亲眼见证了那场车祸,而且还看见了那个人的模样。
为此,在保证不杀她的情况,对她进行记忆删除。
可见,她还是有利用价值的,毕竟她是目前能打开百里家石墓的人。
但催眠结果无效,又不能确认她是否会恢复记忆,或者怕她恢复记忆。
那个人是专门等凌司夜走了才下手,他果然是藏身在百里家,对于他们的举动也是一清二楚,这个人也就是所谓的内奸。
刚才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她追出去,那个人就跑了个没影,由此可见,他对这里的地形熟悉,懂得掩护自己。
简悦拿着手机,下意识的想要给凌司夜打电话,手指在他的号码上徘徊许久,最终还是没打出去。
百里家的保镖虽多,但并不意味着到处都有保镖守着,她的房间就没有。
只是夜里,会有保镖三番两次走动,也算是一种巡视。
她的房间之前就应该安装有摄像头,这样一来,那个人的模样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这一点,她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
简悦握拳,在床上捶了一拳,有些咬牙切齿。
后半夜,再无动静。
简悦在半睡半醒中,等到了天亮。
她早早洗漱,穿戴整齐,跑去百里怀房间里。
她敲了敲门,急声道:“哥,我有急事想跟你说。”
她语气急切,听起来像是有十万火急一样。
百里怀连衬衫都还没穿好,几个大步走过来,“吱呀”一声拉开房门。
“怎么回事?”
简悦迎面瞧见了一堵肉墙,她虽说是兄妹,但还是脸红心跳了一下,她别过眼,“昨晚有人溜进我房间,我想问你,家里有安装摄像头吗?”
“有人溜进你房间?你有没有受伤?”百里怀急红了眼,赶忙把人拉进来,上下打量她。
简悦双手挣开他,“我没事,他没对我下手,但他想催眠我,肯定是想套话,不然就是想删除我脑子里那段缺失的记忆。”
百里怀脸色凝重起来,“看来,母亲的坚持没错,你不应该进百里家的,我怕不能删除你的记忆,那人可能真的会对你下手。”
简悦道:“哥,你别忘了,我身上还有梅花血印,他们藏在百里家,目标如果是石墓里的东西,他们就不会那么做。”
百里怀却是摇头,“不要太大意,但还好,你的记忆还没恢复。”
“等我记忆恢复,我自然不会待在这。”简悦不想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那是最傻的行为。
“记住一点,即便是恢复了记忆,那也绝对不要声张,不然他们一定会再对你下手。”百里怀沉声叮嘱。
简悦点头,秀眉却跟着拧了起来。
“摄像头即便是安装了也没用的,除非是在你房间,不然外面的摄像头,对方早就熟知,根本用不上。”
这话在理,既然知道她住的房间,还能掐准时间进来,那肯定是有备而来的。
今天凌司夜去医院拆线,简悦吃过早饭,开着百里怀的车就提前去医院了。
凌司夜约莫是十一点过来的,简悦提前去,她想知道自己能恢复记忆的几率是多少。
挂号之后,简悦排队,她站在光洁明亮的走廊上。
走廊上传来皮鞋扣响地面,以及高跟鞋的声音,耳畔嘈杂声不绝于耳。
在医院这种地方,每天几乎都是人满为患,各种声音响彻,那再正常不过。
简悦手抓着栏杆,眼睛盯着楼下的大门,楼下是来往的人。
左侧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猛然转头一看,却是两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
简悦眸光闪了闪,她没在站在那,而是朝另一边走去,去的方向是女厕。
那两人看她走,紧跟尾随而上。
简悦没有回头看,但眼角余光却是那两人的身影。
很明显,她是被人给盯上了,会是昨天那个人派来的吗?
简悦越走越快,后面的人也跟着她的步伐。
不巧得很,简悦脚下穿的是十厘米左右的高跟鞋,走路不太方便。 真是要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