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个鬼?什么都没有。”
说完后,简悦登时反应过来,看着潘小玉惊诧道:“情书?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写情书。”
潘小玉两手一摊,很认真的道:“情书,咱们才子给的。什么年代都好,你不觉得写情书更有情调,更浪漫吗?”
简悦朝她摆摆手,“去去。”
周行临时召开了班会,班会内容很简单,那便是这个学期即将过去,打算在结束时,举办场联谊互动,各班同学能认识。
鉴于开学初,班级没搞活动,这次要搞一次。
是以,班级在众多同学的提议下,决定去登山。
当然,这众多同学中,不包括简悦,她对吃比较感兴趣,爬山这种费体力的活,她是一点也不看好,但总归是一块出去玩,要是不去也不大好。
简悦打算把这事和凌司夜说了,她几乎每次都报备自己的行踪,免得晚归,他会担心。
回到御宝林,陈管家连忙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一张老脸都快笑出花来,“我的小祖宗耶,您可回来了,晚上想吃什么,我这叫人去准备。”
这是陈管家惯用的开场白,十二年如一日,每次都是这句话,简悦都会背了。
简悦目光在偌大的大厅扫了一圈,秀眉皱起,“小叔呢?他还没回来吗?”
“三少估计在路上,您别急。”管家连忙安抚。
这小丫头小时候喜欢粘着三少,哪怕是长大了也改不了这个习惯,一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找三少。
当然,除了这小丫头闹情绪之外。
简悦点点头,上了二楼,在路过凌司夜卧室时,下意识的顿住脚步。
在她十岁那年,凌司夜就不许她与他睡同一张床上,而她的卧室就在他隔壁,近得紧。
简悦洗完澡,换了身干爽舒适的衣服下楼。
正逢夏天,又是在御宝林,她穿的是最近盛行的热裤,穿起来也凉爽。
简悦刚在沙发上坐下不久,突然听得院子传来车声,她知道这是凌司夜回来了,而且她听得出来,这就是他车子的。
简悦一喜,起身冲了出去,还没见到人,就先扯开嗓子嚷嚷,“小叔,你终于回来了。”
车子停稳,简悦站在大门处,车门被拉开,男人修长的腿落地,身材颀长,一身的灰色西装,看起来质感十足,典型的商务人士。
清脆悦耳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凌司夜驻步而望,眼角漾开抹笑,提起长腿,迈步朝简悦走来。
仍然是她记忆中的凌三少,俊美如斯,仿佛岁月不曾在他脸上留下痕迹。
但随着年龄的渐长,他不再是往日的不羁少年,西装革履的,他似乎变得越发的稳重成熟,隐约还散发着股“大叔”级别的男人魅力。
凌司夜并不搭话,视线往下一挪,见她白嫩细长的美腿展露在外面,大有招蜂引蝶之意,剑眉不自觉拧起,声音特有的磁性,“穿成这样做什么?”
简悦脸上一热,也顾不得他看自己的眼神,亲昵的上前挽着他的手臂,扬着小脸,笑嘻嘻道:“这大热天的,穿着长裤多热,再说了,在家里,有什么穿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