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倾望着面前这个已经陷入昏迷的男人,一张刀刻般的脸孔因为不适而微微皱着。
这实在是个很好看的男人,精致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一双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他的身上处处透着身在高位的气场,但因为此时昏迷的原因又显得十分安静而无害。
沈云倾想到他在清醒的时候,那双眼目中如同住着阴戾的恶魔,透着无边的森冷寒意,看人的时候几乎不带一丝感情,这样的男人绝对是危险的,是不能靠近的,否则等待她的就是万丈深渊。
“秋彩,他怎么样了?”外面都是斧头帮的人,大张旗鼓挨家挨户的搜查,沈云倾不敢请医生,以免惊动了那些人,她清楚的知道,那必定是他的仇人,把他找出来不要紧,恐怕连沈家也要一起连累了。
当时车子冲进来的时候,她正在看书,结果就看到这个男人趴在方向盘上,额头上满是鲜血,她本能上前查看,却被他抓住了手腕,布满寒气的眼睛如同万年寒冰,“带我离开,不然,我杀光你身边所有的人。”
沈云倾并非会受人恐吓的人,就像当初在码头上被凌文成逼嫁的时候,她宁愿跳海自尽也不会屈从,但是面对这个让她感觉很危险的男人,她竟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他的要求。
书店离沈家的宅子最近,也是她认为能找到的最安全的去处,幸亏沈儒良和刘氏都不在家,她便让贴身丫环秋彩和她一起将人从后门扶了进去。
秋彩的父亲是一家中医诊所里的杂役,秋彩小时候经常跟在他身边玩耍,耳读目染便也学了一些医术,像这种给伤口包扎的事情还是不在话下。
“快好了,他伤得可真重。”
秋彩的动作虽然生疏笨拙了一些,但总算是将他的伤口包扎好了,他伤在额头和左腿,左腿的伤最重,皮被刮掉了一大块,差点伤到了骨头,还好沈家有上好的止血药,不然一定会把血流光了。
“小姐,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个‘麻烦鬼’的?”秋彩拧着眉头,“要是被老爷和夫人看到了,非要骂你不可。”
沈家曾经也是富甲之家,只不过近几年被那个凌文成欺行霸市,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还好这次救了少帅与少夫人,少帅出面,暗中给了沈家不少生意做,各路商家也知道沈家是督军府的坐上宾,自然而然会卖一些面子。
比起之前的冷清,沈儒良现在忙到脚打后脑勺,几乎每天半夜才回来,有时候还要亲自跟着船出海,护送一些昂贵的货品,而刘氏在沈家又兴旺起来之后,又回到了之前逐渐淡出的贵妇圈,每天和那些贵妇人一起搓麻将品茶听小曲,活得好不逍遥。
沈云倾看了一眼床上的‘麻烦鬼’,也觉得有些头疼,自己将他悄悄带回来,还睡在她的闺房,这要是传出去,她以后也别想嫁人了,可是事发突然,她当时也没想到那么多。
“小姐,不如把‘麻烦鬼’挪到我的房间吧,你看他浑身是血,把小姐的床单都弄脏了,而且夫人如果回来,一定会来找小姐的,让她看到就惨了。”
刘氏在攀上督军府这样的高枝后,一心想要给沈云倾找一个有权有势的婆家,怎么能容忍这样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小子霸占了女儿的床,毁了女儿的清誉。
“算了,他刚才有意识的时候,我们还勉强能挪动他,现在晕过去了,合你我的力气也是搬不动的。”这‘麻烦鬼’足有一米八五的身高,如果站直的话,沈云倾才到他的肩膀,再加上体格上相差悬殊,沈云倾觉得还是不要不自量力了。
秋彩皱皱眉头,似乎十分不满意这个‘麻烦鬼’给小姐添麻烦:“小姐,外面那些人是不是在找他啊?”
她猜想这一定是个小混混,得罪了黑帮的人,正被人四处追杀呢,秋彩想到此又不免感慨,长得这么好看,干什么不好,偏偏要去做混混,白瞎这张脸了。
沈云倾哪知道他的身份,他突然开着车撞进咖啡店,几乎将她的店都毁了,她留着他也是要让他负责任的,毕竟那家咖啡店可是倾注了她所有的心血。
“小姐。”
就在主仆两人站在床边,对着这个‘麻烦鬼’一筹莫展之时,忽然听见沈府的管家急促的声音:“小姐,外面来了斧头帮的人,说是要进来搜人。”
沈云倾面色一变,斧头帮怎么搜到这里来了,明知道这里是沈府也不放过吗?
在西城一带,谁人不知斧头帮,虽然他们没有横行霸道随意杀人,但是得罪他们的人也绝对没有好下场,西城的人见了这些帮众都要退避三舍,免得惹祸上身。
“小姐,怎么办啊?”秋彩不比沈云倾的镇定,已经着急起来,“不如把他从后门扔了吧,免得连累我们沈家。”
扔是不能扔的,既然已经把人救回来了,沈云倾自会负责到底。
她看了一眼床上仍在昏迷的男子,吩咐道:“你把屋里收拾一下,把这些带血的纱布和药材都藏起来,我去外面看看。”
秋彩虽然不放心她一个人出去,那些斧头帮的人都是凶神恶煞的,但沈云倾开口了,她只能照做。
沈云倾推开门,就见管家焦急的站在门口,现在老爷和夫人不在家,只有小姐一个人,出了这样的事,他自然想到先来告诉小姐。
“管家,你带我去看看吧。”
“好。”管家在前面引路,“那斧头帮的人说,在我们的后门口发现了血迹,我也正奇怪呢,好端端的怎么就会有血迹呢?”
原来是发现了血迹才找到沈府的,不然像他们这样的帮众一般是不会打扰大户人家的。
沈云倾凤目一眯,突然出声道:“管家,你先稍等一下,我想起有东西没拿。”
管家立刻点点头。
沈云倾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这让正在处理那些纱布的秋彩吃了一惊,刚要问一声“小姐你怎么回来了”,更让她吃惊的事情发生了。
沈云倾三步两步的走到一张乳白色的欧式圆桌前,从装水果的盘子里拿起一把水果刀,精亮美艳双目凝出一丝狠意,朝着自己的手臂一刀划了下去。
突然的锐痛让沈云倾痛得蹙起了眉头,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她拿起刚才没有用过的纱布在手臂上随意缠了两圈,迈着轻盈而稳健的步子走了出去。
秋彩已经惊得目瞪口呆,小姐竟然拿着刀子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了一刀,那一刀划得不浅,刚包上去的纱布很快就染了血。
而她只注意着沈云倾,丝毫没有留意床上一直昏迷的人在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恰巧,他也将沈云倾拿刀划伤自己的行为看进了眼底,她当时没有一份犹豫,眼神中尽是决然,这样的气度跟她柔弱温婉的长相毫不相称,却又有着惊心动魄的美感。
她为什么会故意划伤自己?
听到外面的吵闹声,他隐隐猜到,大概是斧头帮的人发现了血迹,顺着血迹找了过来。
想到此,一双乌黑深沉的眼目不由微微一眯,其中波光潋滟深不见底。
而在沈家的另一处院子里,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的女子,穿着一身华贵的烟柳色斜襟旗袍,将姣好的身段衬托的更加婀娜,一双仿佛盛着秋波的眼目一顾一盼间都是风情流转。
她正在品着咖啡,身边坐着一个五六岁,穿着娃娃妆的小女孩儿,嘴里正在吃着甜糕。
女子不时看小女孩一眼,眼中满是疼爱。
“姜姨娘。”一个小丫环匆匆的走进来,面带急色。
这个女子正是沈儒良的姨太太,姓姜,是沈儒良有一次出海从外面带回来的,据说家里是做木材生意的,在那一带十分有名气,她又是家里的嫡女,自小便受宠爱,就是这样大户人家的女子却对当年的沈儒良一见钟情,不惜做姨太太也要嫁到沈家。
沈儒良与刘氏是糟糠之妻,沈儒良也没有要纳姨太太的意思,无奈两人发生了关系,姜姨娘便非沈儒良不嫁,还闹到了警察局,最后刘氏咬咬牙,忍下了这口气,将姜姨娘娶进了门。
姜姨娘进门不久就生了一个女孩儿,到现在也有五岁了,取名沈云环。
“后面是有人追你不成,慌张成这个样子做什么?”姜姨娘放下咖啡杯,淡淡斜了那丫头一眼。
丫头叫巧儿,是姜姨娘的陪嫁丫环,从小就伺候她。
巧儿说道:“刚才我看见大小姐扶着一个男人进了院子,好像去了大小姐的闺房。”
“什么?”姜姨娘秀目一扬,“你看清楚了?”
“大小姐是从后门进来的,我当时正好在那里,不过藏在树后没被发现。”
“你确定是个男人?”
巧儿用力点点头:“现在外面来了一群人,说是要来府里搜人呢。”
PS:沈云倾与叶笙的故事,哥会在后面详写,这一段只是一个过度的小插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