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酬劳,如果你能让水老板满意,及时交出画作,把水老板脑子里的衣裳画出来,一年至少三百两。”
“这么多?”明云的眼睛更亮了。
秦长安哑然失笑,不是跟她跟久了,就都会变成小财迷吧。二哥怎么着也是三品官员,还没有其他纨绔公子的一掷千金的毛病,明云嫁过去什么都不做,光是吃香喝辣也没问题啊。
“你明日去找冯珊珊,让她帮你引荐。明云,我还是那句话,做还是不做,全凭你自己做主,不用因为是我提起的,就硬着头皮答应。马上,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你不用看我脸色,明白吗?”
明云听到“一家人”这句话,激动的不能自已,忍不住落泪,还没搞清楚自己怎么稀里糊涂就成了娘娘的嫂子,但她真的很高兴能当娘娘的家人。
在宫里晃荡了半天,太阳下山了,还是得回到栖凤宫去,只不过,不见龙厉的人影,想必是他有事走开,亦或是等得不耐烦离开了。
这次的分歧,她无法断定孰是孰非,谁对谁错,只是心里很不舒服,无法排解。
名为《盛世长安》的画轴,已经按照她的吩咐,挂在外室的墙上,她静默不语地望着,双手情不自禁地握成拳,眼前再度浮现出乌金临别时的那双灰蓝色眼瞳。
他看着她,虽然不能说话,但眼神却充斥着千言万语,他对她有着莫名的依赖,或许是因为在西郎国的那短短几日的相处,让他在一个陌生国度,愿意对她放下戒心。
只要龙厉笃定赶尽杀绝,她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会错过乌金的死讯——她太清楚了,自己的丈夫是什么样的人,纵然她跟孩子能得到他的温柔,但他的心,依旧狠辣。
“盛世长安?”一道清滑的嗓音从身后慢悠悠地响起,龙厉缓步走近她,目光停留在她面前的画上。“这名字起的挺好。”
“来了就用膳吧,别等菜凉了。”秦长安没理会他,径自往旁边的饭桌走去,神色淡淡。
“这幅画哪里来的?”龙厉凉凉一笑。
秦长安闭了闭眼,她不相信南阳送来的礼物,龙厉不曾过目,既然他早就知道了,何必佯装不知,故意试探?
有意思吗?
“你是来兴师问罪的?”
说完,她就将手里的筷子重新放回桌上,眸光清冷,直直地望向他,很是不耐。
他的视线一跃,不喜欢这种于她形同陌路的感觉,一个人太骄傲会很寂寞的。可不,两人起了争执,不过短短半天,他就坐不住了,双脚还是往栖凤宫来了。
“这幅画是哪里送来的?是什么人挑选了送来的?又是想送给谁的?你能不清楚吗?既然心里清楚,何必问我,岂不是多此一举?”秦长安俏脸上冷若冰霜,让她看来宛若一朵盛放在悬崖上的花朵,高不可攀,并不柔顺。
“只是一幅画罢了,我看着喜欢,就要了。皇上如果觉得放在栖凤宫不顺眼,那就让人拿走,是烧了还是撕了,随你的便。”秦长安猛地站起身来,顿时胃口全无,过往她鲜少有过如此无法控制情绪的时刻,但或许就是这么一瞬间,她觉得身心俱疲。
“娘……”龙羽弱弱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秦长安看了儿子一眼,脸上的凝重卸下几分,但也只是淡淡地说。
“你跟爹爹一起吃饭,娘吃不下,先睡了。”
“喔。”龙羽敏锐地察觉两个大人之间有什么,可他年纪太小,不懂那到底是什么,可是,娘的脸好臭,爹爹的脸更臭啊。
战战兢兢地爬上了圆凳,过去爹爹都会抱他一把,今天却袖手旁观,好狠心的爹爹!
饭吃了一半,才发现爹爹给自己夹了很多蔬菜,却不让他碰那只香喷喷的烤鸡,他生怕惹怒脾气不好的爹爹,只能埋头苦吃,好狠心的爹爹!
龙厉没吃几口,拉不下脸来劝说秦长安回来吃饭,再看旁边狼吞虎咽的胖小子,突生一计,在秦长安的碗里夹了一些她平日爱吃的菜色,堆成一座小山,压低嗓音,对儿子说道。“给你娘端过去,让你娘吃饭,明白吗?爹给你留一个鸡腿。”
龙羽忙不迭心花怒放,小心翼翼地捧着饭碗,眼睛亮晶晶的,来到秦长安的床畔,喊了声。“娘。”
“怎么了?”秦长安转过身来,却看到宝贝儿子捧着一只描金瓷碗,碗里有菜,小脸上满是期待。
“饿肚子太难受,娘要吃饱饱……”
“娘不饿,羽儿吃就好。”她淡淡一笑。
“可是爹说娘不吃的话,我就不能吃鸡腿……娘,羽儿想要吃鸡腿。”龙羽可怜巴巴地说,嘟起的嘴上都可以挂个油瓶了,这般的哀求,又有那个当娘的能忍心驳回?
秦长安眼神一黯,某人连儿子都可以利用,把儿子当挡箭牌,果然是狡诈至极!可她偏偏不受用,有了儿子这个传话筒,她直接放了话,语气依旧硬梆梆的。
“跟你爹说,有什么话让他自己来说。”她捏了捏龙羽的脸颊肉:“今天没有鸡腿没关系,明天娘给你吃烤鸭。”
“烤鸭?”龙羽在心里比较了下,虽然两个都想吃,但烤鸭比鸡腿还要大呢,于是乎,又登登登登地跑回去。
龙厉看了一眼儿子手里的碗,一口菜都没碰,就知道屋子里的女人看在儿子面上,都不肯给他一个台阶下,脸色一沉。“怎么没吃?”
“娘说了,爹爹有话自己去说。”龙羽鹦鹉学舌,学的有模有样,还不忘模仿娘亲清冷平淡的语气。
“不是说好了,你让你娘吃饭,回来爹给你鸡腿吃?”龙厉有些狐疑,毕竟,为了吃的,儿子的忍耐力不至于这么差才对。
“娘说,明天给我吃烤鸭。”龙羽认命地扒拉着碗里的蔬菜,一眼也不再看那盘烤鸡上完好无损的两只鸡腿。
龙厉再无耐心,“啪”一下,拳头击打在桌上,龙羽吓了一跳,丢下碗筷,一溜烟地跑到秦长安的窗边,惊恐地看向那个脸色极差的男人。
“羽儿,不用怕。”秦长安神色一柔,但当她安抚完了儿子之后,再度抬起眼时候,龙厉已经走近她。
“要发疯别当着孩子的面。”她依旧没好气。
“好。”龙厉下颚一点,一把拎起胖小子,把他当成小鸡仔一样丢到门外的宫女手里,重重甩上门,大步朝着她走来。
“儿子不在了,可以发疯了吗?”一双黑眸微眯,有意激发起她内心波动的情绪。
他作势就要抱她,但秦长安却不愿,几番挣扎下,他的手还是掌握了下她的肩头,稳住她身子,低头望着她,唇角淡勾。“不过是为了一个小狼崽子,你打算跟朕闹到什么时候?半天还不够?”
“我没打算跟你闹,只是心里不舒坦,你没必要管我。”秦长安挣扎不开他的铁臂,索性就不再浪费力气,这一番话,是她此刻真实的心境。
想到那个孩子,她无可避免地如此茫然若失,思量了许久,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轻轻叹了口气,她甚至懒得抬头,观察他此刻的表情。“你别管我,过两天……也许过两天,我就好了。”
就当她是耍小女人脾气吧,让她一个人待着,一个人冷静冷静,或许几年之后,她不会再对一条小小的生命如此介怀,成为真正拿得起放得下的上位者。
龙厉是做大事的,他没道理放虎归山,过多的仁慈对于天子而言,本来就是奢侈。
她只能为难自己,而不该去为难他。
“你这是在赶朕走?”龙厉俊眉紧蹙,怀中女子脸上的一抹淡淡落寞,让他的心绷得很紧,他知道事情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虽然源头在于乌金那个狼崽子,但必定是因为这件事,触发了秦长安心中更多的纷乱,或者该说,那些原本就存在于秦长安的心里,只是平日里,她一直压抑在内心,又或是无暇顾及。
而如今,火山爆发,她不好受,他岂能好过?!
而他,岂能不管她?
最后,他沉着脸,站起身,拂袖而去。
秦长安深深舒出一口气,翻个身,闭上眼,身为上位者,迟早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烦恼。
她只是……还未习惯。
……
青天监挑选的良辰吉日,在两个月后。
秦长安觉得这个日子挺好,两个月来安排一场婚事,时间绰绰有余,不必太仓促,可以静心准备。
而明云依旧留在栖凤宫待嫁,秦长安选了一位管教嬷嬷,教导新娘子新婚日的所有事宜和规矩,当然免不了要给一本避火图,作为压箱底的嫁妆。
“娘娘,怎么能让您给我准备嫁妆呢?”明云小声地说。“我大哥说,他已经准备好了……”
“我知道,你大哥准备的,跟我给你的可不冲突啊。”秦长安笑吟吟地拉过明云,指了指空屋子里的一排箱子,说道。“你看,这些是今日刚搬到宫里来的,是陆大人私底下给你的。这次他带兵带的好,重创西郎阴兵,得到皇上的赏赐,一部分拿来做聘礼,一部分则给你当嫁妆。再加上你大哥和我给你的添妆,正好凑齐二十四抬,虽然比不上那些风光大嫁的名门闺秀,但你这样嫁过去,总不会失了体面。”
明云一时感动的不知说什么好,大哥知晓她要嫁给陆青铜,并不意外,不过大哥如今刚当上商铺的管事没多久,将所有的积蓄拿出来,给她勉强地准备了嫁妆,虽然只有八抬,但她已经很满足了。她跟大哥如今早已不再是官宦子女,手上的余钱很是有限,她并不在意外人的看法,出嫁低调一些也未尝不可,毕竟,她只是想跟陆大人一起好好过日子。
只是没料到,陆大人跟皇后给她凑了十六抬,在京城能拿出来这么多嫁妆的,至少也是小富人家的女儿,她深觉动容,直觉就要跪下来,千恩万谢。
“我不是说过,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秦长安单手扶起明云。
其实,秦长安可以给明云更多的嫁妆,别说二十四抬,就是四十八抬,在她心目中也是一笔小数目。
没想过明云这个傻妞虽然一度被自己目光短浅又喜好攀比的姨娘养废了,却是个蒙尘明珠,还有这样的天分。
只是,明家的没落和犯罪,多半都是因为有了个虚荣奢侈的姨娘,这样的教训,她知道明云也很在意。今日明云出嫁,她给明云做足面子,但不会给高于明云此刻身份太多太多的东西,她不要明云跟那位姨娘一样,变得世俗。
毕竟明云在金雁王朝,就只是作为一个宫女出嫁,若是太风光,难免惹人非议和遐想。面子做足就够了,若是攀比虚荣,那可是无止境的。
她要明云明白,以后的日子是自己过的,明云可以跟着水老板,用那双巧手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只要知足,完全可以把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娘娘,我今日去见了水老板——”明云巨细无遗地说起来。
水老板经营彩凤馆,已有将近二十年,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长相平平无奇,脸若圆盘,还有一脸的雀斑,据说年轻时候就当了寡妇,但她离开家乡,开了成衣铺子,之后赚了钱,才把成衣铺子起名为彩凤馆,做的衣裳,渐渐往女子的里衣发展。
明云一开始很忐忑,水老板却有着满脑袋的奇思妙想,只是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所以,她希望有人可以把她的想法,很快地画出来。
“水老板怎么说?”
“她说我画的不错,等我嫁人后,随时都可以去上工。”
秦长安欣慰一笑。“我就知道你可以。”
“只是——”明云突然小脸通红。
“只是什么?”
“那些衣裳真有人买么?”她的声音轻的都快听不到了。
秦长安笑的直不起腰。“不单有人买,而且,一套动辄几百两以上,你没听说过,金雁王朝的彩凤馆有好几个分店吗?那位水老板,是货真价实的家财万贯,富得流油。”
“水老板知道我两个月后要嫁人,还送了我一只簪子,我怎么推脱都推不掉。”明云从胸口掏出一个红布包,里面是一只黄金翡翠簪,毫不藏私地递给秦长安。
秦长安看了一眼,嘴角的笑意加深。“水老板真是财大气粗,这支簪子至少值二百两,给你当见面礼,可见她是真的很中意你的才华。”
“我那就是瞎画的,哪里算什么才华呀?”明云被夸得很不好意思,这下子,连耳根都红了。
“你见过彩凤馆的那些衣裳,觉得不美么?”
“美是很美的,就是太——”有的衣裳,穿着跟不穿可没什么两样啊,明云在心中这么想,不想用途的话,衣裳当真是美的过分了。
“这世上的美,有千百种姿态,再说了,你马上就要成为妇人,这闺房里的事,你总不能一无所知吧。”
明云的头低的看不清表情:“避火图我看过了,娘娘,我知道……知道一些……”
秦长安笑而不语,这样,她就放心了,免得两人洞房花烛夜,黑灯瞎火地白忙活。
“水老板送了一套衣裳给我。看到那套衣裳的时候,水老板还夸我眼光好,那套是彩凤馆里的名品,以为我喜欢,二话不说就塞给我了。其实,我盯着看的时候,其实不是因为我想要,而是觉得很适合娘娘……”
“适合我?”
“娘娘若是不嫌弃的话,就算是我答谢娘娘一直对我们兄妹俩照顾有加的谢礼。”
“马上要嫁人的是你,你不想穿着给陆大人看看?”
“我……真的不用。”明云的脸红的就快滴出血来。
秦长安不再逗她,既然是明云的心意,她就留下了。“避火图,你可要认真看看,洞房花烛夜才不至于慌了手脚。”
明云害羞地盯着自己的脚尖,沉默了许久,才点点头。
“好了,你下去吧,出去忙了一天,今晚就让白银翡翠她们守夜吧。”
“谢谢娘娘。”明云揉了揉发酸的手腕,退了出去。
秦长安起身,去了自己的炼药房,她跟江南苏家合作的药茶生意越做越大,将近二十种药茶,往往卖的供不应求,而她药田的药材直接供给苏家制作药茶,自给自足,药材的质量好,因此药茶的口碑也就得到公认。
让她意外至极的,却是她最近推出的“洛神茶”,是所有药茶里面卖的最好的,想到她是因为龙厉才想到做这道药茶,而如今,他已经第三天不曾来栖凤宫了,两人无疑是在冷战,她就不免心情复杂,平静的心湖有了细微的波动。
她让自己专注地在药材里打转,很快就称量好了一副药,当她停下动作的时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用剩余的药材,在桌上拼写了“乌金”两个字。
垂眸一笑,她很快抹掉了桌上的这些药材,都过去三天了,她对乌金的死活不闻不问,甚至连二哥的面都不曾见过,可不就是默许龙厉对那个孩子下手了么?
或许,乌金早已不在人世了。一旦龙厉要对乌金下手,二哥觉得心里愧疚,也不好出面跟她说什么,只能隐瞒着她吧。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是她应该做的,这样,对所有人都好。
猛地站起身来,她走出炼药房,朝着门外守着的白银和徐长芳喊了句。“我们出宫去。”
“娘娘,去哪里啊?”
“去马场,骑马!”
白银跟徐长芳陪着秦长安去骑马,三圈下来,两人追在后面,气喘吁吁,丝毫不敢松懈。
徐长芳骑了一头白色骏马,对白银比了比眼色:“娘娘的骑术可是比我们俩还好啊——”
“没错,娘娘很喜欢骑马。”白银点头,认识秦长安的时候,秦长安的腿还没好透彻,说出去,曾经的跛足女子居然有一身漂亮的骑术。
她跟徐长芳的武艺不差,但骑术却比不上自己的主子,只是最近两人一同发现,主子的武艺精进了不少。至少,主子用金刚锥的那些招数,她们是头一回看到,自成一格,反而即便他们是常年练武之人,接招的时候都难免要想一想才动手,很容易因为一瞬间的迟钝,而失去了最好的拆招机会,反而落于下风。
“娘娘最近心情不好?为什么?”徐长芳又问,眼神还不敢从前方纵马驰骋的身影上移开太久时间。
“我也不清楚。”白银再度恢复了沉默,一向没有太多表情的脸上,多了些许凝重。
面前的女子身着劲装,背后的红色披风随风舞动,看上去英姿飒爽,她单手握着缰绳,骑得飞快,胯下的那批枣红色骏马,正是养在宫里的,那匹被她起名为“凤凰”的战马。
徐长芳在心中无声叹气,自己的骑术一般般,再加上战马跟普通的良驹有着天差地别,几圈下来,她跟白银追得越来越吃力,而前方的秦长安,则不费吹灰之力,把她们甩的很远。
远远望去,秦长安身下的枣红战马,好似一团暗色火焰,随着她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仿佛秦长安也要随着那团火焰,离天空越来越近,只有一步之遥。
白银突然毫无理由地屏住呼吸,她偶尔会有这样的感觉,总觉得主子更适合在天地之间驰骋,宛若一条潜龙,宛若一只飞鸟,宛若一条游鱼。
她总觉得,其实主子的心里,装着更加浩瀚的天地。
直到黄昏时分,秦长安才突然掉转马头,看到不远处树影摇晃,让她看到隐约的一片黑色衣角,她知道,那是暗卫,无论她何时出宫,都会有人站在不远处,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同时保证她的安全。
但是,她心里突突地跳着,总觉得今天要发生什么事。
“驾——”她改变方向,往二哥的宅子疾驶去。
“主子,您要去哪里?”徐长芳问道。
“快,跟上!”白银低喝一声,高高举起手里的马鞭。
凤凰在冷清的街巷里奔驰,秦长安抱着它的脖颈,只是给它指了一个方向,它就不需要她挥舞马鞭,直接奔向前方。
说也奇怪,凤凰一直养在宫里的马厩,上等马草喂了一阵子了,但她还是第一次骑它。但凤凰却仿佛跟她认识了好几年,早就认了她为主人。
二哥很多年前说过,战马跟其他马儿不太一样,通常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因此征战沙场的武将往往到战马老死之前,不轻易更换坐骑,也是把战马视为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这样的说法,让她对凤凰更添了一分喜欢。
果不其然,二哥的宅子门口,停着一辆黑色马车,而大门则半开着,她不动声色地坐在马背上,隐没在树下的阴影里。
没多久,从门里走出来几个魁梧的汉子,此刻夜色已经浓重,而他们全都是穿着深色系的衣裳,领头的人……她认识,是孙武。
孙武并非空着手,手里抱着一个东西,也用黑布遮挡,但秦长安早已在夜色里看清楚了,黑布下的轮廓曲线她一看就知道,那是个小孩子,三四岁的大小。
而最后,她看到了拖着脚步,走在最后的二哥,他看上去,一脸的严肃,却又无可奈何。很显然,能让一个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武将露出如此表情的,也唯有高高在上的帝王了。
“慢着!都给我停下来!”
所有人全都停下脚步,但毕竟这些护卫,并非能够在黑暗中视物的人,因此,在光线不明的门口,无法揣摩对方是敌是友,甚至身后的两人已经打算把剑。
“把剑收起来,是娘娘。”陆青铜的洞察力很敏锐,抑或该说,这里所有人,只有他知道秦长安的这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