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珈点了点头,“今天路过你家门口看到你们家下人的那阵仗我就知道你要回来。以前在弦乐城你每次回去,哪一次不是夜半翻窗扰我呢!”
听得遥珈用了一个扰字,谢小爷这就不高兴了,这竟又开始撒起娇来,“臭丫头,人家这不是太久没见你,想你了嘛。”突然又变了个脸换了语气,似是有些埋怨,“我这刚回来第一个来看的就是你,你这臭丫头还这么不识好歹啊你。”
遥珈见他这变脸比变天还快的功夫,如今是练得越发熟练,也是十分无奈。
这人从小论起缠人,无赖泼皮,耍流氓,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可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像市井地痞的谢长风,让遥珈欣赏他活的率真,活的坦荡。这样一个真性情的他,让遥珈能坦诚以待放下戒心,与他诚心相交。
遥珈是深知谢长风的脾性的,他打滚撒泼的时候你越是理他,他就越带劲。只有晾着他不去理会,他闹一会觉得无趣自然就停下了。
这些可都是遥珈在这人对她死皮赖脸打滚撒泼的时候总结出的经验。
想当初在弦乐城,这人不知怎的突然就缠上她了,整日整日赖在她眼前,耍无赖,死缠烂打的招是一天一个,从不重样。
当时他不过才十二岁,虽然她表面上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但灵魂却已经二十一岁了,自然是不想跟一个小屁孩计较。再加上她生性不喜与人接触,所以无论他怎样缠她,她都置之不理。
这家伙后来居然买下她旁边的院子,与她做了邻居,日日吵她烦她,爬她家墙翻她的窗。
有时实在是烦了,遥珈有时偶尔也会与他说上几句。时日一久,两人说的话渐渐也多了,一来二去竟成了推心置腹的好友。
见遥珈不理他拿着书又看了起来,谢长风有些气闷,一把夺过他手中的书,给扔到了窗外去。
遥珈心中还是略微为这书惋惜了一下,真是倒霉被这小爷给当成了泄气工具了。
哎,谁让这谢小白被她晾在一边,惹得他不高兴,可又不敢对她出手,只好拿她的书撒撒气了。
似乎扔掉她的书还是不解气,一个仰头将桌上的一壶酒悉数灌进了腹中。
看谢长风如此这般可爱的样子,遥珈摇头笑了笑,这才起身去哄他,“我的谢大爷,是我不对,您就消消气,大人不计小人过,就原谅我吧!”一双似弯月的眸子很是诚恳的看着谢长风。
谢长风是一个见好就收的人,认识对面这女人五年,她可是甚少这般开口哄他。既然她给了他台阶下,那他肯定得顺势而下。
从怀中掏出一物递给遥珈,“这是我这次游历山川时特意给你找的生日礼物—羊角匕首。虽然你会蛊术和摄魂术,但你不会武功,这个最适合防身了。”
遥珈接过匕首仔细打量,匕首形似羊角且十分小巧,刀柄是用象牙做的,柄身雕刻了些繁复的花纹十分考究,匕身通体透亮。
看着这通透的匕首遥珈内心微微有些吃惊,这匕首竟是用金刚石打制而成的。而且这金刚石十分通透,是钻中之钻,这要搁现代她可就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