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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荒西秘事 > 第两百一十七章 夜郎古国(2)
  听到司机的这句话,我还真是发现了一个空位。
  开始没发现是因为这个空位上放着一个大包裹。
  一个土里土气的妇女不情不愿的将座位上的大包裹抱进了怀里,我也是顺势从她面前跨了过去。
  车子发动了,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偏着头看着窗外。
  这会秦玥在干嘛呢?是不是正在对我心生怨气?埋怨我不辞而别?
  长途汽车驶出了贵城,我看着窗外不觉的也是来了睡意,这坐了四天四夜的火车,都没睡过一个好觉。
  在我正准备小睡一会的时候,我感觉到有啥突然碰了碰我的肩膀。
  睁着半开的眼睛,我一脸疑惑的看向了我的旁边。
  “大姐,你碰我干啥。”
  这位大姐听到我说话,也是往我这边蹭了蹭。
  “听你的口音是外地的吧。”
  听到大姐的问话,我敷衍的点了点头。
  “去踏跺?”
  “嗯?”
  “去踏跺走亲戚?”
  “不是。”
  “那是你看同学还是会网友?”
  诶!听到大姐的这句话,我也是坐正了身子。
  “我说大姐,我坐了四天的火车了,你能让我在车上眯一会子不能?”
  我的表达方式我觉得已经很婉转了,可是这位大姐根本就不在乎我的感受。
  “我知道了!”
  大姐再次碰了碰我的肩膀。
  “你是去踏跺掏沙子的。”
  “沙子?我说大姐,我没球事跑这么老远来踏跺掏沙子,怎么,踏跺的沙子里还有金子不成?”
  “小伙子,你可别装了,踏跺的沙子里有没有金子你能不知道?”
  听到大姐的这句话,我的睡意这会子也没了。
  看着这位大姐,我也是用一种试探的语气问道:“大姐,这踏跺的沙子里当真有金子?”
  “那可不,还是金豆子呢,那金豆子上还刻着字儿呢,不过,小伙子你这趟算是白来了,这事都是一年前的事了,踏跺那屁大点的地方,金豆子就那么多,都被捡完了,不过这些捡了金豆子的人也没命花它们,我听说,上面的人把这伙捡了金豆子的人可都给扣了。”
  “这后来吧,也有像你这样来踏跺碰碰运气的,可是都是兴冲冲的来,灰溜溜的回去。”
  金豆子,刻字!
  我抓住了大姐这一大段话里的重点。
  可是不对啊,之前我给上烟的老头不是告诉我踏跺是个倒腾名器的地方吗?
  这两人到底谁说的是真的。
  为了印证心里的猜测,我也是向这位大姐虚心的问道:“大姐,这踏跺不是一个古玩市场吗?”
  “古玩市场?你说的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回答我的不是这位大姐,而是坐在我后面的一位老大叔。
  “小伙子一看你就是个愣头青,这上面不让做的事情谁敢做,现在去踏跺掏宝贝的要么有熟人领路,一件宝贝都看不到。”
  “那些手里有宝贝的人可是等着大主顾上门呢,瞧你穿的倒向个大主顾,但是你这气质不像。”
  这说话归说话,怎么这位大叔还开始向我展开人身攻击了呢?
  “小伙子!”
  坐在我邻座的大姐再次撞了我的肩膀一下。
  “他说的可是真的,你真是来收宝贝的?”
  邻座大姐在和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故意将话压的很低,就好像生怕被别人听到一样。
  听到大姐的这句话,我也是灵机一动。
  “嗯,这次来踏跺的目的就是想收几件东西回去玩玩。”
  “回去玩玩?”大姐听到我的这句话眼睛都亮了。
  “嗯,拿回去玩玩,这每一个地方和每一个地方的风俗不动,物件自然也不同,我就是图个新鲜。”
  大姐听着我的这句话,除了眼睛发光之外,就差扑进我怀里了。
  “你很有钱?”大姐看着我继续问道。
  “钱?钱对我来说只是个数字。”
  “骗鬼呢吧你,你要像你说的那么有钱,为啥还跟俺挤长途汽车。”
  “大姐,你这就不懂了。”
  我看着这位大姐,眼神里全是高深莫测。
  “知道什么叫做体验生活吗?我的公司最近在做一次调研,这个调研的项目就是公共汽车,我们公司决定投入一笔巨资来改善一下当前公共汽车的大环境,借着这次出来散心的机会,我身为这次项目的出资人自然是要切身体会一下这种做长途汽车的艰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造出一种能够让乘客坐着更加舒服的新型公共汽车。”
  我满嘴跑火车,这位大姐却是睁大了双眼。
  “真的?”
  “你觉得像我这种身份的人有必要撒谎吗?”
  “好,太好了,我就说,今天为啥左眼老跳呢,原来是出门要遇到贵人,这位贵人,你也别去踏跺了,一会到了富庶跟大姐下车,大姐家里有好东西,保管你能看上。”
  富庶?富庶不就是踏跺的前站吗?
  这俩地方离的好像也不是太远。
  “行,不过像我这种身份的人可是不要赝品的。”
  “赝品?赝品是啥意思?”大姐疑惑的向我问道。
  “就是假货的意思。”
  听到我的回答,这位大姐也是拍着胸口一副信誓旦旦的向我保证道:“那哪能啊,俺能保证。”
  长途汽车在富庶停了,我和这位大姐一同下了车。
  大姐名叫沙依玛,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少数民族的名字。
  富庶是个小镇,只不过这个小镇可和富庶这个名字完全不搭。
  小镇的路还不是水泥路而是石路,坐落在石路两边的房子也是透着一种少数民族的气息。
  木瓦,石房,草顶!
  一路跟着沙依玛,我的出现也自然引起了这个镇子里许多人的注意。
  这沙依玛身上扛着那么大的一个包裹,走路却是脚底踩风,贼快。
  沙依玛的家并不在小镇中,而是在小镇的外面,小镇外也有几间独立的房子,不过看着那木门上的尘土,应该是好久都没有人住过了。
  沙依玛的家并不大,但是却很干净。
  在沙依玛的家里我看到了一个大概三岁多大的女孩。
  这个女孩有着一张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就像个瓷娃娃一样,不过小女孩身上穿的衣服却很旧,不但很旧而且多处都打了补丁。
  而这个沙依玛身上穿的衣服虽然没有打补丁,但是这样式估计是十年前的样式了。
  “贵人,你快坐,我去给你倒水。”
  沙依玛对我很热情,热情的我都升出了一种愧疚。
  我是对沙依玛撒了谎,可是我这也应该算是一种善意的谎言吧。
  像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起初看见我这个生人很害怕,但是随着沙依玛对我的热情,这瓷娃娃也开始敢往我这里走了。
  走到我的身边,这个小瓷娃娃就开始鼓动着一双好奇的大眼睛盯着我看。
  “贵人,这是俺娃,她叫朵依。”
  “朵依?”
  我叫了小朵依一声,小朵依立刻便对着我笑了。
  “我生下朵依,他爹就跑了,我能理解,他心中有大抱负,不愿在这里受穷,她让我签了离婚协议书,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朵依要归我,朵娜归他。”
  沙依玛一句话就概括了她婚后的半生是怎么渡过的。
  说真的,我听着是真有点心酸。
  沙依玛说要给我做饭,不能将我这个大贵人给饿了,我虽然已经说不用了,可是沙依玛还是跑去做饭了。
  客厅与卧室相连的小小房子里,只剩下了我和小朵依。
  而小朵依正在用她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我的登山包看。
  我将登山包拉到小朵依的面前,并拉开了拉链。
  这次出行,我是买了许多的饼干、巧克力和一些熟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