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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荒西秘事 > 第八十四章 宝安行(中)
  “或者说,吸引我的是正是这段潦草与空白的记述。”
  秦玥对我说的这句话我感觉我好像听懂了,又感觉我一点都没听懂。
  “著书不是写杂记或写诗,一位古人能在他生前写出一本流传千古的旷世奇著都已经可以算做惊世骇俗、名流千古的奇人了,而班固却在晚年又著写了一本这样的旷世奇著,这就不由得我不去注意了。”
  秦玥在向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一种强烈的自信。
  “因为注意,于是我就开始调查班固在这次晚年的游历中都去过了一些什么地方,经历了一些什么样的人或事。”
  “一年前,我在汉中黄良村的一座大山里发现了一处汉墓,这座汉墓的主人正是陪伴班固晚年游历的书童的墓冢,而在这位书童的墓冢里,我找到了这位书童在生前所写下的一部游记,这部游记中便详细了记录了他陪伴班固晚年所游历的所有事迹。”
  秦玥的声音落下了,我却被秦玥所对我说的这些话给惊呆了。
  心细如发,或者说是因为这个女人的锲而不舍。
  总之,无论是什么原因,秦玥做到了。
  一段跟芈门诅咒毫无关联的事件,却让秦玥用她的细心发现了一条暗线。
  千年,芈门传承千年都没有发现的这条暗线,却被秦玥发现了。
  这一刻,我很佩服秦玥,或者说对秦玥佩服的五体投地。
  秦玥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我也跟着秦玥的这个动作下意识的站了起来。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向着别墅外走去。
  别墅外有一片青草地,我和秦玥双双走到了这片青草地前。
  明媚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我和秦玥的身上,这一刻,这段与秦玥一起的时光真的很安详与怡静。
  “我之所以会猜测班固所著的这部奇书里会与我芈门诅咒有关,是因为班固在生前的最后一次游历中曾亲眼见到了一次人体自燃事件,我很想看看这位两汉大儒是如何看待这种现在都无法用科学去解释的人体自燃事件的。”
  秦玥在向我说完这句话后,便迈入了我们前方的草地里。
  “即使只是猜测,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都不会放弃。”
  秦玥的这句话伴着幽幽的青草香,伴着这懒洋洋的阳光在我的耳边环绕。
  而我也因为秦玥所说的这句话而再次动容。
  看着秦玥在阳光下背手漫步的背影,这一刻的她是无忧无虑的,这一刻的她才暴露出了她真实的年龄。
  这一副二十岁的身躯里,却背负着家族数千年的重担。
  很重很重,但却没有将秦玥压垮。
  时间在无声无息间从指缝间溜走,而我也隐隐的听到了一声车子的引擎声。
  引擎声越来越清晰,直到一辆黑色的吉普停在别墅下。
  车子停了,从车上一共跳下来了四个人。
  这四个人中,有三个我是认识的,这三个我认识的人正是成叔、顾一成和翁平。
  而从黑吉普上跳下的这第四个人对我来说却是一个陌生的人,一个陌生的女人。
  一头精干的齐肩短发,一身蓝色的运动服,整个人在阳光下更是透着一种明媚与干练。
  在成叔他们下车后,秦玥便从草地里走了出来。
  四个人踏着一地的阳光正向着我和秦玥走来。
  而秦玥呢?人家一个人却是自顾自的开始向别墅走了。
  在我看到成叔和顾一成后,我便迈着急促的步子走到了成叔和顾一成的身边。
  成叔和顾一成先后各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然后我便看到顾一成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两张照片。
  “墓我和成叔已经找人重新修缮了,你爸和你爷爷的遗体我们也重新让他们入土为安了,怕你担心,这是我拍的照片。”
  看着这两张照片里被重新修缮好的墓地,千言万语都汇成了一句感谢。
  “谢谢!”
  我郑重的将这两张照片装进了口袋里。
  “小子,以后再让我听到这两个字,老头子我就让你三天都说不了话。”
  成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听到成叔的这句带有威胁意味的话,我的心里却只有感动。
  “我和成叔先去和秦小姐汇报一下。”
  顾一成在给我丢下这句话后便和成叔匆匆的向别墅里走了。
  我也是赶忙迈腿向成叔和顾一成追去。
  可是就在我还没迈出两步的时候,一道声音却在身后突然叫住了我。
  “你等一下!”
  虽然心中疑惑,可是我还是停下了脚步向身后看去。
  这突然叫住我的不是别人,正是这个和成叔他们一起下车我不认识的女人。
  这个一身运动服的女人从车后箱里取出了两个大手提袋,迈着矫健轻盈的步伐走到了我的面前。
  “这是我爸让我给你买的。”
  走到我面前,这个女人就把手里的两个大手提袋强塞到了我的手里。
  “你爸?”
  我下意识的接住这两个大手提袋,并疑惑的看着这个站在我面前的女人问道。
  “你爸!”
  而这个女人呢,却是扯起了一声尖锐的嗓门突然对着我吼了这么一声。
  被这个女人给突然来了个河东狮吼,我感觉我脸上就跟下雨了一样。
  这个疯女人也太那个了吧,唾沫星子都溅了我一脸。
  “什么我爸你爸的,你到底想说啥?”
  我抬起胳膊肘子抹了一把脸,继续疑惑的向这个站在我面前的女人问道。
  “她叫苟棠,她爸叫苟喜来,她的意思是说这东西是苟喜来让她买给你的。”
  一道沙哑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听到这声沙哑的声音我差一点他吗的没从原地跳了起来。
  这翁平走路是不带声儿的吗?他是什么时候悄无声息的走到我身后的。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爸说你连买衣服的钱都没,就让我过来的时候顺便给你买几件”
  这个女人鼓动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我。
  直勾勾的看着我不说,还背起了双手开始绕着我转起了圈圈。
  苟喜来让她的女儿给我买衣服?
  这不像是苟喜来的作风啊!这啥时候,苟喜来对我这么好了?
  苟棠在绕着我转了几圈后,便一副神秘兮兮的凑到我的耳边对我小声的问道:“我爸给我说,你救了秦玥的命是不是真的。”
  这个苟棠在问我这句话的时候,那一双灵动的眼睛里可全是八卦的意味。
  这个女人——
  我在心里忍不住的嘀咕了一句。
  见我没有回答,苟棠继续鼓动着她那一双灵动的充满八卦意味的眼睛再次向我说道:“救命之恩啊,这秦玥都没说给你个千八百万的的让你在安西市里去潇洒上一把?这个女人还是一如既往的扣门啊。”
  听着苟棠的这句话,我也同时听出了一些其他的信息。
  第一,这个苟棠和秦玥一定很熟儿,不然她不会用一如既往这个词。
  第二,这个苟棠有具备当狗仔的一切潜质。
  第三,这个苟棠和秦玥的性格是截然相反的,一个孤冷,一个活泼。
  “带我谢谢苟叔了。”
  拿了人家苟喜来的东西,这我也不能白拿,一句谢谢总归是要说的。
  “切——没趣。”
  在我向苟棠说出这句话后,苟棠便给我来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然后人家便一蹦一跳的向着别墅跑去了。
  这下子别墅外就剩下我和这个翁平了。
  今天的翁平倒没穿他的那个白大褂,身上也没有那股子难闻的化学味儿。
  一身简单的休闲装将翁平衬托的倒也算是个正常人。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