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 > 我的绝色美女租客 > 第1533章 以剑鞘吸收
  秦逸曾在巫婆的地盘,与巫婆底下的“死尸”圣骑士米切尔对战时,第一次使用幻影一击的二重力。
  当时秦逸的修为是炼体后期,力量还不足以施展幻影一击二重力,是因为使用了激发体能的赤血丹,才能够施展出来,直接把拥有“驯龙之盾”的圣骑士米切尔轰倒。
  这样的力量,让他很受鼓舞。
  秦逸回到青山村后,服用玫瑰送来的治疗体脉天虚的药,让他体脉发生质变,更是让修为突破到了半步巅峰。
  他感觉到,半步巅峰的修为,也能够施展出幻影一击的二重力。
  具体力量有多强,秦逸还没有试过。
  面对那头巨狮,正好是个机会。
  不然这一招前期挥拳时有两三秒的停顿蓄力,一般与强者对战,对方是根本不会给机会让自己施展出来的。
  跟凶兽打就不一样了。
  它不会意识到你要放大招了,只会勇往直前的扑过来。
  这就足够施展幻影一击了。
  秦逸也是趁此,想看看不使用赤血丹,挥发出来的幻影一击力量有多强。
  当然。
  他没有逃跑,也不只是如此。
  据说化成妖兽的话,体内会凝结兽核。
  这头巨狮虽然还没有成妖兽,但似乎也快了,体内应该蕴含有不少能量。
  此时此刻。
  在那女子惊诧的目光中,秦逸迈步去往晕死过去的巨狮跟前,单掌按在它身体上,感触它体内的气息。
  “果然!”
  秦逸感触了一番后,不禁眼睛放光,惊喜起来,“巨狮的体内,果然蕴含着不少灵气!”
  这些灵气之所以没有随着巨狮的死而消散,是因为它们正在被凝练兽核,灵气处于半实质化状态,就像秦逸夜明珠里的晚霞灵气一样,能够用肉眼看到,如烟如雾。
  秦逸立即拿出明日剑,并没有拔剑,而是直接将剑鞘异端,抵在了巨狮身体上,而后驱动上面的符文阵法。
  接着。
  巨狮体内那一丝丝半实质的灵气,一点点被吸入剑鞘上镶嵌的七颗宝石里!
  这把剑鞘,是秦逸在燕京时,由庄不凡的老友胡奶奶,拜托无心大师锻造而成,整个剑身有上万道符文阵法,相互配合起来,又有无数的作用,尤其是配合不用颜色的那七颗宝石,更是有吸收并保存灵气的作用。
  之前秦逸并不知道使用方法。
  后来有一次,叶璇寄给秦逸一颗特质的珍珠,叫他碾碎了洒在剑鞘宝石上面,他才发现有那个功能。
  纯净的灵气,可以温养剑身,增强剑的力量。
  但没有必要这么做。
  因为纯净的灵气,用处太多了,温养剑身,不如用来自己修炼。
  而特殊的灵气就不行了。
  比如夜明珠里的晚霞灵气,比如女儿红里的灵气,如果不知道吸收他们的方法,强行吸收的话,只会适得其反。
  这头巨狮体内的灵气,也属于被炼化过的灵气,对绝大多数人而已,根本没什么用。
  但明日剑剑鞘不同。
  它吸收后,能够温养明日剑,并让明日剑变得拥有巨狮霸气的气势!
  片刻。
  巨狮体内的灵气,被吸收殆尽。
  剑鞘上。
  第一枚红色的宝石,泛起光亮,犹如星辰一样璀璨。
  秦逸知道,宝石越亮,说明它吸引的灵气越饱,接下来就该等它一点点温养剑身了。
  秦逸满意的收起明日剑,走向唐小舞和那位女子。
  此刻。
  那位女子以及被唐小舞扶起来,因为不明敌我,还没有给她松开绳子。
  而那女子也没有介意,仍沉浸在对秦逸的惊叹中。
  “你,你的戒指是什么宝贝?”
  女子看着秦逸从戒指中取出剑,又放进去,实在惊诧的很。
  “哦,乾坤戒。”
  秦逸随便为纳戒起了名。
  “类似于能装万物的乾坤袋?”
  女子不由得羡慕起来。
  她见过她师父的乾坤袋,里面就是一个须弥芥子空间,能放各种各样的东西,非常方便。
  “差不多吧!不过比乾坤袋要方便。”
  秦逸耸肩说道。
  这样那女子更羡慕了,羡慕到嫉妒。
  的确比乾坤袋方便,想要取出东西的时候,手一抖就出来了,用乾坤袋的话,无论取东西还是往里放东西,都得绑绳子,还得绑成特殊的结。
  “对了,你是绝天门的人?”
  秦逸开口问。
  “那是!”
  女子答道,语气里有一丝身为绝天门一员的自豪。
  这不是刻意,也不是有意如此。
  是隐世之人对俗世之人特有的骨子里的骄傲。
  就像一个穷山村的人,问你十分是北上广的一样。
  但一想到自己满身是伤,还背捆绑着,而且还是被对方所救,这份骄傲变得有些脸红。
  “我叫夜红,多谢相救!”那女子调整了下神色,再道。
  “不用客气。”
  秦逸摆了摆手,再问,“那你认识……叶陌雪吗?”
  说出这个名字时,他心里有一丝小小内疚。
  稀里糊涂人家把初次给了自己,有些不知怎么面对她。
  “当然认识,她是我师妹。”夜红道。
  秦逸闻言,笑着对唐小舞道:“自己人,给她松绑吧!”
  唐小舞应了一声,前去解绳。
  “你和陌雪什么关系?”夜红好奇问。
  “哦,是……”
  秦逸也搞不清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了。
  说普通朋友?
  可人家把她都给了自己。
  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主要还是她太美了……
  说是男女朋友?
  似乎也不妥。
  虽然她离开的那天早上,能从她眼神里看出对自己浓浓的情意。
  可秦逸心里很清楚,她之所以会喜欢上自己,极有可能是因为自己给她治“情”病留下的后遗症。
  这和医学上有一种“厌男症”的情况非常类似,病的时候对男人极其厌恶,可病被治好时,有百分之八十的情况,她会爱上给她治愈好的那个男人。
  秦逸总觉得叶陌雪若是因为这样才喜欢上自己的话,对她太不公平了。
  “算是好朋友吧!”秦逸只能这么说,后面又加了一句,“非常好的朋友。”
  “哦,这样啊!”
  夜红点了点头,再道,“对了,既然你是她俗世里的朋友,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秦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