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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 > 穿梭诸天的军火狂人 > 第六章 马小玲的姑父我做定了
  “你好,叮当,这位是?”马丹娜上下打量了一番杨翼飞,心下暗暗点头,这年轻人不错,长相气质都是上佳,又懂礼貌,可惜,终究不会属于马家女人。
  马叮当此时的打扮十分清纯朴素,一件校园风的短款上衣,下身是一条宽松的牛仔裤配一双休闲鞋。
  那件性感得一塌糊涂的紧身连衣超短裙,是马家龙战衣,拥有护身辟邪的功效,她平时自然不会随时穿着。
  马叮当看着杨翼飞笑道:“他就是我上个礼拜跟你说过的那个阿飞啊!头发剪短了,少了几分潇洒,却更阳光了呢!”
  杨翼飞矜持一笑,发型真的能影响一个人的气质,他当兵的时候留一头板寸,看上去刚毅果敢,充满了铁血之气。
  后来留成长发,就有了几分潇洒不羁,飘逸出尘的味道,如今换成林志颖款小偏分,却是显得阳光而有朝气。
  “哦?”马丹娜眼前一亮,原来是他,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未必不能属于马家女人嘛!
  杨翼飞适时的探手入怀,从外套内袋里掏出了那把伏魔剑,递到马叮当面前,笑道:“呐,这是答应帮你炼制的,看看喜不喜欢。”
  这把剑在缩回的状态下,没有任何气息泄露出来,就如同一把普通的健身伸缩剑,马丹娜和马叮当都看不出什么异样的地方。
  马叮当兴致盎然的接过,只觉入手一沉,这把剑倒是要比她的伏魔剑重了一些,不过还在她能驾御的范畴。
  将剑柄拔出来,马叮当如往常那样一甩,结果……
  没有任何反应,这把剑就像一个实心的剑柄一样,根本甩不出来。
  杨翼飞轻笑道:“这把法剑得用法力控制它伸缩,甩是甩不出来的。”
  马叮当恍然,凝神输出了一丝法力……
  “锵”
  “昂”
  幽蓝色剑身弹射而出? 与此同时,一声轻微的龙吟凭空响起。
  一头虚幻的迷你水麒麟自剑柄处浮现,一直绕着剑身盘旋而上? 尾部拖出一道蓝色灵光? 缠绕在剑身之外? 看上去美轮美奂,华丽至极。
  马家姑侄三个看得目瞪口呆,马大龙纯粹是因为这把剑的华丽? 而马丹娜和马叮当却是为剑身上散发的气息而震撼。
  好强烈的灵气? 马叮当暗暗估算,如果使用自己那把伏魔剑,她至少得凝聚浑身一半法力? 才能让剑身散发的灵气达到这样的强度。
  马丹娜则是自认得输出三成法力才有这般强度? 换言之? 握着这把剑? 她就等于随时在以三成法力对敌? 而自身却不会有丝毫消耗。
  如果输入自身法力的话? 经过法剑的加持,尤其是施展水系道法的时候,更是不知道能强到什么地步。
  最关键的是,剑身之上散发的灵气中,还夹杂着浓郁的龙气? 这把剑对驱魔龙族来说? 简直就是神器。
  姑侄俩被这把剑震撼? 半晌没回过神来? 倒是未修道法的马大龙先反应过来,诧异的看着杨翼飞道:“阿飞,你也是修道的啊?”
  驱魔龙族的道法传女不传男? 马家男人的使命就是传宗接代,去跟妖魔鬼怪拼命的只能是女人,因为男人一旦出事,驱魔龙族就绝后了。
  杨翼飞微笑着点点头,道:“是啊!这把剑是我的得意之作,有史以来炼制得最好的一把法剑,品质上甚至已经超过我自己的本命法剑。”
  “以这把剑对敌的话,三代以下僵尸基本上扛不住一剑,三代也就是能多受几剑而已,以叮当你的修为,有此剑在手,二代僵尸也不必放在眼里。”
  “只不过以后你去驱邪抓鬼的时候可得小心了,这把剑的剑气太强,一个收束不好,说不定就把人家的房子给拆了。”
  杨翼飞的话让马丹娜和马叮当也回过神来,她们看向杨翼飞的目光顿时大为不同。
  马叮当以法力控制剑身缩回,那摄人心魄的灵气顿时消失无踪,内敛到极致。
  她将剑柄装回皮套中,看着杨翼飞道:“阿飞,这把剑是马家可以当做传家宝传下去的宝物,实在太珍贵了,珍贵到我根本不知道该怎样还你这份人情。”
  杨翼飞耸耸肩,用开玩笑的语气道:“按照狗血电视剧里的剧情,你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吗?”
  马丹娜心中一动,不动声色的瞄了瞄两人,眼珠微微转动。
  以杨翼飞展现出来的能力,如果他肯帮她们对付将臣,说不定马家的使命在她们这一代就可以完 成了。
  到时候马家女人就是可以恋爱,可以为男人流泪的女人了,那么以身相许又有什么关系?
  马叮当心里虽然也有些微莫名的悸动,却显然并未把杨翼飞的话当真。
  当下真的学着电视剧中的情景,右腿放到左腿后,双手放到腰间微微蹲身,做了个万福礼,口中道:“公子大恩,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来世结草衔环,报答公子恩情。”
  “呃……”
  杨翼飞脸上露出一抹郁闷之色,对马大龙问道:“龙哥,我长得很丑吗?”
  “啊?”马大龙满脸懵逼,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愣愣的道:“不丑啊!挺帅的,为什么这么问?”
  马叮当和马丹娜也是一头雾水的看着杨翼飞。
  杨翼飞满脸无辜的摊手道:“你看电视剧的时候没发现一个规律吗?一个男人救了一个女人,如果那个男人英俊潇洒,武功高强,女人就会说小女子无以为报,愿以身相许。”
  “如果救她的是个长相一般,或者年纪偏大的男人,女人就会说小女子无以为报,愿来生做牛做马报答恩人,你妹妹这样说,不就是嫌我丑吗?”
  马大龙若有所思的道:“咦?好像真的是这样诶。”
  “噗哧”
  “呵呵呵……”
  马丹娜和马叮当姑侄俩忍俊不禁的笑出了声来,她们又发现了杨翼飞一个闪光点,幽默风趣,印象分是唰唰的往上涨。
  杨翼飞拍拍马大龙的肩膀,陪着笑了一阵,最后表情轻松的笑道:“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丹娜阿姨别介意哈,也别提人情什么的。”
  “我帮叮当炼制法剑也是有条件的,如果你非要还人情,那以后就多用这把剑陪我切磋,帮我磨练实战经验。”
  马丹娜笑着摇头,道:“不介意,要不是我们马家有特殊使命……唉,算了不说了,先吃饭吧!”
  马叮当豪爽的在杨翼飞大臂上拍了一把,嬉笑道:“以后我陪你打个痛快。”
  “那就这么说定啰!”
  马叮当回到自己的房间将法剑放好,雀跃的小跑出来坐到了餐桌旁,桌上已经盛好饭。
  “阿飞,不知道你今天要来,没准备什么菜,你随便吃点啊!下次来提前说一声,阿姨给你做好吃的。”
  “嗯嗯,谢谢阿姨,这些菜就已经很好吃了。”
  马叮当吃着饭,忽然想起一件事,开口问道:“对了阿飞,你有没有给这把剑起名字?”
  杨翼飞咽下口中的饭菜,道:“有想过几个,我说出来你参考参考。”
  “快说快说。”
  “这把剑的主材料是九天玄铁、水云石以及水麒麟的鳞片,简单明了一点呢!就叫水鳞剑,响亮一点就叫水云伏魔剑,文雅一点就叫碧水龙吟剑,你觉得怎么样?比较中意哪个?”
  马叮当贝齿轻咬着筷子头,仔细想了想,最后道:“我觉得碧水龙吟听着最有牌面,姑姑觉得呢?”
  马丹娜道:“我倒是觉得水云伏魔剑最合适,毕竟马家的伏魔剑在驱魔界也是一块金字招牌。”
  马大龙无所谓的插口道:“那就两个名字都叫啰!就当是一个正名,一个俗称嘛!”
  杨翼飞闻言赞赏的对他比了个大拇指,“龙哥有见地,不过我想了想,这把剑水麒麟的鳞片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是占据了主要位置。”
  “所以这把剑的正名叫碧水龙吟,俗称就叫水鳞伏魔剑,你们觉得怎么样?多少给水麒麟一点面子嘛!”
  “据我师门流传下来的传说,在商周时代,我们青云门真的有一头水麒麟作为镇山灵兽,那时候弟子们都称呼它为灵尊。”
  “我手里那几片水麒麟的鳞片,就是灵尊身上掉落,一代代传下来的。”
  听了杨翼飞的话,姑侄俩当即拍板,就这么决定了。
  一顿饭在欢乐和谐的气氛中结束,一吃完 饭,马大龙就将杨翼飞再度拉到他的房间去了。
  他对修道驱魔什么的没兴趣,反倒是对杨翼飞答应给他写的歌期待万分。
  杨翼飞也不推脱,当场便给马大龙谱了一首曲子,还填了词。
  马叮当帮马丹娜收拾好残局,洗过碗后,也凑到了房间里,待杨翼飞写好,她迫不及待的从马大龙手中夺过乐谱本。
  她不是很精通乐谱,但歌词她自然看得懂,而在她看歌词的时候,杨翼飞已经抱起马大龙那把吉他。
  一串轻柔的吉他声响起,前奏过后,杨翼飞以温柔舒缓的声音开口唱了出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的……仰望,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退缩的自己……”
  不错,杨翼飞给马大龙写出来的,正是那首《喜欢你》。
  这是在异世界,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些人,那些歌,所以他有一整个世界的歌可以抄,如果他愿意出道,必然会成为最顶级的音乐人。
  不过杨翼飞稍稍改了一些歌词,因为这首歌其实是原作者写给与他分手的女友的。
  最初做音乐时,由于某些原因原作者不得不放弃深爱着的女友,把时间和精力放到音乐之中,这令他十分愧疚。
  所以他便写了《喜欢你》这首歌,表达对失去爱情的苦楚。
  但杨翼飞是要拿去给马大龙表白用的,如果照搬原歌词自然不靠谱。
  所以他将一些歌词修改,变成了一首纯粹对一个女孩表达爱意的歌曲,而且其歌词中表达的东西,与马大龙和汤金宝完 全对应得上。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绪,以往所有欢笑仍挂在……脸上,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可以,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愿未来,你共我……”
  杨翼飞唱歌的时候,目光一直看着马叮当,偶尔露出一抹温柔的笑容。
  说是为马大龙演示这首歌,何尝又不是他在趁机向马叮当传递某种信号。
  每当杨翼飞看着她,露出那抹犹如暖阳般的微笑时,马叮当的心总是会砰砰跳个不停。
  再听着那直白的歌词,杨翼飞温暖柔和的声音,用句比较俗气的形容来说,马叮当被撩得是不要不要的。
  在杨翼飞唱副歌的时候,她几乎不敢与他对视,坐在马大龙的床边,微微垂着头,俏脸微红,手指一直在玩弄衣角。
  如今的马叮当毕竟才18岁,虽然比一般少女成熟得早,可终究还是个少女,她何曾有过这等经历?
  杨翼飞跟将臣是不一样的,面对几年后的将臣,马叮当更多的是被动的被吸引,可如今,她有了主动的机会。
  马叮当本是个性格炽烈的女子,年轻时的她,就如同夏日里的骄阳,肆意挥洒着自己的火热,无论是生还是死,是爱还是恨,都是那么的决绝而义无反顾。
  人到中年后,那份炽烈沉淀下来,变成了极致的性感,不仅是指她的外表,还有她的气质。
  她就像是一杯回味悠长的酒,初尝时淡淡的,愈久愈香浓。
  这也是为什么杨翼飞会喜欢她的原因,当然,马小玲他同样喜欢,因为这个女孩跟她姑姑可谓是一脉相承。
  或者说,马家女人几乎都是一个样,从马灵儿到马小玲。
  马丹娜也就是没赶上好时候,受时代局限,所以没机会展现出来。
  如果杨翼飞进入的时间点是在二十年后,那么他多半会追求马小玲,因为那个时候的马叮当,已经不会属于任何男人。
  可既然来到了二十年前,那么马小玲的姑父,他做定了。
  本就炽烈而火热的女孩,遇到了杨翼飞这同样炽烈而火热的追求,沦陷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杨翼飞相信,那不过是时间问题,而且时间不会太久。
  一曲终了,杨翼飞对马叮当展颜一笑,随即看向马大龙,若无其事的问道:“怎么样龙哥?这首为你们量身打造的歌合适吗?”
  马大龙此时已经激动得不能自已,他抓耳挠腮,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喜意,“合适合适,太合适了,你好有才华,跟你比,我这个科班生简直可以去死了。”
  “呵呵,别这么说,其实你一点都不差,至少你写的这首曲子,也是有成为经典的潜质的。”杨翼飞放下吉他,对他笑道。
  马大龙从马叮当手里拿回乐谱本,翻回前一页,放到杨翼飞面前,迫不及待的道:“你不是要帮我填词吗?来来来,拜托了。”
  “没问题,让我好好想想啊!”
  马叮当见状起身道:“那你们先忙,我去楼下买些水果。”
  马大龙道:“去吧去吧!帮我带个冰激凌。”
  马叮当白了他一眼,转身走出房间,下楼而去,马丹娜吃完 饭后就下楼散步消食去了,此时并不在家中。
  她到楼下商铺中买好水果和冰激凌时,正好马丹娜返回,便一起上楼。
  楼道内,马丹娜忽然开口道:“叮当,你觉得阿飞怎么样?”
  马叮当随口道:“他很好啊!”
  马丹娜略一沉吟,接着道:“那你有没有考虑过,让他做我侄女婿的可能?”
  “啊?”马叮当脚步一顿,霍然扭头看向姑姑,神情古怪的道:“可是你不是总说……”
  “诶……”马丹娜不待她说完 便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道:“我说的那些是针对普通人,可是你也看见了,阿飞不是普通人,他是比我们驱魔龙族更强得修士。”
  “你为什么不请他帮你对付将臣呢?只要杀了将臣,我们马家那延续几千年的使命就完 成了,到时候你不再需要法力,想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
  马叮当迟疑的道:“可是……我跟他结识,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都是修士,如果我失去法力,成了一个普通人,跟他就不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啊!”
  “这……”马丹娜眉头皱了起来,这个问题她倒是没有考虑到。
  修士要面对的东西,她们马家女人最清楚不过,一个普通人,根本不适合跟修士在一起,因为对修士来说,只是普通人的另一半就是一个累赘。
  马丹娜叹道:“是我考虑不周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无论如何,若能消灭将臣,这个机会我们不能错过,其他事就以后再说吧!”
  马叮当点点头,道:“我知道,他本来就想跟各种邪祟交手,我相信对将臣,他也一定很有兴趣,如果以后找到将臣的踪迹,我会跟他说的,至于现在……就先做朋友吧!”
  马丹娜无奈的道:“也只能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