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怎么说呢。
别人对他狠大抵只能怪命里倒霉, 他自己对自己也狠就属于脑神经有问题了(。)
脑神经有问题的薛先生顶着胃和心脏的双重抽痛拒绝了这个格外诱人的提议,含着一口几欲喷出的老血把没穿衣服的老婆哄好、再帮她把衣服穿上, 最后带她出门吃披萨。
拒绝沈凌提议,转而这么做的理由有很多, 譬如早晨亲热的时候他其实没能把握好轻重,她的身体现在不适合继续放纵;譬如沈凌此时明显并不是真的想做只是想缠着他不让他走;譬如再把老婆乱七八糟地睡一遍直接丢下沉睡的她披衣离开情节更加恶劣;譬如……
但功能健全、刚刚开荤的雄性,理应是不会瞻前顾后, 考虑这些理由再冷静判断的。
直接不管不顾扑上去才是常人反应,果断拒绝后帮她把衣服穿好鞋穿好拉着她的手纯洁去约会是超人反应。
别问,问就是母爱的伟大.jpg
薛妈妈坐在披萨店点单的时候胃还有点痛,恨不得直接剁了之前拒绝沈凌的自己。
我不后悔……
我不后悔……
他含着老血和她交谈,点了一杯冰块做成巧克力色小熊的特色冻奶茶, 又随手把奶茶里那束冰激凌花上插着的小旗子抽下来,折下旗身的部分,将其插在她扣到刘海的贝雷帽帽檐下。
旗子是塑料做的,但上面稍微精致地纹了一株金色的风信子。
妻子闷闷不乐的表情终于消失了,她拨拨那枚小旗子,冲他笑出了两枚小酒窝。
……不后悔。
嗯。
薛谨也弯了弯眼睛。
能被一支塑料小旗子哄好的女孩,总有让他忍不住微笑的魔力。
“阿谨,你不是说不可以玩食物吗?”
沈凌得到了仆人的新礼物,便再也想不起来怎么维持不开心的状态了,但又后知后觉意识到不能这么好哄,于是绞尽脑汁,决定出声刁难他。
薛谨看她转眼睛就知道她在打什么主意,但这个问题委实和“刁难”没什么关系,它甚至算不上问题,因为主人轻飘飘的语气,可以直接被当做一次撒娇。
但他还是稍稍停顿了一会儿,配合装出苦恼的样子。
沈凌乐滋滋地吸了口冻奶茶,看仆人想办法圆他自己说过的话。
“但我觉得这个与其插在冰激凌花上,插在你头发上更可爱,凌凌。”
沈凌装出了更挑剔的样子:“为什么?”
以为只要说“可爱”就能敷衍本喵吗?这几天“可爱”都听腻啦。
“比起冰激凌,你更甜一点。”
“……哦。”
挑剔的样子装不下去了。
沈凌低下头,默默把奶茶杯里的吸管口咬成了皱巴巴的样子,形状与不远处卷在长椅上的落叶有异曲同工之妙。
薛谨没有重点关注她如何折腾那根吸管,在他看来,自己只是随口说出了事实而已。
服务员已经端来了烤好的披萨,薛妈妈的重点在挑选馅料多的那几片,从而给孩子分过去。
直到他把一片堆满了金枪鱼肉的披萨分到沈凌的碟子里(移动过程中没有掉落任何馅料或芝士丝),才注意到她奶茶杯里的那根吸管。
薛妈妈条件反射:“凌凌,怎么把吸管咬成这样?吐出来,我叫服务员再给你换一根。”
沈凌:“……”
她“呸”了一口,仿佛是打算把那点被奇奇怪怪的羞涩心思也一起吐出来。
某方面和没开窍傻孩子半斤八两的薛妈妈纵容地摇摇头,叫来服务员,把一根崭新的吸管插进她的杯子。
接着他絮叨了一句“以后注意,不要浪费”,就把被沈凌咬皱的那支吸管抽过来,插进自己的那杯柠檬茶里。
沈凌眼睁睁看着他含住了吸管上自己咬过的地方,极淡的唇色沾上了一抹浅棕——那是她没能抿干净,残留在管口上的一滴奶茶。
……大胆的钵钵鸡。
明明就是爪下败鸡,应当对本喵俯首称臣,却在无形的地方伸爪子把我挠得晕乎乎的。
沈凌望着他唇上那抹格格不入的浅棕,脑子被挠得又晕又胀,感觉是被钵钵鸡当毛线团那样挠成了一团糟。
晕了半天,最终蹦出来的清晰想法是:
【想舔掉。】
丈夫似乎什么都没注意,含着吸管喝了几口柠檬茶,便点开了手机浏览工作信息。
几分钟后他才抬起头来,检查沈凌面前的碟子,看上去是打算给她再添点菜。
这一看,他好看的眉皱了皱。
“凌凌?怎么又把新换的吸管咬坏了?”
“……”
“吃披萨把头弄这么低做什么。这样对颈椎不好。”
“……”
“乖,听话,抬头吃饭。”
沈凌:“……”
她响亮地回答:“呸!”
薛妈妈:???
——这顿午饭吃得不错,只除了这家披萨店无端在同一桌客人上损失了四支吸管。
吃过后离薛谨上班的时间还有几十分钟,他步行送沈凌回家,路上叮嘱她回去后睡午觉要换衣服,睡之前在床头柜温一杯凉白开。
“你今天吃披萨的架势太猛了,凌凌。”
薛妈妈担忧地揉揉她的脑袋,“给你买的冻奶茶都没喝完,就一个劲在那里咬吸管。”
不喝水只吃烘烤类食物,她午觉睡醒后绝对会嘴巴发干的。
沈凌:“……”
她鼓着脸摇摇脑袋,感受到帽檐上那枚他别上的小旗子松动后,又急忙停住了摇脑袋的动作。
“都怪你。”
沈凌捂着风信子小旗子说,“都是你害我一直咬吸管。”
——而且竟然很快就用餐巾把嘴擦干净了!
就不能偶尔粗心大意一次,忘记擦嘴,等离开餐厅经过小巷子时停下来让她舔嘛!
饭前洗手,饭后擦嘴漱口,习惯顶好的薛妈妈并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耸耸肩,对妻子的指责照单全收——
她又怕又紧张地捂紧那枚原本插在冰激凌上小旗子的模样早就从各方面超越了那枚冰激凌花,薛先生现在的中心思想是“我为什么没有把单反相机带出来我是傻逼吧”。
对了。
说到各方面。
比起甜味,我更注重冰激凌的口感啊。
薛先生在桥洞前停住了脚步,左右张望了一下,确认周围无人。
“好了,凌凌。送你到这儿可以吗?我要去工作了。”
“……嗯。”
“回去就睡午觉?”以免你真的颠倒黑白。
“嗯。”
沈凌又晕又胀的脑子终于清醒了,重新塞满心脏的是蹲在门口等他时的那种粘稠情感。
但她已经一点都不生气了,也不想再缠着他耍脾气,只是沮丧地点点头,表示自己会听话。
“回家睡午觉,床头柜要倒一杯温水,我记住啦阿谨。”
“凌凌真乖。”
到了告别的时候。
但两个谁都没有抢先转身,迈出脚步。
薛谨看看空无一人的周围,又看看沈凌帽子里扁下去的那两个小凸起,以及斜斜插在她发间的小旗子,金色的风信子随着风飘来抖去。
……唉。
他伸手捧住了她的脸,在沈凌没完成第一次眨眼时俯下身,碰了碰她的眼睑。
然后是脸颊。
然后是鬓角。
然后是鼻尖。
最后轻轻点在嘴角。
“口感果然很好。”
薛先生又轻碰了碰她的嘴角,便直起身,隔着贝雷帽揉揉她的耳朵,“凌凌比冰激凌,不仅仅是甜一点。”
沈凌:“……”
她僵了半晌,一手还按着小旗子,另一只手把他的衣角也抓成了和披萨店外长椅上那枚卷起的落叶形状。
【想舔掉。】
【最终还是舔到了。】
【……但好像被舔的变成她了?】
最终,沈凌只是很费力地张了张嘴巴。
薛谨明白她接下来想说什么。
他摇摇头,撤出自己的衣角,牵过她的手,让她转身面向桥洞里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