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姐”和“祭司”,她原以为这是同等独特的称呼,只不过前者比后者还要亲切可爱一点。
……今天,她突然意识到了自己愚蠢的错误。
这原来是个通用的礼貌称呼吗?!
“沈小姐”和“孟小姐”是同等的?!
不管这个人称呼自己时在炸小黄鱼、在收拾她的玩具、在整理她的衣服——不管他说出这个称呼时露出怎样的表情——
这是个与外界所有女人同等的称呼!
这只是个该死的“外界礼节”!
这一丁点、一丁点都不独特!
沈凌才不要去注意语气表情这种细微的东西呢——她这么伟大,这么帅气,这么宽宏大量纵容自己仆人“遵循礼节”,纵容这个仆人不来摸自己的耳朵或脸颊,纵容他“礼貌拉开距离,不触碰任何部位”,纵容他不许挠浴室门不许推杯子的各种无理要求——
她已经给了这个仆人很多很多权利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像自己这么宽宏这么帅气的存在了!
——可他连基本的、独特的称呼都没有给自己!
本喵怎么能和那些低等生物拥有同等的地位,本喵难道——
难道——
……难道?
等等,她以前也没怎么在乎过独特的【祭司】称呼啊?
虽然她比所有低等生物都要高等卓越,但她才不在意那些仆人心里挂念着几个低等生物呢——沈凌好歹还赐过“愿你能如愿得到你心爱的女人”这种福呢,她知道仆人们不会真的将她视为唯一。
沈凌觉得没必要和仆人们心里的独特争个高下。
她比所有女人、所有财物、所有权力都要高等,这是教团从小到大告诉她的真理,真理没必要去解释。
……和以前一样,这本该是无所谓的事。
如果薛谨也在心里挂念着一个低等的“独特”,所以才对她使用这种普通称呼……那也没必要解释,没必要解释,这是仆人的失敬,仆人的愚蠢,她才是最高等的,最高等的生物不屑于搭理……
“好的。你确定是这款粉饼吗,小姐?”
……气死了!气死啦!呸!呸呸呸!混蛋!混蛋!大混蛋!
沈凌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气得攥紧了肯德基甜筒皮——冰激凌早就在一个多小时前被她舔完,只不过她不舍得丢掉奶白色的甜筒皮。
此时,沈凌已经全然遗忘了自己想留回家的甜筒皮,她“咔擦咔擦”用力咬着最下面的华夫片,想象这是薛谨的胳膊。
而她目前正站在化妆品柜台旁边,听着薛谨和那个女服务员交谈。
“是的,小姐,我想要一款和这种粉饼一模一样的……”
“不,不需要套装,小姐。”
“也不需要今年的新品。小姐,能麻烦你查一下还有没有货吗?”
沈凌,再一次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为什么她一直没发现?
——因为薛谨这几天基本都是和沈凌待在家里活动,出门采购时也会一直带着沈凌……他这几天在沈凌视线范围内打交道的陌生人只有超市收银员,商店收银员,银行职工,那几个突然来拜访的朋友。
好巧不巧,这其中只有超市收银员是女性,而每次薛谨收银结账时,都会把沈凌哄到超市出口外的小食贩卖处等待,再给她零钱买小零食。
她忙碌于嗦着手指吃冰棍或咬吸管喝牛奶,就从来注意不到那边的薛谨在付账时与收银小姐的交谈。
……这原来真的只是种礼貌称呼。
最普通的礼貌称呼。
不是专属于她的绚烂赞美词。
不是……独特的……
薛谨总算说服服务员为他翻出了和旧粉饼一模一样的商品——这款粉饼是品牌卖的不太好的某个老款,他为了找到完全相同的这枚,已经领着沈凌逛了三个不同的商场。
所以,东西找到了,也证明自己的确能办到所承诺的,沈凌应该不再生气了吧?
这是一模一样的粉饼,而且还是全新的。
薛先生接过服务员递来展示的样品,克制住没去看价签,转过身便打算递给沈凌瞧。
结果他对上了一只鼓着脸在嚼甜筒皮的猫猫,帽子压不住她炸起来的耳朵毛,金发蓬得像一团气呼呼从裱花袋里挤出来的香橙味的戚风杯子蛋糕糊。
金灿灿,软乎乎,一戳似乎还会弹起来,蓬松到想咬一口。
薛先生沉默了一瞬,便继续举起了手里的单反,并开始思考家里有没有杯子蛋糕的烘焙模具。
……真是太不像话了,比起把她哄好,我竟然更希望相机内存卡用光后再把她哄好。
沈凌并不知道自己的头发在薛谨眼里已经变成了一道甜品,更不知道她明天能吃到一整盒香橙味的戚风杯子蛋糕,蛋糕顶上还用淡奶油固定了一小撮金平糖。
她此时依旧很生气,生气到“喀嚓喀嚓”吃光了华夫饼皮,然后对着薛谨咬空气。
这是示威的一种,沈凌也想把手臂张开挥起来,但她知道在公共场合这么干有点不合适。
“干嘛?干嘛?你举着这个黑漆漆的东西对着我干嘛?我要咬你——我生气了,我要吃了你!”
来吃吧。
——自制力优越的薛先生及时咽下,温和改口:“沈小姐,我们已经找到了粉饼。如果我把它买下送给你,你能消气吗?”
呸!
我才不要那个破“小姐”用过的东西,你都说它沾了讨厌的气息!
重点根本就不是这个破玩意儿,重点是……重点是什么来着?
↑已经被猛然意识到的事实气到昏头的猫猫
沈凌大声回答:“不!能!”
“那你究竟要怎么才能不生气?”
“不!知!道!”
“那你究竟在生什么气?”
“不!知!道!”
薛谨:“……”
啊,女人。
“那我们如果不买这个粉饼,你觉得你没意见吗?”
掏钱买单反相机是物超所值(?)的,但掏钱买粉饼只是为了把沈凌哄好——竟然沈凌这么坚定地表示了问题不出在粉饼上——
沈凌:“没!意!见!我!不!要!”
她顿了顿,又跺着脚表示:“别!乱!花!钱!省!钱!给!我!买!吃!的!”
竟然还知道不能乱花钱……这姑娘的可爱是没有上限的吗,太可怕了。
薛谨心有余悸地撇过视线,瞥了一眼令人肝胆欲裂的价签,便把样品递还给服务员,歉意表示:“抱歉,小姐,我们决定不买了。”
“……哦。”
服务员很有眼色地观察了一下那边跺着脚的姑娘(就在薛谨递还粉饼再次说出“小姐”时,她的头发蓬得更厉害了),并在两人之间打了个转。
接着,机智的服务员道:“先生要不要看看我们店这款晚霜呢?”
“不用……”
“生气容易让女生长痘痘,这款可以起到祛痘保湿的作用哦。”
“不……”
薛谨是个超实用主义者,他固然不太懂化妆品(因为他打听过这些东西,认为它们大多含有点对健康不太好的人工化学药品),但曾经为了讨相亲对象欢心,专门出手研究过护肤品。
护肤品界讲究的是“纯天然”,薛谨直接把它理解成了“女生喜欢的,有香味且外形漂亮的滋养型符文草药膏”。
……而在这位为了省钱什么都能干出来的猎魔人手下,他成功用一系列纯天然草药、纯天然泉水研制出了一堆膏状体和液态乳霜。
还附了几个挺昂贵的符文,专门用于美白养颜——不过制造出的总成本绝对比直接买便宜很多很多。
虽然被朋友们嘲讽过,但薛谨真心觉得拒收自己情人节礼物的孟婉不识货,真心为她嫌弃地原封未动就将其全部退回的行为感到庆幸。
后期他挂在咸鱼上赠送了几个小样试用,就成功把整套护肤品炒到了几万块的价格呢。
“现在购买这款还赠送一套祛痘补水的面膜哦。”
“不用……”
“面膜里有与乐高联动的限量超级英雄贴画。”
薛谨:“……”
你们家的面膜很有想法啊。
涉及到了儿童玩具,对方又推销到了这个地步上,之前麻烦服务员翻来找去后又取消购买也的确不太符合自己的守则——薛先生只好掏出钱包。
但沈凌跳了起来,把钱包按了回去。
“我!要!买!吃!的!不!要!买!这!个!”
她扒住钱包不松手,姿态神似晚上睡觉时踢翻被窝蹭过来扒他的手臂:“不准乱花钱!你的钱都是我的!我的!属于我的!”
薛先生一愣,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了点什么她生气的原因。
“好,你的。”
薛谨刚准备说“但是”来进一步询问,就看见沈凌藏在帽子里的耳朵——稍稍凸起的两个小布角,常人只会以为那是帽子上不平整的两小块——
这两只微小的布角,微微往下扁了扁。
这是因为她耳朵上炸起的毛稍稍顺了下来。
……【你的】?
猎人敏锐地改了口,再次强调:“当然都是你的。我们是夫妻,我的东西都是你的。”
小布角继续往下扁,沈凌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好看起来。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