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不能永远远离大家,一个人待着,那样会很孤独,也会很寂寞。
沈子珺不像江殊殷那般善于言辞,他从不喜欢参加各式宴会。因为宴会上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呆在角落,也因他的气质和态度,没有人会与他有过多的交谈。江殊殷则不同,他不管去到哪,都是人们的焦点,永远都被无数的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着,谈天论地。大家全低头附和着他,追随着他。
其实每次他都可以与所有人度过一个很快乐的时光,可每当他的目光扫到角落里的沈子珺时,他会翘起嘴角,歉意的对众人道:“抱歉我要陪师弟去了,你们聊啊。”
虽然沈子珺每次都高傲的撇过脸,心中却仍旧滑过一道热流。
还有时江殊殷嫌他无聊,动手做了几个简易的弹弓教他玩。
沈子珺九岁生辰那天,江殊殷不知从哪弄了一棵桃树的幼苗,强行拖他到一块空地,塞给他一把铁铲:“你生辰好啊,八月十五可是举家团圆。咱们把这颗桃树种下去,等它长大了、长高了,咱们与师父就能永远在一起,不分开。”
沈子珺白他一眼,冷飕飕道:“坠云山那么多桃树,差这一棵吗?”
江殊殷啧啧几声,嫌弃道:“没情趣真可怕。”
沈子珺黑着脸挖坑:“你干嘛非要今天种?明年不可以吗?”
江殊殷道:“你这小子就等着孤独终老吧!今天你九岁,‘九’可是个好字,谐音‘久久久’。你明年十岁,‘十’是什么?‘死死死’,你这是咒人!”
沈子珺脸色黑中带青。
种好小树苗,江殊殷倚着铁铲,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滴溜溜转着:“这棵桃树可与别的不同,咱们该给它取个名。”
沈子珺抬眼:“取什么?”
江殊殷认认真真想了好一阵,才拍手道:“就叫久久好了!”
“久久……”沈子珺呢喃一声,强扯起嘴角:“能再复杂点吗?”
江殊殷不假思索的回绝:“不能。”
再后来出了花港一事,沈子珺对混混恨之入骨,同时也将江殊殷当时对他说的话深深记入脑海内:“今后那些混混再朝你招手,你就上去暴打一顿,别客气。”
时间过的飞快,转瞬之间两人都成了修真界中的正道仙首。
那时修真界中,谁都早已知道他们关系不好。可是对于沈子珺而言,因为种种原因,不好的确是有的。但有时,在极深的夜里他也会辗转反侧——他们的关系真的不好吗?
究竟是不好,还是两人都太过骄傲,不肯最先放下自己的高傲?
那时的沈子珺终究是年少轻狂的,他纵然真心想与江殊殷犹如手足般亲密,却不愿比他先一步示好,更是处处与之抬杠。
最后在沈清书去往远处赴宴之际,与他打了一个赌约。
沈子珺怎么都想不到,挖破脑袋也想不到,那个赌约竟牵出江殊殷的身世!
看着他跪在恨河水边,崩溃的大哭着;看着他手指深深扣进泥土血肉模糊,痛苦的大叫着;看着他狼狈的跌坐着,发疯的问着什么是正,什么是邪时——沈子珺,慌了……
他扬起手打了自己无数个耳光,撕心裂肺的折磨着自己,也拉不回跳下残崖的江殊殷。
江殊殷离去后,他曾发疯的喝过酒,喝的烂醉如泥,想尽一切方法折磨自己,将自己折磨的遍体凌伤。
即便如此,他也无法原谅自己:是他毁了江殊殷,而江殊殷,恨他。
画下他的画像,用笔墨记下曾经所有的一点一滴,沈子珺很怕时日太长,会忘了曾经的过往。
弄玉前来开导他:“殊殷的身世,他迟早会知道的,哪怕不是你,也会有别人,终究都是一样的痛苦。他的身世就像深埋地底的毒瘤,他只有度过,今后才会再无隐患的快乐下去。”
对此,沈子珺无力的阖上眼。
他原本以为最坏的结果就是天各一方,岂知那人竟被封印,再也回不来了。
时隔一百二十年。这些年里,沈子珺变得愈发沉默冰冷,每天一日三次的擦拭着他的佩剑,编了一条金色的剑穗,悬于他的佩剑之上。
贴身装着还未归还的碧色玉佩,每至他生辰之日,为他供上一碗馄饨。
在他的心里,江殊殷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直到,遇见一个人——薛墨辕!
不知为何,从见到薛墨辕的第一眼,沈子珺就有一种想把他往死里打的冲动。
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混混,也不是因为他不怕自己,更不是他脸皮比较厚。
而是因为几句话:
“沈峰主似乎很喜欢吃馄饨,不如我做给你吃如何?”
“这剑穗挺好看。”
——他做的东西,他做的馄饨。岂是你能染指、你能做出的?
而在泣城相遇之时,那货腼腆一笑,扭捏着道:“沈峰主,你的心意我领了。”
沈子珺僵硬着脖子转过来:“你,你说什么?”
什么心意?他干嘛了??
不料薛墨辕根本没解释,只是百媚千娇的看了眼沈子珺,只差红了脸:“讨厌~沈峰主怎么还要我说第二遍?不过既然是你要求的,那我就勉为其难再重复一遍吧,我刚刚说,你的心意我领了。”
“……”
沈子珺又受到重创,猛地向后一退,犹如当年那般扶住桌沿稳住身形,只差捂着心口,内心恶寒。
要不是平静了四百二十年,他真的很想揪住他的领口,一字一顿的咆哮:“我干嘛了!”
因为这个人,又让他想起,当年被江殊殷折腾的恐惧。
直到这时,沈子珺才忽然明白:也许,他想归想,可是对那个人还是有心理阴影的,并且至今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