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星洲眯着眼看着他,脸上露出了一个傻乎乎的笑容,整个人往外透露着开心和满足,软乎乎的好似能随意戳上几下也不会反抗。
虽然郑星洲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他的神情就是最好的回答。
仲煜城喜欢这样,他对郑星洲说出的每一句喜欢,都能让郑星洲欢喜,这难道不就是他所期望的吗?
他喜欢的人因为他的喜欢而开心。
这足以慰藉他每一次克制下去的冲动。
他在这些地方总有些过于固执。
那个想法被他压抑在心底,从未与旁人说起,如果他想和星洲发生什么,那也一定是要和完整的星洲,将所有人格融为一体,仍喜欢他的星洲。
但是现在眼前看上软乎乎的小兔子,毫不设防的朝他笑,软和得一塌糊涂,好似在邀请他来摸摸他的毛。
仲煜城手指微动,将手上的书放到一旁,干脆利落的伸手将他圈在怀里,才试探着在郑星洲脸上轻轻蹭了蹭。
郑星洲眼睛弯弯,冲他笑,笑容如同无声的允许。
仲煜城加大了些力道,轻轻掐了掐,郑星洲似乎有些疑惑,他歪了歪头,眯起的眼睛缓慢睁大了些,不明白仲煜城想做什么。
阳光晒得他暖洋洋的,气氛又好,郑星洲疑惑了两秒,又将仲煜城试探的行为抛到了脑后,他熟练的往仲煜城怀里钻了进去,从自己的躺椅上慢悠悠的钻到了仲煜城的躺椅上,熟能生巧的找到了个贴合的位置,靠在他的胸膛上,下意识的蹭了蹭他的手。
“先生,你也是我的奇迹。”他看着天空,轻轻叹了口气:“我从未遇到过拥有像你这般炙热情感的人。”好似从未枯竭的源泉,流淌出他的爱。
太过炙热,又太过沉重,远胜于他曾经看到过的爱情。
这甚至让郑星洲产生了惶恐,为什么他这么喜欢我?我值得他这样过度的喜欢吗?
但感情是不会骗人的,他的每个动作,每个眼神,每句话,都是那样的真诚,好似掏出自己的心脏献给了他,哪怕有太多的不合常理,太多的质疑,都在他坦诚的爱情面前,变成了回应。
我也有一点点喜欢你。
我会更努力的去喜欢你。
天空上慢悠悠的飞过了一对粉红色的鸟,依稀可见爱心形状,他本要说的话,就又咽了回去。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
毫无道理和理智,只有无穷无尽的情感在脑海里奔腾?
郑星洲的喜欢是十分克制的,他小心翼翼的付出,然后仔细观察着对方的反应,一旦发觉有任何不对,就立刻收回,然后告诉自己,我不喜欢他。
这是在他所接受的教育和环境中培养出来的。
而不是像仲煜城那般,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失败,将感情付诸行动,毫无迟疑,甚至越演越烈,这一点倒仍符合仲煜城一贯的人设。
仲煜城不知道他的想法,他只是因为郑星洲的话而轻易展颜,然后伸手又掐了下他的脸,力道极轻,在看到郑星洲脸上浮现出的红印时,还一脸认真的亲了亲红印的位置。
“因为我喜欢你。”仲煜城在他耳边道:“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一个人。”
郑星洲微微一动,将目光落到了他脸上,仲煜城语气温柔,嘴角带笑,轻易的将往事说出了口:“我小时候……”
他眼前景象回转,好似又看到了那个女人,她自然是美的,不然也不会让那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破例,让她入住祖宅,为她上演星空告白,只为博她一笑。
她为他生下了儿子,她得到了一切,她甚至成为了家主夫人。
在她短暂的人生中,她已然达到了常人无法触及的地步。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男人对她的宠爱。
对她来说,人生中唯一不如意的地方,大概就是那个生母地位卑下的非婚生子了。
因为这是那个男人出轨的证据,或许在她看来,这还是那个男人不再像以往那么宠爱她的起因。
仲煜城语气悠然,好似说着别人的故事:“仲家家主有一个爱人,被他捧在手心,她为他生下儿子之后,我出生了。”
郑星洲知道仲煜城的过往,这不是秘密,所有效忠他的下属都清楚他们效忠对象从非婚生子到仲家唯一承认的继承人的传奇经历。
但是郑星洲确实不知道,他在作为非婚生子时候的故事,这太过隐私,又因着一些隐秘的原因被埋藏在时光里,无人敢提起。
所有人都知道,他在小时候不被家主认可,甚至没有得到家主的承认,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最终赢家的既定事实。
但此刻仲煜城语气淡然的说出往事,才将众人不敢深思的过往向郑星洲掀起了一角:“我是他一夜欢愉的证明,是她无法忽视的证据,她厌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