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吴家分家
去年叶乐果然中举,虽然不是一甲却也是二甲,这成绩陈先生还算满意。
而叶乐也开始四处游走,结交了不少文人墨客。
秦氏对此自然是反对,一个女儿不听话做了妾室,一个虽然已是郡主,却也是个有主意。
唯一剩下的这个本以为会听话些,结果呢,以男子身份科举就算了,她顶多当是孩子上进。
可现在她却以男子之身混迹于无数男子之间,这怎么可以!
怎奈叶乐远在燕京,她压根就管不着,只能在家干生气。
并且将关注转移到了已经考取童生的叶康身上,争取要培养出一个孝顺听话的好儿子!
叶安安对小猫儿报以无限同情,却只敢躲得远远的,因为这把火避无可避的也烧到了她身上。
自过了年秦氏便开始愁眉苦脸,时不时对着叶安安唉声叹气,愁眉苦脸。
叶安安怎么不知道是为什么,过了年她十八了,村里的姑娘十四五嫁人,其他地方的十六七也就该嫁了。
十八不嫁的也不少,但到了这个年纪基本也都定亲,或是守孝或是其他不能及时成婚。
可叶安安贵为郡主,却至今不肯相看人家,而女人认定的人却远在边关,生死都不不确定,如何能定亲?
秦氏拐着弯的探寻叶安安的意思,叶安安却全都当没听见,执意要等阿宁回来。
她这边至少还有个生死不定的阿宁,叶乐那边秦氏也发愁,十七了,却还在胡闹。
但姐姐还没定亲嫁人就操心妹妹的婚事,不是这么个道理。
但两个她都管不住,也就只能自己生闷气了。
虽然边关大乱,大泽人心惶惶,但过年却还是有了几件喜事。
一件便是吴三蛋吴望归终于娶媳妇了,这两年吴家买了不少地。自从吴二蛋做了县太爷女婿,他俩合作的鸭蛋生意没戏了,吴三蛋倒是自己做的也甚是不错。
他娶的也不是别人,正是一个村的吴桃花,也就是当初想诬赖吴麦收的吴杏花的妹妹,叶乐的小伙伴。
这两年吴桃花家过的可不怎么好,自出了那件事叶家就没有与吴家合作,吴桃花的爹娘终究还是卖了草花和菜花。
草花是被卖进大户人家做了丫鬟,菜花却是卖给了人家做童养媳。
之所以不卖桃花和梨花,皆是因为两人年纪已到,嫁出去还能收一笔聘礼。
桃花读了书,她爹娘本来是打算将她高嫁换银子,但吴三蛋却与她有了情义。
吴四叔吴四婶其实是不满意吴桃花的,这孩子怎么样先不说,单说她这爹娘和不省心的姐姐,就足够吴四叔家不想聘她做儿媳妇。
更糟糕的是,自从知道吴三蛋看上了吴桃花,吴桃花爹娘可是十分兴奋。
为的不是女儿的幸福,确实因为自家攀上了门好亲家。
日后只要亲家帮扶,自家就是全坐着都没饿不死。要是能借着吴家再攀上郡主,那岂不一飞冲天。
结果还没成事吴桃花家就得意忘形,甚至借着吴四叔家的名头在附近几个村子耀武扬威,仿佛自家比叶安安这个郡主还威风。
为此吴四叔狠狠的打了吴三蛋,要知道,当初吴二蛋想入赘吴四叔吴四婶都没动手,却因为吴桃花打了一向受宠的吴三蛋。
吴三蛋也没想到会这样,他与吴桃花从小也一起玩耍,后来更是一起在学堂念书,说起来也算的上青梅竹马。
他同情她有那种不省心的爹娘姐妹,也喜欢这小丫头的活泼。
他心中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年少时,他崇拜叶安安,却被活泼开朗的叶乐吸引。但是他明白,那样的叶家他攀不上。
他已经很努力了,但叶家走的比他快的多,叶安安已经贵为郡主,叶乐更是聪慧至极。
甚至女扮男装中了举人,那样的叶乐,他真的攀不上,更何况叶乐也不喜欢他。
吴桃花与叶乐关系不错,他便喜欢跟她聊天。
渐渐的发现,这个甜甜笑着听他唠叨的小姑娘,竟然也可爱起来。
后来便是吴家想卖吴桃花,他知道后既是不愿她过得不如意,也意识到,这个一直在他身边的小姑娘,才是适合他的人。
只是他没想到,吴桃花爹娘竟然如此不堪,而他亦是给自家添了不少麻烦。
但不管再如何,娶吴桃花这事却是更改不了。
毕竟她家已经把这是闹得沸沸扬扬,不娶的话吴桃花只怕这辈子就毁了。
为此吴四叔和吴四婶便忍着气到吴桃花家提亲,怎料吴桃花爹娘竟然不知收敛。
不仅要求吴家给五十两聘礼,竟然还要求吴杏花的另一个侄子进学堂,据说是因为朱家那边愿意给吴桃花家三两银子。
这下气的吴四叔吴四婶又是把吴三蛋打了一顿,还不许他娶吴桃花。
吴桃花死活也不管了,毕竟人家爹娘都不在乎。
可吴三蛋哪里能让吴桃花真的去送死,最后亲自到吴桃花家去说。
五十两聘礼可以给,这些年他自己也有这些,但朱家的人不能进河沟村学堂,不然这门亲事就彻底完了!
她爹娘本不愿意,但吴桃花却差点上吊自杀,五十两与三两,她爹娘选择了五十两。
然后年前亲事终于办了,虽然坎坷,但也算是一件喜事。
过了初三吴二蛋也带着赵婉儿也来了吴家,钱夫人是个有孙万事足,女儿女婿去哪里过年都无所谓。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赵婉儿又怀孕了,已经过了三个月危险期,而且钱夫人专程请了名医诊脉,双胎!
真不知该说什么,接连两次双胎,喜得两家父母恨不得把赵婉儿供起来。
然后过了年吴四叔做了个惊人的决定——分家!
家里的东西一分为三,虽然吴二蛋现在的身价也看不上这些,但吴四叔并没有忽视他,这也是他的儿子,一视同仁。
“分家的事我和你娘很早就决定了,只等着你们兄弟三个都成家就分家。
我和你娘跟你大哥一起住,百年之后挣得银子也归你大哥大嫂,你们可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