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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软肋 > 第314节
  “那…我上去看看”他自己往楼上走,可刚走两步被梁桢喊住。
  “回来!”
  钟聿停了下,“不是住二楼?”
  房间之前都是梁桢一个人在布置,包括添置一些小家具和摆饰,她热衷弄这些,他当时也就没管,所以至今都不大清楚哪间是儿童房。
  梁桢将自己有些混乱的意识稍微整理了一下,“是住二楼,不过这几天他跟沈阿姨睡一起。”
  豆豆毕竟才五岁,即便独立能力尚可,也愿意一个人睡一间房,但梁桢夜里总要起几次去看看他有没有踢被子。
  这两天她身体欠佳,沈阿姨怕她睡不好再累着,便提议自己陪豆豆睡。
  钟聿步子僵在楼梯上,上不得下不得,瞬间让自己处于一种更加被动的位置。
  梁桢向来奉承“敌不动我不动”原则,他不说话,她也杵那不吭声,两人僵了大概有一分钟,钟聿磨着牙根从楼梯上下来,见梁桢脸色不好,心里更加没底。
  “那什么…”他想问问她身体怎么样,下午去医院挂完水有没有好点,可转念一想不行啊,一问就穿帮了,于是急转话风,“还住得惯吧?”
  “???”梁桢无语,“什么住得惯?”
  钟聿内心一片焦灼,觉得自己脑子肯定被屎糊过。
  “没什么,就问问,行了没事我先走了,你…早点休息。”他迅速说完迅速转身,块要走到院门的时候又被梁桢喊住。
  “等一下!”
  他飞快回头,“还有事?”
  彼时夜深人静,两人已经好久没有见面,最近几个月里稍有记忆的几次碰面也都不欢而散,今晚实在算是一次不错的气氛。
  梁桢心里明明有一千个问题需要问,可在他回头的那一瞬间好像什么又都问不出来了。
  要说她不生气也不可能,丈夫在外面沾花惹草,实锤新闻,她又不是圣人,可要说有多生气,梁桢觉得也没有必要,她并不是一个能够轻易被情绪操控的人,加之今天她身体也不舒服,大晚上不想再跟钟聿多纠缠。
  她指了指客厅,“你的画,拿走!”
  “……”
  钟聿只能退回来,把那副巨幅裸女扛到肩上,本还想说点什么,可梁桢已经扭头上楼,卧室门直接被她关上。
  钟聿扛着画在客厅站了会儿,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走了出去。
  外面又开始下雨,他将画框扔进后备箱,但因为画幅太大后面根本放不下,他合了几次后备箱都没合上,气得在上面踹了一脚。
  妈的,真是诸事不顺!
  梁桢站在二楼看着楼下的场景,他还真是脾气见长,跟自己车子过不去。
  大半夜回来扛幅画,还是裸女,最后梁桢看着那辆银灰色跑车发动驶入夜色中,后备箱合不上,小半幅画框冒在外面,裂了道口子上下晃动。
  路上钟聿手机响,他戴上蓝牙接通。
  “honey,你在哪儿呢,人家好想你哦,你今天都不来看人家的么?”女人娇滴滴的声音透过电波传过来,在黑漆漆的车厢内挠得人头皮发麻。
  钟聿磨了下牙根,“知道了,我过去找你!”
  “嗯,那你快点噢,人家洗白白在床上……”
  不等那边说完,钟聿直接扯了耳机扔到旁边座位上。
  那边女人:“……”
  半小时后,酒店套房的门铃响。
  “来了,亲爱的!”叶千橙裹着浴袍扭着小蛮腰过去,本想直接上前给钟聿一个爱的抱抱,结果门一开顶进来的却是一个巨型相框。
  “让一让!”
  叶千橙赶紧贴着门板给钟聿让开一条道。
  钟聿将画框弄进房间,一下扔地上。
  叶千橙关好房门跟进来,瞅了眼,问:“啥玩意儿啊这是,咋还是个裸女?”明明上一秒还娇滴滴的美娇娘,门一关瞬间转变画风,寻思着又问:“不对啊,你不是偷溜回去看你老婆儿子的嘛,怎么扛了幅画回来?”
  钟聿叉着腰喘了两口气,“一言难尽!”
  叶千橙好像对画产生了兴趣,把那层牛皮纸都撕了,蹲地上细细鉴赏了一番。
  “牛逼啊,这画谁画的?”
  钟聿去冰箱拿了瓶水拧开,“你懂这玩意儿?”
  “不懂!”
  “那你牛逼个什么劲?”
  “不裸女嘛,你没见那些遗留下来的画作好多都是这种类型?”
  “……”
  钟聿无语,这位跟顾秋池也差不多,都是逻辑鬼才,他灌了两口冰水,用手戳了下画框右下角,“这,创作者签章!”
  叶千橙趴下去仔细看了眼,还真有个繁体字的签章,“猿……猿什么?猿猴?”
  钟聿:“……”
  他将瓶子扔旁边沙发上,“袁世凯的袁,袁狄!”
  “咦,这名字怎么听着有点儿熟悉!”
  “老卫没跟你提过这个人?”
  叶千橙哧了声,“我跟他也仅限于床上关系,真以为那只老狐狸什么都会跟我讲?”
  钟聿:“……”
  叶千橙:“不过这名字是真的耳熟,我肯定在哪听过。”
  钟聿:“顾秋池男人。”
  叶千橙:“啊?就顾老二那个千里追随发誓非他不嫁的流浪画家?”
  钟聿:“……”
  叶千橙:“我说呢,老卫之前好像找人去揍过他,棒打鸳鸯!”
  钟聿:“……”
  叶千橙:“所以还是牛逼啊,敢睡顾老二的本来就不是一般人,还得顶着老卫的压力,我听说前阵子顾老二还出钱出力给他办了次画展?”
  这事钟聿知道,当时顾秋池还来问他拉过赞助,为此钟聿作为赞助商还真掏过一笔钱,不过后来也没关注。
  “我对她跟流浪艺术家的爱情人生不感兴趣,说说吧,你找我什么事?”
  “哦,对了!”叶千橙拍拍屁股从地上站起来,“m国那边来消息了。”
  钟聿脸色一沉,“什么时候?”
  “就刚刚,你等下,我去把电脑拿过来。”
  叶千橙去卧室把她笔记本搬过来,啪啪啪在上面敲了串代码,最先跳出来的是一份加密文档。
  钟聿扳过屏幕看了眼,脸色越来越阴沉。“消息来源准确?”
  叶千橙:“应该没问题,再说不是你跑去m国找的人嘛。”
  钟聿盯着文档上的内容,除却ip地址,登录时间和一些个人信息之外,最下面还贴了张照片,照片应该是证件照,里头的人理着干净的板寸,穿深色针织背心,戴黑框眼镜,永远都一潭死水的眼神在照片上看更加显得木讷内敛。
  叶千橙:“不过仅凭这份资料也未必能治他罪,当年在m国对你动手的歹徒已经死了很多年,目前我们掌握的资料也只能证明他曾经通过‘大鱼’跟人作过交易,更何况‘大鱼’的服务器不在境内,就算你查出什么一时也不能拿他怎么办?”
  钟聿双手抱住脸蹭了蹭,尽管之前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但当事实摆在眼前的时候他依旧有些难以接受。
  至少他有点想不通,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促使对方几年前就想千方百计要自己的命?
  第303章 失控
  钟聿将电脑合上,手指捏着眉心,“跟着我老婆和儿子的那几个人可不可靠?”
  叶千橙叹口气,“你都问我八百回了,钟少爷,都是以前跟着老卫的人,当然可靠!”
  钟聿沉默点了下头,突然苦笑问,“是不是觉得我特怂?”
  叶千橙:“……”
  钟聿:“其实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当年我在m国出事我父亲都不知道,大难不死我捡了条命,后来想想也不过就那样。”
  当年钟聿在m国中枪,被定性为抢劫暴力事件,之后m国警方也很快抓到了歹徒,对案件进行了审理,歹徒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坦白自己是因为劫财不利而生怨怒,故对钟聿开了枪。
  m国枪支合法,暴力事件屡见不鲜,好端端走在大街上被爆头的事也时有发生,而钟聿作为华人留学生,确实很容易成为当地歹徒劫财行凶的对象,这在m国并不少见,所以警方几乎没任何怀疑,歹徒入狱,顺利结案。
  钟聿腹下部中枪,但好在没打到要害,在医院躺了一个月总算度过了危险期。
  其实当时他也并不是没有怀疑过,毕竟所有事都太巧了,出院后他也找人私底下查了查,结果并没找到什么新线索,很快就传来对他开枪的那名歹徒在狱中身亡的消息。
  那时候钟聿到m国也没多久,对周围的人和事都不熟,一个人孤身在异乡,只想息事宁人,所以就选择相信了确实是自己运气不好碰到了暴力分子,可是现在知道真相,再回过头去想那桩“枪击案”,简直是漏洞百出,而他当年能够轻易让自己去相信这仅仅只是场意外,从本质而言,还是因为自己一直存在某种侥幸心理。
  他不愿去相信自己的猜测,更不愿去相信离自己最近的人都有副可怕的面孔,而他其实一直生活在一群豺狼虎豹中。
  可以说这是钟聿天真的一面,自我催眠式地让自己去相信所有一切都如外表看上去那么美好,然而事实呢?
  事实上他又不傻,相反,他还特别聪明,什么人什么事到他眼里总能看出个八九不离十。
  有时候真恨自己的火眼金睛,那感觉就如你游走在一群鬼魅中,大家都戴了面具,看似正常,可唯独你开了天眼,能够看到面具下面的恐怖模样。
  从记事开始哪天不在看人表演?上至蒋氏蒋玉茭,下至宅子里的那些佣人,包括从小到大围在他身边的大部分朋友,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称兄道弟,可说白了还不是因为他姓钟,而背地里不知把他贬得如何一文不值,不过他从来不为这些事生气。
  在钟聿的概念中,似乎每个人都可以有两张面孔,他早已习惯了人情上的虚伪和善变,也清楚他们贪婪,总有装不满的欲望,可是天知道他不想变成跟他们一样,所以这些年不争亦不抢,甚至差点丢了命也不愿意让自己去怀疑,表现出来的始终是一种自由散漫的生活态度。
  “我这人可能真的比较容易招人恨吧,所以他们要对我下手我忍了,但绝对不能连累梁桢和豆豆。”
  原本已经走到卧室门口的叶千橙听他这么说,突然有点替他心酸。
  “以前觉得要我能修到你这命肯定爽得很,现在看好像觉得你也怪可怜的。”背负太多,承受太多,自然压力也比其他人要重。
  “不过你也别自己吓自己,当年人是在m国对你动的手,现在在国内,我想他应该不敢对你老婆儿子怎样!”“不,不一定!”钟聿搓了下有些僵的脸,“我不清楚当年m国的事除了他是不是还有其他姓奖的参与,但陈医生和他老婆儿子的死蒋家肯定有份…”
  钟聿只要一想到陈家几乎一夜之间被灭满门,连孤儿寡母都没放过,他整个人都会觉得喘不过气。
  “除了陈骏一家之外钟叔的死也疑点重重,我现在不知道他们是串通一气还是各自作案,也不清楚蒋烨身上到底背了多少人命,但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有些底线一旦破了,自己可能都控制不住。”
  若说人命和鲜血,叶千橙见过的肯定比钟聿多,确实跟他说的那样,就好比火车脱轨,一旦滑出了轨道,一切都会失控,毕竟对某些人而言,弄死一个跟弄死十个已经没有分别,反正都得下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