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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 >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 第三百四十二章 我的朋友
  这会儿正是一天当中太阳最毒的时候,戈壁的气温已经超过了四十度,张恒将背包顶在头上稍微遮挡了一下阳光的直射,然而这举动并没有多少用处,沿着铁路走了没一会儿他露在袖子外的皮肤就被晒红了,热浪蒸腾,眼前的视线也随之扭曲了起来。
  不得已下他不得不找了块儿背光的岩壁,坐在下面休息了会儿,等着太阳稍偏一点才再次启程,期间还有一只鞭尾蜥和他躲在同一片阴影里避暑。
  在阿波罗计划训练营里张恒也训练过沙漠求生的环节,不过那是在有补给包的情况下,NASA这方面还是做得很好的,基本上所有应急情况都考虑到了,消炎药也准备的有,但是这一次不同,张恒等于是被游戏系统突然扔到戈壁的,从穿着到携带的装备,都不适应沙漠生存。
  不过既然找到了铁轨,张恒原本的打算是延铁轨先走一段,等到火车驶过来他再扒火车到达下一个定居点,然而不知是不是他的运气不好,距今为止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他还没有看到一辆火车,只能靠着自己的双腿继续走下去。
  这一次他足足走了快四个小时,身体中的水分被蒸发的很快,不但嘴角开始干裂起来,露在外面的小腿和手臂也有些红肿,意味着已经被轻度晒伤了。
  好在就在这时候他也能看到远处风沙中的小镇了。
  张恒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和这时西部绝大多数小镇一样,眼前这个他尚不知道名字的小镇也是依靠铁路修建的,铁轨横穿镇中心,一面是民居,另一面则是酒馆、伎院、赌场之类的娱乐区域,这是因为醉酒的人往往很容易闹事,因此将这些狂欢者隔离起来就显得很有必要。
  不过等张恒走的近一点了还是发现了一些不太寻常的地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里太过冷清了。
  虽然沿途也有大开着门的民居,然而张恒在里面却看不到一个人影,而且东西也被搬的一干二净,张恒随便走进了一间屋子里,发现地上全是沙尘,它的主人显然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来过了。
  附近的其他民居情况也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镇上的酒吧,张恒在门外看到了八匹马。
  考虑到这很可能是整个镇子上唯一有人的地方,他并没有犹豫太久就推开酒吧的大门。
  和外面空荡荡的城镇不同,酒吧里面倒是很热闹,四个男人正在一张桌子前一边玩着扑克一边大声咒骂着彼此,还有一个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家伙直接躺倒在一张靠窗的桌子上,鼾声如雷,瘸腿的酒吧老板清点着酒架上的藏酒,另外一张桌子上则是两个稍微安静一些的年轻人,一个在擦拭着自己的步枪,还有一个则在玩着一把匕首。
  张恒走进来的时候,就像是有人按下了消音键,喧闹的酒吧突然安静了下来。
  张恒倒是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毕竟他的这身21世纪的穿着打扮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太过新潮了,再加上他的肤色,很难不引人注目
  不过他并不是来相亲的,也没有太在意其他人对他的看法,大致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径直走向了吧台前,放下背包。
  “打扰了,给我来杯水吧……酒也可以。”
  然而瘸腿的老板闻言却没有转过身来,实际上他就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依旧在整理着酒架。
  张恒皱了皱眉头,因为美国的移民成分很复杂,并不只有英格兰和苏格兰人,还有不少其他国家的人,因此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也不能排除老板不会英语的可能,于是张恒又用法语和西班牙语问了一遍。
  结果依旧没什么效果。
  反倒是一个大胡子放下了手中的扑克,走了过来,和他那副毛熊一样粗犷的外表不同,他表现的竟然出乎意料的有礼貌,问张恒,“介意我坐在你旁边的位置上吗?”
  “不,请便。”张恒道,顿了顿又问,“你们既然是这里的客人,应该能回答我接下来的这个问题,这家酒吧的老板是个聋子吗?”
  “哈哈哈哈。”那个毛熊一样的男人闻言大笑了两声,不过并没有立刻回答张恒的问题,而是饶有兴趣的道,“你从哪里来的,我的朋友,我并没有在外面看到你的马。”
  “别的……镇子上。”张恒道。
  “可是据我所知,这里方圆百里之内没有其他的镇子。”
  “所以如你所见,我走了很长一段路。”张恒道,他侧身看了眼男人之前坐的那张桌子,指着上面的一瓶威士忌,“能给我来一杯吗,我很久没喝水了。”
  “当然当然,俗话说得好,好酒总是要和朋友分享。”毛熊一样的男人笑道,不过他却并没有起身,而是依旧坐在原地,望着张恒,眨了眨眼,“你是一个中国佬对不对,虽然你看起来比绝大多数中国佬都要强壮,穿着一身异怪异的衣服,脑袋后面也没有那种东西……”
  毛熊一样的男人比了个辫子的手势,“不要紧张,我之前也有两个中国佬朋友,他们在镇上开了家杂货铺,我喜欢他们,发自真心的,我总是光顾他们的店铺,那些勤劳的不知疲惫的小东西,就像每天都在你耳边飞舞的蜜蜂一样,嗡嗡嗡嗡嗡嗡,原谅我,我没读过多少书,这个比喻可能不太妥当……直到有一天,我们之间的友谊出了点小问题。”
  毛熊一样的男人脸上的神色显得很是困扰,“你来评评理,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去他们的店里,拿了点蜂蜜蜡烛吃的什么的,大概还有两瓶酒,临走的时候他们却是突然叫住了我,要我付钱,顺便把之前的债务也结清,这种行为深深的伤害了我,鉴于我们之间的深厚友谊,我不觉得这种纯粹的感情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我放下了蜂蜜,放下了蜡烛,放下了手里的熏肉火腿,之后打开其中一瓶酒喝了两大口。
  “而在这过程中我的那两位朋友一直在我的耳边喋喋不休,于是我不得不拔出了我腰间的左轮手枪,在他们可爱的小脑袋上一人来上了一枪,然后……我们之间所有的问题突然之间全都解决了。”
  毛熊一样的男人笑了笑,“现在,我来回答你之前的问题,不,独腿兰德尔的耳朵没有聋,考虑到他的年龄,这老混蛋的耳朵比狗还要灵敏,他清楚的听到了你所说的每句话,每一个字,但是……他只是tm的根本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