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是哥儿,做饭的手艺却还没季哥好,真是羞煞人也。
季唯一拉好面,就就炖好的骨头汤盛入一个大盆内。等锅烧干,迅速倒进菜油,又将小半块瘦肉切成条,在油锅中爆香,撒上少许糖提鲜,再依次往锅里倒入骨头汤和面条。
煮面的同时,分别往两口大碗里放入油、盐、酒和葱花,面一被烫熟,就立刻用筷子起出锅,在面上均匀地铺上一层骨头。
季唯招呼柳意绵来端面条,自己将剩下的瘦肉和骨头拿到井边。井水低温,是天然的冰箱,农人将吃不完的食物存在井内,乃是代代传下来的智慧。
这肉毕竟是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对目前的季唯来说算得上奢侈品,再怎么妥善处理都不为过。他又顺便看了眼推车,见它也清洗的干净,就立刻跑回了厨房,端起大搪瓷碗,大口大口地吃起面来。
肚子有了几分饱后,季唯喝了口汤,抓了截筒骨,把筷子插到中空处捅了捅,用力一吸。
作者有话要说:
啊蛋糕真好吃,又给自己点了个六寸的芒果蛋糕配水蜜桃奶昔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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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感谢藏剑*1、我寄愁心与明月*2地雷的支持,么么哒(づ ̄3 ̄)づ
第6章
第6章
筒骨可是好东西,特别是中空处那点骨髓,又香又嫩,绝对不容错过。这也是为什么季唯会花七文钱买这一堆骨头,虽说是没有肉,但是用来炖汤却是再好不过,营养又补钙,特别适合正在长身体的柳意绵。
从屠夫那里回来,季唯就已经想好了,以后要常常光顾那里。在他看来,钱不是光靠省就能存下来的,要节流,开源也是必不可少。
他这边骨头啃得正香,柳意绵却是无从下手。他从来没见过这种吃法,谁会花钱去买一丁点儿肉都没有的骨头呢?
不过这面这汤真好喝啊。
柳意绵大口大口地将面条送到嘴里,奢侈的加了一颗鸡蛋的拉面筋道又弹牙,还有这蕴含着浓浓肉香味的面汤。他吃的投入,将肉丝儿整整齐齐地挑在一旁,埋头解决面条。等将面全吃光了,才开始慢慢地品味肉丝儿。
“你怎么不吃骨头?”季唯指了指他碗里一动未动的骨头,挑眉道,“我知道没人会吃骨头,但是你就试试,这里头的骨髓好吃的不得了,不吃可惜了。”
或许是季唯满足的神情说服了柳意绵,他学着季唯用手抓起一根骨头,略有些迟疑地用筷子捅了捅,然后放在嘴里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