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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随身带着地狱 > 第九十六章 惹人怜
  这章三千四百多字,也许这是上架前的最后一章公众章节了,两个月公众期,三十多万字,对熊猫来说也是第一次,但上架后什么成绩,谁也说不好?熊猫有些忐忑,但也有对未来的期待,不管怎样,熊猫会努力把书写好,给所有兄弟姐妹以愉悦的阅读体验,上架后就需要月票了,兄弟姐妹们,你们准备好了吗?那么……还是求一下推荐票,不要因为上架就不投票啊!熊猫还是挺看重推荐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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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陆云峰带来了一点小麻烦,因为他半路和陆冰清先进了一家服装店,帮金英顺挑衣服鞋袜什么的花了二十来分钟,这时候大雨就已经来了,幸好陆云峰来的时候带了雨披,陆冰清也有雨伞。
  按照实际情况,陆冰清抱着金英顺的衣服鞋袜,套上雨披坐在前梁上,陆云峰打着伞,单手抓着车把回了家。
  到了家门口,陆云峰敲敲门:“英顺,开门!我回来了!”
  没过多久,金英顺把门打开了,但看到她此时的样子,陆云峰和陆冰清都呆住了,因为这小丫头竟然没穿衣服,光溜溜的就跑过来开门了。
  “欧巴,你回来啦!”看到陆云峰,金英顺很高兴,但是看到陆冰清的时候,却有些怯怯的向后退了半步。
  陆云峰皱眉问道:“英顺,你怎么没穿衣服?”
  金英顺低着头,小声道:“外面下雨,偶怕弄脏欧巴的衣服。”
  这话将陆云峰心里的一丝责备击的粉粉碎,眼神瞬间柔和下来,就连陆冰清看着金英顺的目光也充满了善意。
  “先进屋。”在外面站着可不是事儿,尤其还下着这么大的雨,陆云峰赶紧让两个女孩进屋,免得感冒。
  关门进屋,陆云峰道:“我去做饭,冰清,你带英顺去泡个热水澡,给英顺选一身衣服。”
  “交给我吧!”陆冰清微微一笑,看着这个瘦的皮包骨似的女孩,眼里闪过一丝心疼,声音温柔的道:“你叫金英顺对吗?”
  “嗯。”金英顺点了点头,小声问道:“欧尼就是欧巴的妹妹吗?”
  作为云海人,时不时会听到一些棒子语,虽然不会说,但简单地欧巴和欧尼还是听得懂的。
  陆冰清含笑点头:“对,我就是欧巴的妹妹,我叫陆冰清,你可以叫我冰清姐姐。”
  “冰清……欧尼。”金英顺不自觉的用了棒子语的称呼,是太深入人心了吗?
  冰清欧尼?
  陆冰清微微一愕,看到金英顺怯怯和不安的样子,立即露出温暖的微笑,抚摸着金英顺的秀发:“很好听的称呼,以后你就叫我冰清欧尼。”
  陆冰清的微笑有很强的感染力,金英顺的不安突然消融了,脸上露出笑容,连连点头:“嗯,冰清欧尼。”
  女孩和女孩似乎很容易成为朋友,就比如坐车的时候,两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只需三两句话就能变得跟认识了很多年的好友似的。
  相反男人就差了很多,哪怕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坐在一起也不见得有很多话,但真的说起感情,无疑还是男人之间更深厚,只要是认定的朋友,一辈子都坏不了。
  女人就不一定了,当然也有一辈子的好姐妹,但一拍两散的更多,当后世网络发达以后,女人间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防火防盗防闺蜜。
  这句话蕴含着什么内容?自己琢磨去吧!
  不过对陆冰清和金英顺来说,两人算不得闺蜜,所以相处的还是很好的,在陆云峰做饭期间,陆冰清和金英顺一起泡了个热水澡,期间陆冰清从金英顺嘴里问到了不少东西,其中就问清了金英顺的年龄。
  因为陆冰清觉得金英顺怎么也不像十三岁的女生,就算再怎么营养不良,也不应该连胸部都没有一丁点发育的迹象吧!经过询问才知道,十三岁倒是不假,但……这是虚岁。
  金英顺的出生年月是1982年12月,虚岁的确是十三岁,但周岁却只有十一岁零八个月,这样一个年纪就和她的发育挂上钩了,不过一个还不到十二岁的小女孩就经历了这么多苦难,陆冰清对金英顺更心疼了。
  金英顺是五年前逃到华夏来的,那时候她的父母家人都饿死了,她是跟着同村的人逃出来的,但是在进入边境之后,同村的人被发现,全部被打死了,只有她死里逃生,一个人逃了出来,那时候金英顺还不到七岁。
  一个不到七岁的小女孩怎么养活自己?根本就没法养活,年龄太小,找工作没人要,语言不通,什么都问不到,于是金英顺就开始靠乞讨、捡垃圾为生,这期间也凭着自己的聪明,一点点观察和对照两国的语言,用了五年时间,总算能说一嘴还算流利的汉语。
  只是在这五年里,金英顺经历了不下十次的生死难关,最大的难关就是生病和冬季,众所周知,东北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零下二三十度是很寻常的事,每到冬天,金英顺就会因为寒冷而生病,几乎每一年都会在冬天生两场病,每次生病都差点要了她的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甚至还可以靠着火柴的光明幻想美好,金英顺却只能和残酷的现实抗争,一次次从死神的镰刀下逃出生天。
  “遇到欧巴之前,偶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偶想过,如果今天还找不到工作,不如就饿死吧!偶真的不想再这么活下去了,偶很痛苦。”
  听到金英顺的话,陆冰清眼泪不受控制的滚滚而下,伸出双手,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不要这么想,苦难已经过去了,以后英顺不会再忍饥挨饿了,英顺一定会幸福的。”
  小家伙真的太惹人心疼了,陆冰清心地善良,做梦都想不到一个人会活得这么艰苦,哪怕当初的张梅梅也没有这样苦过,十二岁以前历经十数次生死大关,难以想象。
  陆云峰很快就做好了西红柿炒鸡蛋和酸辣土豆丝,昨天晚上陆正道和张**买回来的熟食也装了两盘,两荤两素,两凉两热,配上馒头和绿豆汤,齐活了。
  “泡好了没有?开饭了。”饭菜摆上桌,陆冰清和金英顺还没出来,陆云峰不得不喊了一声。
  “快好了。”陆冰清的声音传过来,没过多久,两个女孩走了出来。
  此时金英顺已经换上了新衣服,衣服不贵,几十块钱一身的短袖短裤,外加一双凉鞋,陆云峰眼光很准,给金英顺挑的尺寸都很合适,这时候的金英顺总算有了一些城市女孩的样子,只是皮肤黑黑的,这个没办法,只能靠以后慢慢养回来了。
  “哟!还梳了个辫子。”打量了一下,陆云峰含笑点头:“行,挺好看的。”
  金英顺的头发一直没有剪过,所以很长,达到了腰际,此前一直很随意的用一根线头绑在脑后,现在则梳了一条粗粗长长的麻花辫,整个人都显得精神了许多。
  “是冰清欧尼帮偶梳的。”金英顺有些害羞的说道。
  陆云峰看了陆冰清一眼,微微一笑:“怪不得这么久才出来,编这个辫子花了不少时间吧!”
  “还好,只用了几分钟。”陆冰清拉着金英顺的小手,道:“英顺,我们吃饭吧!”
  “嗯。”因为之前陆云峰表现出来的威严,金英顺对陆云峰的感觉是亲近中带着一丝敬畏,但陆冰清却像个大姐姐一样疼爱着她,所以小丫头现在对陆冰清特别的亲,手拉的紧紧地,吃饭也紧紧地坐在一起。
  陆冰清很喜欢金英顺这么黏着自己,吃饭的时候经常往她碗里夹一些肉:“多吃点肉,吃的胖一点,你现在太瘦了。”
  “嗯嗯,谢谢冰清欧尼。”金英顺嘴里一直有东西,从头到尾都没闲着。
  还是陆云峰阻止了她们:“冰清,英顺已经很久没吃饱肚子了,胃很小,不能暴饮暴食,也不能吃太多肉,不然很容易出问题。”
  “啊!?”陆冰清一听有点慌了:“那……那怎么办?”
  “吃到现在也差不多了,喝点绿豆汤吧!”陆云峰看着金英顺面黄肌瘦的样子,轻叹一声:“我现在就怕英顺突然生病,她这几年经历了太多生死难关,身体已经很虚弱了,经不起折腾,回头我还得再买点中药给她调理调理。”
  陆冰清骤然紧张起来:“那……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不用了。”陆云峰摆摆手:“英顺需要不断的补充血气,这不难,就是花时间,估计要几个月。”
  “那就好。”陆冰清松了口气,抚摸着金英顺的头顶,微笑道:“太好了,英顺,你会没事的。”
  “嗯。”金英顺点点头,扭头看着陆云峰,小声道:“谢谢欧巴。”
  陆云峰微微一笑:“别谢了,把绿豆汤喝了,等会儿去睡一觉,你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休息了。”
  “嗯。”金英顺听话的端起绿豆汤就喝,绿豆汤没什么味道,但金英顺却觉得很好喝,虽然很短暂,但现在的生活是她做梦也没想过的。
  英顺现在……好幸福呀!
  午饭过后,金英顺立即收拾饭桌,陆冰清不忍心看着她一个人做,就想去帮忙,但金英顺却把她推开了:“冰清欧尼,这是偶的工作,偶吃饱了饭,应该努力干活的。”
  看着金英顺大眼睛里流露出的认真和倔强,陆冰清只能在一旁看着,看着她一个小人忙忙碌碌的,心里愈发疼惜,但金英顺脸上的笑容却没有断过,很享受现在的状态。
  看到陆冰清心疼的样子,陆云峰微微一笑:“没关系,只是一些轻松地家务,让英顺干吧!这样轻微的锻炼对她身体的恢复也有好处。”
  “真的吗?”陆冰清不太放心。
  “养尊处优只会养出富贵病,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陆云峰道。
  陆冰清若有所思,认同了陆云峰的话。
  此时雨已经停了,天空也透亮了许多,雨后新晴总会让人心情愉悦。
  陆云峰坐在沙发上,正想拿出那个文件袋里的案底看看,电话却在这时响了起来。
  陆冰清的精力都在金英顺身上,陆云峰只好去接电话。
  “喂。”
  “云峰,是我。”陆正道的声音传了过来。
  “爸?”陆云峰有些意外:“您怎么这时候打电话回来?有事?”
  “嗯。”陆正道说道:“我刚才接到消息,xx路xx胡同发生了命案,我正在市委开会,没时间过去,那离咱们家比较近,你不是想查案子吗!过去看看吧!我已经和梁勇打好招呼了。”
  命案!?
  陆云峰大乐,这是上赶着给哥送鬼力值啊!
  “谢谢爸,我这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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