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宁之起床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自己,去学校报了个道把学生证交了——班委统一收上去盖章,路上早点摊带了两份早餐回来,搬了把椅子坐在床边等庄笙醒。
没玩儿手机,就干等着,偶尔会过去亲两下,玩玩庄笙长到逆天的眼睫毛,摸摸她的手指手背。庄笙再怎么睡得沉,也被她时不时的小动作给弄醒了。
“嗯……”庄笙嘤咛一声,睁开了眼睛,视线里映入一张明晃晃写着“我什么都没做不是我的错”的脸。
“醒了?起来洗漱一下准备吃早餐。”
“还是有点困,我晚点再吃吧。”庄笙再次合上眼。
“那好吧。”楼宁之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又一次钻进了被子里,睡回笼觉。
两个人一直昏睡到了中午十二点,才姗姗起身,楼宁之明天正式上课,所以今天是能够自由出去浪的最后一天,庄笙洗漱的时候,她把京城里她能想到的好吃的店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陷入了深深的纠结当中。
庄笙换好衣服了,她还在床上没动,脑子里剩下了两个选项,抉择不出来,问:“海鲜还是西餐?”
“海鲜。”庄笙拍板。
楼宁之情真意切地赞颂她:“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帅吗?每次在我下不了决定的时候能够果断地帮我作出选择。”
庄笙谦虚道:“过奖了,你看都不看单子直接大手一挥买单的样子也很帅。”
楼宁之:“一家人不说两句话,彼此彼此。”
两人商业互吹了一番,庄笙给楼宁之换好了衣服,两人一起出门去吃海鲜,撑了个肚圆肠肥,庄笙在默默思考着得跑多少公里才能把吃进去的热量给抵消掉,楼宁之已经计划好了晚上吃什么:“就西餐吧,三里屯有家挺好吃。”
庄笙:“……”
舍命陪君子了。
两顿饭中间不可能一点时间也不隔,两人手牵着手在人少的公园里散了散步,楼宁之边走边感叹,“马上就到春天了啊。”
“你最喜欢哪个季节?”庄笙问她。
“秋天,不冷不热。”楼宁之答完问她,“那你呢?”
“夏天。”
“为什么?夏天那么热。”
“因为……”庄笙垂下眼帘,轻声说,“是在夏天认识的你。”说完赶紧把脸转到了一边去,嗫嚅道,“所以,夏天很好。”
楼宁之发现自己居然错过了这么好的说情话的机会,便说:“我刚说错了,其实我也最喜欢夏天,尤其是遇到你的那天。”
庄笙:“……”
她就当这是情话吧。
楼宁之:“我给你讲土味情话吧?”
庄笙:“……”
拜之前搜集资料所致,楼宁之土味情话的造诣高深,土兼尴尬,庄笙听了五个以后,实在受不了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表达无声的抗议。
楼宁之:“……我不说了,你把手放下来吧。”她自言自语道,“真的有那么不堪入耳吗?我觉得还挺有新意的啊。”
庄笙:“你可以选择唱歌给我听,和说情话一样的,而且你唱歌的功力比起来情话高深太多了。”
楼宁之给她清唱了一段《如果没有你》。
庄笙卖力地鼓掌。
楼宁之开始了邓丽君金曲循环。
庄笙拍手拍得手都疼了。
两人一个唱累了一个听累了,肩靠着肩在长椅上休息,偶尔有人路过,视线往这里看,庄笙就会立刻把头低下来,帽檐往下拉,两人说着说着话被打断了好几次。
楼宁之不胜其烦道:“我们还是回去吧,找个安全的地方。”
“回家?”
“不,去医院。”楼宁之上次走的时候和她大姐说了下个月见,下个月的第一天就是今天。她手伸进脖子里摸了摸,她的新项链还没有去炫耀呢。
今天的楼总vip病房和以前很不一样,楼宁之还没进门呢就闻到一股扑鼻的花香,迎面而来的楼宛之助理抱着两束花出来了,向她打招呼:“三小姐好。”
楼宁之下意识回了一句,说:“你好,这花是……”
助理:“来看楼总的人送的,太多了,只能扔到外面去。”
楼宁之点了下头,脑子里却仍旧是一头雾水,先前这里还安安静静的,怎么突然就来一堆探病的。她敲了敲房门,得到了一声请进。
楼宛之的秘书坐在床头,正在给楼宛之汇报工作,楼宛之朝她做了个“先坐那儿”的手势,然后食指在嘴唇上比了个噤声。
楼宛之用打着石膏的那只手费力地在文件夹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说:“你给我拨个电话给杜华。”
秘书:“是。”
楼宛之和电话那头的人扯了二十多分钟的事情,听最后那语气似乎是达成合作了。楼宛之闭上眼,短暂地休息一下眼睛,说:“接一下逸林的总监john。”
秘书接过来手机给她拨通,听到对面接了以后,火速递过去。
门外又来了个探病的人,西装革履,貌似社会精英,听见楼宛之在里面打电话,在门外站住了脚,身边助理打扮的人怀里抱着一束剑兰,手里提着燕窝。
门外的人从两个变成了四个,再变成了六个八个,楼宛之的的电话保守估计打了有一个小时,楼宁之本来在沙发上坐得挺累的,一看门口还杵着的那几个,顿时同情起了他们。
楼宛之把手机还回去,两指按了按自己的鼻梁。
秘总,外面……”
楼宛之放下手,淡淡道:“让他们进来吧。”
几个“总”都进来了,只是他们都是总,和楼宛之这个总比起来低了好几个层次,楼宛之花了不到十分钟就打发掉了,秘书送他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