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罗振华走了,但是罗家人一起用早餐的习俗还是被继承了下来,只是座席主次悄然发生了变化。
朝南坐的主座自然已经归于罗家新任的当家人罗云泽。身为他的“弟弟”罗夏至被提到了他的右手边,身边挨着笑笑。白凤凰作为罗振华的八姨太,却坐在了罗云泽的左侧,之后才是不久前从寺庙会来的七姨太贺兰。
半个月多寺庙的清苦生活,左膀右臂的两个女儿回归夫家,加上阿香夫妇双双吃了牢饭的消息显然给了这位姨太太很大的震慑,对于这个怎么都说不过去的安排,她却是一句闲话都没有多说。每天在用了简单的粥饭后,就回她的房间念佛去了。
“大哥,我想了想,还是延迟入学吧。我想看看自己除了读书,还能做些什么。”
贺兰上楼之后,罗夏至终于将这几天考虑的结果托盘而出。
如果没有知道这具身体的“身世之谜”的话,他也觉得能够去这所在百年之后都闻名遐迩的高等学府念书也算一桩美事。说不定还能结识那些大名鼎鼎的民国大师级人物。
但是在短短几日内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又想到两场即将到来的世界大战,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他想参与到这个世界中来,而不是只作为冷眼旁观的局外人。
“好啊。那我这就和大学那边联系。现在丧事也结束了,你也不要把自己拘在家里。顺便看看自己要做什么。”
放下牛奶杯,罗云泽和白凤凰对视一眼后,转头对着罗夏至温和地说道,“不管你想做什么,大哥都会支持你。”
“妈也是。”
“谢……谢谢大哥。谢谢姆妈。”
好尴尬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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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兴致勃勃的阿乐,罗夏至决定先去看看自己继承的那间位于大马路的南北货商行。
笑笑本来也想跟着他出门,但是鉴于她已经彻底玩疯,罗云泽决定将她关在房内好好预习新发的课本,以等待新学期的来临。
大马路也就是后世的闻名遐迩的“中华第一街”南京路,这里是“十里洋场”的精华所在。历史上,街道两边鳞次栉比地矗立着各大商行,百货公司,饭店,舞场和旅馆,上演无数仅属于魔都的爱恨情仇。
坐在汽车后座,上海土著罗夏至也是无比欢欣,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这条街道百年前的模样。
罗公馆本来就位于公共租界内,车子只拐了两个弯就来到了闻名遐迩的大马路的转角。
罗夏至将两边车窗放下,往左边看了看,又往右边瞧了瞧。
左边倒是热闹,一排三四层楼高建筑蜿蜒出去,只是一片灰色的西式洋楼之间,还夹杂了好几栋飞檐斗拱的中式建筑,门外高高挑起的杆子上写着不中不西的各类广告语,因为没有霓虹的的关系,显得挺不伦不类。
右边……从他这里望去,只看到一片尘土飞扬。
说好的“十里洋场”呢?说好的四大百货呢?说好的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夜上海呢?别说他印象中的大上海南京路了,车墩影视城都比这气派呀。
罗夏至颓丧地趴在车窗边,用力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四大百货中,最早开业的先施百货还有好多年才会建成呢。更别提外滩的万国博览建筑群的最终形成和畸形繁华的夜上海都是一战结束后的19世纪20,30年了——“距今”还有好多年呢,他想当然些什么呢!
阿乐可是半点都没看出他家少爷仿佛泄了气的皮球的模样,很久没有来到市中心的他兴奋地对外头指指点点。
“少爷,你看那边,那边的跑马场旁新开了一个跑狗厅,据说可热闹了,我们要不去看看?”
“小赤佬,发什么‘人来疯’?就知道‘白相’,什么跑马场,跑狗厅,那是好人家去的地方么?侬可不要带坏三少爷!”
话音未落,司机老陈就在前头反驳道,吓得阿乐吐了吐舌头,也不“人来疯”了,乖乖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再不说话。
原来那黄土翻飞的地方就是大名鼎鼎的跑马厅啊……
在罗夏至的印象中,那片地方在百年后的未来,是闹中取静的人民公园,夏天菡萏盛开,秋日桂子飘香,乃是沪上名胜之一。罗夏至自然也曾经去过,还在里头的湖心亭吃过点心。
这边罗夏至还在感叹人事两非,这边车子已经停在了一家商店的门口。年过半百的胡掌柜带着十几个伙计站在门口,见到罗夏至步下轿车,恭敬地齐齐鞠躬。
手上拿着文明帽走进这间还算宽敞,但绝对和现代搭不上边的木质结构堂屋。闻着南北货特有的,掺杂这腊味,干货味道的空气,罗夏至眯起眼睛,迎上了掌柜期待中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神色的目光。
“大家别管我,继续做生意吧。”
罗夏至毕竟是学人力资源管理的“人精预备役”,猜也猜出这掌柜的心思——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好命大少爷,不通庶务,不谙世事,千万别来瞎搞事!
罗夏至吩咐阿乐端来一把椅子,就放在柜台后面。坐下后,端起从伙计奉上的茶水小口地啜了起来。
胡掌柜和几个柜上的大伙计面面相觑,猜不出这为东家想要干什么。最后掌柜大手一挥,大家便各归各位开始忙碌了起来。
他们来的时间刚好是午后,明明现下非年非节,店堂里的客人却不少,让罗夏至稍感意外。
罗夏至趁机打量起了店堂的布局和人流。
这间铺子位置很是不错,临近公共租界的巡捕房,安全方面没有问题。出门就是一个十字路口,往来人流如织,其中十有五六会进店来瞧瞧。
这铺子除了售卖南北方食品,还出卖一些苏州扬州的精品绸缎丝帕和北方的尼龙毛线,应该是沾了他们罗家商行的光。听说这时候的商行还接受私人定制运货,就是后世所谓的“代购”了。
他坐着看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那些伙计们一开始还有些拘束,到后来也就习惯了,大大方方地做生意来。
他们哪里知道,身为现代人的罗夏至有多么吃惊——从他坐下看到现在,这一小时差不多做了七八笔生意,不可谓不好。但是每一笔生意都堪称“耗时长久”!平均每笔生意都要谈个十分钟以上。有时候三四个伙计同时接待客户,整个店堂里就像是在吵架。
他见过做生意讨价还价的,没见过每笔都讨价还价的,而且明明是相同的货物,最终交易的价格不同就算了,就连开价都不相同。那掌柜和伙计们的眼睛就像是装了x光,只要那客人前脚刚踏进店门,他们就能把他揣摩个遍,然后便是一场漫天要价和就地还钱。
就这一包二两的杭州龙井,三个客人居然卖出了三个不同的价格。
“阿乐,你们买东西都是这样么?”
罗夏至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拉着阿乐轻声问道。
“是呀,买东西不就是这样嘛。”
阿乐理所应当地说道。
“就没有店铺卖‘一口价’的东西么?”
“‘一口价’?怎么可能?这买卖就是谈出来的啊。”
罗夏至捏了捏手中的帽子,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些许兴奋。
虽然还说不清楚,但是他觉着这是一个突破口,一个或许让他可以在这个世界里有所作为的机会。
就在他踌躇满志的时候,店堂里传来一阵喧哗,抬头一看,所有的掌柜伙计都拥到了那发出喧哗的人身边,几个原本正在挑选货物的客人见状纷纷离开。
罗夏至踮起脚,只看到一个二十郎当,穿着墨绿色绸布衫的年轻人搂着个穿旗袍的年轻女子进了店铺,接着就吵嚷起来,他想上前几步听个
明白,却被阿乐死死拉住。
“少爷别去,那可是梁家的少爷啊。胡掌柜他们会摆平的,我们走吧。”
阿乐招呼了个伙计过来,将罗夏至从后门送了出去。
临到门口,还隐隐约约听到什么“凭什么就便宜了”“瞧不起人”之类的话语。
两人又绕回了大马路,罗夏至闲庭信步地一间间店铺逛着。
这条马路不愧被赞美为“完美大马路”,不但两边商铺林立,华洋交错。就这马路本身也极为宽阔,铁轨之上,叮叮车缓缓走过,为城市带来文明的新风。据说当年铺设马路的时候,这沥青之下可是铺满了红木,故而有北京的蓬尘,伦敦的雾,南京路上的红木铺马路”的民谣。
走到一间西洋百货商店前,看着玻璃橱窗里展示的文具,罗夏至决定为即将迎来新学期的笑笑买一只钢笔。
这“西罗百货”的门童是一名红头阿三,恭敬地将他引到了柜台前。
所有的商品都是被锁在红木柜子里的,柜台上糖果茶水一应俱全。一个西洋人长相的男售货员用非常标准的沪语问候了他们,并且在听到罗夏至想买钢笔后,转身从层层的货架中找出几只钢笔,小心翼翼地用蓝丝绒托盘承好,放在了路夏至的面前。
罗夏至挑选了一下一只,询问价格。
“尊敬的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只钢笔是从德国进口的,价值一百元。”
售货员恭敬地说道。
“十块钱。”
阿乐听了眼珠都差点掉了下来。
罗夏至笑着说道,“我是圣约翰大学的学生,会介绍我的同学都来光顾的。”
“好吧……您是高材生,我们期待您和您同学的光顾。”
那洋人售货员微微露出了一丝困扰的表情,然后麻利地将钢笔包好,递交到了罗夏至走上。
“没想到这洋人的百货是这么经营的,倒是‘入乡随俗’了。”
走出店门,罗夏至抬头看了看已经布满彩霞的天空,顿时生出满腔豪情。
他想,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