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历史 > 山上有个娇皇后 > 第5章
  “有点痒,揉了揉,没事儿,一会儿就好了。”少女用力眨去眼底的湿意,低声说道。
  “是……”余嫣然刚要再说什么,外头突然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紧接着重重的敲门声便响了起来。
  “儿媳妇!儿媳妇!娘来看你啦!快点开门呀!”
  阿浓吓了一跳,猛然抬起了头。
  “是阿时哥哥的娘亲……”余嫣然也惊了一下,忙起身去开门——方才阿浓要换衣裳,她把房门从里头倒栓上了。
  “大娘,你怎么来了?”
  “儿媳妇呢?我的儿媳妇呢?”迫不及待冲进门的是个年约四十来岁,外表上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患了痴病的中年妇人——她梳着整齐的发髻,衣衫朴素整洁,面容虽已不再年轻,但依然依稀可见昔日的秀美,尤其那双明亮清澈,格外漂亮的眼睛,更是令人见之难忘。
  “儿媳妇?什么儿媳妇?”余嫣然愣了一下,“阿时哥哥还没成亲,大娘哪儿来的儿媳妇?”
  紧随秦母而来的秦临闻言,大而明亮的眼睛一弯,伸手指了指屋里的阿浓。
  嘎嘎嘎。
  他胸前布兜里的小鸭子土豆也仰着脖子,瞪着黑豆眼朝里头直叫。
  季姑娘还没喜欢上他呢他就让大娘管人家叫儿媳妇,阿时哥哥好臭不要脸!不过……这也说明他是真的喜欢极了季姑娘吧?
  余嫣然五味杂陈地愣在了那,而秦母这时已欢天喜地地冲向了阿浓:“娘的心肝宝贝儿媳妇哟——”
  阿浓嘴角一抽:“大娘,我不是……”
  还没说完就叫人一把抱住揽进了怀里。
  带着凉意的怀抱叫阿浓忍不住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就要挣扎,可秦母却紧紧搂着她不放,还摸了摸她白嫩的脸蛋,喜滋滋地说道:“长得怪好看的,跟朵花儿似的!我们阿时真有眼光!”
  阿浓本就十分不习惯陌生人的亲近,秦母的手又带着厚厚的茧子很是粗糙,弄得她不舒服极了,可方才又是擦身又是洗头的折腾了大半天,少女吃完饭之后恢复的些许力气又用尽了,如今根本挣脱不开秦母的手……
  阿浓急了,忍不住拧了眉,声音略高地说道:“大娘!我不是你的儿媳妇,你认错人了!”
  秦母笑容一僵,终于停下了亲昵的动作,抬头愣愣地看着她:“你……说什么?我认错人了?”
  若换做从前,她根本近不得自己的身,即便真的靠近了,也会有人第一时间上来将她拉开,如今……阿浓感受着这陌生人的气息,想着她是个病人,忍了又忍,方才勉强软下声音道:“是,你认错人了。”
  秦母想了想,而后连连摇头:“不会认错人的,昨儿阿时带你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说你是他媳妇儿。他媳妇儿……那不就是我儿媳妇吗?没错的,你就是我的儿媳妇!”
  阿浓眼皮微抽:“我不是他媳妇,他搞错了。”
  秦母眼神怪异地看着她:“自己的媳妇怎么可能搞错?阿时不会这么笨的。”
  阿浓:“……”
  “我知道了,是不是阿时欺负你叫你生气了,所以你不想认我们了?”见她不说话,秦母突然恍悟似的一拍脑袋道。
  “不是……”阿浓张了张嘴,一时竟不知该怎么解释。
  “你不要生气,不要不认我们好不好?阿时很喜欢你,你走了他会哭的……是了,他会哭的……哭……谁在哭?是阿时?不不不,不是阿时……”原本神色如常的秦母说着说着突然整个人恍惚了起来,而后更是突然一把推开阿浓,倒退两步跌坐在地,双手紧紧抱着脑袋尖声大叫了起来,“够了够了!不要哭!不要再哭了!我不是故意的,求求你放过我!放过我的孩子……不要!”
  ☆、第7章
  第7章
  秦母不知为何竟犯病了,好在秦时来得很快,及时给她喂了药,方才叫她重新安静下来。
  “我娘寻常不爱出屋,我没想到她会突然来找你……是不是吓到了?”
  阿浓确实是有些吓到了,她没想到外表看着挺正常的秦母会说犯病就犯病,且发作起来那么骇人。但看着那个此刻已经安静下来,正拽着秦时的袖子躲在他身后,用一双清澈的眸子偷偷朝自己看来的中年妇人,少女心中却不知为何并没有太生气。
  “还好,大娘没事吧?”
  秦时静静地看着她,确定她的眼中没有厌恶与鄙夷,方才嘴角一弯,语气轻快地答道:“没事,老毛病了,休息一会儿便好。”
  阿浓点点头,虽心中有些好奇秦母这病的由来,但没有多问,只道:“那你快扶大娘去歇着吧。”
  知道她折腾了一早上定也累得很,秦时点头,也不再多说,扶着秦母就要走:“你也休息吧,有事儿就叫一声。”
  可秦母见此却慌了,赶忙松开秦时的衣袖,扑到床边拉住阿浓的被角,双眼含泪,连连摇头道:“不走,我不走!走了儿媳妇就会不见了!”
  刚松了半口气的阿浓:“……”
  想解释,可又怕再刺激到她,少女眼皮微抽,只得抬头朝秦时看去,“解释!”
  她抿着唇,眼角微扬,有些不耐的样子,可秦时看着她,看着这个出身高贵,美丽矜傲,看似难以接近,实则心肠极软的姑娘,眼中却生出了更多的笑意。
  “没法解释。”他盯着她看了半晌才道。
  怎么就没法解释了?阿浓抬目瞪他:“你只说昨儿是你搞错了,我不是她的儿媳妇便是……”
  话音未落,一旁秦母已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儿媳妇你别生气,别不认我们好不好?我叫阿时给你道歉,给你赔罪……”她哭得如同稚儿,也不知道擦泪,就那么紧紧拽着阿浓的被角,满脸慌张,满眼哀求地看着她,“只要,只要你不走,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的阿时是个好孩子,他很喜欢你的……”
  “娘!”秦时赶忙上前揽住母亲的肩膀,“阿浓没有不认咱们,她与你开玩笑呢!”
  阿浓从惊愕中回过神:“我不……”
  秦时回头看她,压低声音道:“她现在正在兴头上,听不进去解释的,否则我也不会请你留到年后再走,所以……帮帮忙,嗯?”
  “……”阿浓拧眉,“没有别的法子么?”
  秦时眸子微动,摇了摇头。
  袖子突然被人拉了一下,阿浓低头,见秦临捧着嘎嘎乱叫的土豆朝自己递了过来。
  “送,送给你,”小小的男孩儿睁着大大的眼睛,有些羞涩也有些忐忑地抿了一下唇,这才细声说道,“你,你帮我娘,行吗?”
  嘎。
  土豆也拍着小肉翅膀冲着她叫了一声。
  一大一小两双眼睛,就那么闪亮亮地看着自己,阿浓沉默,再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硬着头皮朝秦时看去。
  秦时眼中闪过深深的笑意,一边给秦母擦眼泪一边道:“娘,阿浓真的是和你开玩笑的,不信你看,她都笑了呢。”
  “真的?”秦母一听赶忙擦了眼泪朝阿浓看去。
  ……假的。阿浓腹诽,却不得不扯唇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真的笑了!真的是开玩笑!”秦母眼睛一亮,不哭了,飞快地擦了擦脸便凑过去拉住了阿浓的手,满眼欢喜地说道,“儿媳妇真淘气,不过娘就喜欢淘气的孩子,阿时他爹说过,淘气的孩子聪明呢……”
  阿浓忍着没有抽回手,却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继续僵笑。不过秦母终于不哭了,少女心中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你怎么不说话呀儿媳妇?”
  “娘,阿浓生病了还没好,没力气说话呢。咱们先让她睡一会儿,晚点再过来看她吧。”
  秦母一听,顿时面露担忧:“可是生病很难受的,还是让我陪着儿媳妇吧?我给她唱小曲儿讲故事,她很快就能睡着了……”
  “你陪着她她睡不着的,得我这个……”秦时不着痕迹地弯了一下唇,“做相公的陪才行。”
  秦母想了想,突然连连点头:“是得你陪,是得你陪!那行,那我回屋了,你好好照顾你媳妇,早点给娘生个大胖孙子啊!嘿嘿,前两日没事儿的时候,我还和你爹琢磨未来孙儿的名字呢……”
  大胖孙子什么的……秦时轻咳了一声,在少女破功前赶紧哄着母亲走了。
  ***
  将母亲送回她住的房间,又吩咐秦临陪她喝粥吃早饭,秦时这才出了门,往院子里的鸡棚走去。
  “有鸡吃!”眼看青年一把抓住了先前从山下带回来的那只大肥母鸡,不远处坐在檐下晒太阳的白羽顿时兴奋地直起了身子。
  “那一看就是给季姑娘补身子用的,才没有你的份儿呢。”一旁的余嫣然蔫哒哒地说道。
  她显然是被秦母方才那一声声“儿媳妇”给打击到了,眼下还没缓过神来。白羽看着那正在秦时手中惊恐挣扎的大肥母鸡咽了咽口水,扭头对余嫣然挤眼道:“想哭就哭吧,哥哥一定不笑你。”
  余嫣然有气无力地瞪了他一眼:“姑奶奶现在懒得理你,别自个儿找打啊。”
  “怎么不识好人心呢?我这不是怕你憋坏么!”白羽赶忙往旁边缩了缩,可见余嫣然只是耷拉着脑袋不吭声,便又小心翼翼地往这边凑了凑,“好了好了,又不是完全没有机会了,做什么哭丧着脸?阿时喜欢季姑娘没错,可人家季姑娘又不喜欢他,你……”
  余嫣然突然抬头,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白羽吓了一跳:“干,干嘛?”
  “死胖子你说得对,我知道该怎么办了!”摸着袖子的信,余嫣然突然起身,拔腿就跑,不顾身后白羽疑惑的喊声,也不顾山道曲折蜿蜒,一口气飞奔下山,直至村尾一座简朴的竹屋前方才喘着气儿停了下来。
  “胡二哥!胡二哥你在家吗?”
  “来了!”开门的是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中等,长相普通,声音十分洪亮的年轻男子,他应该是正在屋里喝酒,一开门便有浓烈的酒气直扑而来。
  余嫣然下意识倒退了一步:“胡二哥喝酒呢?”
  胡二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头:“这不是天冷么,喝点小酒暖暖身子……嘿嘿,嫣然小姐找我有事?”
  “嗯嗯,是这样的,阿时哥哥昨儿不是救了个落难的姑娘回家么,今日那姑娘醒了,想送封信回家与家人报个平安,所以你要是有空,能不能跑一趟安州,帮季姑娘把这封信送到安王府去?”秦时家中没有信封,余嫣然便将那信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递给胡二。
  “安王府?!”胡二早前替人押镖,时常在南境与淮东之间来回,对南境很是熟悉,自然知道安王府是什么地方,当即便吓了一跳,“那姑娘竟是安王府的人?”
  余嫣然摇头:“只是有亲戚在那里办差,好像是个当门房的婆子,姓叶,你把这信给她就行了。”
  胡二这才松了口气,伸手接过那了荷包:“那行,你回去告诉秦爷,我明天就出发。”
  “明天……”余嫣然嘿嘿一笑,凑过去小声地说道,“胡二哥能不能早点出发,尽量快地把这信送到呀?”
  胡二一愣:“很着急?”
  “那个,是这样的……”虽说胡二是个孤家寡人,上没有老下没有小,可这大过年的让人家赶这么远的路,余嫣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遂也没瞒着,十分率直地将此中缘由说了出来,“你也知道我喜欢阿时哥哥,可阿时哥哥眼瞧着好像对季姑娘上了心,所以我想着要是这信能早点送到,季姑娘的家人就能早点来接她了……”
  “原来如此!”胡二哈哈大笑,将那荷包往胸前衣襟里一塞,挥手道,“今天晚上我还有点事儿要办,最快也得明早凌晨才能出发,不过为了嫣然小姐的终生幸福,我一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信送到!”
  余嫣然高兴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那多谢胡二哥了!等你回来了我请你喝酒吃肉!”
  “好说!对了,这季姑娘全名叫什么?”
  “季娢。”
  “行,那我知道了。”胡二挥手送别余嫣然,回屋继续喝了几口酒,而后便与人出门办事去了。
  待办完事回来,天已经黑了。
  “这天儿太他娘的冻人了,哥俩个,进屋喝点小酒暖暖身子?”
  “那必须好!快快,老子耳朵都要掉了!”
  化雪天实在太冷,又有同伴陪酒聊天,胡二没忍住多贪了几杯,哪知这一贪就误事了——
  “格老子的这不是土哥整天挂在腰间显摆自己有媳妇疼的那个荷包吗?怎么会在这我这儿?!”两日后,人已经在半路上的胡二看着手中的荷包,懵了。
  吹了好半晌的冷风,他才隐约想起来——那晚他与两个兄弟喝酒划拳,扯扯闹闹的时候,怀里的荷包不慎掉了。烛火昏暗,他弯腰去捡的时候没认真看,摸到一个就赶紧拿起来揣怀里了,第二日因起得早走得匆忙也没仔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