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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丹阳县主 > 第2节
  “已经睡了。”珍珠道。
  元瑾洗了把脸,这才彻底清醒,看了看周围:“姑母可回来了?怎么这宫中如何安静。”
  刘治低声说,“太后仍在乾清宫和皇上商议政事……但方才传来消息,说靖王进入午门后,径直带着人朝着乾清宫去了,奴婢觉得似乎有蹊跷。”
  元瑾面色郑重起来。太后怎么会与皇帝商议到这个时辰,又怎会让靖王闯入?
  此事定有古怪!
  “你随时注意乾清宫,有异动就来告诉我。另外去找锦衣卫副指挥使来,我有话吩咐他。”元瑾冷声吩咐了刘治。她这心中难免忐忑起来,太后就算晚归,也会派人回来给她送个信,今日却迟迟没有人回来。
  她怎么会睡了这么久!
  元瑾面色凝重,坐在了太师椅上等着。
  另一个宫女则给她端来一碗芝麻汤圆,汤是蜜枣、枸杞炖出来的,香甜可口,让人非常有食欲。“县主吃些罢,您方才睡着,连晚膳都没吃呢。”
  元瑾虽然担心姑母的事,但毕竟也饿了,更何况不吃东西后半夜也顶不住,就接过来吃了两口。
  宫婢们见她爱吃,便哄她多吃几个。
  元瑾正想说她已经吃不下了,突然觉得腹中剧痛,她脸色苍白,捂着腹部弓起了身,珍珠也吓到了,连忙来扶她:“县主,怎么了?”
  “叫……”元瑾太医二字还没说出口,就觉得一股腥甜涌上了喉咙。
  有人毒杀她!
  ……
  京城大街小巷都传着一桩趣闻,丹阳县主萧元瑾因为吃汤圆被噎死了。
  之所以是趣闻,是因为她死得太不体面。
  不仅如此,丹阳县主去后一个月,皇太后也因为思念县主过度,薨于寿康宫,西北候家的荣华显贵从此不复存在。皇帝宣布为太后守国丧一个月,京城人人哗然,太后把持朝政多年,突然病逝,实在是让人不禁深思。甚至是太后亲侄女丹阳县主的死,也显得莫名其妙。
  说不是阴谋,恐怕也没有几个人信。
  朝堂风云变幻。因靖王佐政有功,皇上亲政后,几乎将整个西北都赐给了靖王殿下。同时三殿下朱询也被皇上器重,正式册封为太子。
  一个时代的逝去,必然伴随着另一个时代的兴起。
  这些人,成了站在权力顶峰的人。
  皇太后和丹阳县主,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都不想提起的往事。
  此时,薛府里。
  十三岁大的薛四娘子,正咔嚓咔嚓地剪着手里的鞋垫。
  一群小娘子围在一起做针线活,其他几个都在说着这桩趣事。唯独薛四娘子神色漠然,径直地剪着她的鞋垫。
  “你们可听说了,那被魏永侯爷拒亲的丹阳县主死了。”
  “我听说是被汤圆噎死,多不体面的死法……”
  “还不是因为跟着妖后作恶太多,才被菩萨给收了。”
  一直没有人注意的薛四娘子突然说:“宫里吃的汤圆,每个只有龙眼大,怎么可能噎死人。她是被人毒杀的。”
  听到她说话,其他几个娘子伸手像赶苍蝇似的挥了挥:“去去,谁让你说话了!大家都是这么说的,难道还有假不成!”
  几个姐妹把做针线的东西收了收,懒得和薛四娘子玩了。
  薛四娘子叹了口气,她就是知道啊。
  说是借尸还魂了也好,半路投胎了也罢,反正等她睁开眼睛,就已经是这位薛四娘子了。在她们面前的就是丹阳县主本尊。
  讨论她的死法,还不让她插嘴。
  她怎么死的自己还不知道吗。
  ☆、第2章 第二章
  第2章
  日头已经西斜了,金色的夕阳光落在屋檐上。元瑾抬头看着金乌西沉,远山的峦影,沉默了片刻。
  在她死后,太后甍逝,父亲因贪墨被斩首。曾经西北候家的权势滔天,也不过是现在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而被她救回来的,自小信任养大的朱询,却在这场浩劫之后成为了太子。发生了什么事昭然若揭。
  他背叛了她和太后,换得如今的荣耀。
  甚至说不定,她便是被他亲手杀的。
  他们都活得好好的,唯一改变的是她和太后,以及西北候家罢了。
  她闭上了眼,感受到天际之间一丝凉意的风吹来,拂过她的面颊。
  她正出神,身后半大的小丫头杏儿低声提醒:“四娘子,咱们该回去了,再晚些,太太该说您了。”
  元瑾才回过神来,嗯了一声。提起小竹篮走在了前面。
  元瑾如今所在的薛家,是太原府一个普通的官宦家庭,家里最大的官也不过是个正五品,是长房的大老爷。而她父亲薛青山是第四房,庶出,谋了个地方苑马寺寺丞的官职,既无实权也无前途。
  薛元瑾现在的母亲崔氏,是并州一个乡绅的女儿,没读过什么书,亦是个普通的的妇人。
  元瑾刚踏进西厢房房门,就看到崔氏迎面走来。
  崔氏穿了件丁香色十样锦褙子,三十出头。明明是初夏的天气,她却拿着把团扇扇风,看来火气很盛,一见着元瑾就瞪眼:“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
  元瑾把小竹篮放下,才说:“今天教针线的嬷嬷来得晚。”
  崔氏拿起了她竹篮里绣的牡丹花样看,忍不住说:“你绣得这样歪歪扭扭的,谁敢拿来用?你如今也十三了,好好给为娘省点心,将女红练好些,以后谈婚论嫁,媒人也有个说头。”
  元瑾只是喝着水。崔氏见她这样不听,一手抓住她的耳朵:“为娘说的你可听到了?”
  元瑾被揪得耳朵疼,立刻说:“我听着呢!”
  崔氏放开后,她才揉着自己泛疼的耳朵一阵阵气恼,这要是放在以前,谁敢这么对她。
  虎落平阳被犬欺!
  她做丹阳县主的时候,就从没有学过女红刺绣。倒是诗词书画都能懂,精通兵法,对政治时局也能解一二,但这些现在有用吗?
  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崔氏眼里,这些加起来都比不过会做一手针线活。
  “你还小,哪里知道嫁个好夫婿的重要。当初娘便是嫁了你爹这个庶出的,现在在你嫡出的几个伯母面前,才低了一头。”崔氏拿自己的切身体会教育她,“你出身不如你几个堂姐。努力把女红针黹练好些,博个贤惠的名头,以后才能嫁得好。”
  元瑾并不想听这个话题。
  毕竟之前能和她谈婚论嫁的都是京城屈指可数的世家公子,现在告诉她嫁人改变命运,实在是很难感兴趣。
  更何况崔氏这也太天真了,有个贤惠的名头也并不能让她嫁得好。还不如有个出众的家世,或者有惊人的美貌。她现在的模样倒也长得好看,但还没有完全长开,这是没定数的事。
  她问崔氏:“您找我究竟有什么事?”
  崔氏被女儿一提醒,这才想起正事,面露喜色跟她说:“这可是一桩好事,明日定国公家开游园会,咱们府里的女眷都要去!”
  元瑾听到这里停下了喝水,这定国公府她倒是知道的。
  太原府只有一个国公爵位,而且名闻整个北直隶,便是定国公。这位定国公骁勇善战,被封为一等公。又有兵权在手,所以权势极盛。没想到这薛家竟然还七拐八拐的和这种豪绅家族有关系。
  “太原府里头,得是有些头脸的人家才能去。虽咱们家是定国公府的旁系,但若不是老太太跟老定国公夫人关系极好,咱们家还没这个机会去。我给你做了身新衣裳,一会儿你试试合不合身。”崔氏叫丫头把刚做的衣裳抱出来给元瑾。
  “她穿什么新衣服!”外面传来一个稚嫩的男声,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带着人走进来。他小小年纪,脸还肉团团的,长着一双与元瑾相似的杏眼。
  此人是元瑾的亲弟弟薛锦玉。由于崔氏只得这一子,故十分娇宠,性格骄横目中无人。
  他坐到崔氏身边,拉着崔氏的手撒娇说:“娘,我晚上要吃冰糖肘子!”
  这亲弟弟专爱和她过不去,平日时常冷嘲热讽,没个好气的。元瑾看着他肉肉的小脸,说道:“都这么胖了还吃呢。”
  薛锦玉最听不得别人说他胖,立刻就跳起来:“我哪里胖了!昨个嬷嬷做的栗子红烧肉,还不是你把肉吃了。”
  崔氏护子,抱过薛锦玉哄他说:“你姐姐跟你开玩笑罢了,男孩子就是要长得壮一些才好。”
  崔氏好不容易又亲又抱地把小祖宗劝住了,瞪了元瑾一眼。“惹你弟弟做什么,赶紧去把你的鞋垫做好才是要紧!”
  元瑾不再说话了。崔氏这么宠男孩,只会把薛锦玉养废。如果换做是旁人,几顿板子就能把薛锦玉打得服服帖帖的。但崔氏太护儿子,根本不会容许别人插手,她现在也暂时没有这个闲心。
  崔氏仍然生气,对着门口跟薛锦玉一起进来的人说:“傻站那儿做什么,还不快进来!”
  元瑾抬头,看到门口跟着薛锦玉一起进来的孩子。
  他一直沉默地站着,肩膀极瘦,身上穿的衣袍已经旧了。脸极为瘦削精致。虽然年纪不大,但看他雪白肤色,眉宇间未长开的隽秀,便知他长大了定是容色不凡。
  这人是薛元瑾庶出的弟弟,薛闻玉。
  崔氏本人凶悍,所以薛青山一直不怎么敢纳妾,纳妾了也不敢让她们生养。薛闻玉是元瑾唯一庶出的弟弟。
  薛闻玉的生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逝世了。崔氏对他很一般,毕竟不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派了个老妈子照顾他的日常起居,便不怎么管了。
  但是这个庶弟自小就有些不正常,他不爱说话,也不怎么和人交流,似乎是神智有些问题。
  薛闻玉听到崔氏叫他,也没有任何回应。还是被身后的嬷嬷拉着,带到桌前准备吃饭。
  见人都到齐了,崔氏让翠洗将每样菜都挑出给薛青山留一些,便带着三个孩子开始吃饭了。
  薛家虽然不是大家族,但也是官宦之家了,伙食水平自然不差。两碟炒肉,一碟韭菜虾仁,还有薛锦玉要吃的冰糖猪蹄,一小菜一个素汤,只是对比元瑾之前的所吃的山珍海味自然逊色不少。
  但也不知道是自己本来就口味低俗,还是越来越习惯了这些家常菜,元瑾竟然比以前吃得还多,饭后还要加一碗汤。
  幸好她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也不怕胖。
  元瑾喝着汤,看着坐在她身侧的薛闻玉。
  她发现他似乎只夹自己面前的一盘青菜,从不夹别的盘子的菜。
  她又细看着,才发现他夹菜的手似乎有些不对,动作僵硬,夹得很慢。她眉一皱,问薛闻玉身后的宋嬷嬷:“四少爷的手怎么了?”
  宋嬷嬷也疑惑:“奴婢也不知道……”
  薛闻玉似乎没有听到,继续夹菜。元瑾却越瞧越觉得不对,站了起来,一把将他的手拉过来看。
  他似乎想往回缩,但元瑾岂容他往回,打开一看才发现他的手心伤口遍布,伤口虽细,却纵横交错。有些地方血还没有止住,仍然有血浸出。
  薛元瑾一看这样的情形,眉一皱又问宋嬷嬷:“这是怎么弄的?”
  宋嬷嬷犹豫了一下,才说:“下午小少爷说要和他玩,便弄成了这样……”
  元瑾面色一冷,方才宋嬷嬷说不知道,分明就是在隐藏此事。她看向了薛锦玉:“这是你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