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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 > 第19节
  “不会,我们是出来找一只七级异形,但是这里既然有一只二级异形出没,那那只七级异形肯定也不在这里了。”
  异形和异形之间的等级压制极重,低级异形是决不允许在高级异形的地盘上捕猎和进食的。一般高级异形出没的地带,在信息素尚未散去之前,低级异形都是绕道走的,也正是因为这个不抱团的特性,才让人类能在异形的磋磨之下苟延残喘至今。
  “那如果有朝一日异形抱团了呢?”
  “那人类大概是凉了吧。”
  听见那清风霁月般俊雅的男子说出了这么一句玩笑话,林夕突然噎住了。她如今完全是个身量未成的少女,比起身高一米八往上走的叶大佬,实在是矮得堪称跳起来就能打你膝盖的程度。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青年弧度好看的侧颜,和弧度平直从未笑过的唇角。他有着一头清爽干净的碎发和一双沉静如子夜,平和如静水的眼睛,林夕觉得他的眼睛好看,又很眼熟。
  林夕看着看着,忽然恍然大悟,明明眼前的青年生着她完全陌生的眉眼,却有着一双让她无比熟悉的眼睛。
  沉静的,平和的,还有那垂眼看向她时,深藏在夜色中的一线光明。
  ……
  嗯……所以她失忆之前也一直这么矮,总是被大佬俯视着咯?
  林夕突然有些微妙的,淡淡的不甘心。
  阿尔杰那个狗比去给他们找今晚落脚的地方了,林夕就被叶大佬牵出来寻找食物和生活用品了。这一点说来不难,如今秩序崩坏,超市也好药店也好,随便找个地方钻一钻都能找到不少藏品。但是麻烦就麻烦在于,如何分辨这些东西能吃能用,以及如何把东西搬运回去。
  除了一些保质期极高的食物和药物,大部分的东西算是废了,生活用品倒是很多,就是不知道干净不干净。
  进了超市,叶大佬就放开了林夕的手,站在原地闭目感受了一下。林夕安静地没有打扰他,她不是阿尔杰那个心大如牛而且还将叶大佬当做一个智商逆天的小白脸的,她大概猜出叶大佬觉醒的异能有些特殊,特殊而且强大。
  每本传奇小说里,像她这种速度型异能,那妥妥是炮灰;阿尔杰那种双系异能,八成是主角;叶大佬这种,不是主角的小伙伴,就是不出世的世外高人兼职主角的贵人了。林夕猜测大佬的异能约莫是精神力啊或者第七感之类的牛逼技能,反正是她这种炮灰可望而不可即的。
  “这里没有异形,可以放心。”叶大佬低头看了一眼林夕亮晶晶的眼睛,话语微微一顿,又道,“去找你要的东西吧。”
  林夕拽着两个塑料袋一阵搜刮,吃的喝的放一袋,穿的用的放一袋,心中颇有几分买买买的阔气。食物大部分是不能入口了,一些保质期长的热量高的也早就被人搜刮了,剩下的多是一些保质期虽然也挺长但是并不方便随身携带的玩意儿。
  比如说调制好的蛋糕粉,拿来做派的面皮胚,巧克力泡面能量棒果酱之类的东西是别想了,变味的午餐肉罐头倒是还能摸到几个。
  林夕自从成为速度型觉醒者之后简直是将自己打娘胎里便开始单身的手速给爆发了出来,人过货架一气而撸,能吃的不能吃的扫一眼就能看出来,一眨眼就完成了扫货。她贼溜溜地偷看了大佬一眼,发现大佬在收银台前不知道在研究什么,便立刻冲到生活用品区扫了好几包姨妈巾。一边收姨妈巾一边泪流满面的林夕心中吐槽着现在小孩真是营养过剩,十四岁就得面临女人一生的血色悲剧。
  等到林夕背着大包小包跑出来时,叶大佬才回了他淡淡的一瞥:“后门出去之后的长街,有人在靠近。”
  林夕眨了眨眼,却听大佬又道:“那只二级异形在追杀她。”
  卧槽!
  林夕是真的对异形这玩意儿产生心理阴影了,特别是那只异形还是“追踪者”。越高级的异形体型越小,它们体型接近人类的同时,力量与智慧也会翻几倍。被叶大佬科普过之后,她知道追踪者在异形中的地位就如同她这种速度型觉醒者,而追踪者体型庞大不利于隐藏,在气味的捕捉上却是一把好手,被它盯上的血食气息足足会被它记录三个月,如果不杀了它,那就即将面临三个月不眠不休的逃杀了。
  所以,虽然高级异形令人恐惧,但是所有异形中最让人类闻之色变的,反而是追踪者。
  林夕看向叶大佬,叶大佬对上她的视线,也只是点头道:“你想救,我就帮你。”
  林夕听到这话,神情恍惚了一瞬,似乎记忆中也有一人,语气平和地对她说着类似的话语。
  叶大佬还是带着林夕去了后街,于是林夕再次目睹了异形泪奔的恐怖场景,追踪者那庞大的体型揣着一张惊恐到崩溃的脸飞速后退,几乎要在空气中拉出道道残影。林夕木着一张脸看着,觉得眼睛辣得不行,叶大佬大概是觉得再让这异形出去骇人不太好,于是就辣手摧花了。
  叶大佬果然不愧是大佬,打起架来也风姿隽秀,好看得让林夕和被救的人都迷了眼。与电视或者电影中那种装逼为主的花哨动作不同,叶大佬举手投足干脆利落,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林夕只看见他闪避着异形痛极之下的攻击,空气仿佛有什么在翻涌。
  看着看着,林夕突然觉得双目刺痛,她看到叶逆着天光,身后似乎展开了一双透明的翅膀。
  他凌空而立,垂眸肃容,没有了那双眼里沉静冰冷近似刀刃般的锋芒,他轮廓温柔得像是隔世而来的风,想一场最美也最虚幻的梦。
  梦……
  林夕猛然回神,就见叶踩着风俯冲而下,他手里凝聚着一把淡青色雾状的长/枪,只听“铮”的一声轻响,轻盈如无物,就这么洞穿了异形的大脑。异形濒死,彻底疯狂,它张开血盆大口朝着叶咬去,布满鳞片的长尾也如同鞭子一般朝着叶抽了过去,刮起刺耳的破空之声。
  大佬眼神微冷,他双手一拂,长/枪便消失无踪,雾气在他手中凝结成一柄长剑,翻转之际携带着雷霆之势,直接斩断了异形的尾巴。
  异形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倒在血泊中不停挣扎。大佬从空中跃下,随手一指,锋利的刀刃便从他指尖延展而出,洞穿了异形的眼睛。那怪物的咆哮声戛然而止,彻底失去了声息,而叶随手拍散了雾气,神情不动,沉静依旧,挺拔的身形一如修竹,带着霁月般的清冷与温柔。
  林夕一脸懵逼地看着,脑子仿佛被分裂成了两部分,一部分高声尖叫着草泥马啊好帅啊!另一部分也高声尖叫着羊驼的那雾气是啥?!
  林夕确认自己先前是看不到这淡青色的雾气的,如今她能看到了,叶大佬在她的眼中就仿佛打上了好莱坞级别的光影特效一样,帅出了新高度,帅出了天际。当然,原本的大佬也很帅,但是你只会觉得他很吊很厉害,却压根不清楚他是怎么把异形打倒的。
  叶大佬朝林夕缓步而来,看到她有些呆愣愣地仰视着他,才不得不开口道:“走吧。”
  林夕迷迷糊糊地揪着大佬的衣袖准备离开,冷不丁的,却突然又一个悦耳的女声从背后响起,带着一丝激动的轻颤:
  “莉拉!是你吗?”
  作者有话要说:  莉拉,其实也翻译做蕾拉,含义是“夜晚出生的黑发美女”。
  女主以后穿越的如果是西方背景,基本都叫这个名字了。
  这个世界给林夕挖了个巨坑。
  没错,她彻底成了混沌邪恶的立场。
  感谢【少爷妥妥是个攻】、【念卿然】、【流葉】、【隐形人】、【骊歌】、【18905067】土豪们打赏的胡萝卜!诶!看到老读者的id有点开心,为什么每次开新坑都有种重头再来的错觉qaq。
  第三十章 异形之灾(5)
  开口说话的人是大佬救下来的小姐姐,也就是那个被异形追杀的可怜人。
  小姐姐却不是“小”姐姐,看着年岁也不过十六七的模样,身材发育却极好,前凸后翘,火辣性感。她容貌清纯娇美,一头深棕色的长卷发,一双蜂蜜色的眼睛,盈润的眼眸藏在厚厚的眼镜片下,显得无害极了。明明拥有性感至极的外貌,却有着极为羞怯的性格,在林夕和叶大佬回头看向她时,脸颊上甚至还飘起了一丝红晕。如果放在二次元,她就是那种典型的大胸眼镜娘,能萌得宅男嗷嗷直叫。
  林夕看着这位小姐姐,只觉得这人长得实在好看,但是却一点印象也无,面对她充满期翼的眼眸,也只能选择了沉默。
  没人接话,小姐姐也有些尴尬,她抬手轻轻撩起鬓边的碎发,还想继续说些什么。叶大佬却直接突然开口道:“你叫莉拉?”
  林夕面无表情地抬头对上了大佬低头望来的眼睛,她眼底的迷茫绝不作假:“我不知道,我失忆了,连自己是谁都有些记不住了。”
  林夕没有撒谎,是以她这句话说得理直气壮。叶大佬听完之后也不疑有他,只是点了点头,便牵着她继续往回走,看那态度居然是不想让林夕寻找过去的记忆了。小姐姐见状都傻眼了,赶忙开口挽留道:“莉拉,你怎么了?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你姐姐南希啊!”
  林夕回头看着这名叫“南希”的女子,发现她眼神居然当真是半点都不陌生,便有些犹豫了起来。
  她原本想着,自己的这具身体竟然都落到独自一人面对异形的下场了,亲人朋友什么应当也是没有了,人生也可以算是重新开始。但是眼下突然冒出来一个“姐姐”,还一副跟她很是熟稔的样子,就算她对自己的过去不甚在意,但也不能将亲人弃之不顾吧?
  林夕面对着陌生人的时候老毛病就犯了,她面瘫着脸,眼神呆滞地道:“我被异形抽到了脑袋,记不清楚以前的事了。”
  她的“失忆”是真的,她也的确不记得这具驱壳的亲人了,有这样一个说法在前,不管对方是何意图,都要多少斟酌一二的。
  林夕是在认真地敷衍,可对方估计觉得这谎话听着真不走心,顿时面色就有些青白。被异形抽到脑袋还能活?那林夕也不至于混得这么惨了。南希看着拽着青年男子沉默不语的少女,抿了抿嘴唇,忍不住捂脸哭了出来。
  然后林夕就被狗血泼了一脸。
  林夕不相信南希的话,是因为她长着一副黑发黑眼典型纯种东方人的模样,但是南希却是个标准的西方大波妹子。
  但是南希说,她们其实并非亲生兄妹,简而言之,林夕的妈妈其实是个华国古典美人,林夕是个小拖油瓶,而她妈妈是因为婚姻离异而带着满身情伤来到了m国,嫁给了同样离异的南希的爸爸。林夕除了南希这个姐姐以外,还有一个哥哥,他们是幸福快乐的一家。
  呵呵,鬼才信呢。
  林夕倒是很想翻个白眼给她看,但是可惜她生了一双眼珠子极大的水杏眼,要把眼睛完全翻成白的,难度还真是不小。
  虽然压根不相信南希说的话,但是林夕和叶大佬还是将她带回去了,因为这姑娘看出面前两人都不想留她的想法,立时咬牙给他们表演了自己的异能。看到南希凝聚出来的一颗水球,不管叶大佬是怎么想的,反正林夕的眼睛霎时就亮了。
  别的不说啊,有南希的这个水系异能,他们煮饭喝水洗澡都不是问题了啊!
  小仙女怎么能不当一个精致的猪猪女孩呢?!
  南希被他们带回去了,阿尔杰早已经找好了一处没有异形肆虐的酒店,舒舒服服地住进了总统套房。他这大爷一样的性格就酷爱享受,林夕和叶大佬回来时,这个狗比正翘着二郎腿躺在沙发上,特别不要脸的道:“小不点,房间内灰尘太多了,帮我打扫一下。”
  林夕想要咬死这个狗比,谁知道阿尔杰扫了他们带回来的姑娘一眼,居然道:“带个女人回来干嘛?泻火啊?”
  妈卖批的凑表脸!看不起弱者也就算了还看不起女人,老天爷迟早要教你做人让你跪下叫爸爸!
  林夕面上没什么好脸色,一双手将拳头握得噼里啪啦地响,南希却只是低头抿了抿唇,连一丝委屈的神色也没流露出来。
  金毛狗比嘴上说着尊重,但实际上是个典型的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熊娃子,能挑衅你一句他绝不闲着,恨不得拉来满世界的仇恨。就像现在,听完南希的自我介绍之后,他居然哈哈大笑地说:“妹妹就够废了,谁知道姐姐居然更垃圾。”
  这里的水系觉醒者可不像小说或者漫画里描述的那样,能化水为冰进行攻击,或者是变成什么治疗的法术。这里的水就是“水”,凝聚空气中的水汽形成水球,至于那什么将人体内的水分抽走来杀人啊控制水流化为水龙或者掀起万丈惊涛之类的技能……都是浮云。水系觉醒者的能力哪怕是开发到100%,最大的用处也是站在田里里给所有秧苗当一个免费的洒水机,能浇完一亩地已经算是牛逼。
  对于一个双系异能的觉醒者来说,速度异能虽然废材但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但水系异能除了泼别人一脸水还能干啥子?
  别说什么生产科技的力量不容小觑了!在他大爷的眼中,没有战斗力就是没有战斗力!
  林夕和南希被打发着去收拾房间和准备晚饭了,而阿尔杰和叶大佬似乎有什么要事相商。林夕知道阿尔杰支开她和南希,八成是有什么不想被她们这两个陌生人听去的要紧事要说,便也浑然不在意地跑去厨房准备晚饭。
  也不知道金毛狗比去哪里找来了几包泡面,煮个泡面还是很简单的事情。林夕先将找来的午餐肉罐头打开往里面倒,变味的食物也不知道吃了会不会拉肚子,反正先高温煮一遍就是了。煮完之后将料包和泡面往里面一丢,滚水咕嘟嘟地响,闻起来味道倒也鲜香。
  林夕搅着泡面,一旁一直沉默给她打下手的南希却突然凑了过来,冷不丁地压低了声音说道:“你做得很好。”
  林夕:“……?”
  什么做得很好?泡面煮得很好?热水滚肉烧得很好?这不是每个死宅的必备技能吗?真的不必说得那么真心实意!
  “那个阿尔杰就是我们下一个任务目标,是m基地这段时日以来声名远扬的双系觉醒者阿尔杰.邦尼。虽然不知道另一个男子是谁,但是他很得阿尔杰的器重,连带着对你也不设防备。”南希在氤氲的雾气里微微眯起了眼睛,林夕这才发现,她戴着厚厚的黑边眼镜,只怕是为了掩盖那双蜜色眼眸里过于冰冷锋锐的光,“莉拉,不计一切代价接近他,一旦得手,就立刻干掉他!”
  林夕:“…………”
  等……等等?!这是不是有什么天大的误会啊?!我只是个愚蠢的没有战斗力的干物咸鱼啊!杀人什么的也太扯淡了吧?!
  感觉自己开启了什么隐藏剧情的林夕森森地震惊了。
  林夕那不加掩饰的眼神也被南希发觉了,她眯着那双泛着金属冷光的眼睛,阴气森森地威胁道:“计划已经实施了便绝无回头的余地!别以为我没看见你看着那人的眼神!莉拉,别忘了m基地三大掌权者之一的加布里埃尔也是死在我们手上的!我们‘暗刃’之人永无回头路,为毁灭一切罪恶而存在,为匡扶世界的规则而生存,我们是黑暗神大人手中的利刃,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更不能有所谓的爱情存在!”
  林夕整个人都木了。
  黑暗神手中的利刃啊,匡扶导正世界的秩序和规则,让世界陷入永恒的黑暗什么的……真特么像她中二期的时候会说的话哦呵呵。
  小姐姐,你听说过古娜拉黑暗之神吗?挥舞魔法棒还会一分钟变身的那种。
  林夕扯了扯嘴角,觉得自己有些笑不出来,她不知道怎么回话,只能低头保持沉默。
  眼见莉拉不上道,南希心中杀意翻滚,脱口而出的话都染了三分冰凉:“莉拉!别忘了你是被组织养大的!你的一身本事也是组织培养出来的!你全身上下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你自己的,你拿什么去爱别人?如果我将你是暗刃之人的事情告诉那个人,你说他会怎么想呢?你以为他会爱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吗?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甚至连现在都空乏的人!”
  南希的洗脑功力也就比林夕差那么一点点,林夕沉默不语地听着,心里却在思考。
  她真的忘记了什么东西。
  她忘记了一段属于她的记忆,那段记忆是黑暗的,不见光的,令人窒息甚至令人绝望的。
  为什么林夕如此肯定?因为她在见到南希之前,她一直以为自己虽然不算良善,但也还算个好人。
  但是在听完南希所说的话语之后,她心中汹涌而来的,却是几乎难以抑制住的杀意。
  杀了她,趁她不备,让她永远闭嘴。埋葬掉她,埋葬掉“莉拉”,埋葬掉自己曾经的一切。
  这样,才能站在那个人的身边,牵着他的手,看着他垂眸之时一瞬的温柔。
  林夕低头看向自己的手心,如果说,记忆是能骗人的,身体也是能骗人的,那人的本能呢?战斗的意识呢?难道都是虚假的?
  想要埋葬掉过往,又怎么可能不把手弄脏?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写着这一段真呀么真开心。
  对了,因为以前写古风写多了,所以前面的文章会蹦出一些古风词汇,我会修改的,大家看到更新也别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