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时分,当茜茜一觉醒来,顿觉自己智商有点不够用了。
“爱丽丝,你给我解释一下!”
任谁一觉醒来,发现帐篷里突然多了只猩猩,都会脑子一抽,然后发疯地检查自己的衣服吧?
“还有你们几个,这算是什么意思!?”
问题是,好像全帐篷里……不,放眼整个旅游团,正常的也只有她自己而已,难道这就是晚起床带来的恶果吗?
“哇~凯撒好聪明哦,居然会数数呢!”
清晨的草坪上,詹姆斯和阿卡曼先生正在准备炊具,不过计划外的变故是,没有人帮他们切香肠。全团唯二的男人之外,其余所有女性都围着小猩猩观摩了起来,人群中不时发出惊呼的声音。
唉?奥斯卡?啊,他只是男孩,不是男人。
“来来,凯撒,看看这是几?”
多少年来,汉娜惊喜地发现,自己终于可以在智商上秀一把优越感了,她也是玩得最不亦乐乎的人。左手拿着三根香蕉,右手拿着四根香蕉,先不管那小手怎么拿下那么多香蕉的,反正她是和小猩猩做起了数学游戏。
“唔……唔!”
小猩猩竖起三根手指,又竖起四根手指,然后把七根手指都竖了起来。
“哦天啊,真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苏菲惊喜地拿着三串果子,先是在小猩猩面前晃了晃四颗果子那串,再晃了晃一颗那串,然后再一捂住四颗那串上的一颗。
小猩猩配合地伸出三根手指,再度引来众人一片欢呼。
“慢着慢着,我有个想法。”
爱丽丝过来凑热闹了,她贼兮兮地笑着,首先拿出了一大串香蕉,上面一共是八只。
然后,又拿出一串七只的。
一共十五只香蕉。
看它怎么数呢?
大家都立刻明白了,一起不怀好意地看向小猩猩的脚趾。
“唔…………”
小猩猩皱起粗黑的眉头,好似一个思想者般,甚至用手支住下巴。
众人一眨不眨地看着它。
然后,小猩猩一手握拳,一手伸出了五根手指。
于是,众人再度爆发出一阵惊叹的声音。与此同时,刚起床的茜茜还没搞清情况呢,站在帐篷前发呆。
“凯撒的智商很高,比一般同类的智商至少高出……好吧,我也不知道究竟高多少,反正不低就是了。”
没人再有精力做其他事情,比如像昨天说的那样做什么丛林探险,大家的兴趣全都被小猩猩吸引了。等吃过午饭,并又做了一堆实验后,爱丽丝对父母说道:“也许我们可以把它送回家养养,看看它到底有多聪明?”
詹姆斯第一个不赞同地摇头:“薇薇,这可是猩猩,就算它只是个黑猩猩,对周边邻里的潜在伤害也是非常大的。虽然它现在年纪还不大,但以后该怎么办呢?。”
“但是爸爸,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凯撒呢~!”
名字都是汉娜起的,可想她对小猩猩是多么喜爱了:“而且你看他那么聪明,肯定会乖乖的对吧,对吧姐姐?”
连“他”都用上了,詹姆斯顿时有点哑吧,求助地看向老婆孩子们。
爱丽丝当然同意了,何况她还存着给某只解剖做实验的阴暗念头,耸耸肩,一脸轻松地说道:“这个好办,就咱们家现在赚钱的速度,稍微放慢点脚步,就能攒出一栋有大花园的贝弗利豪宅了。或者在小镇里买个农场都可以哦,养凯撒的场所是肯定不会缺的。”
苏菲也赞同地点头道:“的确,反正咱们国家也允许饲养这些少见的生物,只要保证安全就行。凯撒毕竟还不是狮子老虎,也不是那种吓人的金刚猩猩,邻居们会接受的。”
爱丽丝接着说道:“是啊是啊,就像妈妈说的那样,又不是领头成年的银背大猩猩回家,邻居们不会接受不了的,而且凯撒离长大还有好几年时间呢,是吧奥斯卡。奥斯卡?奥斯卡!?”
只见某少年正蹲在小猩猩凯撒面前。
“嘿,伙计,知道吗,我家里有个电吉他,你小子要是能帮我揍一顿爱丽丝,我就把吉他送给你弹弹,怎么样?”
“嗯……看来某人是没问题了,不过我貌似也得和我亲爱的弟弟好好、好好地谈谈心了呢。嘛,老爸,你怎么看?”
能怎么办?既然全家人都热烈欢迎凯撒的到来,詹姆斯当然也说不出什么了。他一脸苦笑地看向那小猩猩,却见阿卡曼父女也都对它兴致勃勃,舞弥正拿着串香蕉和它友好交谈呢。
“伙计,担心自己养不了也没关系。”
看到詹姆斯还有点迟疑,阿卡曼先生拍拍他肩头道:“我们家在德克萨斯有一个现成的农场,等以后你们真觉得块头太大,不能再在小区里生活的话,我那个农场随时为凯撒敞开大门。”
詹姆斯笑道:“那你可有的等了,黑猩猩成年是六七岁左右,这都还要四五年呢,谁知道以后都能有些什么情况。不过还是多谢你了,哥们。”
如此,在非洲之旅的第二天,全团成员就增加了一位神奇的非人生物。对于怎么遇到凯撒的,爱丽丝的解释很简单,就是她半夜无聊在湖畔闲逛,恰好看到它过来喝水而已。有着汉娜第一个举双手赞同领养它,大家伙当然没什么反对的,只是接下来的行程需要略做改变。
旅游当然还要继续,不过爱丽丝之所以要领养这小不点黑猩猩,可不是真为了给家人添一个宠物。截至旅途第四天,全团人和凯撒在一起的时间全加起来,都没有爱丽丝一个人的多。
不知真相的汉娜可不是一次两次朝她嘟嘴了,可惜某人这会儿却一点姐姐的风度都没有,硬拽着凯撒坐在自己腿上,就是不让别人碰。
当然,路漫漫其修远兮,现在可不是研究凯撒身上秘密的时候,在具备研发黑科技的硬件条件前,培养感情才是第一要务。
第五天晌午时分,租来的越野车驰骋在广袤的大草原上,阿卡曼先生和舞弥分别驾驶一辆,爱丽丝坐在舞弥那辆的副驾,怀中抱着凯撒。
“看,斑马群!”
后排的茜茜一拍汉娜的脑袋:“还有水牛!”
这当真是好壮观的一幕,因为两车正好开在一个缓坡上,从高处向下眺望,数百头黑白相间的斑马群覆盖了好大一片范围。远处恰有一条河流经过,数百只鸟类的鸣叫声此起彼伏,只看得汉娜高声尖叫起来,满脸兴奋。
“看啊姐姐,好多斑马,那里还有水牛!”
“嗯嗯,是啊是啊,而且他们的规模这么大,一般的狮群根本不敢靠近呢。”
爱丽丝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着,把大多数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怀里的凯撒身上。
几天来,她没有贸然用精神力刺探凯撒,毕竟那夜的追踪已经证明,凯撒正是因为她的宏观扫描,才飞快地从丛林边缘一路深入好几英里的。要是自己稍微一大意,让这小家伙对自己产生了敌意,甚至想逃跑,那不就得不偿失了?
“来,凯撒乖,你是喜欢红色的这个,还是蓝色的这个?”
不过新发现也是有的,凯撒的智力真的比一般猩猩出色好多。爱丽丝将几颗乒乓球涂上不同的颜色,根据她发现,凯撒明显对红色更感兴趣。
具体情况是,如果几颗乒乓里有红色,它直接选红色,如果有红色的相近色,它会选那个相近色,而在做过这番试验后,如果爱丽丝拿出相对色,比如任意两种冷色,凯撒却总会摆出一副嫌弃的模样。
这当然证明不了太多的事,就算智力稍微高一点又如何?爱丽丝当然想过大脑更发达这个缘由,毕竟她就是这种情况,但要说凯撒的脑域开发度真特别高了,那就不是屏蔽精神力的问题了,而是它干脆就可以被称作“他”了。
“呜呜……”
这一次也毫不例外,在爱丽丝又拿出乒乓球后,凯撒选择了红色的那颗。
“喏,给你玩吧,不过注意,不要往嘴里放!”
凯撒的智力还真不是盖的,第一次时就知道乒乓球是不能吃的,一拿到手里,就欢天喜地地把玩了起来,而且手指灵活度异常惊人,真不愧是最近似于人类的物种之一。
“看呐,薇薇,那里真的有狮子!”
顺着汉娜的手指,爱丽丝抬头望向西北方,低矮的草地间,一群狮子正盘踞在树荫下,昂头望向驶过的越野车。
望着那一幕,爱丽丝随口说道:“真太平呢,你说说吧,凯撒。”
凯撒望了眼爱丽丝的下巴。
呼呼叫着使劲点了点头,然后继续玩乒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