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理由,把余初给说服了。
翟家祖上也曾经荣耀过,不过定亲的时候,翟父在前线失踪,生死不明,翟家落魄到连个正经出仕的人都没有,顶着一个十八线的爵位,不事生产,日子过得并不会比宋家好。
但是下定的时候,翟家硬是拿出了十八台来。
很多都是不符合她能使用的器具,还有颜色款式比较旧的首饰衣服——一看就知道是翟家夫人的嫁妆中凑出来的。
基本上已经是底子都快耗尽了。
所以和她这种实权派宋大人的养女,勉强能算门当户对。
定亲后,翟翎羽就不怎么避嫌了,时不时给她送东西,也会在有人的场合下,和她不时见上几面。
那时翟翎羽的性格比起他弟弟翟翎赤,多了几分洒脱,少了几分锐利。
但是骨子里是像极的,自信、努力、带着狼一样的野心,明媚如同夏日的烈日。
这样的性格,她当时并不讨厌。
后来,翟父回归了。
在战场上用兵如神,硬是在短短两三年内不断的擢升,手握兵权,使得翟家的地位也一再上升,隐隐有了祖上几分荣耀的影子。
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连宋家庶女的身份都算不上,自是配不上新贵的大少爷。
之后的记忆,就褪色成青春电影最常见的昏黄色
有趣的是,定亲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退亲的时候,她也是最后知道的。
那段时间,她因为翟家的不断上升的名望,也被许多人所知,一时间成为了整个京都的笑话。
连宋家人都以为她伤心欲绝,安静的时候,觉得她是伤心过度。笑的时候,觉得她是笑里藏泪,睡晚了觉得她因为伤心,了无生气……
可能是害怕她想不开,这之后的日子里,无论去哪都有人盯着她。
所到之处,都是同情的眼光。
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不适合进行工作了,组织同意了她的调任申请,配合她演了场戏,离开了宋家。
时隔多年,她还是第一次再见翟家人。
第二十三章
楚小哥没料到自己随意的一句话, 让余初似乎变得更沉默了。
她一直都是那种洒脱果断的样子, 心虚的时候义正言辞, 告别时是絮絮叨叨,下定决心的时候总是笑着。
只是他之前从没有想到过,这样一个人难过起来,原来是沉默的。
从表情到气质, 都如同燃完的炭火,灰扑扑的, 全身精气神都仿佛散了。
他这一生, 前十年在社会底层挣扎, 后十几年几乎与世隔绝, 并没有机会去学习如何安慰人。
不过, 他擅长转移话题。
楚小哥将自己手上丫鬟衣服再一次投到水里, 油彩在水面上迅速晕染,然后随着水流散开了。
“你走之前, 给我留了银子。”他捞起清干净的衣摆, 在脸上仔细擦拭着,“第二日, 我觉得自己腿好了不少, 已经能下地走一段了,就想着去送一送你。”
“我跟你雇的人打听到了牙行, 从牙行打听到了你定了马车和船票,老板娘想起你给我雇人,以为我们很熟, 顺便也告诉了我出发的日子。”
“那时我以为,只要在出发那天守着路口等着,等你去牙行乘车,就能和你出发前见上一面。”
“只是我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你来,牙行的人说你不走了,是顾家的下人传的话。”
余初没想到还有后面还有这么一段,注意力被引了过来:“后来呢?”
“后来我就去了顾家,撞上顾家刚好要出门,门口排着马车,行李家仆都带上了,我还看见迷不醒的你,被别人抱着上了马车”
余初已经猜到剧情下面的走向了。
她开口:“再后来,你辗转来到云锦,得知戏班要入顾府,就先混进了戏班?”
楚小哥点头。
余初看了楚小哥,好半天才干巴巴挤出一句:“你说你图什么呀。”
楚小哥没有回答余初的话,捡了块石头,将戏服同头面都团吧团吧裹在一起,然后连东西带石头,一起扔进了夜色下的河水中。
他起身,低头看向坐着的余初,夜色被云罩住大半,楚小哥又是悖着光,两人都看不清对方的脸来。
“你饿了吗?”
余初没有跟上楚小哥的脑回路:“啊?”
“去吃夜宵吧。”
***
街上大部分店铺都已经关了门,是剩下寥寥几盏灯笼还亮着,楚小哥没说去哪,也没说怎么走,就这么安安静静领着余初在云锦城内走着。
从街的尽头,拐进一条昏暗的巷子,只是拉开这条路的序幕。
这之后,一条小路接着一条小路,一条捷径连着一条捷径,甚至还穿过了一座废弃的宅基地,和两座古老的石板桥。
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
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
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
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
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
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
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
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
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
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
“馄饨。”
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
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
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
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
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
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
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
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
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
吃饭的姿势——
很是工整。
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
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
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
等余初将第二碗馄饨喝完,那边楚小哥还有几口没有吃。
余初抬起头看了一眼楚小哥的进度后,低下头想把碗筷顺手收了,却又像是发现什么,再次抬起头来。
她的视线不加掩饰,落落大方的盯着对方脸看,楚小哥也索性落落大方的让她看。
之前在顾府是楚小哥一脸戏妆,刚刚穿越小半个城,夜色里光线又不够,只能看得见大概的一个脸部轮廓。
所以时隔大半个月,余初还是第一次看清楚楚小哥的脸。
她终于明白,刚刚自己为什么会把楚小哥和顾文澜联系起来了。
——与之前蜡黄发黑的脸色不同,现在的楚小哥,皮肤白皙光滑,额头不再突出,而是饱满的恰到好处。
就连五官都有了些许变化,尤其眉间距和鼻子,明明没有变多少,却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歪着头看着楚小哥:“你的脸?”
楚小哥继续吃着自己的馄饨,正等着她说出自己是谁,没料到她却是另外一个走向。
“怎么变了那么多?”
楚小哥叹了口气,板着脸,随口胡诌:“这是画出来的——”
怎么可能?
古代这么简陋的材料,如果有这种级别的妆容,现代区那些妹子,每年小一两万买化妆品,都是烧的么?
余初“蹭”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弯下腰,眼睛靠近了去看楚小哥。
只见皮肤上没有任何残留,汗毛根根可数。
楚小哥被余初静距离围观,握着勺子的手都没有颤一下,一本正经胡说八道:“也可能是刚刚没有洗干净,胭脂水粉——”
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一根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鼻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