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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八零年代大美人 > 第6节
  “哦。”宋姗神思不定。
  刚才谢长渝脸红了吗?
  她皱皱眉头,向着谢家走去,却回想起了上辈子的事,谢长渝喜欢林素美,那一双爱慕的眼睛骗不了人。
  而她之所以知道谢长渝喜欢林素美,也很简单,因为她当时也爱慕着谢长渝。
  她曾在割猪草的时候,偷偷看过他和别的男孩子在外面摸螃蟹或者打猎,甚至有一次,她曾无意中撞到他在河沟里洗澡。她那时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敢被他发现,只能蹲在草丛里面,脸色绯红,却也不敢偷看,等她算计着时间他是否离开时,早已经不见他的身影,而她回家被葛红打了一顿,骂她小小年纪就知道偷懒耍滑。
  如今她变成了林素美,谢长渝爱慕林素美。
  欣喜吗,开心吗?她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宋姗了,会因为一个男生的笑容而记挂着他,明明知道他不会喜欢自己,还是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然后因为他看自己的一个眼神,胡思乱想一整夜。
  作为成年人,甚至是一个高龄的女人,早已经懂得,那些少女心事,不过是人对美丽事物的本能心动,谢长渝对林素美如此,那时的她对谢长渝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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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长渝提着木桶回家,心情明显的愉悦。
  谢长萍喂了家里的三只母鸡,转眼就看到自己弟弟眉眼带笑的回来:“这是遇到什么好事了,捡钱了?”
  “俗。”谢长渝淡淡的点评了一下。
  “我看全家最俗的那个人是你。”谢长萍没好气,会喜欢上林素美那样的人,能不俗吗?
  谢长渝给了自己姐姐一个“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的眼神。
  谢长萍却主动走过来,见到小木桶里的螃蟹,立即笑了起来。大家条件都不怎么样,平时很少沾荤腥,他们家已经算不错的了,父亲会打猎,可就算是这样,也极少吃肉,打猎的小动物会被私底下换成钱,所以能吃螃蟹,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陈思雪听到动静走出来,看到儿子提着的小木桶,愣了一下:“你不是提了两个桶出去?”
  谢长渝身体一僵,随即避开自己母亲的眼神,力求自己神色自然:“哦,在路上碰到了三婶,三婶给了我三个玉米,我觉得不好意思,就……把螃蟹给了她一桶。”
  谢长渝话音刚落下,谢长萍就接过话:“哦……你确定顺序没有反?肯定是你给了螃蟹过去,人家才给了玉米。”
  “萍萍。”陈思雪见儿子明显的不爽了,不由得喊住女儿。
  谢长萍也没有那么听话:“不对啊,你平时也没有那么主动,今天怎么开窍了?我知道了……肯定是因为林素美也在。”
  “就礼尚往来而已,哪里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谢长渝提着螃蟹进屋,把玉米也拿出来。
  “你啊你。”陈思雪无奈的看着女儿。
  谢长萍吐吐舌头。
  谢家外面的石坝子旁边有个水池,有山里的活水不时流水进来,这是第二个水池,用来洗菜洗衣服等等,流经的第一个水池则是煮饭的用水。谢长渝就蹲在这第二个水池边,在一块使用得无比光滑的石头上处理螃蟹,旁边放着一个木瓢盛水。
  宋姗走过来就看到在处理螃蟹的谢长渝。
  他的衣袖卷起,脚上的裤子卷得更高,全身的衣服都是蓝色,没什么美感,但青春的少年气息,却是这朴素的衣物所掩饰不掉的,那涌动着的青春飞扬仿佛溢满了一般,就要涌出来,让那张精致的脸,多了说不出的光晕,让他整个人神采奕奕,就像湛蓝的天空一般纯净舒适。
  连宋姗也有些无法理解,为何林素美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偏偏喜欢罗志帆。
  谢长渝感觉到什么,抬起头来。
  和村里穿着灰扑扑或者补丁衣服的姑娘不一样,她穿着嫩黄色的上衣,青色的修身裤,两条辫子从耳边垂落下来,让她的气质更为秀气,她的美,原本就无比夺目,这样的打扮反而中和那一份夺目,增添了柔和的光彩,更让其惊艳。
  谢长渝站起身来,搓搓手,有点手足无措:“你……”
  “我来还你的桶。”
  “哦。”
  宋姗上前,把桶递给他,他机械的接过。
  “那个……”
  “嗯?”
  “桶洗过了,洗得很干净,所以你们不用再洗一次。”
  “嗯,好。”
  在宋姗走后,谢长渝懊恼的拍拍自己头,怎么就不知道和她多说几句话呢?
  第9章
  宋姗走回家,刚走进屋内,就能闻到一阵香味,脑海里随即冒出一个念头,肯定是油炸螃蟹,那香味传来,让她也忍不住吞吞口水,随即摸着自己的肚子,她也是真的饿了。今天折腾了这么一通,身心都无比疲倦。
  在宋家,她从未闻到过如此香的油香。乡下里,能自己种植菜籽,虽然不至于每家分到多少油,也无需像城里那般需要油票才能买到油,所以大家炒菜时虽然都是节约又节约的放油,也不至于一丁点油腥味都不沾,但宋家偏偏就是那个例外。对于宋奶奶来说,连儿子都生不出来的儿子媳妇,连油都没有资格吃,分的那点油,直接拿走,算是二房的孝敬。
  宋姗隐约听人说过,伯伯家也没有吃那油,而是暗地里去城里偷偷换成了钱。
  她寻着香味来到了厨房,梁英一边抱着儿子一边坐在灶前烧火,不时向灶里丢柴进去,负责锅里食物的陈冬梅一声令下,让把火烧大一点就多放点柴,让把火烧小一点就少放一点柴。
  锅里传来一阵阵香气,陈冬梅将螃蟹放进搅拌好的面粉里,滚一圈,再丢进锅里,滋滋的油香立即传遍了满屋子。
  宋姗看着烧着火还得哄着孩子的梁英,走上前去,伸出手:“嫂子,让我来抱晨晨吧!”
  宋姗说出这话,自己也是一愣,喊梁英的称呼简直是脱口而出。梁英比宋姗还诧异,平时里她再忙,这个小姑子也绝对不给自己搭一把手的,这会儿竟然主动要抱晨晨了。
  晨晨的大名就是林晨,陈冬梅取的名字,连同还没有影子的小孙子也一同取名了,林夜,一个早晨一个晚上,一听就知道会是一家人中的两兄弟。
  梁英想拒绝,她还忙得过来,犯不着让小姑子麻烦,何况一岁多的孩子正是闹腾的时候,小姑子还是个孩子,耐心有限,抱一会儿逗一下没什么,多抱一会儿准嫌烦。
  结果林晨直接把两只小手伸着,宋姗一下子就接了过来。
  林晨冲着宋姗不住的笑。
  “这小子倒是亲他小姑。”陈冬梅乐呵呵的说着。
  陈冬梅用一大碗把螃蟹盛起来,然后又把剩下的油盛起来,宋姗看了眼,锅里几乎都不剩下油了,这时候才开始炒菜。
  宋姗拿起一根螃蟹的腿,吹冷后,逗小晨晨,他果然很喜欢,欢欢喜喜的舔着,就是和宋姗闹腾,非要自己拿着,不肯让宋姗拿。
  而林平和林安把鸡鸭赶进圈里后,也开始跑来厨房守着了。
  林平看着自己儿子,满脸都是笑:“这小子倒是知道什么是好的。”
  陈冬梅立即接过话:“谢天谢地不像你。”
  林平摸摸鼻子,只是笑,也不和母亲反驳。林平和林安从小到大都养成了习惯,妈说的话一定都是对的,如果不是对的,那一定就会被爹揍,等揍痛了后,就会知道,母亲的话绝对千真万确的正确。
  林安则去偷偷拿了点螃蟹吃,被陈冬梅狠狠的瞪了一眼。
  在外面石坝子上处理才砍回来的新鲜竹子的林建业,听到屋子里传出的声音,爬满皱纹的脸也堆积了笑容,手上的动作也更快了。先要把竹子用孭刀划破成均匀的一条一条的,然后再把竹条分层,里层的黄色部分通常都不需要,被拿来当柴火烧,外层的部分就很有用了,编织背篓、簸箕、箩筐、凉席和蚕笼都需要它,因为这一面的竹更韧,才能编织成各种生活所需。
  这竹子自然是公家的,但下个月开始,陆陆续续就要扳玉米了,得准备无数箩筐和背篓,但编织这些,总会剩下一些竹子,就可以为自家编织些东西了,这大概算是无偿编织这些的酬劳,林素美的精致小背篓和小篮子都是这么得来的。
  在林建业编织箩筐时,旁边也有一些村里的小朋友守着,林建业编织一会儿后,就会拿起那不需要的里层的竹片,给孩子们编织一些鸟和斑鸠,林建业也只会编这两种小动物,扁一点的就是斑鸠,身子供起来的就是鸟。
  到了村上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升起炊烟时,各个小朋友都陆陆续续被家人喊着名字回家,林建业身边的小朋友们跑回家,林家的饭菜也上桌了。
  林建业去洗手,林平林安两兄弟去盛饭,陈冬梅则去拿出筷子,然后全家坐在一起,享受这一顿晚餐。
  螃蟹当然是最受欢迎的存在,一年到头难得见点荤腥,顿顿都是红苕稀饭,能吃上一顿螃蟹,绝对算是丰盛的一餐了。
  林安解决了一只大螃蟹,啧啧了两声:“那谢长渝怎么就这么擅长摸螃蟹啊,个个的个大肉肥,要让我去捉,全都是小虾米。”
  林安说得一点不夸张,他去捉螃蟹,指甲大小的螃蟹遇到的最多,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把人家给带回来。
  林平也觉得这事玄:“大概他天生就和肉有缘,他哪里只是会捉螃蟹,还有泥鳅和螃蟹呢,前几年还和郭志强弄到一头野猪呢!”
  那时候谢长渝和郭志强简直是人民心中的英雄,弄回来那么大一头野猪,村里每家每户分点,也能够有点油腥味,然后谢长渝和郭志强每天都迎着村民们热切的目光,希望他们哪天又弄回来一头野猪,结果这对英雄让人带着希望的眼神而来,失望的眼神而去。
  哪里能有那么多野猪?肯定是深山里面跑出来的,而深山里有什么动物,谁也不知道。旁边几个村的青年,听说了这事后,还有人也跑进深山里,结果野猪没有碰见,碰见了毒蛇,有一个青年当场被毒蛇咬伤,回到家后,青年的妻子替他把毒血吸出来,结果夫妻两双双被毒死了。那事发生后,才没有人往深山里跑了,肉虽然好,但也得先有命才行。
  梁英听了几句,十分感兴趣:“这么说他真把他老汉的打猎手艺学到了?这么一来,更多的小姑娘想嫁进他们家了。”
  这年头吃点肉不容易,毕竟别说肉了,连粮食都没有多的,大家辛辛苦苦种粮食,谁也不敢偷懒,奈何产量就是不高,因着这些原因,生产队长又提出去开荒了,能多开出一块田,就能多种点粮食出来。
  但谁也不敢嫌弃这样的生活,能有点稀饭喝不错了,有些地方的人偷懒耍滑,粮食也不好好种,一个个饿得不行,把闺女偷偷卖给人家当媳妇的人也不少。
  “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陈冬梅听得不痛快,别说他们了,她自己也听到不少想要和谢家攀亲的人,听着总是不是滋味。
  前几年政策不好的时候,谢家能打猎,也是偷偷摸摸的,不敢光明正大,现在就不一样了,那打猎来的物品,可以拿去城里卖了,也没有人管。大家都说,政策不同了,买卖都放在了明面上,可是真正敢的没有多少,就怕政策又回到之前,那不就完了吗?
  现在谢家的生活确实越来越红火了。
  陈冬梅嫌弃的看了眼自己的两个儿子——人家能捉螃蟹,能捉泥鳅黄鳝,为什么你们就不能?人家能打猎到野猪,哪怕只有一次,为什么你们连只兔子都没有拿回来过?
  人比人气死人,儿子比儿子,简直想扔儿子。
  “吃吃吃,就知道吃,比猪还能吃。”陈冬梅瞪了眼继续拿螃蟹的林安。
  林安拿着螃蟹腿,拿也不是,放回去也不是,一脸懵。
  宋姗听得想笑,但忍住了。林平林安每天那么忙碌,做的都是力气活,吃得当然就多了。她胃口小,吃了个玉米,再喝了半碗粥,就觉得饱了。
  陈冬梅把两只螃蟹大腿敲开,这才递给女儿,因为知道女儿就爱吃里面的肉,但又嫌弃麻烦。
  “谢谢妈妈。”宋姗脱口而出,这个称呼带来的震惊被她低头遮掩了,然后一边吃,一边掩饰自己心跳如鼓。
  妈妈这个称呼,她一边向往一边抵触,却在这时候脱口而出了。
  陈冬梅喜笑颜开:“果然还是小美最好,我养你们几十年,你们和我说过谢谢吗?一次都没有。”
  林平和林安立即低着头,老老实实的喝稀饭。
  林建业也眯起了眼睛,给媳妇夹了夹菜:“别只顾着小美,你也吃。”
  陈冬梅心里一甜,矜持的点点头,这时候的陈冬梅早无早年的美人影子了,身材变形,脸上也起了皱纹,但在林建业眼中,她一如当年嫁给他时那般青春貌美。
  ……
  而谢家,也在享用晚饭,饭桌上的菜色和林家的大同小异。谢长渝吃不惯寡淡的水煮菜,所以谢家在卖了打猎的小动物后,都会在城里的油铺购买菜油,所以谢家的菜里油水含量绝对是生产队上最高的人家,也就不难想象,为什么随着谢长渝长大,他变成了村里的香饽饽了,陈思雪出门,绝对有人来打探他们家对于谢长渝婚事的想法。
  谢长渝啃完了一根玉米,陈思雪顺势就把剩下的那根玉米推过去,这动作惹得谢长萍不满的撇撇嘴,自己爹妈就是重男轻女,最疼谢长渝这小没良心的。
  谢长渝笑笑,却没有接过:“我不想吃了,爸妈,你们自己尝尝,我觉得味道还不错。”
  谢长萍歪着头看他:“味道当然不错啰,也不看这玉米姓什么。”
  谢长渝把玉米板成两半,一半给母亲,一半给父亲。陈思雪和谢明看到儿子这动作,也不好再推辞,但因着儿子想着他们,心里甜滋滋的,眼睛里也有着笑容。
  谢长渝敲敲谢长萍的碗:“吃你的饭。”
  “你那才叫吃饭,我这叫喝红苕稀饭。”谢长萍哼了一声,她就是不满谢长渝这坏习惯,不爱吃红苕,只喝米粥,最无语的是大家还都顺着他。
  谢长渝也有点无奈,他就是不爱吃那玩意,一年到头都是它,真是看着就不爽。
  “行了,别老和你弟弟闹腾。”陈思雪看了眼女儿,把最大的那只螃蟹夹给了她,谢长萍果然心满意足,不再说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