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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 > 前任遍仙界 > 第354节
  他思忖片刻,看似随意的起了个话头:“我找了好几家铺子,都没瞧见你这样的斗篷,是各地的式样不同吗?”
  她老老实实地回答:大部分都是黑的。
  这话接的太好,他自然而然地问:“那你的为什么是红的,喜欢红色定做的吗?”
  杏未红顿觉羞惭:不是,买不起别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贫如洗,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当年,她刚刚进入鬼界,本以为能修炼了肯定能过得比以前好,谁知不到半天就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阴间的大多数地方没有灵气,而她修的是道法。
  她傻眼了。
  教她剑术的那个家伙只叫她去鬼界,还要成为什么第一的剑修,从没有告诉她到鬼界就不能修炼了。她没有办法,到处问人哪里有灵气。
  在被骗数次后,终于有个良心未泯的老鬼告诉了她“灵隙”的存在。她千恩万谢,准备上路。
  可是,走路还要买路钱。
  她交不起离开的过路费,只能折回原地,想办法赚钱。恰好之前指点她的人说想凑人接个护送的任务,叫了她同去,这才为她凑够了路费。
  “你要是没什么花销,那就过段时间接个任务,赚够路费就好。”老鬼说,“记住,任务要好好做,如果失败率太高,你以后就接不到好的任务了。”
  杏未红当然不懂什么叫信用机制,但点头答应,牢牢记下。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不久,她接了个送亲的任务,委托人要求她把女儿送到婆家去,成了就给一百鬼珠。
  可是半路,新娘子逮到机会就逃跑,她追了一次又一次,最后憋不住说:“你不要跑了,又打不过我。”
  新娘子就求她:“你放我走吧。”
  她摇头。
  新娘子看她年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自己活着的时候就和家族仇敌的儿子相爱了,结果父母不允,将他们困于家中。他们本来打算一起逃出后投河,做一对亡命鸳鸯,然而万万没有想到,战争爆发了。
  他们两个家族都为了保卫国家战死沙场,其中也包括他们二人。亡国之恨难消,将士、兵卒皆未消散,留在了世间。而这等忠魂备受天道眷顾,又有民间百姓的祭祀,很快便成了鬼修。
  老鬼对他们虎视眈眈,为了保卫家人,他们自然而然地聚居在一起,如活着的时候那样生活。
  很快,他们两家便打下了地盘,成了毗邻的两大势力。
  小情侣觉得,人都死了,他们总能在一起了吧?遂提出了结亲的意愿。谁知双方父母固执得很,深仇大恨,死亦难消,继续拆散他们。恰逢府官的小舅子想结亲,看上了女子,女方的父母便做主同意了这门亲事。
  “我活着的时候要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死了还不能随我高兴吗?”新娘的修为不高,面上却写满了坚毅,“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他们能随意安排的物件,你要是不肯放我走,那就杀了我吧!”
  这句话触动了杏未红。
  她活着的时候浑浑噩噩,松之秋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不像人,而是物,死了才知道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乐趣。
  “你走吧。”她说。
  新娘期期艾艾:“送亲的也不止你。”
  送亲的队伍本来都是新娘的族人——家丑不可外扬,只是他们死了也不改男女大防的封建思想,寻不到合适的女鬼贴身护送(看管),这才特地请了杏未红。
  好人做到底,杏未红说:“那我帮你引开他们。”
  新娘大喜,脱下红艳艳的嫁衣斗篷给她。
  杏未红穿着这件斗篷假扮新娘,引开了追兵,任务自然也黄了。
  她拿不到佣金,自己的斗篷又破损不堪,实在舍不得丢掉嫁衣,想着坚持一段时间,等有钱了再买。
  结果一直穷,一直没钱,只好一直穿着。
  然而,大家都穿深色斗篷,就她一个穿红色,显眼得不得了,且剑修极其罕见,非常具有识别性,久而久之,便把斗篷和人联系起来,叫她“红姑”。
  第402章
  杏未红把红斗篷的故事告诉了松之秋。他记起旁人的评价, 问道:“你做任务都是这么随心所欲吗?”
  她点头, 后觉不妙, 赶紧补充:我会好好送你去灵隙的。
  松之秋意味不明地问:“是吗?”
  杏未红也知道自己的信用不太好,惭愧地低下头,烟气飘到他面前, 小心翼翼传递主人的歉意:那我不收钱了。
  松之秋骤然拧眉,开始怀疑她的名声这么差,是背后有人蓄意为之, 想要她干白工。“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缓缓道,“以后不要说这种蠢话了。”
  又被骂了。在山庄里时, 他就老骂她笨。
  过分, 救他的时候一口一个道友,现在好了, 居然怀疑她别有居心。
  真难伺候。好烦啊。最讨厌被命令了。他以为他是谁??
  杏未红很想撂下一句“我不干了”,但良心过意不去, 不甘不愿地点点头,再也不肯理他。
  松之秋暗中摇头不已。
  *
  因要布下疑踪,尽量误导追杀者, 松之秋费了些时间才到达目的地。灵隙无愧其名, 靠得越近,灵气越浓,估计等到正中心,能与十四洲灵气稀薄之地相媲美。
  “我要在这里修炼一段时间。”他问杏未红, “你有什么打算?”
  她想想也没什么事好干,也说留下来修炼。
  松之秋终于有机会问出疑问:“你是鬼修,怎会道修的心法?”
  她的答案也一如既往的直接:只会这个。
  他看得出她并未说谎,心中愈发疑惑,觉得她浑身都是谜团。
  杏未红却不知自己的事有多么惊世骇俗,反正少庄主不是坏人(就是很讨厌),说了也就说了,熟门熟路地找到个避风雨的洞穴,盘腿打坐。
  她修的是道法,能吸收灵气,也是鬼身,能化使阴气。区别在于灵力足才能用法术,阴气只能增长修为,想要御敌只能用剑。
  松之秋很快发现了这一点,沉吟少时,提议道:“你是鬼修,阴间又无灵气,常用道法非长久之计,要学会使用阴气才行。”
  杏未红气还没消,慢吞吞地说:不、会。
  “我教你。”
  杏未红很没有立场,顿时精神一震,连连点头,像极了小鸡啄米。
  天下道法,其实殊途同归,要不然她也不可能变成鬼后还能修道家心法。鬼修的心法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人有身体,灵力须走经脉,而鬼修没有,化阴气的流程不同。
  鬼修的“丹田”不在固定的位置,可以随意寻找一个合适之处,以此为核心,化用阴气和魂力,而这个核心,被称之为“鬼珠”。鬼修死后,魂飞魄散,但凝练过的鬼珠会被留下,成为……硬通货。
  某种意义上来说,鬼珠,就是鬼修的“舍利”。
  杏未红的情况截然不同。
  她当年资质太愚钝,习惯了做不到就继续尝试,完全没有考虑过进展不顺是方法错误,只道自己太蠢,所以她一遍又一遍在魂体内行走灵力,硬生生在魂体上挖出了一套经脉系统。
  而道修驾驭两种不同属性的灵气很常见,阴气属浊气,灵气属清气,本质上依旧是元气的两面。松之秋博览群书,很快找到了合适的办法,又做了些改动,更贴合她的实际情况,终于帮她成功兼容了阴气和灵气。
  杏未红兴奋异常,问他能不能教她一个鬼修的法术试试。
  松之秋有意试试她的深浅,特地选了个难度很高的强大法术,名叫鬼泣之森,能够短时间内将周围的阴气聚成鬼卒,为己所用。
  杏未红过去学的都是基础法术,从未接触过这般复杂的内容,琢磨了好久才小心翼翼地尝试。
  第一次,她只聚拢了大片阴气,无法使他们成型。第二次,她憋足了劲儿凝成了人样,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儿了,却是个花架子,什么攻击力也没有。第三次,有型无声,全无“鬼泣”二字的精髓……她屡败屡战,剑术都暂且放下,专心致志地练习起这个法术来。
  松之秋最初想,这等难度的法术,即便是金丹修士也未必能很快学会,对她的天赋又有了新的了解,后来看着看着,她埋头苦练的身影和记忆中的一个人重合了。
  阿红。
  她死去已有一个甲子。
  等等,红姑、阿红,修习道家心法,对他十分熟稔……不,阿红资质不堪,连个最基础的法术也学不会,更不必提修剑。他魔怔了,居然会将她们二人联系在一起。
  *
  大概是生前的修炼太过坎坷,杏未红对所有的法术都有浓厚的兴趣,不学会不罢休。这鬼泣之森虽然难度很高,但她不断调整纠正,终于在第六天施展成功。
  接着,迫不及待向松之秋展示了成果。
  他看着将自己团团围住的数十个鬼卒,唇边露出一丝笑意:“很好。”
  她满意了,走开去练剑。
  过了几日,大椿木在灵气的滋养下缓缓苏醒,勃勃生机灌入他的体内,治愈了大大小小的伤势,只是伤了的内脏纵然愈合,也无法恢复到原有的强韧,落下了隐伤,不调理个百八十年是好不了的。
  那群人果然是想置他于死地,但有一点很奇怪,后来的那个人着重提到大椿时称之为“神木”,与当年北洲遇见的那个元婴说法一模一样,可十四洲的人都习惯叫大椿为“仙椿”。
  难道是同一拨人?
  神木的叫法和十四洲迥异……异界之人?
  殷渺渺和他提起的事闪过脑海,松之秋已有五六分的把握,但是与不是,恐怕要试上一试才能知道。不过如此一来,一昧躲避便不成了,得想想办法。
  松之秋垂下眼睑,心中思量百转。
  正在这时,指间的野草微微一动。这是他布下的草网,若有人来,便会触动这类感应的草木,予他提示。
  是谁来了?
  “红姑。”来人挺有礼貌,临到附近停了脚步,遥遥呼唤,口吻似是熟人。
  杏未红也听见了,瞄一眼松之秋,没敢答话,亲自跑出去见人。待看清是谁,她立马忘了扮哑巴的事,脱口就问:“虞生,你怎么来了?”
  那虞生是个外表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样貌俊秀,系了件藏青色的斗篷,样式与一般人无异,穿在他身上却格外笔挺,不是人靠衣装,而是衣服靠人才显出了味道。他一见到杏未红,嘴角微微勾起:“你果然在这里。”
  “你找我有事?”她问。
  “无事便不能寻你了?”虞生淡淡笑了起来。
  杏未红不解风情,大为困惑:“没事你找我干什么?”
  “你呀。”他无奈地摇摇头,转而正色道,“好吧,我确实有事找你,最近接了个棘手的任务,想你助我一臂之力。”
  这不是他第一次找杏未红帮忙,通常情况下,她想也不想便会答应。因为她刚来鬼界时,告诉她常识,教她做任务的老鬼,就是面前的这个虞生。
  但今时不同往日,她犹豫道:“我还有事。”
  虞生奇道:“什么事,要不要紧?”
  “我要保护一个人。”她小声说。
  虞生想了想,建议道:“定了什么时候,能不能推了?我这件事十分要紧,而且于你许是个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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