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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红色王座 > 第71章
  “他旁边的妞儿不错,嘻嘻”
  ………………..
  这帮家伙边白话,边慢悠悠地朝坡上走来,随口便将薛向身上的东西分了个干净,浑不知有头猛虎已然出柙。薛向方才受了小家伙的刺激,心情尚未平复,这会儿又听见坡下的垃圾喷粪,心头的怒火已然快将他烧炸了。
  先前没有动作,是在安抚和收束小家伙。这会儿,他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将小家伙丢开,只得解下皮带,将小家伙脸朝自己胸口转了,用皮带扎紧,小晚和小意两兄妹,他也打好了招呼,让二人转过脸去,捂了耳朵。
  ps:这三天确实更得少了,只有一更。不是江南懒惰,一来,这周已经更了二十来章,存稿确实没有了;二来,为周一冲榜,攒些稿子。今晚十二点整,也就是周一的零点,江南要试着冲周推总榜。这周你们帮着江南冲上了周推前十(我真的没想到,要不也不会冲动说十更啊),激发了江南的野心。总榜前十五才能上榜,记得江南最好的成绩也不过十九,且那么多大神,看似江南绝不可能冲上的。呵呵,这个江南知道,江南没说非在这榜上待多久,只要大伙儿零点集中火力,暂时上榜十多个小时,勉强还是能做到的。大伙儿给江南个面子成不?你们说吧,上总榜了,要几更?
  第一百零五章摧我肝肠赠尔伤(冲榜)
  一切准备停当,薛向如阵旋风一般从坡上冲了下来,坡下几人未及反应,几个跨步,他已经到了跟前。身到,拳头到,巴掌到,腿鞭到,但见他出拳如电,挥掌成刀,腿扫似鞭,但听得,噼哩叭啦一阵脆响,忽而,响起震天的惨叫声。没有人能撑过一招,他指东打西,戳南扫北,拳到处如山倒,掌到处似海啸,腿鞭抽过,血溅三尺,十秒钟不倒,十多个人倒了一地。人人脸上开花,惨叫连连,在地上不断地打着滚儿。薛向犹不解恨,伸手把小家伙捂紧,阻了她的耳朵,步踩莲花,但听“喀嚓,喀嚓“的脆响,每人被他踩断一根小指。其中,尤以那个调笑小晚的家伙最惨,生生被薛向用脚把一截小指踏得粉碎。
  这帮组团前来寻刺激的家伙被收拾得惨不忍睹,薛向却看也不看这帮已经叫哑了喉咙的杂碎,抱着小家伙大步朝坡上走去。
  到得坡上,薛向放下小家伙,系好皮带,正待招呼众人上雪橇,准备出发。小家伙抱着灰皮兔,奶着声音说话了:“大家伙,以后你揍那些坏家伙的时候,能不能不捂住人家的眼睛和耳朵啊,人家想看呢,看你是不是打得比电视上唱戏的叔叔好看。”小家伙方才哭过,大眼睛还有些微红。
  薛向听得小家伙此言,差点没一头栽下坡去,没想到这小魔头除了不惧高速,竟还欣赏暴力,这二者加起来,活脱一个未来大姐头嘛。
  薛向白了小家伙一眼,将她抱上雪橇,招呼小晚和小意站稳,拉过缰绳,轻轻一抖,幻出一道波浪,波浪传感到四只笨狗身上,笨狗猛地站了起来,拔腿朝坡下奔去。雪坡本就陡峭,再加上笨狗气力方复,去势惊人,带起的雪雾,扑棱棱洒在众人身上,小家伙郁气尽消,又开始脆生生地吆喝起来,边吆喝,边扬了扬怀里已恢复了精神却仍旧懒洋洋爬着地灰皮兔。
  雪橇速度极快,一支烟的功夫便行出里余,薛向将手中的烟蒂弹入积雪,正待转向,却听到东北方向有熟悉的声音在叫自己。他扯了缰绳,调转狗头,朝声源处奔去,不一会儿功夫,便望见戴着狗皮帽的朱世军和拖着个麻包袋的陈佛生、胡报国、李学明等人。
  “三哥,刚跑哪儿去了,找了你老半天,先前就听人说你来了,我们几个就停了手头的活计,在寻你,这大草甸子说大也不大啊,寻了半晌,不见你踪影。”朱世军老远就埋怨开了。
  “三哥,你来得可晚了,兔子早被撵了个差不多。本来我们来之前,就准备叫你,谁知半道上碰见去上班的康哥,康哥说你昨个儿夜里歇得晚,正睡觉呢。我们就先来了,幸好收成还不错,弄了约摸十来只,晚上弄个全兔宴是绰绰有余了。”陈佛生披着军大衣,戴着貂皮帽,眼睛上竟还架着副墨镜,打扮得风骚无比。
  薛向滑到近前,将雪樵停住,弹过数只烟,不接朱世军和陈佛生的腔,却对胡报国和李学明道:“报国、学明,我听蓝豪说陈为民已经回部队了,怎么这小子走之间也不和我打个招呼,是不是太不地道了?”自那次薛向和陈为民在医院分别后没过几天,陈为民果然如约下贴子宴请薛向,二人意气相投,薛向也甚感其情,接连回请了好几次,就这么一来二去,两人竟好得如多年老友一般。
  胡报国抄过薛向丢来的烟,含在嘴里,正在打火,闻言,将烟从唇上取下,道:“三哥,这事儿须怨不得为民,他老子病情刚稳定,部队里就来了电话,要他归队。他可是夜里三点钟走的,我和他一个院儿里,也是天亮了才从他妈那儿得到的消息。”
  “这还差不多,我就说这小子办事不至于如此青瓜,看来他也是个劳碌命啊。”薛向打趣完,眼睛窥见李学明身后两人提着的土黄色麻包,麻包高高鼓起,麻包皮时而翻起一阵波澜,里面似有活物在动作,料来就是陈佛生方才说的十多只野兔。他自不会开口寻问,以免小家伙知晓后,爱心发作,要众人放生,那就不美了。
  薛向正和众人寒喧,忽然,变故陡生。大草甸的四面八方猛然起了骚动,但见无数的毛小子或驱狗,或驾了雪樵,朝这边围拢过来。
  薛向眼睛微眯,心中已猜到定是方才被自己收拾的小子叫帮手来了,这里不是自己的地头,自己虽然无惧,可拖了三个小的终归是麻烦。薛向大略扫了下围过来的波线,出声道:“老猪、佛生,找麻烦的来了,你俩带着小晚三人,从东南角突出去,他们不认识你们,应该不会为难三个孩子。”
  “三哥,你这是什么话啊,哪回开活,我老猪后撤过,再说也难得有机会耍子,怕他们个球,叫佛生送过去就好,我今儿个要松快松快。”朱世军这个浪战之王,好容易撞上有架打,正兴奋得不行,哪里愿意离开。至于对方实力如何,打赢打输,那就不是他操心的了,再说,三哥在此,打架何曾输过?这小子颇似天龙八部里的江南一阵风风波恶,酷好打架,不过人家风波恶武艺高强,能力战数人,打架从来都是直来直去,正面对垒。而朱世军的风格就与之完全迥异,这小子打架就是喜好打闷棍,敲边鼓,成名绝迹就是“断子绝孙脚”和“电光毒龙钻”,且转好朝落水狗下手。
  “我也不走,想我陈某人活了十几年,大打仗小仗也打了数百次,啥场面没见过,这点儿人,小意思。”陈佛生牛叉地取下墨镜,哈口气,擦了擦,复又带上,顺带着还紧了紧军大衣,一副做好了战前准备的模样。他说得慷慨激昂,就凭这番气势,不知道的准会以为这小子也是群架圈里常来常往的英雄豪杰。其实在场的除了三小,谁不知道他是何等人物,这小子打架的次数倒没夸张,不过都是被打,平日里一副嬷嬷做派,今儿个也难得硬挺一回。说实话,这全是跟薛向在一起惯的,眼界开了,四九城的高级顽主,他陈某人也算是见过不少,现在俨然顽主圈的一号人物,小圈子的老大们摆席,说不得还得请他,他陈某人早已飞鸟化凤,自命不凡了,岂能临阵脱逃?十多年钻营的辛苦,岂能毁于一旦?陈某人暗道,就是被揍死,墓志铭上说不得也得写上“生得猥琐,死得伟大”。更何况,有三哥在此,谁胜谁负还不一定了。就凭三哥那些传奇往事,这些不过是小场面,不过,对自己来说,就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壮举,以后说出去,谁敢不道一声“陈哥,好汉子,和三哥共过生死。”一想至此,陈佛生竟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得那把插子放放血,缓缓亢奋。
  胡报国和李学明等四五个家伙是四九城唯一以老兵自称的毛小子,在四九城和无数看不惯老兵的顽主都干过仗。这次虽然对方人多了点,己方又不是不能打,就是血溅三尺,也不能坠了咱老兵的威风。
  “人家才不走呢,要看大哥打坏蛋。”小家伙错过无数次薛向打架的场景,小心思一直好奇极了,怎么每次大哥扭着自己身子的时候,外面的人都会倒下,有的还会鼻青脸肿。她当然知道那是薛向的杰作,只是具体场面她从未见过,小心思难免有些期盼。
  小晚和小意也摇摇头,坚定地和薛向站一起。薛向苦笑一声,无可奈何。他倒不是怕三小受到伤害,凭他的身手,来再多这种毛孩子,也不过是送菜,更何况他腰里的黑星m20又不是摆设,说穿了,还是担心三小见血,影响小孩子心理成长。
  薛向招呼一声,众人将三小围在中间,静待呼啸而来的青年们围拢。终于四面八方,二三百穿着各样军装、戴着各式军帽的青年们,驱狗驾橇,越迫越近,最终将薛向一众人等困成了一个直径十来米的小圈子。
  薛向仿佛看戏一般,看着他们行动,末了,还掏出烟来,四下洒了一圈。
  “周哥,就是那个戴水獭皮帽的大高个儿下得手,这孙子忒不是东西,把老炮的一根指头给废了。”有挨过揍的在人群里,开始指认打人凶手。
  “哟呵,你倒是好胆儿,被咱爷们儿几百人围着,还如此不紧不慢,是个人物。若是平常,说不得我还得结识一番,今儿个只怪你运气不好,惹了我‘小混蛋’的人,不留下点什么,恐怕你今天很难全须全尾地回去了。”铁桶阵的西北角忽然分开一条缝出来,缝隙中走出五个人来,为首的是个个子高大的青年,二十四五的年纪,神情彪悍,眉目疏朗,脚下黑皮鞋,外罩一条毛哔叽的风衣,遮了裤腿,头上戴着顶水獭皮的帽子,打扮得和薛向颇为相似,方才说话的正是此人。
  ps:响应群里某人的要求,特意把小混蛋合理复活了。这是个传奇的爷们儿,至于他真正的品行如何,本书不加评论,纯是虚构。
  另,冲榜中,有人说要十一更,我记得上个周一是十更,最好成绩冲上都市第六,总榜十九;这次希望能冲上总榜十五。多少更,就看各位的了,江南拜求各种票,拜托!
  第一百零六章混蛋之名四九扬(很刺激)
  小混蛋!薛向听得这个名字,脑子里陡然跳出关于他的信息和传闻。小混蛋,大名周昌里,正是京城老街口一带的亡命徒,手下数百号顽主,竟然组成个菜刀队,浩劫最初的几年,更是猖狂得只对付当时实力最强的老兵,是个出手见血、不要命的厉害角色。薛向没想到,在此处竟然碰见了他,他倒不觉得这家伙有多了不起,后世倒也听过他的传闻。不过,这小子该在前几年就完蛋了呀,怎么今儿个又冒了出来?
  小混蛋大名一出,不只薛向陷入了沉思,朱世军、陈佛生、胡报国、李学明等人齐齐一震,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家伙的名声实在是太响亮了。朱世军还好些,小混蛋风光的时候,他年岁还小,印象不深。胡报国和李学明几人对小混蛋那可是记忆犹新,恨浸骨髓,早在五六年前,他们还是孩童时,小混蛋的大名已因专和老兵做对,而名扬四九城了。那时的小混蛋已是刀不离身、见老兵就扎、专抢老兵和逮大院子弟做佛爷的著名顽主头目。作为老兵遗脉、且念念不忘当年老兵风光的胡报国和李学明几人,又岂会忘了当年老兵和小混蛋结下的深仇大恨。
  那几年,四九城的老兵和以小混蛋为首的顽主们进行了数次大规模的“会战”,甚至有好几次恶性事件都上了高层内部的《参k消息》。其中有一次,各机关大院的老兵们合围小混蛋,影响最大。那一次,小混蛋落单了,整个四九城仿佛一个猎场,数百上千的老兵们把持各个要道,拼死要把小混蛋的性命留下。后来,却不知怎么让他逃了。再后来,六五年z央严打地痞、混混,四九城不少老兵、顽主全被施于徒刑,发配边疆了。自那后,再没听见小混蛋的消息了,没想到他竟藏在老兵们的眼皮子底下,在阳县扎下根来。
  薛向几人打量小混蛋的时候,小混蛋也玩味地揣度着自己的盘中肉。说实话,他烦透了这些仗着家里老子的权势、称王道霸的老兵们,在他心里,他才是四九城当之无愧的顶级霸主加顽主。自己玩的都是高难度的动作,操最锋利的插子,扎最牛哄哄的老兵,骑最漂亮的妞儿,抢最尊贵的军服。这天下,除了自己,还有人配得上第一顽主么?
  小混蛋满脑子的江湖思想,信奉以力为尊,至于最朴素的江湖道义,在他看来,都是屁话。他向来认为,顽主要混出名堂,除了手里有绝活儿,最重要的就是要为小弟出头和踩那些牛哄哄的主儿。这很好理解,为小弟出头,可以收拢人心;踩牛哄哄的家伙,更能拔高自己身份,引得众人敬仰。二者合一,自然声名远播,八方来投。先不说小混蛋的顽主思想如何浅薄,但他就是靠着这几招混出偌大的名声,四九城呆不下去了,人家避居一隅,落魄阳县,不靠往日威名,依旧重新聚起这泼天的势力,道声豪杰,亦不为过。
  小混蛋阴沉的眸子凝在薛向脸上,似乎要从这张白皙、英俊的脸上瞅出一丝慌乱,可惜,他失望了。小混蛋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这人就仿佛沙砾中的宝石,群鸡里的风凰,无论是谁,看进那个小圈子,第一眼瞧见的,只会是他。小混蛋猜到眼前的这帮人是四九城过来的,他在阳县待得久了,能够成团伙的,无不在他的笼罩之下,哪里有他不认识的。小混蛋很满意自己报出名号,对方脸上的惊容:老子不在京城很多年,看来京城还流传着老子当年的传说。唯一让小混蛋不满的就是那个打扮得和自己如出一辙的大高个儿只是眉毛跳了下,再没有别的表情,浑不似另几个大张着嘴巴。
  小混蛋忽然有种不好的感觉,自己似乎遇到对手了。这小子的镇定绝不是假装地,看他抽烟时喷出烟雾的频率和速度,正是心境平和,波澜不起下方能做到的。小混蛋是老烟民,对这个知之甚深,此种辨烟雾之法,通常也是他判断陌生人心性的手段。被数百人围着还这般镇定自若,小混蛋自问做不到。想当年,自己被满四九城的老兵们围杀的时候,也是惊慌失措、六神无主,亏得相熟的发小李魁勇寻摸了辆垃圾车,把自己埋进垃圾里,方才逃出城外。那时的情况只不过是满城大索,哪像现在,这小子已经被自己数百人围困,居然还不急不徐地抽烟,若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怀着泼天胆儿。
  小混蛋不知自己心中一时间怎么多了这么多感慨,竟似在给自己鼓气一般,难道最前面的那个挂笑的大高个真的有恃无恐?是了,这小子恐怕自恃身手不凡。爬回去的几个不成器的兄弟的伤势,自己也看了,确是惨烈无比。听说,这十来人竟是连对方一片衣角也没摸上,瞬间就被干翻了,这就有些意思了。不过,纵使你再能打,被咱这二三百人围住,就是有三头六臂恐怕也遮应不过来吧。被围攻的滋味自己可是尝过,近在咫尺,人尽敌国,没有人能全身而退。况且,这小子还有三个小的要看顾,除了服软,他还敢动手不成?想通此节,小混蛋心头一松。
  “小子诶,看来你听过老子的大名,看你打人打得挺利索,想必在四九城大小也是个人物,如何收拾你,待会儿再说,先报个万儿吧,让咱阳县的爷们儿也知道今天踩得是谁?”小混蛋见薛向一伙儿不答话,他却起了好奇心,想知道四九城的这位后起之秀姓甚名谁。
  小混蛋话音刚落,他那方的人群里就起了各样式的腔调。
  “是呀,报个万儿吧,牛逼哄哄地跑咱阳县来折腾,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的地界儿。”
  “就是,谁不知道咱阳县就是四九城顽主的禁区,到得此处,那是要三拜而行的。”
  “跟丫废什么话啊,还能指望他是一号人物不成,我看这群小子早被咱周哥的名号下得傻了,哈哈哈….”
  “……….”
  “小混蛋儿,你丫也敢在咱三哥面前显摆,当初是谁顾头不顾腚地灰溜溜逃出了四九城,按说事情已经过去四五年了,丫咋不敢去四九城露个脸儿呢?尽在这杂八地儿里充大个儿,什么玩意儿!”雷小天不在,薛向这伙儿人中当属李学明脾气最为暴躁,他早看小混蛋扎眼了,这会儿见了这帮杂碎竟敢仗着人多,出言不逊,心里的火哪里还压得住,当下就喝骂开了。
  闻得李学明的讽刺,小混蛋脸色骤然一沉,李学明的话正是戳中了他的痛处。小混蛋又怎么不想回京城?阳县在他眼里,确实是个杂八地儿,如何能与皇城根底、天子脚下的四九城相比。想当年,他在四九城呼风唤雨的时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那种振臂一呼,万众云集的场面至今仍让他无比的缅怀。他之所以避居京郊附近的阳县,而不是远遁他方,心中正是存着有朝一日杀回去的念头。可惜,虽然如今四九城的老兵已经凋零,可当年的顽主同样物是人非,他不是没去联系过旧日的伙伴。可那帮人绝大多数去做了知青,剩下的不是进了厂子就是当了兵,整个四九城让他感到无比的陌生。他只有蜗居此处,仗着一股子狠劲儿和高人一等的手段,重新组织起了可观的势力,只待东山再起。
  小混蛋凝了眸子,死死盯住方才讽刺他的李学明,鸡皮密匝的眼角放出点点寒光,他一扭头,对边上的一个壮硕的汉子朗声道:“老熊,这小子嘴巴挺滑腻,去,给他上点儿彩,让他长长记性。”
  叫老熊的壮硕汉子足有一百九十多公分的身高,大冷天的只穿了件靠披绿,胸前的领口还敞着,露出里面大红的背心。老熊闻言,狞笑着应下,越众而出,朝薛向这边的李学明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