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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付闻歌不认识金鱼儿,更不知道拜月楼在哪。但看对方脂头粉面,举止娇柔,再听那媚骨的语气,便知这绝不是正经人家的少爷。又见对方与白翰辰说话甚是熟稔的模样,心头当下翻起股子火气。
他看向白翰辰的目光里,充满不悦和谴责。
“咳,嗯,忙。”
感受到那针刺般的视线,白翰辰假装清嗓子借以掩饰尴尬。按说在锦和苑碰上“那地方”出来的熟人不是头一回,妓/女小倌们“出毛巾”是常事。但在外头遇上,通常不会互相主动打招呼,都知道避讳。却说这金鱼儿因和孟六走得近,知这俩人打从穿开裆裤起就是朋友,跟他说话自是随便。
还好死不死地叫付闻歌碰上了,得,回头这小老虎不定怎么跟他嗷嗷呢。
相公馆里待久了,金鱼儿甚是会察言观色。见俩人都脸色骤变,他识趣地敛起伺候客人时的体态语调,紧着帮白翰辰往回找补:“六爷也是这么说的,您忙,没空上我们那喝茶去。”
老板娘也在旁边打锸:“就是就是,都是大忙人,鱼儿,你赶紧去招呼客人……二爷,公子,咱进屋,进屋。”
付闻歌是真想转头走人,把白翰辰一个人撂这儿得了,反正他不缺人陪吃饭。可转念一想,若是已经和白翰辰谈婚论嫁,遇上那狗屁倒灶的烂事儿还有资格甩把脸子。眼下谁都没拴着谁,他生的哪门子闲气啊?
金鱼儿错过身,半垂着眼,把走廊正中的位置让出来给付闻歌过。虽白翰辰从未包过他的钟,却是打赏过茶水毛巾钱的恩客。搁外头碰着了,甭管是本主还是带来的客,他都得有礼数。等人过去了,他才能回屋,这是规矩。
人打跟前过时,他禁不住拿余光瞄向付闻歌。差不多的年岁,可人家的脸上满是青春的坦荡与骄傲。就连那告知他人身份的学生制服,虽是不起眼的寡淡灰蓝,却散发着被日光亲吻过的味道。
全然不若他,身上绫罗绸缎看似华美,面上妆容细致精巧,却不敢搁日头底下暴着。出了汗,脂粉落尽,就盖不住眼底的一片黑。金银红绿的绣线教日光直射,再美的颜色也要泛黄褪白。
同样是人,命运却天上地下。人家是天之骄子,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光芒四射,照得他的“旧”,无所遁形。
只是看着付闻歌,他便是羡慕极了。
进到包间坐下,茶喝了三杯,付闻歌还是一个字没跟白翰辰说,也不看他。老板娘倒是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山南海北一顿招呼,大显她足不出户却知天下的道行。白翰辰无心应付,只叫她上两粒蟹粉狮子头,又随便点了三道家常菜。
老板娘出去布菜,剩下俩人对坐无语。除了不看白翰辰,付闻歌的视线满处落:精雕细琢的屏风,最细的地方比线粗不了多少,足见工匠手艺的精巧娴熟;门旁角柜上的铃兰,于温暖的室内娇然绽放,茎上鲜灵地顶着小灯笼似的白花,生机盎然;天花上吊着琉璃罩灯,散出柔和的光晕,给一切都染得慵懒迷离。
如此气氛,正合适听着软软的情话,喝几杯暖心的酒。微醺之时窃一口香吻,耳中听得一声娇嗔,那滋味,定是胜却人间无数。想来这白二以前少不得如此快活过。
越想越闹心,付闻歌“啪”地将热毛巾拍到桌上。那架势活似一点就着,教白翰辰本就绷着的表情更显心虚。
要说他从未因这类情况而感觉到丢脸过,人不风流枉少年,十六七便混迹于烟花巷的富家子比比皆是。像他这岁数了还尚未娶妻,再没串过烟花柳巷,旁人闲话决是说他不行,那才丢人呢。
可教付闻歌碰上,却有种被捉奸在床的耻辱感。不过话说回来,金鱼儿是孟六包着的,他连根手指头都没沾过。
打个招呼而已,心虚啥啊?
如此想着,白二爷稍稍硬气了点:“你别误会,刚那金鱼儿是孟六的傍尖儿,我跟他,就是见过几回。”
“我没闲工夫误会你!”付闻歌朝他瞪眼,语气是冲,不过刚刚那股恨不得摔盘子砸碗的憋屈劲儿倒是散了。
他隔了会又问:“傍尖儿是什么意思。”
白翰辰想了想,尽可能委婉地解释道:“情人的意思,像金鱼儿那样的不能娶进家门,老家儿不会同意。”
“因为他是胡同里的?”
“嗯。”
“可那又不是他自己愿意的。”就像早前和邱大力谈起过的那样,付闻歌并不鄙视因命运而沉沦于烟花巷里的人。若是有的选,谁会甘愿落个婊/子的名声。
白翰辰应道:“要是孟六那小子有良心,能攒笔钱给他赎出来搁外头养着,于他来说便是最好的结果。”
付闻歌点点头,又问:“像金鱼儿那样的,赎身得多少钱?”
白翰辰估摸了一下,道:“起码五千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