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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 > 最后的天师[古穿今] > 第10节
  这些都要往后放一放,当下想要弄清楚的是再找这本书的人,仅仅是看中了人皮书的收藏市价极高,还是因为书里的这些咒语?既然又出现了十一章人皮的案子,应该是后一种猜测的可能性更高。
  易咸很贴心地说到,“我懂了,不论书的内容是真是假,我都会当做没见过它。”
  行壹将易咸送出了门,“多谢了,我还欠你一顿饭。如果有什么事情,及时联系我。”
  易咸知道那时候看书的后遗症,他要开车门的动作顿了一下,“如果世间真有那些离奇的存在,那你觉得见过它们是幸运还是不幸?”
  “ad infinitum,永无止境的是未知,它带来的一切都不能用简单的祸福去判断。唯一确定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有命才能做想做的事情。”
  行壹细看了一眼易咸的面相,从他的脸上很难看出曾有离奇的遭遇。但凡事也不绝对,因为总有某些法器能掩盖住一些东西。“你一夜没睡,确定不要请人代驾吗?”
  易咸笑着摇头,“不必了,一个晚上而已,吃了你做的早饭就满血了。这个点路上还不堵,半个小时我就能到家。趁着周六没课,你也补一觉吧。有些事情也急不来,线索指不定会在什么时候跳出来。”
  这时,不远处响起了一道忽而加快的脚步声。
  “壹壹,我从洛杉矶回来了,正好赶在春节之前。在好莱坞拍片子是重要,但是春节更重要,我还是要回家过年。你有没有什么要我帮忙带回国的?今年你应该还是不回家过年?真的没关系吗?伯母不在了,你真不搭理那个继父与弟弟了?”
  林菲踩着高跟鞋拖着行李箱在行壹面前站定,一口气就将这一段话说完了,目光却是扫过了易咸的车,最终落在了他的脸上。
  林菲伸出了右手说到,“你好,你是行壹的新朋友?我是行壹的好朋友林菲,请问怎么称呼?”
  行壹从网上学了一个词,槽多无口,很符合她当下的心情,是真有些不知从何吐槽才好。
  易咸并没有握住林菲伸出的手,他的择友标准并不算太严苛,但对踩着朋友上位的人一点兴趣都没有。“很抱歉女士,我认为朋友的朋友不一定是朋友。”
  第20章
  林菲的脸色极不自然地僵住了,但她的反应还算不慢,很快就委屈地看向行壹,“壹壹,你这位朋友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
  “我不喜欢这个称呼。”行壹语气认真地说着,原身不反驳的称呼不代表她会听得顺耳。“旁人是否误解了你,你该问正主才对。即便我有洞若观火的本领,也没有办法完全看破每一个人的心。”
  依照华国古礼不可以连名带姓地称呼人,而时代在改变,又是到了美国的地头,入乡随俗也未尝不可。
  只是林菲的叫法太过亲昵,行壹一听就觉得讽刺。
  林菲与易咸素未谋面,易咸能对她有什么误解,这话的意思难道不是再问行壹是不是背后说了什么。有的话完全不用背后说,行壹现在不与林菲划清界限,难道还留着这种朋友过年?
  “再必须多嘴一句,是你有了误解,从头到尾,我们之间的关系都没有那么亲密。你我只是邻居,一起搭伙吃个饭罢了。哦,说错了,是你一直为了让我不难么孤单,每次都来陪吃而已。”
  行壹知道不能将原身之死全都算在林菲身上,可正因为林菲的请求才引发了原身赴了死亡之约。
  如今两人之间隔着一个亡魂。行壹没有多做一些什么,全是因为谨记入道的誓言——修道修心,拥有非常之能,更是切勿滥用力量。
  “古语有云,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我最近领悟了这个道理,觉得甘若醴的友谊对身体健康没有好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不为我的顿悟而高兴吗?”
  这能够用放下屠刀来类比吗?
  林菲不知道行壹真的没有对她挥动屠刀,她只知道行壹的性格一下就强硬了很多。
  此时,林菲终于认真地打量起行壹,这才发现脸还是那张让她心有嫉妒的脸,但人已经完全不是从前那个毫无生气的木头人了。
  虽然从前她们也并没多熟悉,可那时她有十全的把握能让对方乖乖听话,只怕有人彻底改变了她认识的行壹。
  林菲想当然地认为女人最容易因为爱情而改变,“行壹,你真是把重色轻友诠释地淋漓尽致。你以为有钱男人能有几个好东西!以后要找人陪着你哭的时候,可别再回来找我。”
  行壹反而笑了,“你对色这个字是没有误解,但是持续性地误解友这个字就不好了。友是顺着一个方向伸出的两只手,两人需是携手互助、志同道合,那样才称刚刚当得起一个友字。道不同又何必为谋?你我缘分已尽,勉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的话都是认真的。”
  易咸听着忍住了笑意,行壹面带微笑说完了最后一句,还真演出类似了分手的场景。
  “好。我记住你们了。”林菲冷冷地瞪了一眼行壹与易咸,脚下生风地拖着行李箱快速离去了。
  易咸见行壹还在看着林菲的背影,“人在年轻的时候难免遇到一两个渣,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必为了不在意你的人生气,那根本惩罚不了对方。”
  “生气?不,我是在思考问题。她穿着细高跟的鞋子,又拖着一个行李箱,没有崴脚也是一种本事。”
  行壹的话音刚刚落下,前方的林菲就扭了一下,那是忍痛撑着继续往前走了。
  “我相信你是认真的。”易咸没有特指是行壹说的哪一句,可能就是关于放下屠刀那一句。“现在非常好。我是睡意全无,能完全无碍地开车回家了。”
  “是吗?与你相反,我能立即安心睡一觉了。”
  行壹没再去管林菲的事情,林菲身上缠着的是是非非都与她无关了。只希望从今往后她们不要再有关联,否则下一次林菲就不会那么好运了。因为术士从不轻易出手伤人,大多时候是在顺应天时,却从不是逆来顺受。
  不过,林菲的话还提醒了行壹一点,春节就要来了,她忙得已经忽视了这个节日,那么是要与原身的继父与弟弟道一声问候吗?
  没有等行壹做出决定,爱德华带来了最新的线索。十一张人皮都经过不同程度的化学处理,但还是能够确定所有的皮都是在近三年里被剥的。
  “于是,我先查了书店街头三年前的监控录像。好消息是我没有用几天就找到了疑似进入书店偷书的黑衣人。”
  爱德华翻录这盘监控将它放给了行壹细看,“但坏消息是那天纽约清晨大雾,当时根本没有拍出清晰图像。这是疑犯进出书店的画面,他进门的时候耽误了挺久,不像是直接拿钥匙开门,极有可能是在撬门。注意那时他背的包,像不像这次在下水道附近发现的黑包?”
  “尺寸上来看有些相似,但是录像也太模糊了,连疑犯到底是男是女也无法断定。”行壹看着爱德华失望的表情,“那么后来警方有接到报案吗?”
  “没有这方面的案底,监控上看不清具体情况,但也能看出黑衣人没有惊动他人。”爱德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我还会继续往下查阅监控,但我有一种感觉,可能会一无所获。行,我有一个问题。你看,人皮上没有残魂,这次会不会真有恶魔站在了疑犯的那一边?”
  硬币有两面,当信了有神佑世人的一面,就不得不怀疑恶魔助纣为虐的另一面。
  第21章
  行壹没有否认这种可能。依据塔恩的人皮书所示,某些咒语也许能够召唤来另一个世界的存在。
  恶魔全部的种类难为人类所知,难说是否存在会庇佑疑犯的种类,或其根本目的不一定是毫无保留地帮助疑犯,但是让疑犯一直瞒天过海而达到某种目的。
  “不管恶魔站在哪一边,你总不会连挑战他的勇气都没有了吧?如果他真能为所欲为,纽约早就成了他的天下,比如让魔界小弟占领世界什么的,电影里似乎喜欢这样的情节。”
  行壹不认为恶魔无所不能。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法则,有道是强龙难压地头蛇,恶魔来到地面的人间世界就也要被这里的道约束着,只能在极小的范围内活动。
  如果恶魔超出了这个约束会怎么样?华国历代的妖怪前辈为其作出了示范,经历天打五雷轰之后,渡劫成功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去更高的世界继续修行了,渡劫失败地惨兮兮只留下一具仅为市井传闻增添灵异色彩的尸体。换作恶魔的话,它熬过了道的制裁可能被遣送回去原来的世界,没有熬过的话就是为美国的ufo传说留下了所谓新的实证。
  爱德华摆了摆手,不要和他提什么电影情节,如果是电影的主人公大多是运气好到爆,总会无所不能才对,难道要他承认自己就只有配角命?
  “不谈运气的问题了。因为我对这一段路的监控发现,这家书店也就被划到了可疑范围内。现在,我的同事们也参与到全力检查监控露营中。给,这是夹着那十一张人皮的线装本,仪器没有检测出什么问题,就是在几处发现过水渍的残留,但都是普通的净水而已。”
  当然不一样!
  行壹见到这本线装本就觉得奇了,这确实是一本空空如也的本子,但却泛着一丝微弱的柔光。光亮很弱,藏在包里就发现不了。而这种光会在某一类物件上出现——俗称开光类物件,一定要用肉眼分辨的颜色去描述的话,它是浅金色与奶白色的混合体。
  “水乃万物之源,不管是哪一种文明的传说与信仰,其中都有涉及到水的那一部分。我做一个大胆的猜测,这本书曾接触过圣水,就是神父会用的那种圣水,而恰好是遇到了有些功效的。两种推测,一种是有本事的神父为水加持过,另一种是这水的来源特别经过稀释功效减弱了很多。”
  这个操作玩的溜了。用圣水的洁来化去人皮的晦,该是做好的双重准备,看来对方未必毫无顾忌。因为如果真的信仰了恶魔,那么又何必在用上圣水的手段。虽然无法证实神与魔两者之间是否真的水火不容,但人做了墙头草想要两边倒,骑墙派一个不小心容易死得快。
  “虽然这算不上太过有鲜明指向性的证据,但起码知道了一点嫌犯算不是完全信仰恶魔。还有其他线索吗?人皮与失踪人口的核实结果呢?”
  行壹一问就看到爱德华脸色不太好,“怎么会毫无所获?家属去警局报案之后,不用采集他们的dna,以便日后做亲属关系的配对吗?”
  dna技术为在案件侦破上可谓有跨时代的意义。
  行壹在了解到这门新科技之后,她难免有了好奇也不知妖魔怪的dna是什么样子,其中三缺一少了鬼,那是因为只有鬼是没有实体的。难在这个案子里高科技失灵了吗?
  “之前,我说了fbi可能会接受此案,但眼下看来要往后推了。什么地方都讲究破案率,这个案子的线索仅有一只黑包、一本线装本、十一张人皮。把已知的线索查了,查完了还是不太有头绪,那么也就意味着会成为一桩悬案。每年全美的悬案多了去了,就像是失踪的人口。纽约每一天都有人死亡,每一天也都有人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爱德华掏出了薄荷糖往嘴里塞了好几颗才压住了火气,“你说的家属朋友来报案,那是一般普通人会做的事情。失踪人口库里面完全没有这十一个的资料,推测是一种可能,他们都来自于地下。在地下生活的那些人早就从正常的美国社会除名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身份的人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来美国生活的外国友人。他们的死活不计入官方统计数据,动用纳税人的钱耗费大量的警力去查是一件不值得做得的事情。这就是现实,有些无奈不是吗?”
  十一张人皮的检测数据出来了,黄白黑三色人种皆有涉及,男女比例为五比六,年龄分布在二十至五十岁不等。他们没有一个在官方系统库档案中出现过。
  “唯一的线索是这个被还原的纹身。”爱德华拿出了一张照片。”嫌犯是剥去受害者整个头部的皮,也包括了脑部与颈后。纹身在颈部是蝴蝶图样。人皮上的刺青被洗掉了,技术人员大概还原出了它的样子。我们与已知的纹身图样库对比过了,没有找到同样位置的匹配对象。”
  这也就是说被害人没有案底,否则在美国被抓了之后,肯定会将纹身记号什么的都登入电脑系统。
  行壹看到照片却愣一下,原身见过这个纹身,也是通过一张照片。是林菲无意间给原身看过的照片,因为这个刺青很特别——蝴蝶翅膀上的花纹就像是两只大眼睛,那是一条蟒蛇的眼睛在瞪着你。
  第22章
  这种翅膀上仿佛长着两只蟒蛇眼睛的蝴蝶,它其实是一种蛾子,学名为枯球箩纹蛾,展翅时能有一只成年人的手掌那么大,主要分布在华国的云闽、台湾等地。
  以上都是行壹临时在网上查到的资料。再说林菲给原身看的那张照片,那是在林菲其暑假同学聚会拍的。
  当时,林菲看到了初中同桌的刺青很特别就拍了照片,本来也有去刺一个想法,更想要劝说原身一起去。
  不过原身对此完全不敢兴趣,她也找不到林菲说的一定要将什么留下来的渴求,此事后来就不了了之了。至于林菲后来没有去纹,是怎么打消了她的念头就不得而知了。
  行壹将这些告之了爱德华,“也许只是一个巧合,枯球箩纹蛾也不是华国独有的物种,印度也有这种蛾子。”
  “但是它不是美国的常见生物,不是吗?再说两者纹身在同一个位置,死者与她都是黄皮肤的年轻女性,未免也太过巧合了。”
  爱德华细看了手机屏幕上百科中枯球箩纹蛾的图片,纹身上的图案与它相比,那对犹如蟒蛇眼睛的地方被夸张地放大了很多。“既然你对那位纹身者的情况并不了解,时间那么早,还没有过早上十点。我就走去找林菲女士,询问她一些相关问题。”
  爱德华都没说让行壹先去打听一下。他也不是第一次听闻林菲的名字了,最初菲利克斯老宅闹鬼的案子里,珍妮弗将前因后果说得很清楚,行壹是代替林菲去拍鬼片。经过闹鬼那一出,两人之间的关系很有可能受到了影响。
  时间不等人,爱德华不想浪费时间。
  “希望你能查到那位的名字、籍贯、具体的出生时间。”
  行壹也不觉得这是巧合,而林菲可能对她的同桌知之不详,但爱德华能够调出对方的档案。“有了这些,我能试着问一问她在哪里。”
  招魂一事,难易程度是要因人而异,此中的‘人’既是指作法的人,也是指死去的人。亡魂是尚在人间徘徊,还是已经进入了幽冥世界,或是因为某种原因困于一处,各种不同的情况下都会有不同的反应。
  必须得知死者的生辰八字才可施法召回,如能够贴身之物则更好。
  不论是否能召唤到亡魂起码能得知它究竟是出处于哪一种状态。除去之前提到的三种外,还有两种——跳出了轮回得道了或是彻底地魂飞魄散了。
  “我希望她能主动描述一下凶手就更好了。”爱德华再问了一句林菲的手机号码就立即离开了。
  行壹也走向了教学楼,等她上完这一节课应该会有一些进展。
  不过,她隐隐有些担忧如果嫌犯真的启用了咒语,将这些灵魂献祭给了恶魔,招魂的结果就会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魂飞魄散了。
  对于大多活在人间没有见过鬼魂的人类来说,幽冥世界是遥不可及的地方。人们能够随心选择相信它是存在的,或是嗤之以鼻地认为那是缪谈。
  事实上,也说不清知与不知究竟哪一种让会人活得更开心。
  而不论罪是否会及魂魄,魂飞魄散就断了所有的可能,不复存在就无法赎罪、无法悔过、无法再有其他更多的可能。可是,确实有一类妖魔喜欢食用魂魄。
  有时也想问道的本质是什么,是否正应了那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万物皆在道之下,恶魔的残忍是以普通人类为参照物。大家实则都是一样,没有高低卑贱之分,这一句才是最残忍的真相。但谁让行壹还就是人类,所以偏心在所难免了。
  十二点半,下课铃声响了。
  行壹打开了手机一看,有了好几通未接来电,全都是林菲打来的,最后还有一封短信。大致意思是质问行壹为什么要将照片的事情透露出去,并且让行壹不要狡辩,那张照片她没有给美国的其他人看过,一定是行壹唆使警察来找她的麻烦。
  行壹压根没有给林菲回电的想法,如果请林菲提供破案线索也叫找麻烦的话,那按照她的理论来做事情,凶杀案的凶手都要拍手叫好了。
  爱德华的问话态度很可能并不温柔,那是他一贯的办事态度,对谁都是一样,但也没到恶声恶气逼供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