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回去吧。”
大家面面相觑,陆老头有些不忍心,上前拍拍陆时秋的肩膀,“老三,你?”
陆时秋抬了抬手,“爹,我好累。想回去好好睡一觉。”
他要养足精神,先准备好马匹,吃食和路引,然后去找那些鳖孙算账。
说完,他率先走在前头。陆家三兄弟齐齐看向陆老头,老三明摆着有些不对劲儿,咋整?
陆老头看着陆时秋的背影,忧心忡忡道,“你三弟这是还没死心呢。”
陆时春一脚踹到窖口的石头上,“这些瘪孙。让我逮到,我非宰了他们不可。”
陆老头深一脚浅一脚往外走,“快追上你三弟吧。看看能不能帮上啥忙。”
五人一路往县城赶。
到了县城,陆时秋买了三十多个包子,到了家他一声不吭,一口气吃了五个。而后也不管其他人,径直回房睡觉去了。
他这副样子,让家人更担心。四人聚在堂屋商量。
“这可咋整啊?”陆时春搓着手,“老三这也太不正常了。”
寻常人面对这么大的打击,吼两声都算最简单的发泄方式,更多的是跟人干一架。
可他倒好,没事人一样,吃饱就睡?
陆老头叹了口气,分派任务,“咱们晚上睡觉得警醒点。要是听到隔壁有动静,立刻穿衣起来。”
三个儿子都应了声“好。”
陆时秋身体疲倦,可脑子放松不下来,四乙便给他放睡眠曲。
不知不觉,他真的睡着了。
一夜没有动静,陆老头人老觉少,率先醒来,到隔壁查看,见房间空无一人,立刻把三个儿子叫醒,“让你们一个个看着老三,你们睡得跟死猪似的。怎么回事?”
陆时春揉了揉眼睛,“爹,老三会不会去买饭了?”
陆老头劈头盖脸一通骂,“买什么饭。丢了闺女,这么大的事,你觉得他还有精神买饭吗?”
众人愣了一下,终于急切起来,穿好衣服,按照亲爹的指示,一人一个方向找人。
三人刚走到门口,不等他们打开院门,院门已经从外面推开了。
陆时秋手里提着包子走进院子,“爹,你们起来啦,快吃吧。”
他脸上还挂着一抹假笑,其他人都觉得瘆的慌。
陆老头尤其看不过眼,拽着他的胳膊往屋里走,“老三,爹知道你受了打击。可是人要往前看。”他重重叹了口气,“被人贩子拐走的孩子少有能找回来了。他们一般都会卖得远远的。咱们老百姓连出去一趟都不容易。你……”
陆时秋抿了抿唇,又笑了下,“爹,你这么大年纪了,不用担心我。我自己会照顾好自己的。待会儿,你先跟大哥他们回去吧。”
陆老头急了,“那你呢?”
“都过完年了。我就留在县城。”陆时秋抿了唇,“我想留在县城好好琢磨挣钱,也许将来还能找到我闺女。”
这话当然是假的。他根本等不了那么久。
只是他爹年纪这么大,为了他的事大老远跑过来,冰天雪地,脸上还生了冻疮,他于心何忍。
也许是因为亲自养了女儿,他才明白他爹这些年有多么不容易。
陆老头将信将疑,“你真的想通了?”
陆时秋点头,“想通了。”他顿了顿,“你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
陆老头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确定他没有说假话,松了一口气,才点头,“行。”
吃完包子,陆老头带着三个儿子告辞离开了。
陆时秋亲自送他们出城门,而后他到顾家饭馆找二掌柜。
二掌柜看到他来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你让我帮你弄的路引。你确定孩子真的到了府城?”
陆时秋抿了抿唇,“就算走遍全月国,我也要把我闺女找到。”
二掌柜也知道他有多疼闺女,“祝你早点找到人。”
陆时秋冲他拱手道谢。
出了顾家饭馆,他又到牲畜街,买了一匹马和炒熟的黄豆,又买了些馒头和水囊,就这样轻装简行出了县城。
陆时秋从来没有去过府城,好在他有四乙这个系统当导航,也不怕迷路。
【宿主,你没骑过马,速度这么快当心摔着。】
“没事,我骑过毛驴。应该差不多的。”
【差很多,马的速度比毛驴快多了,再加上马比毛驴难驯。你还是当心点。】
虽然陆时秋心急如焚,可四乙提醒的对。他不能冒险,万一他出了事,囡囡和三丫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陆时秋减速行驶,问四乙,他女儿现在所在的位置。
“他们住在一处驿站,你女儿趁夜跑了。”
“跑哪去了?大晚上的,黑漆漆一片,她们去哪?”
“他们走了一夜的路,到了刘关镇。三丫向人乞讨养活她和囡囡。”
陆时秋心揪成一团,捏着缰绳,一甩马鞭,催促马往前走,“驾,驾!”
马疾驰了一天一夜,本就非常困倦,被他这么狠狠一打,也来个脾气,跳起来,长嚎一声,差点把陆时秋甩下马背,好在他一直听四乙的话,狠狠攥住马绳,死也不松手。
马吼了一嗓子,终于安静下来。
陆时秋吓得腿都软了,只能暂时停下来,先给马喂黄豆,又给它喂水。
他自己蹲在路旁,啃了一个馒头,歇息了半个时辰,才重新上马离开。
“你女儿已经到了府城了。”
“之前不是说去了刘关镇了吗?”
“她听人说去府城找府衙,可以送她们回去。所以就……”
陆时秋不再追问。
三天后出了雁山。又三天进了府城。
陆时秋把马栓到府城门口的生畜棚,一路飞奔到了府衙旁边的巷子里。
当他看到他养了四年的粉团子被一群乞丐追,他整个人如同刀绞。
陆时秋揉了揉眉心,抚了抚女儿睡得安详的小脸。
她刚生下来的时候,那样瘦瘦小小,像只小猫一样,他抱在怀里,哄她入睡,一把屎一把尿照顾。
白嫩可爱的小圆脸,只短短半个月,已经瘦得能看出骨头。
他握住女儿的小手。之前的小手白白嫩嫩像刚出锅的馒头一样,现在纤纤细细,还有一道道口子。
他不想让她受苦,可偏偏他没有照看好她,让小小年纪的她遭此横祸。
这是他娇养了四年的小闺女啊。他唯一的血脉,他差点就要失去了她。
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她吃尽了苦头。
他甚至不能为她出一口恶气。他这个爹真的当得很失败。
如果他是个有本事的人,给他闺女请十来个武功高强的人跟着,他女儿怎么会丢?
说到底是他没用。
他想活得有面子,却自己不努力,而是让女儿帮他实现他的愿望。丝毫没有想到她只是个小姑娘。
当别家姑娘都在为穿哪件衣服烦恼时,他却要他闺女待在屋里,背那些枯燥乏味的经史子集。
他不是个称职的爹,所以上天才想把他女儿带走。让他失去她。
他不能这样做!他不能没有她。
他必须要自己强大起来,让他女儿永远待在他身边,开开心心地活着。
陆时秋侧头看了眼里面的三丫,把她的手重新塞回被里。
这孩子长得有几分像于大郎,虽说他也算看着她长大,但冲着这张脸,他都没办法拿她当亲生女儿。每次也都忽视她羡慕的眼神。
即使这样,她还是像大姐姐一样,放下面子,向别人乞讨要钱,养活妹妹。
这样有良心的孩子,他真的很难不喜欢。
就在这时,三丫眼睛缓缓睁开,看了过来,轻声问,“爹?”
陆时秋怔了怔,“快睡吧。”
三丫抿了抿唇,“爹?你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陆时秋点头,“好。”
三丫侧过身,看着他,小小声央求,“你下辈子可不可以当我的亲生父亲?”
在她知道她不是爹爹亲生孩子的时候,她羡慕囡囡有一个那么疼爱她的父亲。甚至想过,如果他们家没有囡囡,爹爹是不是会把她当亲生女儿?
可是当囡囡失踪了,她才知道,血缘是从出身就注定的事情,她这辈子都没办法改变这个事实。
就算没有囡囡,她爹爹也不会拿她当亲生女儿。因为她本来就不是。这个认知一度折磨她。
可当囡囡吃苦受罪的时候,她又受不了。囡囡不该吃这样的苦。囡囡值得这世上最好的东西。所以她像个大姐姐一样照顾囡囡。
陆时秋怔了怔,微微一笑,像摸囡囡一样,抚了抚她的小脸,“好。”
温热的大掌摩挲她的脸,三丫发现爹爹看自己的眼神也闪烁着父爱的光,她笑了笑,“爹爹真好。”
陆时秋抚了抚她的额头,无奈道,“快睡吧。”
三丫听话地闭上眼。
“爹?爹?”
这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条官道上,囡囡独自前行,周围隐隐传来狼叫。她缩着脖子,一点一点往前走,她肚子很饿,嘴唇发干,身上很冷,浑身都在颤抖。
“爹?爹?”她伸手乱摸,想要寻找那个像山一样可靠的父亲,她四处找,转着圈儿地找,就是没能发现他的踪影。
“爹在这儿!”一个温暖的大手握住了她,囡囡猛然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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