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就是阿恒身旁的那个……那个亲随啊。”她一时找不到形容词,急迫道,“就是那日,大人在点将台上赫赫威风救下我的啊。不记得了吗?”
剑雨眼眸一怔,从头到尾又看了她一眼:“多日不见,你换脸了?”完全不一样了嘛!!
王珂顾不得他的讥讽,连忙将宁卿的情况告诉他。
剑雨当仁不让应允下来,只是临了郑重道:“不要叫我鹰爪脸。”
当下,立刻派了城里那个残存的老大夫前去诊治,好在并不大碍,但是大夫把脉良久,却忽的叹口气,秋生王珂心惊,连忙问道,老大夫摸了摸白花花的胡子,脸上一派惋惜之色:“这位姑娘,体内寒气太重,宫寒伤身,想必每次月事之时腹痛难忍,倘若加以时日好好休整,他日还有缓解的可能。但是如果继续这样耗费心血忧思下去,只怕子嗣会有困难。”
王珂面色大变,连忙看了看左右,好在并无他人,于是低声恳求老大夫:“我这位姐姐是个苦命人,向来都是为着别人想的多,为着自己想的少,眼下好不容易有一位良人,倘若他知道这个消息,只怕……还求老大人可怜,万万不要将此事说出去。”
“医者父母心。看这位姑娘也是面善的。老夫这里有几副药单,等离开这里你们好好的将息一番,自然不会有大碍。”说罢,他刷刷开出几张药方,王珂细细看了,然后收起来,送走大夫,又仔细嘱咐秋生此事谁也不能说,即使她的母亲。
秋生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将头点的像是啄米的小鸡。
两人照看宁卿到了夜间,她用了药,高热退了许多,沉沉睡去,便在侍卫的要求下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冷月如霜。
剑雨喋喋不休的汇报着宁卿的病情,刚刚从外面挟裹着风霜回来的慕容昕揉了揉太阳穴,玉箸在盘子上敲了很久,却没有夹任何菜。
他这厢说完:“大人要不要去看看?”然后巴巴的看着慕容昕。
慕容昕哼了一声:“我又不是大夫,我去看了会好吗?”他声音几分恨恨,“这个女人……”却是将筷子放下,挥手让亲随撤了下去。
“王爷,这菜专门在厨房热着一晚上了,您就夹了两筷子,好歹再用点吧。”剑雨的注意力立刻被慕容昕的身体健康吸引过去,开始喋喋的直谏模式。
慕容昕看他一眼,他立刻闭上嘴,乖乖退后三步。一晚上,慕容昕都在不断的推演和布置,隐秘的信鸦来来回回,他始终眉头紧蹙,到了快要天明,这才站起来。
看他起身却不是往寝房的方向,剑雨刚要说话,慕容昕却有几分疲倦:“我想自己走走,下去吧。”
他绕着都军府的偏厅长廊走了一会,初生的太阳落在地平线上,盈亮一丛乔木,他无端端的想起那个身影,曾经也曾在这样的时候站在军帐口,朝晖勾勒出她的模样,点亮了她的美丽,那样美好的女子,骄傲而警惕的模样。
他的心头无端端生气,再抬头时,却是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宁卿住的地方,守卫见到他,正要行礼,他抬手制止了,然后拾级而上,到了门口,却又迟疑,他想起她的那些话,想起慕容源那让人恶心的笑容,顿时整个人都觉得难堪而愤怒,只恨不得一剑杀了那厮,再将这个女人按到墙上,问个清楚,吻个痛快。
偏偏是她,竟让人这般难以痛断。
但慕容昕多年的喜怒不行于色的克制,即使他的内心已经翻江倒海,表现在脸上,也不过是淡淡抬起了睫毛,冷光微澜。
屋子里有淡淡的谈话声,君子非礼勿听,但是他却没有离开,因为他听见了宁卿的声音。
声音有些嘶哑和疲惫,另一个声音他听过的,是那个叫王珂的女子。
王珂喂宁卿喝了些水,然后又问:“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真的不再考虑考虑三王爷吗?”
“深宫侯门,见过我姐姐的结局,便再无这样的念头,而像我父亲那样的男人,大烮再难寻出第二个了。以前只想着可以逃出来,等到逃出来了,又想着跟着跟着吴参军,求的一点点军功,好赎回我的弟弟。现在我的弟弟也被救回来了,我就只想着,这一场仗赢了,带着我的弟弟,找个边城野地,就此隐居。”
“既然这样,你何必还要大费周章弄什么女军?”
“安北城的守卫只有这么多,开城一战的时候,少不得炮灰和肉盾——你我都是在奴籍待过的人,深知那其中滋味,既然有这样的机会,即使救命稻草,那也好过束手待毙。而且,我一直在想,当年我外祖父曾经说过的,只要速度够快,只要时机够好,他此生为憾的那一仗也不会输。”
王珂还要说话,又听见宁卿道:“文书印章我都交给秋生了。她年纪小,以后我不在这里,你多多照看她吧。”
“幼卿。”王珂低呼,屋子里却是长长的咳嗽,这咳嗽声像是一只小手,抓着慕容昕的心尖某处,不停的揉戳。
他走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一个斥候前来回复最新的消息:“三天时间,四王爷现在还在鸭嘴渡,一共推行了不过三十里。”
慕容昕冷笑:“他就等着捡个大便宜,等我给他送份大礼!”
斥候汇报完毕,正要退下,慕容昕忽的叫住他:“等等,我问你,你可知道宁庄臣此人?”
“前任左相,皇上国丈,后因倾轧族倾……”
“我想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斥候愣了一下,却不知道从何说起,什么样的男人,那自然是从女人嘴里得出的评价,他斟酌了一下:“小人听的坊间传言,宁庄臣直言面谏,又有贵妃女儿为靠山,门生故吏众多,显赫非常,却是非常惧内,他的妻子原本是前朝忠烈将军之后,幼时定下的娃娃亲,后宁庄臣中举,而他的妻子全家却因为前朝旧事翻出,一败涂地,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是娶了他的妻子,甚至因此不惜违逆母亲。五年时间,宁氏只生了一个女儿,但是他一直都没有纳妾。被坊间称为第一惧内宰相。”
慕容昕若有所思:“竟是这样。”
第58章 /
天色已明,这时却突然又一只信鸦飞进来。这只信鸦通体雪白,连双爪和嘴壳都染了颜色,倘若不是那双乌漆漆的眼珠,真像是一团莹白云朵。
慕容昕取下信条,看了一眼,神色明灭不定,然后将那密信在残留的烛火上烧了,挥了挥手,斥候退了下去。
剑雨刚刚端着早饭进来,见他神色不好,也不敢多问,慕容昕看着那白纸化成灰飞,嘴角突然扬起,慵懒而讽刺:“老四写信给褚勐,说自己被困鸭嘴渡,命令他即刻挥师北上营救福王。”
剑雨皱眉:“四王爷这是把难题都留给了王爷您,不救,是延误救人,一旦福王有事太后必定怪在您头上,如果挥师,那正好是中了赫连老贼的下怀啊。”他愤愤:“真是阴险狡诈。”
慕容昕没理会他这些埋怨,他摸了摸那只蹲在案上啄米的信鸦,信鸦的翅膀被利刃刺伤,伸手一触,淡淡的血丝涌出来。他洒了一小把米:“兵不厌诈。”
天色已经大明,又是一个不眠夜,夜里呼啸的风声随着日光逐渐弱下去,打开揽云堂大门,慕容昕看了看日头:“是时候了。”
安北城的战鼓敲了起来。这样的鼓声每天早上都会在城中敲一次,城外的蛮人只是懒洋洋的抬头看了一眼,又转过头去。
但是他们显然不知道,这一次的集结和以往都不相同。
围城的这段日子,阿布勒的队伍人数由原来的数百人变成了不到一千人,从首领到兵卒,阿布勒的军队奉行的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即使是百夫长,也随时有被自己部将杀死的一天,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在这里活下去。当然,他们至少不会吃自己的同袍。
但是他们对自己同袍的界定,也仅仅止于此,即使同为北狄的另外几个部落的兵卒,也并在此列。
剩下的不多的女奴已经吃光了,吃人就像是吸食寒食散一般,一旦入口,轻易难戒,而阿布勒这些擅长快攻和掠夺的兵士来说,固守并不是他们的专长,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从第一个部落开始失踪年轻的男子开始,这已经是第五个了。
即使只是实力弱小的部落,但也是血性的草原男子。
战鼓刚刚擂过的这天早上,阿布勒的队伍正围着篝火烤东西,一支冷箭射了出来,转着烤物的蛮人一个反手,冷箭射在了人腿上。
然后只见十来个穿着单薄但是气势凌人的骑手逼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