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公交车,程以华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整个人显得无精打采的,说:“真无聊啊。”他这样子真像是个不想去上学的学渣,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人的成绩总是吊车尾所以产生了厌学情绪呢。
“你是指上学很无聊?”沈旭辰问。
程以华看了沈旭辰一眼,什么话都没有说,但他的眼神分明在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那你没有想过要跳级吗?”沈旭辰又问。
“妈妈不允许。她认为,什么样的年纪就该干什么样的事情。她还认为住校能帮助我交到更多朋友,但其实我并不需要。”程以华说,“不过,我四岁的时候就知道,一旦妈妈下了决心,我根本说服不了她,还不如老老实实听她的话。爸爸什么都听妈妈的。所以我按照她的要求老老实实上学……好在她管不了我上课的时候看什么书。”
“比如说各种原版的深奥的数学工具书?”
程以华点点头,又摇摇头:“数学,只是我这两年比较感兴趣的科学而已。当然,以它的魅力,也许永远等不到我对它厌倦的那一天了。不过,我最近在看华国古代典籍。很有趣。”他这话显得非常中二。不过,他中二归中二,似乎在某些方面很听妈妈的话呢。这么一看,他倒是个乖孩子,绝对没有因为智商高就反社会了。
“呵呵。”即使有了系统加持但依然认为自己是凡人的沈旭辰忍不住对身为天才的程以华开了嘲讽。
到学校时已经挺晚的了,沈旭辰和程以华没有时间回寝室,就直接去了教学楼。他们在六班后门口分开了。沈旭辰刚进教室,管凯威就冲到了他面前,一脸期待地问:“物理竞赛班的作业做好了没有?给参考一下!我发现老师出的题都是不给人做的,越来越变态了,整整三道大题我就做出了一小问。”
沈旭辰对着摆放在自己桌子左上角的那一堆习题册努了努嘴:“你自己找。”
管凯威叼着一支笔就开始翻找起来。不一会儿,他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管凯威见沈旭辰把卷子上的所有题目都填满了,松了一口气,又故作酸溜溜地说:“你这动作太快了,每次都没怎么看你写作业,但你偏偏就都做完了。”
沈旭辰不置可否地拉开椅子坐下,他打开课桌,忽然发现里头有东西。
管凯威眼睛快,抢着说:“等下等下,这不会是情书吧?”
第30章 想未来
应该就是情书了,樱花色的信封上什么都没有写,但用手一摸就知道信封里装着一封厚厚的信。这种信封在学校外面的精品屋有卖,虽然不能用于正规的寄信业务,但其实卖得很贵,女孩子似乎都很喜欢这玩意。信封上还散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清香。沈旭辰从抽屉中取出稿纸便又把抽屉关上了,再没有看那信封一眼。
“你不好奇吗?快拆开看看啊,到底是谁写的!”管凯威兴致勃勃地说。
沈旭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没兴趣。”
“没兴趣也要拆开看看嘛!万一是某个大美女写给你的呢?”管凯威继续怂恿着沈旭辰。
沈旭辰再次摇了摇头:“大美女也没兴趣。我是不会打开看的,省的日后尴尬。因为,不管是谁,我都不会接受。”沈旭辰不喜欢暧昧,他也不希望自己会给别人错误的暗示,因此,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态度弄得很坚决。
“哪有你那么多道理。”管凯威说。
沈旭辰笑了笑:“天下不平,何以为家?虽然我们才高一,但日子过得很快的,作为高中生,我要为高考努力呢。所以,不管是谁写的情书,我都不会接受对方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拆开看呢?为了不伤害人家女孩子的情谊,而我又肯定不会回应,那么,当做这件事情没有发生是最好不过的处理方式了。”
“谈谈恋爱也没事吧……”管凯威嘟囔着。他是有女朋友的。他的女朋友是他初中同学,两个人从初二时就在一起了,期间也磕磕绊绊吵过嘴,但一直都没有分开。那个女孩子没有考上重高,只上了一所普通高中。所以他们两个人过起了如牛郎织女一般的苦逼日子,只有在寒暑假时能见面了。只是,管凯威和他女朋友的感情非常好,他们会时常聊短信,也会写信。
沈旭辰又摇了摇头:“反正我是没打算早恋的,绝对不会。”他不打算把性向挂在口上,就咬死了自己不会早恋。性向是他的隐私,不挂在口上,这不意味着他在骗人。因为,他不会为了隐藏性向,就刻意去耽误女孩子。所以,此刻他才会这么坚决地把自己的态度摆出来了,省的还有姑娘吊在他这棵弯树上。
说真的,在目前这种大环境下,真跑去大街上高喊一声我是同性恋,爽快是爽快了,但也挺作死的。沈旭辰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至于早恋这种事情,沈旭辰其实不支持也不反对。
在他看来,如果你只是想感受下萌萌哒恋爱氛围,想给自己一个甜甜的或青涩的回忆,想要轰轰烈烈来一场不让自己后悔,从来没有想过未来,也从来没有期待过一个完美结局,那就在青春期谈一场恋爱吧。但沈旭辰本人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太认真。他毕竟是被沈秉忠带大的孩子,沈秉忠用言传身教告诉他什么叫做忠贞不悔。所以,他不会抱着玩玩的心态去恋爱。
如果要恋爱,行,没问题,我要先学会对自己负责,然后我可以做到对你负责。
没过多久,值日班长就开始点名了。虽然还没有到上晚自习的时间,可教室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想到白天的事情,沈旭辰开始在稿纸上起草着娱乐策划案。
沈旭辰忽然开始后知后觉。
一下午的时间都和程以华待在一起,当程以华爆了家底时,沈旭辰虽然吃惊但也很快就镇定了。
反而现在和程以华分开了,沈旭辰心中的震惊才慢慢地慢慢地扩大了。
说起来,上一辈子时,程以华在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忽然选择了休学(具体是什么时候,沈旭辰想不起来了,毕竟那会儿他和程以华是真的不熟)。虽然是休学,但等程以华复课之后,他并没有选择留级,而是跟着沈旭辰这一届一起考试的。只是,从休学之后,程以华再也没有来过学校。会不会是因为他那时也已经开始大手笔创业了?
人和人其实是不能比的。很多所谓的教育学家都在批判华国的应试教育。但作为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沈旭辰很清楚,有了应试教育,他们这类人才有了出路。
对于那些父辈们有路子的天之骄子而言,也许成绩不能代表什么,反正到时候总会有工作的,说不定还能直接出任ceo迎娶白富美呢。但对于钱湖高中里的很多学生而言,他们不努力学习,就走不出这一片贫穷而保守的地方,就只能一辈子出卖苦力。他们在父辈那里借不到任何助力,他们只能靠自己拼搏。
上一辈子,沈旭辰就靠着自己的努力,差一点点成为人生赢家了。
大概是因为沈秉忠猝死的缘故,这让沈旭辰有了执念。所以,高考之后,沈旭辰选择读医。本硕七年连读,又出国交流了几年,从上解剖课就生理性恶心到对着尸体淡定地吃泡面,沈旭辰做了大量的准备耗了大量的努力去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
差一点点就走上人生巅峰了呢,可是,一场有预谋的抢劫袭击让沈旭辰的右手粉碎性骨折。
因为救助及时,沈旭辰的右手恢复得比较好,手上的伤对日常生活没什么影响,但他再也不能拿手术刀了。这意味着,沈旭辰再也不能成为一名外科医生了。也好在是老天有眼,最后恶人都罪有应得,幕后黑手入了监狱之后,沈旭辰获得了巨额赔偿。他有房有车有存款,身为孤家寡人一个,索性就做起了宅男。
只是有时候午夜梦回,沈旭辰总觉得自己活得太过失败。
沈秉忠早逝是遗憾,顾望舒入狱是遗憾,事业刚起步就被摧毁是遗憾,没有爱人是遗憾……当然,沈旭辰偶尔又觉得会产生这种想法的自己也是真矫情,他饿不着淋不着冻不着,说到底日子过得也没有那么不堪。
重活一世,如今看到程以华把佐佑网弄出来了,沈旭辰忍不住把自己上一世的人生经历又想了一遍。也许,他也是该好好规划一下今生的人生了,既然重生了,总不能像上辈子那样,虽然衣食无忧,但却一事无成吧?
从商?沈旭辰很清楚自己不是做生意的料。即使重生的他知道很多商机,但他的性格适合守成,不适合开拓。
从政?上辈子沈旭辰宅在家里的那几年,正赶上政治动荡呢,一大批的贪官污吏被下了监狱,隔断时间就有个官员自杀,闹得人心惶惶的。官场那种地方不是他这种人玩转得了的吧?
继续从医?这辈子沈秉忠的身体棒棒哒会长命百岁哦,再加上辈子被同行陷害,所以沈旭辰似乎已经找不到当初学医时的激情了。再说,医患关系也是个大问题,沈旭辰这么自私的人,他这辈子只想活得轻松点。
……
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沈旭辰拿着笔在纸上慢慢划拉着。所以,等他高考之后,到底该选什么专业啊!不如还是到时候再说?毕竟还有两年多呢,说不定到时候就忽然灵光一现有了目标呢?目前还是为了高考而努力吧。
就现在而言,既然他已经在佐佑网上开了笔名,总得先把小说写完吧……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实地走下去,也许最后就水到渠成了呢?沈旭辰把划得乱七八糟的稿纸揉成一团丢进了纸篓里。他丢得挺准,正好三分入洞。
晚自习下课时,程以华又来找沈旭辰了。他递给沈旭辰一张卡片,说:“这是我自己刻录的饭卡,你可以把它当成我的饭卡的副卡。以后,你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就刷这张卡上的钱。”
“!”沈旭辰傻兮兮地瞧着程以华,疑心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钱湖高中饭卡的技术含量很低,只是在一张银行卡大小的卡片上打出了一些不规则的小方洞,当然每个人的饭卡上的小方洞数目、排列都是不一样的,机器就通过这些小方洞辨别身份。这么一来,有些机智的男生就能给自己的饭卡刻录副卡了——只要打出一样的小方洞就行。那些男生一般都是把副卡给自己女朋友用的。
沈旭辰其实挺瞧不起这种男生的,因为他们的生活费也是来自父母。怡湘县这边富裕的人家不多,那些男孩子们用父母给的钱养女孩子,给父母增加负担,还以为自己很男人,这着实让人无语。
话说回来,此刻,程以华这话是什么意思?
程以华见沈旭辰不接,主动把副卡塞进了沈旭辰手里,说:“白天的时候答应过你了,以后都由我请你吃饭。”
虽然知道程以华在与人交往时一直奉行直线原则,但沈旭辰还是觉得卡烫手极了。他赶紧又把卡塞回了程以华手里,说:“那……那什么,你的公司不是还没有开始盈利吗?等、等你盈利了之后再、再说。”
程以华皱了皱眉头,他思考了一会儿,又说:“饭卡里充的都是我自己的钱,我靠短期炒股,赚了不少。”
第31章 被迁怒
“……你还是把卡收回去吧。我很认真在拒绝,完全没有欲拒还迎的意思,你快看我真诚的眼睛!这么说吧,等你公司开始盈利之后,我一定会从你那里敲几顿大餐的。吃大户是传统嘛!但现在实在没必要。”沈旭辰说,“再说,你是男人,你应该理解男人的自尊心,我怎么可以花你的钱?”后面这句话是用玩笑般的轻松语气说的。
程以华默默把副卡收起来了。他似乎不怎么甘心,便说:“晚饭只吃了一碗小馄饨,我有点饿了,现在一起去第四食堂吃夜宵吧?我请客。”
“这个可以有。走,吃夜宵去。”沈旭辰知道不能和程以华过分客气。
两个人并肩走了一会儿,快走出教学楼时,程以华忽然说:“刚才……就是我们站在你们班教室后门那里说话时,你们班有个女生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们。是那种很激动很高兴的目光,但是我好像不认识那个女生。”
“……”沈旭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该如何向直男解释,那种目光之所以激动,是因为蒋香心中燃起了汹涌澎湃的腐女之魂啊。呵呵,这年代的直男还不知道世界上存着腐女这种神奇的生物吧?那还是不要说了。
学校中只有第四食堂会供应夜宵,偏偏高中生正是汲取营养长个子容易肚子饿的年纪,所以食堂中挤满了人,比白天的食堂更挤。沈旭辰瞅准一支队伍,赶紧带着程以华排了上去。其实,有好多想吃夜宵的同学会一听到晚自习下课的铃声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食堂。沈旭辰两人到得算晚的,所以队伍已经很长了。
“但这也不能怪沈旭辰啊!”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队伍中,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忽然响起。
其实,那个女孩子的说话声音并没有很响亮,再加上食堂中到处是人,她的声音淹没在人潮中更不会让人觉得明显了。可偏偏沈旭辰耳目聪明,再加上因为听到了自己的名字,沈旭辰便下意识地朝她站的方向望过去。沈旭辰不认识这个女孩子,却认识这个姑娘身边的友人宋兰。宋兰是十班的班长,一个成绩不错为人大方的姑娘。
“我知道这不能怪他,但还是免不了会迁怒啊。”宋兰叹了一口气,“你瞧那个大老板说的什么话,我学给你听。哟,我可是冲着你们学校成绩最好的学生来的,我在一楼看到你们的月考成绩了,第一名听上去应该是个男孩啊?怎么换成这个女孩子了……你们该不是骗我的吧?”宋兰学的这口吻欠揍极了。
之前那个女孩子又连忙安慰自己的朋友,说:“你的成绩也不差啊,年级二十多名,班里前三呢!我们学校的前五十都稳稳能进省大,这可是华国排名前十的学校!”
宋兰气愤地说:“年级主任也是这么说的,她说我成绩也不错,平时读书也很努力,是个好学生。结果,那大老板听都不听,直接就来了一句,啧啧,我要资助的是最优秀的学生!他还用那种奇怪的眼神打量我,好像我不是个人,只是个货物一样。年级主任平时多厉害啊!为了给我争取这笔助学金,一直在低声下气说话。要不是我不愿意辜负年级主任的心意,我当时就想摔门走了,谁受得了那大老板一副傲慢无礼的样子!”
“这也太过分了吧……”
“没错,我是没有沈旭辰优秀,沈旭辰能考第一,我只能考二十几名,但是我活该受这样的侮辱吗?”宋兰的声音一开始是愤怒的,说着说着却又带出了几分哽咽,“我家里是穷了点,但是我、但是我……”
“好了好了,别说了,我懂的,我都懂的。”女孩子努力安慰着自己的友人。
过了一会儿,宋兰的情绪缓过来了。那个女孩子便问:“那……那个老板最后捐钱了吗?”
宋兰摇了摇头,说:“什么都没有捐,他一口咬定只资助最优秀的学生,说我才二十几名完全不够优秀。年级主任说,沈旭辰不需要别人资助。结果那个大老板就一脸上当受骗的样子。等他走了以后,年级主任向我道歉,还说,她一开始是和这个老板的秘书联系的,对方只说要资助学校中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困的学生,并没有指定谁……至于受资助的人,一开始老师们确实定了沈旭辰,但这只是学校内部协商,还完全没有公布。”
“我觉得那个老板压根就没打算真的捐钱,真换做沈旭辰,他估计也一样能挑刺。他可能只是想在我们这些穷学生身上找点优越感吧!”
“也许吧……事后,年级主任一再安慰我,还说是自己工作不到位才让我受委屈的,我倒是没怪她。我只是觉得,我以后若是有钱了想要回馈社会,我一定静悄悄地捐款,不求谁知道,也不求谁感恩,只要有人获益,我就心满意足了。我不以我家的贫困为耻,但我也不希望因为这事像一块案板上的猪肉被人挑三拣四。”宋兰说。
沈旭辰收回了目光。其实这里头没他的事,他还是觉得有一点点歉意。没想到他拒绝接受捐赠后,会让一个女孩子遭受这样的极品。但歉意归歉意,沈旭辰却没什么表示。他若这会儿冲上去对宋兰说抱歉,估计宋兰会很尴尬。
过了十来分钟,沈旭辰前面的人一个个减少,他终于排到窗口了。男生嘛,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一不怕长肉,二不怕消化不良,沈旭辰和程以华一人各自点了三碗紫米粥,然后呼噜呼噜一口气全吃完了。
说真的,学校的紫米粥熬得非常香,即使沈旭辰不爱吃甜食,他对于食堂的紫米粥依然爱得深沉。就算是为了这一块钱一碗的紫米粥,沈旭辰都觉得,高中时代果然是最美好的时代。
睡觉前,沈旭辰开了小黑屋,继续写他的《影帝的异世冒险》。
因为在洗澡中突兀穿越,身为演员的男主角光屁股出现在异世大陆上,他只能用叶子蔽体,却因此被路过的佣兵们当成了崇尚自然的卡亚帝国的遗民。卡亚帝国已经被灭国了,这个国家的遗民自然就是奴隶。
为了生存,男主角不得不开启了影帝模式,靠着嘴炮和演技征服世界(或者说是被世界征服)。他宣称自己其实是人类和高贵优雅爱喝酒也爱吃素爱自然也爱自由的绿地精灵所生的混血儿。
在这片魔法和斗气共存的大陆上,男主角很快就觉醒了魔法。听上去很高大上,但其实他觉醒的魔法是大家公认最废柴的水系,杀伤力不行,治愈力又不如光系和木系。而且,男主角的魔力储能非常低,他的功能只相当于是女孩子化妆包里的保湿小喷壶,喝水都不够的。
对于大陆上的人来说,魔力储能是个固定值,也就是指一个人的魔法潜能。这意味着男主角这辈子都没法释放大型魔法了。但男主角没有放弃,他觉得小喷壶也是有尊严的!他只是没找到适合自己的魔法使用方式而已!
好在,即使是保湿小喷壶,但魔法师因为稀少而受人尊敬。男主角因此被佣兵们当成客人收留了。
现在剧情已经进展到,身为每天只喝一点晨间露水只吃两片菜叶的“半精灵”的男主角终于馋得受不了了,只能自己偷偷挖陷阱抓兔子烤肉吃。好巧不巧,佣兵中有两个娘炮,他们因为某些原因一直紧盯着这位“半精灵”,这下子,他们终于抓住了男主角的马脚——精灵是不沾荤腥的,半精灵在吃了肉之后也会呕吐。
这个娘炮二人组,是佣兵团中的外围成员。一个爱哭鼻子,是光系魔法师;一个狂傲酷霸拽,是个拥有黄金斗气的大剑师。男主角平时也注意过他们两个人。现在有种种迹象表明,这两个娘炮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
问,男主最希望哪个是女扮男装?
答,长得漂亮的那个。
哈哈,开玩笑的。
“我假装不知道你们中有一个是女扮男装的,你们假装没看到我吃肉,如何?”男主角说。
“可以。”大剑师点头,眼睛肿闪着绿光,“但是这只兔子,你必须分给我们四分之三。”
这也太狠了……男主心疼不已。只是,在面对战斗力惊人的大剑师时,身为保湿小喷壶的男主角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只能默默地把烤得金黄焦脆的兔子进献了。
从小黑屋中退出来,沈旭辰伸了个懒腰。按照现在的进度,后天就能写到两个娘炮的真实身份了。原来,他们正是被通缉的卡亚帝国的最后的贵族遗民。爱哭鼻子的是卡亚帝国最后一名王子。狂傲酷霸拽的是王子表姐,也就是王子舅舅的女儿,换句话说,是卡亚帝国的女公爵。他们把身为“遗民”的男主角当成了自己的属民。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宋兰这一段,犹豫了好久,添上吧,怕占字数,不添吧,终究意难平。这是小乖读书时的亲身经历,唉。我很感谢在我生命中,那么多帮助过我的爱我的人。也许,我也该感谢那些伤害过我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在成就一个今天更优秀的自己。
第32章 排骨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