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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古言 > 农门贵女有点冷 > 第324章 小姑终于嫁出去了
  “听说我们家团子把安如郡主的胳膊给咬折了?”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景玥正把团子按在地上,拨开它脖颈上浓密的长毛,找到了受伤的部位。
  伤口很小,不过是细细的一个小孔,敷上药膏之后,此时也没有再继续往外渗血。但以伤口为中心的那一片却红肿了起来,看上去分外扎眼。
  团子在地上“嘤嘤嘤”的扒拉着,却怎么也挣扎不起来,全然没有一口咬断胳膊的凶悍。
  云萝抓着它一只毛茸茸的爪子捏得不亦乐乎,头也不抬的说道:“不知她从何处得知了团子的存在,特意跑来下手。三寸长的铁针只余一点尾巴还露在外面,凭她自己的力气是办不到的,应该是借助了某种器具。”
  “应该是一种微型的袖箭,做得十分轻巧,以针替箭,虽威力有限,却很适合用来防身,七八岁的孩子都能轻松使用。可惜造价十分高昂,非极贵人家怕是舍不得拿出这样大笔的银子,整个京城拥有此物的人也寥寥无几,而安如郡主手上正好有一个。”
  云萝抬头看他一眼,然后一脸冷漠的又垂下眼眸,手上微微用力,瞬间就把肉爪子上的锋利指甲给捏了出来。
  景玥一巴掌按下黑白团子拱起的大头,忽然倾身凑到了她眼前,桃花眼中的星光几乎要迸射而出,笑盈盈的说道:“当初,还是我帮简王与那匠人牵的线,不然,这样的护身暗器,谁得了都不可能告知外人啊。”
  云萝一把推开几乎要贴到她脸上来的某人,面无表情的说:“那可未必,就安如郡主对你的那点心思,想来是并没有把你当外人的。”
  景玥简直要心花怒放,努力压着抑制不住想要上扬的嘴角,忍得甚是辛苦。
  他索性席地而坐,掩嘴轻咳一声,然后撑着头一脸烦恼的说道:“总有小娘子觊觎我的美色,阿萝你可得把我看好了,以免有人趁你不注意就来占我的便宜。”
  这话还真是厚颜无耻!
  云萝想要估摸一下他脸皮的厚度,却发现他那张脸当真称得上是美色惑人,会被小娘子觊觎,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稀奇。
  默默的收回眼,云萝拦腰抱起了团子,走到竹林边把它扔了进去,并没有因为它受了伤而格外的温柔相待。
  黑白色的毛团从空中飞过,愈见蓬松软和,圆滚滚的落在地上,扑腾着四肢好一会儿才翻过身爬了起来,挪动笨拙的身子朝云萝发出“嘤嘤嘤”的撒娇声,憨萌憨萌的。
  胖达这种生物,真是极具欺骗性。
  秋闱放榜之后,除京城之外的其他地方的榜单也陆续的送到了京城,《大彧月报》用一期的头条来专着重道了此事,《文秀报》更是选取了各地解元的文章刊登出版,迅速的引发了天下学子的竞相争论,关于明年会元、状元的猜测也越发的甚嚣尘上。
  眼看着时间就到了九月下旬,安如郡主的手臂受伤也满了月,伤口愈合,骨头缓慢生长,她盼了足足一个月,眼睛都盼圆了,却始终没有等到景玥的出现。
  没有上门来探病,也没有赔礼或质问,一切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闻不问,却让安如郡主抓心挠肺的难受。
  她受伤了,几乎所有相识的人家都携礼上门来探望,简王府与瑞王府一向交好,景玥怎么可以不来?
  那只食铁兽本是景玥的,即使已送给了别人,但她被食铁兽所伤,他身为原主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来问候一声。
  或许,他已知她的所为,认为她狠毒,咎由自取,却为何也不来找她质问和指责?
  她宁愿他来嘲讽她、质问她,甚至是像父母兄长那样骂她一顿,也不想这样无声无息的仿佛根本就没有把她放在心上。
  安如郡主带着满腔少女深情、望穿秋水,可惜景玥并不上心,也丝毫没有被感动到,他忙着与云萝相处都忙不过来呢。
  哪怕很多时候他们只是处在同一个屋檐下,各干各的。
  今天又是厚颜登门的一天。
  此时,云萝正是读一封江南来的信,出自云萱之手,字显然是不大好看的,还有一二错别字,但却是满篇的殷切关心之语,还有絮絮叨叨的家常琐事。
  信件往来多有不便,自云萝带着两个弟弟离开白水村后,她也只往村里送过两次平安信,亦是第一次收到从村里送来的书信。
  难得送一次信,自是要写得满满的,把所有想说的话和事都叙于纸上。
  文彬和郑嘟嘟都凑了过来,哪怕认不全字,郑嘟嘟也看得十分认真,看着看着就眼泪汪汪的有点儿想哭了。
  忙飞快的眨动眼睛,想要把泪意收回去,却连呼吸都似乎带上了泣音,不由偷偷的揉了两下眼睛。
  云萝从信纸上抬头,摸了摸他的头顶,说:“过了十月就送你回家去。”
  郑嘟嘟抬头,眼巴巴的问道:“三姐和我们一起回去吗?”
  “这个恐怕不行。”
  他便垂下头去,别别扭扭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想家。”
  说着就不要云萝更多的安慰,扒着她的手继续看起了信,忽然指着一列字说道:“小姑终于嫁出去了!”
  那语气,仿佛这是一件多了不得的大事。
  信上说,小姑在六月正当酷暑的时候急匆匆出嫁,嫁的是隔壁白河镇上一个两年前没了娘子的何姓富户,年过而立,家有良田几十亩,屋宅开阔,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和两个分别九岁与三岁的儿子,小姑一嫁过去就能当娘,何家也不嫌她名声有瑕。
  祖父祖母虽心有不舍,却也松了一口气,只在小姑出嫁前,祖母小小的闹了一场,闹着让三个儿子给他们的小妹妹置办丰厚嫁妆,她也把积攒了十几二十年的好东西全塞给了郑玉莲,惹得大伯娘与她大闹一场,大姑回来吃喜酒时,脸色也不大好看。
  这人偏心起来真是毫无道理可言,郑玉莲做出了那么多事,甚至孙氏此时瘫痪在床也与她有关,但老太太最疼爱的依然是这个从小娇惯着长大的小闺女。
  郑嘟嘟不高兴的撇着嘴角,文彬倒是习以为常,毕竟他都看了这么多年,五岁前尚未分家时的日子他依稀还有些记忆,与那时候相比,如今不过是祖母偶尔闹上一场,实在算不得什么。
  翻过这一页,又见信上说,时隔近三年,二爷爷家终于收到了虎头的一封家书,一家人看了一遍之后,发现有好些不认识的字,便找上了休沐回家的栓子,栓子看了,也觉得有好些字不认识,但意思倒是明白的。
  二奶奶当时就站在屋里把小时候没好好读书的虎头骂了一遍,骂完后便回家收拾了两篮子的香烛吃食上山到太婆坟前去祭拜一番。
  透过信纸都似乎能看到虎头满篇错字,惹得二奶奶破口大骂的场景,文彬忍不住笑出了声来,云萝的眼里也多了一点笑意。
  犹记得他当年还大言不惭的跟她说,识字也没什么难的,他说不定也能考个秀才。
  转眼七年,他们如今也算是长大了,小时候几乎形影不离,现在却不知要到何时才有机会再相聚。
  信的最后,云萱带着几分矜持,几分羞涩,还有几分抑制不住的激动,写道:你们姐夫登榜三十二名,名次虽不是很好,却也有心来年的春闱,不日可能就要进京。
  其实他们之前就已经看到过今年江南中举的名单,但看到这里,文彬还是忍不住高兴了起来,“姐夫也要来京城了吗?”
  云萝看了眼信上的日期,说道:“天寒不宜赶路,说不定,他现在就已经在路上了。”
  秋闱之后,举子们就陆陆续续的开始准备进京赶考,虽才过了一月有余,但如今京城里也已经有了外地来的学子,投宿在客栈旅舍或亲朋之家,也有赁屋暂住,一边结识外地学子,一边继续读书为来年的会试做最后的拼搏。
  因为云萱,栓子在云萝眼里也算是亲近之人,又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云萝当日就把事情禀明了母亲,然后指使人提前给栓子收拾了一个客院出来。
  客院的位置略偏,却环境清幽安静,读书时不会被人打扰,更重要的是走上几十步就有一道小门,便于出行。
  郑嘟嘟也觉得这个地方好,出去玩都不用绕过半个府邸找门,可惜三姐是不会让他一个小孩子住在这里的。
  忧伤的叹一口气,转头就又高兴了起来,拉着云萝兴冲冲的问道:“三姐三姐,你真的要带我到那个沐国公府去看菊花吗?”
  菊花不菊花的他不在意,最重要的可以去玩,听小伙伴蔡嵘说没啥意思,但他没见过,总是想要去见识一番的。
  又到了每年菊花盛开的季节,沐国公府的赏菊宴即将到来,因着长公主与沐国公的交情好,所以他家的赏菊宴,长公主几乎每年都会过去,连带着云萝也已经连续参加了两年。
  其实她觉得没啥好看的,吃吃喝喝的在家里还要更自在些。
  也是为了不那么无聊,她预备带上文彬和郑嘟嘟,可惜文彬已经跟别的小伙伴约好了要去赏秋,对这种高门大户里的应酬花宴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和好奇,倒是郑嘟嘟兴致勃勃。
  他对所有能玩耍的地方都十分有兴趣,又是个不怕生的性子,听说三姐要带他去沐国公府的赏菊宴后,还特意跑去找小伙伴打听了一下。
  英国公府的嫡长孙蔡嵘因为云萝与赵婂那一层表姐妹的关系,一开始就对郑嘟嘟抱着好感和善意,又不是骄纵跋扈的性子,如今相处日久,两人已经成了关系很好的小伙伴,蔡小公子还说,他以后要跟郑嘟嘟到乡下去玩。
  他也不是没去过庄子里,但总觉得他去过的乡下和从郑嘟嘟嘴里说出来的很不一样,大概是那个叫白水村的地方格外与众不同,特别好玩?
  蔡嵘小郎君如今已是衡阳长公主府的常客,英国公府也乐得看他与这边亲近,因此从不约束,还时常邀请郑嘟嘟过去做客,对这个胖墩墩、嘴巴又特别动听的小郎甚是喜爱。
  十月的京城越发凉爽,清晨夜晚时更是瑟瑟,需得穿上小袄把自己包严实了。
  景玥特意绕了个路到这里,无视卫小侯爷的冷眼,亲自护送长公主和云萝登上马车,又一手拎起郑嘟嘟将他放到了马背上。
  长公主看他这殷勤的样儿,不由伸手隔空点了点他,不禁莞尔,但放窗帘子的动作却一点都没有因此缓慢。
  车门关上,帘子再一放下,就像是一道天幕隔绝了他和阿萝,景玥搂着小胖子郑嘟嘟骑在马背上,一脸忧伤。
  郑嘟嘟坐在他身前,小胖手一会儿扯扯缰绳,一会儿再摸摸马背,忙碌得很。
  见马儿半天不动,他便在百忙之中仰头往上看,扑闪着大眼睛怎么看都是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说道:“景哥哥快走,到了地方,三姐下马车后你就又能看见她了!”
  你说得好有道理!
  景玥一捏他的胖脸,驱马往前,见他两眼放光、满面兴奋,便说道:“我送你一匹小马驹如何?”
  郑嘟嘟顿时眼睛大亮,但很快就收了起来,摇头叹息道:“三姐说,我现在还小,走路都不十分稳当,不能长久的骑马,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