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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武侠 > 有贼抢内丹 > 第3节
  管他去哪儿,自己反正是要逃了!
  婵九脚下发软,踉踉跄跄刚跑出百十来步,突然被一股大力向后拽去,紧接着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衣领。
  “忘了你会逃。”剑仙说。
  狐狸最怕被人拿住后脖子,婵九一被抓,浑身难受,恨不得把脑袋和四肢都缩到腔子里去。
  先解释一下:因为有内丹在,修仙的妖怪通常不怕冷。
  像这样滴水成冰的天气,婵九也不过穿了一件夏季的薄绸衫,那是从梨香院头牌春兰姑娘的相好的——吴员外家二公子的箱子里偷出来的。粉底缀金丝牡丹配大绿叶,够富贵,够俗辣,够讨春兰姑娘喜欢,所以无论怎样婵九也不会脱。
  为什么不干脆偷春兰姑娘的呢?因为春兰姑娘太胖,横向里有婵九两个宽,吴二公子比较匀称。
  绸衫可不是什么牢靠玩意儿,被剑仙一扯一抓,竟然裂了,婵九光溜溜地从中间掉了出来。
  ——她只穿了长衫,没穿裤子,也没有内衣。
  狐妖基本没有羞耻心,所以她扑一声落在雪地上后,先可惜衣服:“啧啧啧,我的吴二公子啊!”
  但是剑仙有羞耻心,而且异常强烈。
  婵九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点,于是她爬起来,叉腰抬头,大马金刀地站着。她想我除了能变胡茬子,还能改变胸/部大小呐!
  剑仙迅速脱下了自己的黑袍扔在她脸上。
  婵九觉得这是生死关头,理应豁出去,她勇敢地甩开袍子:“不好看,不穿。”
  穿上。”剑仙望着别处,用隐忍的声音说。
  婵九笃定他绝不会看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就算男人他也不会看——于是悄悄捡起了黑袍,但嘴里却说:“难看难看,不穿不穿。我记得以前那个谁谁谁说过,人就是裸虫,我从走兽修成了裸虫,何苦要盖遮羞布。”
  她披上袍子,悄无声息地往后退。
  退出十余丈,准备要跑了,那件黑袍陡然鼓起风来,把她从头到脚蒙住,裹得严严实实。她奋力挣扎露出脸来,只见剑仙一步步走近,脸上有点羞恼的神气,手里捏了条玄色的衣带。
  婵九连忙撇清说:“不不不,我不是要逃,仙长剑法通神,我怎么敢逃?”
  剑仙扶她站好,先给她掩好领口,再用衣带在他腰上缠了几圈,提在手上便走。婵九的小命掌握在人家手里,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乖乖地任由他提着。
  手中狐妖就像飞絮一般轻盈,剑仙暗暗叹了口气——昆仑洞府中将近五百年,他下过三次山,头一次见到法力如此低微还敢在人间行走的狐狸。
  也难怪,上两次下山都是天下大乱,剑魔出世,乱妖孽横生,他奉了师父的命令下山平乱,足足打了数百场硬仗。这一次是太平盛世,所以遇见了这样不成器的小妖。
  因为手里提了人,他特地走得慢了些,听见婵九正唧唧咕咕说废话。
  婵九说还有一个时辰,再不吸精气老子就要死了,老子也不是故意要害人,可是我们狐狸就是得靠人活着,没修炼成人形之前吃野果子也能活,但是修练成人形后就不行了,野果子填不饱,虫子老鼠也不行,蛇也不行。妈的,老子都修炼了一百一十年了,就这么死了……
  剑仙停下脚步。
  什么老子不老子的,你师父怎么教你的?”
  婵九怒道我师父怎么教关你屁事?老子不行那就老娘。老娘死了也好,但是你千万别把老娘的尸首丢了,老娘的原形是一条白狐狸,又白又软,皮光水滑,你可以拿去做围脖。
  剑仙简直哭笑不得,他又不是什么县城土财主,要围脖干嘛?
  他说:“嘘,别说话,进城了。”
  他本来可以从城墙上飞过去,但为了泯然于普通民众,他选择穿城门而过。
  今天风大雪大,城门只开了半边,守门的老兵卒躲在避风的墙角烤火。刚过了未时,店铺已经收了招牌,插了门板,大街上积了厚厚一层雪,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城门没有人进出,守门老兵看到一个带着斗笠的青年提着一团布包的东西进城来,顿时瞪大眼睛盯着看。
  那青年看不清楚样貌,身材挺拔,只穿了一身中衣,本来显得就十分突兀;再看那布包,露出一个四处张望的头和几缕银色长发。
  这是……貂?
  老兵揉了揉眼睛:嗐,貂什么呢?是个大活人啊!
  老兵把眼睛瞪大了一倍:没错,大雪天穿中衣戴斗笠佩长剑的青年和捆得跟比粽子还严实的姑娘!
  什么姑娘才十几岁头发就全白了?年纪轻轻有这么多愁心事儿?哎呦这不是重点,大雪天的两个人赶路,既不像生意人,也不像农户猎户,身上还背着武器,莫非是贼人?
  他握紧手中生锈的铁枪,正考虑要不要喊,那两人已经从他面前走了过去。
  那青年模样目视前方,走起路来不紧不慢,但身上有股令人生畏的气势,剑看起来也锋利得很。
  老兵捧着胸口,心想自己乱咋呼恐怕要死在当场,于是掩了半张脸,坐回去继续烤火。
  姑娘倒是扭头看了他一眼,但那一眼让他浑身不舒服,背上寒毛直竖,像是被什么吃人的妖物远远盯着了。
  难道是英雄少侠和女山贼?
  “我还是早点儿回家喝老酒吧,这年头怪事真多。”他喃喃自语。
  财主李全死得蹊跷,李家正在给官府递状子,知县老爷担心有人从中作梗,便把李全的尸体从家里抬到了县衙。
  ☆、第5章
  县衙里静悄悄的,知县老爷正搂着小妾在内宅烤火亲嘴儿,知县夫人在念佛,师爷则紧闭着房门睡大觉。
  后院厨房周围有人走动,仆役们正在准备县太爷晚上的吃食,谁也没注意墙头站着两个人。
  剑仙问:“在哪儿?”
  “什么在哪儿?”婵九说。
  “你鼻子灵,李全的尸首在哪儿?”
  婵九心想我又不是吃腐肉的,我怎么能闻到死鬼的味道?但她好歹曾夜袭过几次,对县衙布局大致知道,便指着西南边的牢房说:“应该在那附近。”
  县衙有“吏”、“户”、“礼”、“工”、“刑”、“兵”六房,“吏”、“户”、“礼”办公一般在县衙大堂的东面,归第二把交椅县丞管,叫东司;“兵”、“刑”、“工’、在西面,归第三把交椅县尉管,叫西司。
  刑房管着本县所有民刑案件,还管着牢房。天寒雪大,刑房的管事、仵作、侩子手都回家去了,只剩下两个老狱卒看守者牢房,估计也正躲着喝酒。
  李全的尸首放在牢房东面的空屋里,那是仵作专用的停尸房。
  剑仙提着婵九进去,发现屋里十分昏暗,手上便掐了个“明”字决。只见一簇冷火从半空中“噗”地亮起,在贴近横梁的地方越烧越旺,房内顿时亮堂了不少。
  婵九说:“哈,这招我也会!不过我的狐火是青色的,你的是白色的。”
  她是吹牛,她的狐火连一尺见方都照不亮,唯一的作用是吓唬赶夜路的山民。
  剑仙没理他,走近查看尸首。
  死财主李全直挺挺地躺在门板上,冻得发硬,就像挂在院子里的一条咸鱼。
  剑仙只看了他一眼,就知道婵九没说谎。狐妖害人是吸人精气,让人虚弱而死,所以死在他们手上的人往往消瘦干瘪,毛发干枯,仿佛被掏去了内容物的口袋。
  但狐狸生性多疑,胆子也小,极少一下子把人吸干,总是钝刀子割肉似的慢慢磨。
  眼前的李全虽然死了,可依旧胖得像只球,丝毫没有消瘦的样子。
  尸体脸色青黑,虽然有受冻的缘故,和死前窒息也有很大关系。再看一旁仵作的笔记,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中毒身亡。
  剑仙倒也干脆,丢下婵九说:“确实不是你。”
  婵九双手双脚都被扎在衣服里,一时站不起来,躺在地上得意洋洋地说:“是吧?我早告诉你是他大老婆干的,你别看她吃斋念佛的,心肠狠着呢……哎?你去哪儿?”
  剑仙一只脚已经跨出了门,淡然说:“我不管凡人的官司,打赌你赢了,我答应放你走。你走吧。”
  婵九央求:“你别走啊,至少给我抓个人来,你虽然不杀我了,可一会儿我还是要死的!”
  剑仙怎么可能抓个人来,转眼就出了门。
  “呸呸呸,小畜生!”婵九怒啐,站直身体,左右胡乱扭动想挣脱黑袍,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咳嗽。
  咳过还唱了一嗓子,那声音苍老粗哑,显然不是剑仙,而是守牢房的狱卒喝多了酒,摇摇晃晃地跑出来小解。
  婵九大喜,老天爷还是向着他的,这下可逮到一个活人了,不管多老多丑,先勾进来尝尝!
  她清清嗓子,准备喊“哦哟哟哟,那是什么?好新鲜,好奇怪,从来没见过!”,突然眼前人影一晃,剑仙又站在他跟前。
  婵九苦恼道:“啧,你怎么又回来了?”
  剑仙不答话,提她出门。
  那老狱卒喝得头晕眼花,跟瞎了似的,连一眼都没朝他们瞧。
  婵九无奈地问:“你带我去哪儿?”
  “土地庙。”剑仙说,“我放你走,但也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往后你不可以害人,还要做满十件善事才能回山,做不了我还是得杀你。”
  “……”婵九简直无语:“您老人家在说什么呢?我是狐狸。”
  “我知道你是狐狸。”剑仙垂眼看她。
  “那你还要我做好事?”要不是实在没力气,婵九恨不得跳起来咬他一口。
  从天地玄黄,三皇五帝坐龙庭以来,你听说狐狸做过一件好事?
  如果有,那就是文人胡编乱造。
  文人还常说狐狸会报恩,真是吃饱了撑的一厢情愿,不谈大多数人看见狐狸的第一个念头总是剥了皮做皮袄,狐狸修炼成形后想弄死他们都来不及;就算有一两个傻瓜救了狐狸,以狐狸的烂记性,这点恩情转眼就忘得精光。
  婵九就不记得一百年前的事,五十年前也不记得,好吧,去年的也不太记得。山林里,俗世里,压根儿没什么事值得她记住。
  总之小心翼翼的狐狸有,阴险毒辣的狐狸有,忘恩负义的狐狸有,侠肝义胆的狐狸,绝没有!
  所有的妖怪都一样!
  婵九苦着脸说:“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善事。”
  剑仙说:“我把你吊在城墙上你就知道了。”
  婵九说:“不不不,我做我做!十件太多,一件行不行?”
  如果剑仙答应了,她立刻跑去把知县老爷的小妾揍一顿,替知县夫人出口恶气,算是一件好事。
  剑仙冷冷地说:“二十七件。”
  为什么一下子加这么多啊,你到底会不会算数啊?婵九简直要哭了:“七件如何?”
  “四十九件。”
  “好好好!”婵九满口答应,“立誓约吧。”
  她努力从衣服下面伸出右手小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