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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 > 第30节
  ……
  乐景送完季祺踏上回家的路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天已经黑了,街道两边挂着明亮的灯笼,时不时能看到穿着长褂的店主揣着袖子坐在店门口,脸上布满树皮一般粗糙的纹路。几个拄着拐杖的乞丐在一家饭店门口唱起梨花落,被跑堂不客气地轰走。
  黄包车转了个弯儿,路过了那家饭店的后门。小工往垃圾桶里倒了一桶恶臭的泔水,几只野狗贪婪地把头埋了进去大口吞咽着。几个骷髅般的孩子大声呼喝,用棍棒打跑了野狗,换来了挤在垃圾桶前,狗一样吞咽泔水的机会。
  黄包车继续向前,一个坦胸露乳的野妓站在巷口大声招呼生意,对路过的乐景抛了个媚眼;一个疲惫的母亲紧紧抱着孩子蜷缩在墙角,破烂的单衣在深秋的寒风里瑟瑟发抖;几具孩子的尸体被人扔进了出城的夜车,他们的终点是城外的某个乱葬岗……
  与此同时。
  大腹便便的男子拥着雍容华贵的女人坐上了老爷车;背着书包,穿着精致校服的男孩坐在黄包车上吃零食;衣冠楚楚的绅士小姐相伴起身,留下餐桌上菜品完好的“杯盘狼藉”……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智慧的年代,这是一个愚蠢的年代;这是一个信仰的时期,这是一个怀疑的时期;这是一个光明的季节,这是一个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应有尽有,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踏上天堂之路,人们正直奔地狱之门。
  这是狄更斯于1859年写在《双城记》里的一番话,却在1925年快要过去的今天依然适用。
  于是《双城记》里愤怒的法国人民把国王和皇后送上了断头台,于是民国里的一些年轻的理想主义者们开创了华夏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乐景坐在黄包车上,路两边老旧的街景在车夫的喘息声中飞快倒退,可是他知道革命的火星已经燃起,革命的大火就要来了。
  在回家的路上,乐景想了很多。
  他对民国的厌恶,起源于一部叫做《三毛流浪记》的国产动画。
  “嘴里是苦,心里是辣,眼中的泪水谁给擦,霓虹灯陪着高楼大厦,黄包车拉一朵花,小巷真小,大街真大,无数的弄堂哪是家,三根毛迎着风吹雨打,上海滩印一双小脚丫。太阳是爸,月亮是妈,天大地大哪是家。床铺是砖,枕头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
  这首歌不知道惹来多少小孩子的眼泪。当年六岁的乐景也是通过这部动画,才知道原来不是每个孩子睡觉都能盖上棉被,也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吃饱饭。
  乐景之前一直觉得邻居家的小姑娘很蠢,每天都知道傻乐,都六岁了还不会看大人脸色。
  乐景两岁时就能敏锐察觉到父母的情绪了,并且无师自通学会了当他们心情不好时就会安静一点。三岁时他就学会当着客人的面向好面子的父亲讨要零花钱了。
  之前他一直觉得她太蠢了,但是小姑娘的爹是乐正业的上司,所以乐景对小姑娘很好。
  也就是这个一向被乐景看不上眼的小姑娘,在看完《三毛流浪记》后叹了口气,很是成熟的说:“穷人的孩子都这样。我表姐在乡下,和三毛一样,连巧克力都没吃过。”
  也就是在那时,乐景突然意识到愚蠢的不是小姑娘,而是他自己。
  他仗着自己聪明,以为自己把整个世界都玩弄在鼓掌之中,并为此而沾沾自喜。可是他以为的世界不过是家庭和学校罢了。他把世界微不足道的一个小角落当成了整个世界。
  他的见识甚至还比不上智商不如他的小姑娘。
  那一刻,乐景感到莫名的羞愧。
  要过很久很久以后,在乐景看过很多书,去过很多地方后,才明白了他当时羞愧的原因——他在为自己拥有我即世界的无知和狭隘感到羞愧。
  有句话叫做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可是富有也同时会限制我们的想象力。校车接送的孩子肯定无法想象会有孩子天不亮就要赶几十里的山路去上学,花了一块钱坐公交的人也肯定无法理解会有人为了省一块钱而在太阳下徒步十几公里。
  所以乐景才那么喜欢《三毛流浪记》,这部动画给太平富贵年间的孩子们打开了一个窗口,让他们明白他们现在的生活并不是理所应当的,他们所处的世界并不代表着全世界。
  乐景也是在那之后才收起满身锋芒,变得越来越平和。
  他的所有正向改变都是因三毛而起,并且在他相对成熟后的如今他又穿回了三毛的时代。
  这可真是一个有趣的轮回。
  既然如此,作为受益者他理应为这个时代的三毛做些什么。
  身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乐景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手中的笔,为这个时代的流浪儿画出一个温暖光明的童话世界。
  这很可能什么也无法改变,甚至可以说得上是一种伪善。
  因为一个故事不会阻止战争,也不能阻止天灾人祸,更不可能变成食物让饥饿的孩子填饱肚子。它不过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临死前划亮的火柴,除了生成一些虚假的幻想和微弱的热度以外什么也没有。
  但是,它会发光。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长夜里,只要一根火柴的光亮就能照清脚下的路;在冰天雪地的寒冬里,只要一缕火苗的温度就可以支撑冻僵了的人继续前行。
  没有见过光明的人是无法向往光明的。因为人是不可能向往自己无法理解的东西的。
  乐景就是要用一个流浪儿在逆境之中一路逆袭,最终功成名就的童话故事来告诉旧华夏几万万名儿童,没有人是生来就要饿肚子的,也没有人生来就要穷一辈子的。
  他们可以吃饱肚子,可以上学,可以找到一份足以谋生的工作……只要他们勤劳,坚韧,像狮子那般勇敢无畏,像狼一样野心勃勃,他们一定可以活下去的。
  乐景知道这不过是一碗鸡汤罢了,但是只要这碗鸡汤能让一个绝望的孩子重燃对未来的希望,那么这碗鸡汤就是有价值的。
  回到家时,已经是六点多了,春燕已经做好了饭,李淑然坐在餐桌前等他。乐景拿起饭碗,问李淑然:“最近学习怎么样?”
  李淑然兴奋的说:“先生夸我了呢,说我进步很快,学习认真刻苦。今天先生教了我们一首诗,说是宋代一个皇帝写的,我已经会背了!”
  乐景便道:“这么厉害啊,你背给我听听。”
  屋里很快就响起了李淑然朗朗的背书声:“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乐景点了点头,问:“你觉得这首诗怎么样?”
  “诗当然是好诗,这是皇帝在劝人向学哩。只是我觉得诗的第三句和最后一句在如今应该改一改才对。”
  “你想怎么改?”
  李淑然便笑着吟诵道:“应改为‘嫁娶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和‘男女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才对。”她笑道:“如今是新时代了,男女都应该努力读书。”
  乐景有些欣慰,想年初的时候小姑娘还是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呢,果然读书能开智明理。
  “你改的对。”乐景笑道:“读书的好处不用我说相信你也知道了。希望将来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你处在如何艰难的困境里,都不能放弃读书。”
  李淑然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做到的。”她已经有些明白哥哥那日话里“清醒的活着”的意思了。虽然她现在还有些说不明白,但是她觉得读书很开心,学习新知识的过程很有趣,她觉得自己在越变越好,这就够了。
  ……
  吃过饭,乐景来到书房,开始写新连载。
  他首先在洁白的稿纸上落下几个飘逸的行楷小字:流浪奇遇。
  这就是他的新书名字了。
  主角他准备设定为一个在逃荒过程中和家人走失的七岁男孩儿,出于某种恶趣味,他给他起名为大毛。
  大毛独自一人在偌大的北平城里流浪,也因此遇到了很多光怪陆离的奇人异事,全文具有浓烈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小说的开头,便是饥饿的大毛坐在富人家的门口,和一个要被拆掉的石狮子进行交流。石狮子曾经是清朝时期这家人祖先放在门口镇宅用的,后来风云变幻,石狮子的主人一脉历经风雨而不倒,石狮子也一如既往地沉默驻守在门前。
  再后来清王朝覆灭,新政府成立,石狮子依然崭新如初。
  “因为我已经修成了妖怪,妖怪的寿命很长的。”石狮子这样告诉大毛。
  大毛就好奇问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逃走呢?他们马上就要把你拆掉啦!”
  石狮子说:“此宅的先祖于我有恩,我答应过他在他死后要守在他家门口三百年,保佑他的子孙后代们。三百年之期还未到,我不能走。”
  大毛急了:“你再不跑你就要死啦!”他想了想,又说道:“他们肯定是不知道你是妖怪才这样做的,你告诉他们,他们一定就不会把你拆掉了!”
  石狮子沉默了一下,却说道:“若我活着,迫于约定我就要一直护佑这家人。只有我死了,这家人失去了我的护佑,才会遭受应得的报应。”
  于是石狮子就给大毛讲了有关这家人的很长很长的恶行。
  有人奸淫妇女,有人诱拐幼童,有人杀人如麻,有人逼良为奴……种种恶行只能用丧尽天良,禽兽不如来形容。
  大毛听得愤慨不已,忍不住骂道:“这种人活到现在真是老天不开眼!”
  石狮子沉默一会儿,便对大毛说:“你走吧,离这里远远的,一星期后再过来。我脚下埋的东西就送给你了,你趁夜挖,别被人看到。”
  大毛离开了。一星期后他再来这里,发现宅子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
  听街坊们说,大毛走后的第二天,工人们拆掉石狮子的当天晚上,就见一道紫雷狠狠劈进宅子里,宅子很快便燃起了大火。
  大火连烧了三天三夜而不灭,把这搜刮民脂民膏建成的雕梁画栋,亭台楼阁都烧了干干净净。
  街坊们说:“我早就告诉了他们,拆掉镇宅的石狮子会引来灾祸,他们就是不听!”
  大毛哭得很伤心,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不是什么灾祸,是石狮子拼死才换来的天理循环因果报应。
  大毛哭了很久,才想起了石狮子临死前交代他的事。他耐心等到了夜晚,然后从石狮子原来站的地方挖出来了一袋黄橙橙的铜钱。
  大毛又哭了。石狮子不知道,这些清代的古钱在民国是花不了的。
  如此,便是小说的第一章 。
  乐景放下手中的笔,揉了揉酸疼的手腕,疲惫山呼海啸向他袭来。
  隐隐的鸡鸣声从外面传来,乐景这才恍然这都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三四点了。他写的太过亢奋,竟然忘记了时间。
  第二天的早课是七点钟,他现在上床顶多只能睡两个小时了。
  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乐景愉快地决定今天也请病假好了。
  第42章 民国之写文(41)
  夜幕低垂, 傅宅灯火通明。傅柯茂和父母、兄弟姐妹正围坐在餐桌前吃饭。
  傅家是个大家庭,当家人傅帆林共有三子二女,傅柯茂排行第三,头上有一兄一姐, 其下有一弟一妹。在或成熟稳重或懂事乖巧的兄弟姐妹映衬之下, 打小就调皮捣蛋, 贪玩厌学的傅柯茂就格外显得刺眼起来。若不是那张脸和傅帆林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傅帆林都要怀疑傅柯茂是不是被抱错了。
  傅帆林刚扒了几口饭,就见傅柯茂嘴一抹把碗往桌子上一放火急火燎站了起来,“我吃饱了!爹, 我去看书了。”
  此话一出, 惹来一桌子人异样的眼神。这句话从傅柯茂嘴里说出来怎么这么诡异呢?
  傅帆林喝到:“站住!”
  傅柯茂不耐烦的扭过身问:“爹, 怎么了?”
  傅帆林道:“我刚刚好像没听清, 你说你要干什么去?”
  傅柯茂理直气壮回答:“我要回房间看书!”
  傅帆林这下真的觉得今儿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 “你要看什么书?”
  傅柯茂眨眨眼睛, 面不改色回答:“今儿个刚学了一篇课文, 明天先生要抽查的, 我要早点回房间复习。”
  傅帆林有些明白了,这小子八成是打着学习的名头看闲书。
  他摆了摆手, 实在懒得看自家儿子人嫌狗憎的丑恶嘴脸, “去去去。”
  刚吃了没一会儿, 就见小儿子好像椅子有钉子似的, 坐在位置上扭来扭去。
  爱妻立刻关切问道:“阿毛,你怎么了?屁股被虫咬了吗?来,让娘看看。”
  “没有虫子咬我。”小儿子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道:“娘, 我也想去找二哥玩。”
  傅帆林眯了眯眼睛,和蔼问道:“你要和二哥玩什么呢?”
  小儿子到底没有傅柯茂的厚脸皮, 埋头不看傅帆林眼睛,只是结结巴巴地说道:“就、就看看书……”
  傅帆林这下要是再发现不了里面的蹊跷他就是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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