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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 > 第8节
  中国自古以来都对老鼠充满憎恶厌弃的,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就可见一斑。除此之外,还有胆小如鼠,首鼠两端,鼠窃狗盗等贬义词。老鼠已经被辱骂了几千年。
  可是乐景这回偏要“鼠眼看人低”一回。就像夏目朔石笔下那只富有正义感和文人气质,却至死没有学会捕老鼠的猫一样,这只老鼠,自然也是一个富有一切人类美好品德的老鼠。如此才能和扭曲社会中异化了的人做出鲜明对比。
  这会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乐景会花很长时间把它写完。
  不求青史留名,只求畅所欲言,无愧于心。
  第10章 民国之写文(9)
  凭借着突如其来的灵感,乐景很快就把开头写完了,然后就对接下来的剧情犯了难。
  《鼠眼看人低》是以鼠的视角开展的故事,因为主角是荷兰鼠的缘故,它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并且能够对人类社会的种种乱象做出辛辣的嘲讽与批判。
  主角虽然是只荷兰鼠,却是一条来自百年后接受过文明熏陶的“上等鼠”,因为外表可爱,即便它穿越回了民国也是过着锦衣玉食备受宠爱的富贵生活。它时而流浪,时而转手于不同主人身边,从而接触到了民国三教九流的人物:商人、军阀、名士、贵族小姐、妓女……
  它不会说话,所以它只是沉默地注视着,注视着笼罩着这个国家的漫长黑夜,注视着这片土地上活得连鼠都不如的人民。
  它是有资格骄傲的,它的骄傲来自于百年后那个光明的国家,来自于它备受宠爱衣食无忧的体面宠物生涯,它也是有资格鄙夷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如此落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的人民是如此愚昧、懦弱、残忍、麻木和丑陋。
  这注定会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主角会在不同主人的身边见到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会见到无数被大时代浪潮碾碎的小人物的悲剧,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构成了如今的这人人吞云吐雾的“天朝上国”。
  乐景犯难的就是这只荷兰鼠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他考虑过妓女、革命党人、外国商人、汉奸……每个主人的身份都有一段可值得书写的故事。
  他考虑了几天,最终还是他和帮佣一家共同的求医问药经历给了他灵感,于是他把这条宠物鼠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定为了大夫,一个医术高超,有悬壶济世之心却救不了这个病入膏肓国家的医者。
  就像后世那位弃医从文的文豪所言,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既然已经确定了文章的主要脉络,乐景就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几乎就不需要思考就落下了一段段文字,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也让他短暂地忘记了身上的病痛,待门外传来门房的敲门声时,乐景已经写了将近两千字。
  “进来。”
  门被小心推开了,露出一张怯弱讨好的苍老男人脸,他叫周大,乐景收留他后就让他做了门房,他的妻子就留了下来做些做饭洗衣的琐碎活计。
  乐景不是喜好奴役的奴隶主,多年的现代生活也让他做不到让他们干白工,所以尽管乐景余钱也不多,还是给他们开出了两元的月钱。大概还是因为乐景终究对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吧——他相信自己的文章一定能够挣到钱,这是一种属于强者的傲慢,乐景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并不觉得这里有哪里不好。
  蜘蛛侠里有一句话乐景很认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他问:“什么事?”
  周大敬畏地看了一眼主家桌前摊开的写满字的书纸,腰更低了,“老爷,您的信。”
  信?有人给他寄信?
  乐景接过周大递过来的信封拆开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封信是由《奉天杂闻》的赵晓松主编寄出,李廷方转寄给他的稿费。原来他那日在《奉天杂闻》进行连载的《奉天密室杀人案》反响很好,于是周边几个城市的报纸纷纷选择了转载,同时他们也把转载费寄给了《奉天杂闻》报社,赵主编就把这些钱寄到了李廷方那里。
  也是从赵晓松寄来的信里乐景才知道,原来他走后没多久赵主编就去李廷方那里拜访他了,毫无疑问他扑了个空,当时的李廷方也不知道乐景在北平的落脚点。
  这点也是自然的,乐景还是在到达北平彻底安顿下来后,才向李廷方发电报告知的。所以赵主编就在信里颇为急切的询问他的落脚点,并再三热情邀请他在《奉天杂闻》重刊连载。
  有关这点,乐景恐怕只能回绝赵主编了,他已身在北平,自然不可能在奉天重刊连载。让他欣慰的是李廷方把他的身份隐瞒的很好,赵主编显然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他还想用守夜人这个笔名写一些‘不规矩’的文章,所以暂时不打算暴露身份。这封来信也提醒了他,他最好给李廷方去信一封,拜托他不要往外泄露自己的身份才是。
  赵主编寄来的稿费无疑解了乐景的燃眉之急。因为有多家报社转载的缘故,汇款单加起来足足有六十元,足够他们三个月的房租了,在民国写文果然是暴利。乐景也不由感慨民国报社们的操守,要知道放在现代,盗文者抄袭者把原作者痛骂一顿的事比比皆是。
  既然暂时已经不缺钱了,乐景也就不必急着写文,他可以好好休养了。同时另一件事就必须提上日程了。
  “上学?”李淑然惊诧地望着大哥,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提出了这个。
  乐景点头道:“对,我最近有一笔稿费入账,足以送你去念个小学了。”
  李淑然今年才13岁,上学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横竖也不花几个钱,乐景也不指望她能学到多少东西,起码能学会读书认字,不做个睁眼瞎就行。
  民国时期实行的是壬子癸丑学制,分别是初小三年,高小四年,中学四年,大学三或四年。以李淑然如今的年纪,上初小已经有点晚了,但是还不算很晚,如今这时代,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民国也是有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公民要去接受小学教育,所以政府财政对小学教育多有补贴,一般来说初小是不收费的,高小则收费很低,但是每学年几块大洋的学费对很多家庭来说仍然是个不小的负担。
  和后世网络带有些许嘲讽意味的小学生不同,民国的小学生,特别是高小生,已经算是文化人了,对普通百姓而言已经是可以拿出来说的学历了。后世某位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都说,一个小孩在小学里念了六年书,穿起一件长衫,便不屑助哥哥做木工,帮爸爸种田了,因为他是特殊阶级了。
  乐景这些日子以来虽然也抽空教过李淑然认字,但是他毕竟精力有限,而且术业有专攻,这种事果然还是需要专业的教师。
  李淑然闻言明显有些心动,但还是有些踌躇:“我……我可以吗?我什么也不会呀。”
  乐景笑了:“就是因为你什么都不会,才要送你去念书啊。”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可是我年纪都这么大了……”
  乐景故意用吃惊费解的语气问道:“你这样就算年纪大了,那些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的人算什么?你这年纪念小学正好。”
  听到还有人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李淑然立刻安心许多。迎着兄长清雅的笑容,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双颊红红的,是羞涩,也是兴奋。通过哥哥这些日子对她的教导,她已经不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了,她也喜欢学习,渴望能像哥哥那样读书识字写文章,如今能在专门的学校里进行学习,对于她来说就像做梦一般。她第一百零一次在心里感谢哥哥带着她逃离了李家,并真心向上天祈祷祈求哥哥平安康顺。
  ……
  在送李淑然去学校前,乐景还需要和人打听打听学校,北平的学校那么多,他们初来乍到还是要跟当地人取取经才行。至于取经人,他们的房东就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他们房东叫做钱多福,旧姓叶赫那拉,和早前的那位太后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后来大清没了,那位太后也遗臭万年,为了保平安,他们就改了名姓,表示要与过去的一切划清关系。因为儿孙不争气,现如今靠典当祖产过活。
  这些乐景都是从街坊邻居的碎言碎语里知道的,朝阳区大妈们的八卦功力可不是盖的
  那钱多福着实是个妙人,年龄三十上下,矮矮胖胖,笑容满面,看起来再热情和气不过了。听了乐景的来意,他问道:“不知你的心里价位是多少?”
  “十元左右。”
  钱多福点头,“这钱去私立学校也是够的,这附近便有一京城女子学院,其下设的有小学部,校风清正严明,是一所私立名校,你可以把妹妹送去那里。”
  乐景道:“我想送妹妹去男女混合的学校去。”身为现代人,他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的观念,还是觉得男女混校比较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
  钱多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但是也没多说什么,“如此开明中学倒是符合你的要求,这是所公立学校,也有小学部,校长周德璋先生也是享有清名的教育家,教学成果斐然,初小学费全免,高小学费也不过五元。”
  乐景眼睛一亮,他是知道周德璋这个人物的,这位在后世也是享有清名的爱国者,一生铁骨铮铮,俯仰天地无愧于心,由这样的人担任校长的学校差不了。
  乐景后来也领着李淑然去开明中学实地考察过,考察结果是十分满意。校舍宽敞明亮,器材一应俱全,老师敦厚文雅,学生知书达理,校风很正,不愧是周德璋先生的学校。
  于是三天后,李淑然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学生。
  乐景也正式把写着《鼠眼看人低》的第一个故事的稿件扔进了邮箱,收信地址他写的是《文学报》。
  第11章 民国之写文(10)
  早在奉天时,乐景就动过要去《文学报》投稿的心思,只是因为没有把握而作罢。
  现如今他暂时不必为了生计发愁,有了试错机会,所以他这次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的投稿给《文学报》了。
  在他看来,如果《文学报》看不上他的小说,他就去转投其他报社,北平那么多报社,总不至于找不到一家会刊登他文章的报纸。
  所以在投完稿后,乐景就没有再考虑后续的问题了,开始专心自己的养病生涯。
  他这次的病着实伤了元气,如今天气已经渐暖,他还穿着厚厚的棉衣,手脚冰凉,稍微受一阵风就开始发烧、咳嗽。
  他找过的一名老中医给他把完脉后扯了一通玄之又玄的中医理论,总结说来就是他现在身体太虚,思虑过甚,虚不受补,药石无用,只能慢慢调养了。
  他还记得那名老先生最后也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一脸复杂的看着他,摇头叹息道:“慧极必伤啊,你还是放宽心比较好。”
  乐景自认自己并不是什么爱钻牛角尖的人,遇事也看得开,出现如今这样的身体状况他想来想去就只能有一个解释了——他的灵魂与李景然的身体出现了排斥反应。
  这样想也挺符合逻辑的,乐景毕竟是借尸还魂,医学上器官移植都还有排异反应呢,没道理这没有。而且李景然之前一直是个傻白不甜,脑子一直就是个摆设,而乐景恰恰喜欢思考,就像一台配置很低的电脑一直在高负荷运转,可不就要cpu过热电脑黑屏嘛。
  乐景又不能换个身体,如今就只能凑合着用了。
  不过……
  乐景有个自他从这个时代醒来后就一直在思索,也好奇了很久的问题——如果他在这个时代死去了的话,他是会回到现代呢,还是真正死去呢?还是说……会穿越到其他世界呢?
  不过他也只是好奇罢了,暂时还不打算进行试验。这个时代目前还算有趣,普通民国人的普通日常也没有那么无聊,他还有一些想做的事情,有着赤子之心的李淑然还算“美丽”,所以他也不反感做她的好哥哥,总之,等他对这里感到无聊后再自杀验证猜想也不迟。
  为了能用这个低配置的身体在民国多苟一些时间,乐景决定要开始自己的佛系养病日常,没事就写写书,赏赏花,喂喂鸟,做一名低调而淡然的佛系男子。
  然而乐景想要佛系,别人却不让他佛系。
  于是这日午后,正坐在庭前石凳喂麻雀的乐·佛系男子·景就从黄包车夫那里听来了一个“八卦”。
  他的妹妹,今年不过十三岁的小学生李淑然,似乎有了一个热情的追求者。
  乐景并不是把李淑然送进学校就全然不管了的,考虑过民国糟糕的治安状况,他专门请房东介绍了可靠的黄包车夫,把他包了下来,让他每天定时拉黄包车接李淑然上下学。有人追求李淑然这件事也是这名黄包车夫告诉他的。
  “小姐让我别说,我想了想,这件事还是要先生您知道一下才行。”车夫说:“有人请小姐吃饭,似乎想要追求小姐,小姐给回绝了。”
  乐景挑了挑眉,没太惊讶。十三岁在现代看起来很小,但是在民国也是半个大人了,一个青春靓丽的姑娘有追求者再正常不过了。
  “对方是什么身份?多大年纪?”
  车夫回答:“年纪比小姐大不了几岁,看起来衣着体面,不是那破落户。具体家里是做什么的,小的就不知道了。”他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那人看起来眼神……不太正。”
  乐景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太过在意。
  他会给李淑然提供衣食无忧的生活,至于她想要什么样的人生,那就要看她自己的选择了。只要那选择是出于她自由意志的结果,乐景都会给予尊重。所以既然李淑然不想让他插手,他就尊重她的想法。
  而且……就他对李淑然的观察来看,小姑娘现在沉迷学习,还没开窍呢。不管那个追求者打的是什么主意,碰壁几次应该就会知难而退了吧。
  ……
  杨经纶是《文学报》的实习编辑,今年刚从中学毕业,能够在全国性的大报社《文学报》里工作,不知被多少人羡慕呢。所以他也打定主意一定要勤恳工作,做出一番事业来。可惜他的雄心壮志很快就被惨淡的现实给打败了。
  身为刚来的实习生,编辑部最年轻的编辑,他平时负责的都是一些端茶倒水打扫卫生的活计,和他想象中与文豪谈笑风生抵足而眠的美好生活实在相差太远。
  当然他也会审稿,每天都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稿件汇聚到编辑部,但这些都是一些新人的稿件。
  有名气的作家们都已经和《文学报》建立了稳定的供稿关系,都有专属的编辑负责他们,那些老资格的编辑几乎垄断了《文学报》里的所有台柱子,杨经纶负责的新人稿件顶天就在报纸的边边角角里占几块半个巴掌大小的位置,别说让人多沮丧了。
  这天早上,在给编辑部的前辈们倒了一圈茶后,杨经纶终于有时间坐回自己的位置开始翻阅新来的稿件。老实说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有趣的工作,因为新人作者也意味着糟糕的文法,稀烂的剧情,有的甚至通篇错别字,看了都嫌伤眼睛。
  这天也是,在他翻阅了不知道多少篇倒胃口的作品后,终于找到一篇让他眼前一亮的作品了。他还没看内容,但是起码作者稿面整洁,没有什么涂改痕迹,让人一看就神清气爽。
  这让他对这个不知名作者的作品印象分就高了许多。就凭借这一点,他等下的退稿信也会写的温和一些。
  他含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目光刚投向稿纸就被那标新立异的题目给吸引住了——《鼠眼看人低》?
  这个名字倒是有点意思。他饶有兴味的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不知不觉他的表情越来越严肃,原本的轻慢之心也早就被他收起,待文章阅读到最后,他怅然轻叹,心中对这篇文章的作者只有深深的钦佩与叹服。
  他从未读过这样的故事,这样荒诞离奇,异想天开,却又偏偏鞭策入里,发人深省的文章!
  也正是读完全文,他方觉作者取名的精妙!鼠眼看人低?哈!可不就是鼠眼看人低嘛!读罢文章,他不得不感慨,真是人不如鼠啊。
  《鼠眼看人低》顾名思义讲的就是一个鼠眼看人的故事。作者天才性地把主角的身份定为一只宠物鼠,而且还是一只从百年后的华夏穿越时空来到现在,享受过先进文明熏陶的“上等鼠”,如此奇思妙想实在让他叹服。而这还不是这个独具匠心的故事最精妙的部分!
  鼠眼看人,自然和人眼看人不同。一只来自未来的,不会说话的,完全独立于人类社会之外的鼠会怎么样看待他们这些“古人”?怎么样看待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百年后的华夏又是怎么样的?这是杨经纶初读文章时的疑问,而作者也没有卖关子,以一个医生的故事做出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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