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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望族嫡妇之玉面玲珑 > 第28章
  “哟,你这个姑娘家家的欠揍是不是?”那带头的人原本因那两个似富贵之极的人到来,而微微露怯,如今听到林珑大言不惭的话,顿时火冒三丈,竟想出手教训林珑。
  林珑却是避也不避地站在那儿,对于这样的恶人,你越是以礼相待,别人越是要欺上门来。
  那大汉刚要出手,虎口处就是一麻,手臂一软举不起来,地上轻轻地“咣啷”一声,低头一看,是枚金豆子。
  林珑也顺目看过去,这金豆子好生熟悉啊,脑海一转,顿时就知道出手的人是谁?她弯腰拾起那枚金豆子,递回给叶旭尧,这回笑容多了几分真诚,“多谢叶公子。”
  叶旭尧淡淡地点头,伸手接过她递回来的金豆子。
  高志对于那边的情形似乎浑不在意,上前两步打量起那新做的牌匾,似乎欣赏了半日,最后竟是笑道:“郑巡抚的字是写得越来越好了,回头我也厚着脸皮上门向他讨一幅,正好可以拿回去挂在书房里好好地瞻仰瞻仰。”眼角的余光却是轻蔑又暗含警告地看向宏门那帮人。
  那个似头目的人浑身打了个哆嗦,原本以为林珑是拿郑巡抚当幌子来用的,真没想到郑巡抚还给她的店铺写了牌匾。再说这两个长得像小白脸的爷儿,一看就不是平凡人,不然谁能随口就说要到郑巡抚那儿讨字去?
  叶旭尧淡瞥了一眼那牌匾,也言简意赅地说了一句,“是不错。”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这回也看得出来些许苗头,这家新开的脂粉铺后台不小呢,就不知道货品如何?不过看这店家之前招呼客人的架势,并没有摆架子,和气得很,因而也生出些许好感来。
  “哈哈,没想到家父的字能搏得二位的称赞,回头我必要告诉他,让他也乐呵乐呵。”郑华翰排开人群笑着走进来。
  他的后面跟着的是带着面纱的郑南珠,以及郑南珠带来的几位穿着花红柳绿的闺阁少女,这亮丽的风景一出现,顿时夺人眼球。
  林珑立即上前向郑华翰行礼,“没想到郑公子前来,倒是蓬荜生辉。”
  郑华翰给足礼数地拱手回礼,“林姑娘太客气了,林姑娘的手艺我们都有目共睹,两家也不陌生,这回开业,郑某又岂能独坐家中不来贺上一贺?”
  叶旭尧与高志看到郑巡抚的嫡长子到来,也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林珑招待完郑华翰,即看向郑南珠,“郑二姑娘,你总算是来了,快,里边看看。”
  这店铺有郑南珠的股份,算来就不是客人了。
  郑南珠轻撩面纱,“我就不用你来招呼了,这几位是我的好姐妹。”她转头向几位好奇看着林珑的姑娘家道:“你们不是老追问我,是谁让我变美吗?那个功臣就是林姑娘。”
  顿时几个年轻姑娘眼睛一亮,都围起林珑问长问短。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谁个不知道苏州城的巡抚大人的女儿是“麻子脸”?并非真是麻子,无非就是雀斑过多罢了。
  如今这么一瞄,那郑二姑娘的脸上哪有那么多的斑点,白净细嫩的脸上少许雀斑非但不难看,还凭添几许可爱。顿时一群年轻妇人都交头接耳,名人效应在当下也是流行得很,那群妇人看到连巡抚家的姑娘都来捧场,更是对林珑店里的货感兴趣。
  迈进店门去看胭脂水粉的人不禁增多,这让招呼普通民众的林绮、绿姨娘、林南、林南家的,包括苏嬷嬷都笑得见牙不见眼。
  林珑看着这客似云来的场面,想要不高兴都难。
  正要回头说话的时候,又驶来一辆马车,车未停声先至,“哎,我还以为我来早了,原来迟了这么多。”
  听这声音除了贝明绯之外不做第二人想。
  林珑顿时含笑看去。
  马车稍一停稳,贝聿的长子贝朗就率先下马车,然后扶自家这个不省事的妹妹下来,贝明绯脚一沾地,就急着朝林珑而去,一副亲热说话的样子。
  贝朗也不禁摇摇头,这妹妹实在是被他爹宠坏了,与林珑见过礼之后,自然没漏看那边那三个颇具身份的男子,忙过去见礼说话,互相熟识一番。
  在丰盛德二楼的掌柜周义看到下面热闹的场面早已是变了脸色,别人他或许还没认得出来,但郑华翰这抚台大人的嫡长子与贝朗这苏州富商的儿子,就是再没眼力的人也不能忽视。
  “混蛋。”在周义身边的男子怒骂一句,尤其看到自己遣去的人被人拦下不许走的时候,他就再也维持不了风度。
  周义的神色一变,“方爷,这事我……”
  “哼,看看你给我惹出来的好事。”男子依然难改怒颜,虽然他不惧官府与贝家,但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现在又正值门里挑选新一任的门主宏爷,他若是在此时结下仇家,绝对没有半分好处可得。
  不再在这儿看着周义这蠢货,连人家的底牌也没弄清楚就敢去惹事,连他也看不过眼,若不是与周家继承人有交情,他才不应了周义接下这烂摊子。
  转身“蹬蹬”地下楼去,但愿此时再去补救还没有迟。
  “方爷……”周义在后边忙唤着,无奈别人就是不听他的,那下楼的速度快得他拦也拦不住。
  此时的林珑看到寻几个想要借机寻事的彪形大汉被人制住,听得郑华翰问她可要送官府法办?她一双美眸转了转,“那是自然,有劳郑公子了。”
  她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不远处有人急匆匆地排开人群走了过来,这人身形极高,却偏瘦,看来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穿着一身朴素不张扬的褚红色袍子,看起来不像读书人,但也与地痞流氓搭不上勾。
  “翰大爷。”他一上前就给郑华翰行了个大礼,“我这几个手下不长眼,居然搅挠了翰大爷的朋友开店庆典,实乃一大罪过,方某管教不严实属罪过,必定登门谢罪。”
  郑华翰一看就认出此人是宏门的方辩,一向颇为长袖善舞,人倒也讲义气,听说是这一届宏门门主宏爷的热门人选,他也并非要与宏门过不去,不过有一口气倒是要出的,遂摇头道:“我道是谁胆子包天,原来是你小子,倒真是踢馆踢中了铁板。”手指了指林珑,“这姑娘是我二妹的闺中密友,你下回找人麻烦也要长长眼,这样吧,你给她赔礼道歉,只要她不追究,我郑华翰也就不追究了。”
  这把惩罚的权利交到了林珑的手中,郑华翰背着手站在原地看着。
  叶旭尧与高志都没吭声,但那并没有放松的眼神代表着他们对此事的关注,如今看郑华翰处理得当,两人也就不过多的插手,这苏州城的势力众多,非地头蛇的他们也不得不收敛一点。
  贝朗斜睨了一眼那两人的神情动作,再看了看林珑,果然还是为佳人来的,不由得暗自思量起来。
  林珑看着向她作揖表示道歉的方辩,这姿态放得很低,可她还是一言不发。
  方辩看了看她的表情,伸手重重地拍了拍那几个彪形大汉的头,“还不快点给林姑娘道歉?”
  “林姑娘,刚才多有得罪,是兄弟们有眼不识泰山。”几个身形极其高大魁梧的男子弯腰给身材娇小的林珑道歉。
  这难得一见的场景让不少人都忍俊不禁,有知道宏门的人都微微惊讶,这家小小的胭脂店铺老板怎么连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尤其是周边几家原本持观望态度的掌柜,这会儿都坐不住,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遂都吩咐人紧急备下贺礼,打算亲自送去以示友好。
  “林姑娘,意下如何?”方辩看向林珑,礼貌一笑,丝毫不像一个混帮派的人的作派。
  林珑暗暗思量一番,也看到郑华翰打给她的眼神,这会儿心里也有了主意,她方才展唇一笑,“既然你们宏门主动道歉,那小女子就不再追究,希望他日你们能从中吸取教训,莫再做出扰民的事情来,不然就不再是区区道歉就能有用的。”
  “林姑娘说的是,在下定当改过。”方辩笑着点头,比起丰盛德的周义,这林姑娘倒是个明白人。
  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这脂粉铺子不大,却引来了这么多有权有势的人来撑腰,有利则有弊,一般老百姓胆小的都不敢上门消费,怕被坑了连个投诉的地方都没有,可林珑这几句话正好表明她有正义之心,绝不会仗权为非作歹,倒让人生出更多好感来。
  林珑见方辩应和,也就将这此事揭过。
  方辩一把接过命手下紧急准备的贺礼奉上,林珑大方笑纳,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带着那几个耸搭着脑袋的彪形大汉离开,这样的开业庆典,他留得久也只会扰了林珑做正常生意。
  走之前还刻意看了眼这黄毛丫头,看起来年纪不大,但却是长袖善舞,这本事很多人还没有呢,他自要混帮派起就对礼义廉耻那一套嗤之以鼻,对这黄毛丫头也生出几分好感来,遂低声提醒一句,“林姑娘,这找你麻烦的是另有其人,我们不过是受人之托,也怪我过份讲这义气才会被人当枪使。”边说手指暗暗地指了指丰盛德。
  林珑没想到这上门闹事的主使者会是丰盛德,抬头看了眼那窗户紧闭的二楼,这也太小气了,至于吗?就算她今天新店开张,丰盛德的生意也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照样是客似云来。
  不过这会儿她倒是明白了一点,怪不得这条街只有丰盛德这一家胭脂铺子,原来都被挤兑走了,这丰盛德也忒霸道了。
  “谢方爷的提醒。”林珑一向恩怨分明,既然对方有意提点,那她就要真诚地道谢。
  方辩对她这态度十分满意,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能有这见识胸襟颇不容易,行事有度,想要不欣赏都难,“林姑娘知晓就好,今日是不打不相识,他日林姑娘有用得在下的,只管派人去唤一声即可,就此别过,祝姑娘生意兴隆。”说完拱拱手。
  林珑自是再道谢几句,含笑送走方辩。
  “阿弥佗佛,总算走了。”绿姨娘拍拍胸脯道,这几人在那儿一站就让人心惊肉跳的,这开张第一天就够惊心动魄的。
  林珑笑着安抚了绿姨娘几句,看她去招呼客人了,这才放下心来。
  郑华翰走近林珑,与她细说,“这宏门是帮派组织,只不过两江的漕运都是把持在这些个帮派手中,一年到头来少不得也要与他们打交道,还是以不招惹为好。不过若是他们还不开眼,你也无须客气,直接报我的名号,我自会去会一会他们。”
  林珑点点头,这会儿才知道那什么宏门也是大有来历的,不过这样也好,往后自己的小店也就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地痞流氓前来闹事,倒是因祸得福吧。
  见到贝朗往自家亲妹那儿走去,只剩二人时,高志满眼含笑地看着在不店里招呼客人的林珑,目光随着她转来转去,嘴上却是道:“林姑娘真是个不错的姑娘家,叶御史,你说是吧?”
  叶旭尧闻言冷冷地斜睨他一眼,他想说什么?若说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也轮不到他高志,遂淡然地回了一句,“那又如何?”
  高志才不管他的态度为何,竟是两眼正视地看着叶旭尧,“我自幼熟读《诗经》,只知有一句话叫做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当即表明自己内心的想法,若是之前还有几分迟疑,此时却是再明确不过了。
  “只可惜高国舅怕是要失望了。”叶旭尧毫不客气地戳破他的想法。
  高志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的家世比起叶旭尧是略有差距,但要个女人还不至于太难,“那咱们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叶旭尧挑了挑眉。
  “你们在说什么?”林珑走过来的时候听到他们说什么走着瞧的话,这两人要打起来只要不关她的事,她才懒得管,若是敢在她的店里闹起来,那就别怪她不客气赶他们走了。
  “没什么。”高志笑着否认。
  叶旭尧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
  林珑狐疑地看了他们一眼,眼珠子转了转,随后笑道:“既然人都来了,岂能空手而归,家里总有母亲姐姐妹妹等人,要不给红粉知己带上点胭脂水粉也是好的,今儿个开张一律打八折。”
  这转折让两人都有滴汗的感觉,这林珑是把生意都打到他们的头上。
  “我没有红粉知己,高国舅就不同了,回京时正好可以发放人手一盒。”叶旭尧趁机落井下石,不管他会不会选林珑,也不能让林珑落到高志的手中,这货就是个专害女人的主儿,跟着他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高志被叶旭尧这一损,脸上微红,反正他狎妓的事情,林珑也曾亲眼所见,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遂大方道:“那每样都给我来几盒吧,我正好看看林姑娘的脂粉做得如何,兴许宫里的娘娘们会爱上也不一定。”
  暗中将叶旭尧一军,他要来不是送红粉知己的,若是品质上佳,那么倒是可以帮林珑打开知名度与销路。
  林珑一听,哪还管这高志有没有红粉知己,这就是个能帮到忙的人啊,遂笑逐颜开的给高志介绍她做的脂粉,什么肤色该用什么,哪种肤色要避用什么,总之林林总总地说得详细不已。
  高志笑眯眼地听着,微微得意地看着被冷落在一边的叶旭尧,看吧,还是他厉害。
  这次,终于轮到高国舅扳回一局,果然心情舒爽。
  叶旭尧的脸色一黑,看着对面滔滔不绝的林珑,这做生意就那么兴奋?他当日还真没说错,都钻到钱眼里去了。
  就连他身边的小厮匪鉴也幽怨地看了眼自家主子,连讨个姑娘欢心也不会,明知林姑娘的店铺新开张,哪有比生意更吸引人的?难怪林姑娘都理高国舅,将自家爷晾在一边当布板背景。
  匪鉴看这林姑娘与高国舅聊得火热,大胆地捅了捅自家主子,“爷,您再不说句什么,林姑娘就要将你靠边站了。”
  叶旭尧瞪视一眼自家小厮,嘴角紧抿,看来完全是没有要改变一下迎合林珑的心思,直看得匪鉴都要为他紧张不已,爷这也太那个了。
  高志的心情好,自然就更使出浑身解数来,“林姑娘,这个要怎么抹才能得出好肤色来?”随手拿起一盒胭脂水粉问起来。
  林珑一看,他手中那盒是针对黯沉肌肤的,遂道:“这个给长辈用不错,年纪大的人皮肤很可能会比较容易发黄,我这款脂粉添加了甘草、柑橘等成份,对改善肤色大有好处……”
  高志原本不过是随口一问,他常年混迹于脂粉堆中,对胭脂水粉本就不陌生,哪个姑娘妆下的皮肤如何,他也是一目了然的,据林珑这么一说,她这脂粉倒是好东西,连丰盛德也没有她这样针对某种肌肤所做的脂粉,这会儿他的神态认真许多,这脸色发黄不但年老者有之,年轻的也不少,遂问了几个尖锐的问题。
  林珑听他问得对头,那谈兴更浓,竟是一一解答得详细不已。
  看得叶旭尧脸色更黑,神情绷得更紧。
  匪鉴更是着急得很,不能让这高国舅一人独美于人前,于是他上前腆着脸道:“我家爷也说要带上一点孝敬太太,林姑娘说说太太要用什么好?”
  这话插得妙,若是林珑没见过叶钟氏那就另当别论,说了等于没说,见过真人才好按病抓药,如今听了匪鉴的话,她自然想起那只有一面之缘的叶钟氏,当时她也是仔细打量过叶钟氏的肌肤,不过叶钟氏的妆底很浓,可见皮肤的状态应是很一般,这是她保守的估计。
  叶旭尧没想到身边这小厮会如此说话,遂脸色不由得尴尬起来,下意识道:“我娘从来不随便用别的脂粉,你别瞎忙活了……”
  “既然襄阳侯夫人看不上,林姑娘你就无须为此忙了。”高志笑得万分高兴,还不赶紧说上几句噎对方的嘴。
  叶旭尧瞥了眼惟恐天下不乱的高志,这回不用匪鉴说话,他即冷冷地道:“我没这么说,林姑娘也不是那肤浅的人,我娘自有她平日用开的,贸贸然给她换,那不是讨她欢心的法子。”瞪了一眼自作主张的匪鉴,“不懂就别瞎说。”
  高志自然不服输,正要反唇相讥。
  林珑却是道:“叶公子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最好能见到当事人妆下的肌肤状态,这才能做到对病去药。”
  叶旭尧诧异于林珑居然会赞成他的论调,他这话可是对他的生意有损,面瘫似的脸上有几分歉意,看来以前自己说她钻到钱眼里去的话,还是有失偏颇的。
  “林姑娘说的是,倒是小的一时间鲁莽了。”匪鉴忙把错处揽上自身,这林姑娘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确实是越发顺眼。
  高志颇为不悦的抿紧唇,半晌,颇有几分挑衅地看着林珑,“林姑娘,那我这样挑货品倒是不对了?”
  林珑转头淡定地看了他一眼,“高公子哪里一样了?你可是里家行手,见过的人肌肤如何哪能瞒得过你这双万花丛中过的眼睛?知道什么胭粉适合什么人,高公子心中自有一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