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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重生脚踏实地 > 第12章
  秦华和秦心也没有劝妈妈,哭出来也许好些吧。
  妈妈一个人住在老宅,陪伴她的只有两张遗照和外头的闲言碎语。
  秦华收拾了那些罐子,酸菜拿出来就烂的更不成样子了,用袋子装好,一会拿去丢了。
  秦心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放书包里,拿到哥哥的卧室里去。
  晚饭,三个人吃的都有些心不在焉。
  吃完饭,秦华把碗洗了收拾了,妈妈还呆呆的坐在饭桌前。
  秦心烧了热水,让妈妈也洗簌一下,柳爱平却不愿意,木木的抱着那些娃娃戴的银饰回屋子睡觉了。
  秦华秦心很是担忧,却也一夜无语。
  秦心没有再跟哥哥睡一块,毕竟年纪大了,只是睡旁边的小床,早早的关灯了。
  黑夜中,老宅特别幽静,好像彻底跟外面的世界隔绝,秦心一晃神,觉得自己又像是被关进了监狱一般,除了黑还是黑。
  秦心眼睛睁开大大的,却不看到一点东西,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想开口喊一句哥哥,却始终发不出声音,像是喉咙被掐住了一般。
  “心心,心心……”秦心觉得自己溺水了,呼吸越来越困难,忽然被用力推了一把,却是不知道被谁,推到了岸上,好像呼吸也有了,她睁开了眼,看到了哥哥和妈妈站在自己跟前,房间的灯也开着,而自己却是一头大汗,原来只是被梦魇住了。
  第二天早上一大早起来,柳爱平做出了个决定,她打算搬城里住。
  秦心秦华很高兴,原本他们也不放心妈妈一个人在老宅,可是自从父亲出事,妈妈就不愿意进城,宁愿在乡下下地干重活。
  柳爱平把那些银饰交给女儿,让她把东西收起来,秦华也没有意见。
  秦心只说小时候听爸爸提过,忽然想起来的,柳爱平和秦华都没有怀疑,爸爸在的时候最喜欢秦心了,全家人都要靠边站。
  “妈妈,你打算进城做什么?”妈妈愿意进城,秦心自然是很高兴,不过又怕妈妈是一时兴起。
  “你们兄妹两都瘦成这样,我想在学校附近找个工作,方便照顾你们。”柳爱平想了一夜,正因为是为了孩子,自己不能再逃避下去。
  “妈,不如你在哥哥学校附近租个小铺面,卖栗子吧。”秦心记得上一世炒栗子非常火,尤其是栗子村的野生栗子,普通栗子一斤卖10块,栗子村的野生栗子可以卖15块,大家还要排队等着买。别看很普通的栗子,却是做的非常好,还请明星代言。
  “栗子那么硬,回去也难剥,我们自己都不爱伺候那东西,会有人吃吗?”柳爱平知道栗子,这东西栗子村尤其多,这里的地质刚好适合长栗子树,许是太多了,大家都不怎么重视,也有几家想要钱的会拿去城里卖,不过卖不了多少钱,而且栗子村离城那么近,大多都进城打工,轻轻松松的赚的钱比卖栗子的多。
  生的不好吃,壳硬的很,水煮的又湿啦啦的还会变黑不好看,倒是有人用沙石和麦芽糖还有油炒过,炒出来倒是漂亮,可是费那劲吃栗子,毕竟少有。
  柳爱平觉得女儿这个提议很不靠谱,要是好卖,全村人都去卖了。
  秦华却觉得妹妹的建议不错,学校附近的小吃生意都很好,炒好的栗子用小袋子装好,卖的也方便,不管如何,他早就不愿意妈妈一个人待老宅,这次就算李大头栽了,难保以后不会有其他人,大伯大伯母心思又不好。而且秦华自己一边读书一边打工也是干活,妈妈实在不会他可以帮忙。
  柳爱平见子女都这么兴奋,情绪也被调动了起来。栗子村其他的不多,栗子却很多,自己存了一点钱,本来是预备着孩子上学的,现在可以去租个铺子,离孩子近也方便照顾孩子,如果实在不行,还有老公留下的东西,也算是生活的希望了。
  一家三口既然决定做,就开始商量细节,秦心建议去买个机子,有那种炒板栗的机器,几千块钱就可以,盐城这边还没有,可以上网去定。
  其他细节都是秦华安排的,秦心看着哥哥,长期压抑的表情一下子有了笑容,即使只是准备做一个小买卖,却也非常激动。
  柳爱平也松宽了许多,没有平日那种小心翼翼的感觉,哪怕对子女说一句话还有犹豫半天。
  那包东西,秦心心里有了打算。
  柳爱平没有太多东西收拾,本来就她一个人,家具也都是老家具,没有必要动,秦心找了自己的衣服,不过她这两年个子有些长高了,以前的衣服也不太好穿,只找了几件,哥哥也收拾了一些东西。
  院子里养了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抱给隔壁奶奶养,只是让她家年底给留两只鸡,平时帮忙照看一下老房子,要是有事给打电话,那奶奶很愿意。
  简单一收拾,东西不多,就一个大箱子。
  柳爱平站在客厅里,抬头看了看左上角的照片,公公和丈夫都面带微笑,很是和善的看着自己。
  让两个孩子磕了三个头,不再回头的走出院子。
  高高的围墙,有一半的新砌的,露出了新鲜的红砖,大半是过去的老墙,黝黑黝黑的,新旧交替着,再次把秦家老宅和外面隔绝起来,又是两个世界。
  秦心把门给锁了。
  随着秦心松手,那老旧的的锁哐当一声晃荡了一下。
  像是古老的钟声一般,把整个老宅似乎都震了震。
  门前是石板,石板下面是河,踏过石板,与老宅已经不在一条路上了,秦华拉着带轱辘的箱子,柳爱平提着包,秦心背后背着那袋东西,孤儿寡母终于渐渐远离那老宅。
  石板下的水静静流淌,秦家老宅的风在围墙里转着圈,一圈一圈的跑着,发出呼呼的声音,再没有活物,只有客厅上两张容貌相似的照片,面带笑容,望着远方。
  ☆、第二十一章 :欺骗
  秦心回到学校,顿觉自己这两天经历的像是两个世界。
  泰西富丽堂皇,去大众食堂吃十五块钱的饭菜会被鄙视,而在栗子村,一顿十五块钱,也会被鄙视,说你太奢侈。
  完完全全就是两个世界,所以会轻易的迷失了自己。
  回到宿舍,洗了个澡,换了白t和牛仔裤,裤子感觉有些短,秦心正好把裤脚卷起来,当作七分裤,露出细白的脚踝也很漂亮。t恤还新的很,只是面前有个卡通猪的图像,以前秦心觉得太幼稚,不喜欢丢家里了,这回正好整理出来。
  洗簌完,秦心靠在自己床上看书。
  从家里到学校,让秦心更加珍惜现在能好好上学的生活,能安静看书的日子。
  她曾经在监狱看了十年的书,监狱的图书馆的书跟外面的不同,大都是旧书,东边一个部门,西边一个社会热心人士捐赠的,没有系统分类,秦心因为打架很能耐还为自己争取到了监狱图书馆里的整理工作,当然不是和大家想象那样整天在图书馆里泡着,还是要出工干活的,只是一个星期可以有两天的时间在图书馆里。
  当看书成为一种奢侈的娱乐的时候,你就会格外用心,秦心在里面看了很多书,有用的没用的,各种杂书,看的书越多就越觉得当初自己的愚昧无知。
  哪怕现在重新回来,秦心还是觉得自己懂得的太少,何况监狱里是没有高中课本之类的,她还是要重头学习,不过现在的她发现学习效率很高,也许是眼界宽了,以前觉得很难的问题,现在看来都挺简单的,她学的是文科,知识面多了,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而且她本来底子就好,当初中考成绩也是不错的,只是脑子转不过弯,死活要来泰西,之后更是沉迷于追逐莫兴宁的脚步,而把课本丢的远远的,迷失了自己。
  此刻看着书,感觉自己一点一点在进步,这种感觉很好。
  妈妈租铺面的事情,暂时还没有消息,不过哥哥担心自己的学习,把自己赶回学校了,说他能处理好。
  秦心知道哥哥能力是挺强的,要是没有自己添乱,他上辈子会过的更好许多。她特别理解哥哥那种心情,恨不得可以代受家人一切的苦,所以自己也要努力了,一家人相扶相持,一定会过的好。
  不知不觉就到晚饭的时候了,秦心肚子有些饿了,拉开窗帘才发现外面已经天黑。
  正打算把书收起来出去吃饭,宿舍门却开了。
  余露一脸笑容的走进来,手上提着饭菜,如同两人之前没有发生过矛盾一般,把饭菜放到了桌上,开口道:“秦心,给你打包了饭菜,就知道你还没有吃,总是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见秦心十分诧异的模样,她有些委屈,坐到了秦心跟前,摇了摇她的胳膊道:“我知道这段时间你心情不好,对我有些误会,可是都过了这么久了,再大的气也过了吧,我给你打包的糖醋排骨,玉米浓汤,山药百合,都是你喜欢吃的,我们一起吃吧。”
  灯光下余露鼻头圆圆的很可爱,下巴也有些圆润,却不显胖,尤其是面带笑容,很是亲切。
  秦心抬头看着余露这张脸,忽然开口道:“没发现你居然挺好看的,只是下巴肉太多,如果是尖下巴就完美了。”
  余露听到秦心这话,一点都不客气,不过好歹总比动不动就说要揍你的好,秦心向来说话不好听,但是这丫头也比较好哄,宿舍里还有林嘉和陈玉,对于林嘉,余露虽然知道她家条件好,却也不敢轻易哄骗,而陈玉她是觉得不值得,根本没有什么好处。
  在余露的盛情下,秦心很不客气的和她吃了一顿饱饭,一顿饭秦心也没闲着,又批评了一下余露的鼻子太塌,当然秦心平日跟余露相处都是这般直接的,所以余露没有生气。
  吃完饭秦心打算去图书馆,留下东西余露收拾,以前都是这样的,可是现在余露却很气不过,那时候她请秦心吃饭,之后非得弄十顿饭的好处回来,可是现在秦心没有莫家的支持,轻易弄不来好处了,不过想到那人,余露又坚定了自己的态度。
  她本来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马上就要举行国庆晚会了,这次晚会是由声乐社团主办,校学生会辅助,余露因为自己有节目所以就上心了一些,借着自己学生会理事的名义收集到不少资料,却意外发现这次不仅仅是简单的国庆晚会,届时会有很多媒体和重量级人物来观看。
  本来余露父亲花大价钱送余露来泰西上学,就是希望她多认识一些人,对日后有帮助,平日余露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有钱有权的人是多,可是也不是你凑上去人家就理你的,能跟莫兴宁相识还是因为秦心的缘故。
  可是这次晚会不一样,余露想着这些媒体和神秘人物也许是为了捧某个世家少爷或大小姐而来,但是这种机会可遇不可求,自己来泰西不就是因为泰西有更多机会吗?
  于是她都顾不上过周末,非常辛苦的帮忙去干活,终于弄到了到时候要接待的贵宾的资料,其中有一个叫祝英雄的,没介绍什么头衔,余露却觉得越是这样越神秘,而且看照片总是有点眼熟。
  却不想她弟弟来学校找她,她送弟弟出校门的时候,正好看到祝军的小叔祝英熊来接他。
  上次被祝军羞辱了之后,余露就调查了他,发现他只是京都来的,并没有什么显赫身份,开了一辆二手吉普,再加上他居然和秦心去大众餐厅,余露认定祝军没有什么背景,所以才大肆传他的闲话,还笑称他为接盘侠,接人家不要的东西。
  开始的时候余露还没有注意到,是她的弟弟看到那辆车,大惊小怪的指着自己看。
  余露对弟弟的大呼小叫很不满,觉得他没见识,余家的教育和很多人家不同,别人大都重男轻女,可是余家却是重女轻男,尤其是余露父亲,对自己的儿子很看不上,事实上余露的弟弟确实有些平庸,成绩一般,人也不太机灵,老惹事闯祸,而余露不一样,从小学习成绩好,嘴巴甜,又乖巧,余露父亲对这个女儿抱了很大的期望,小儿子在九中混着,大女儿却送到了泰西,精心教育,他相信以女儿的聪慧,付出这么多是值得的。
  此刻余露很无奈的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也瞧不起自己的弟弟,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弟弟,不希望他太挫,丢自己的脸,不过余露转头看过去的时候也惊住了,那车实在太帅气了,从头到尾都流淌着霸气的感觉。
  车好车坏,不用看牌子,单单看外形就能看出□□分,纯黑色的车,车身漂亮的像是从外星球开进来的一般,余露是在这方面做过功课的,看到那车标,如同飞翔的小翅膀,是阿斯顿马丁,同样作为跑车,和法拉利,兰博基尼不同,阿斯顿马丁不追求速度,他更像是一个醉生梦死的贵族,更追求的是极致的享受。
  阿斯顿马丁是以无与伦比的奢华与舒适著称,里面的音响据说就有百万之贵,更别说其他的了,余露是很爱学习的女孩,跟同邻人比起来,可以称之为博学了,什么都能信手拈来,解释一番,所以余父对这女儿抱有很大的期望也是可以理解。
  看到这车余露立马就想到车的主人的性格,绝对是一个不张扬却非常会享受生活的人,当然这些她不会跟弟弟说这些,说了弟弟也不懂,弟弟还在那大惊小怪,她只能吹催促着他快点离开,生怕他给自己丢脸。
  她在这边跟弟弟说话的时候,那边车门却开了,余露看到自己很讨厌的祝军还是穿着运动服施施然的走出来,那开阿斯顿马丁的男人下车和祝军拥抱了一下,然后这辆漂亮的车就从姐弟两跟前消失了。
  姐弟两齐齐的愣住,余露弟弟余冠觉得这车太帅了,在那里流着口水感叹:“要是我也能开一回,死也甘愿!”
  而余露愣住是因为她知道车里的人是谁了,祝英熊,祝军,都姓祝,一下子她想了很多……
  秦心对莫兴宁绝对是死心塌地,曾经自己为了能拍到她的不雅照,不知道费了多少心思,奈何她油盐不进,对别的男人根本不屑一顾,才导致后来只能拍一些似是而非的,好在那时候的秦心穿的够暴露,看起来也不怎么正经。
  这样的秦心怎么可能轻易就放弃莫兴宁,肯定是自己让她当明星的话打动了她,秦心那样心高气傲,眼高手低的人怎么会愿意老老实实的在学校上学,尤其是莫兴宁还不在泰西了。
  余露自以为自己把最近秦心的变化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只不过秦心似乎因为莫兴宁的退婚跟自己有了芥蒂,想找别人帮忙,所以才会认识祝军。
  不过还不晚,余露从来都是很积极的人,发现错误她会立马改正,再看到秦心回来之后,十分体贴的帮秦心定了外卖,似乎又恢复如初一般,脸上挂着体贴的笑容,心中却大恨秦心现在居然学乖了,认识了有背景的人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傻乎乎的什么都跟自己说。
  秦心哪里知道余露心里转了那么大一个弯,眼下只要余露不招惹她,她也不会随便去招惹余露,只是她找了半天找不到自己的借书卡。
  余露看到秦心在翻东西,听到她说在找借书卡的时候,她想起来周末有人拿着秦心的借书卡过来,那人不是别人,居然是声乐社团的团长顾明夕,秦心不在,是余露招呼的,余露很是激动,借着机会跟顾明夕说了几句话,顾明夕见秦心不在并没有把借书卡给她,反而是给余露留了一张非常漂亮的便签,便签的花纹都是蝴蝶图案,上面写着顾明夕的电话号码,说让余露转交给秦心。
  此刻余露装作不知道的模样,还帮着秦心找了一会,最终自然是没有找到。
  等到秦心出门了,余露到卫生间,从包里拿出那张好看的便签纸,白皙圆润的手指轻轻的把这纸张撕掉,那纸上翩翩飞舞的蝴蝶被她生生的撕成了两半,然后丢进了马桶里,开了水,看着漩涡一样的水把那纸片全部冲走,干干净净。
  她抬头看着镜子,面带笑容,这个笑容是她最经常露出来的,显得她温柔端庄,总让人非常有好感,此刻也是如此,不过脑海里不自觉的浮出秦心的话,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有些塌的鼻子,不够尖的下巴,如果鼻子垫高了,下巴削尖了会如何?
  她好像看到一个绝美的自己,美艳不可方物,她笑容艳丽,不再温婉,没有注意到那马桶里由于回水又浮出了一小片纸片,小纸片上有一半的蝴蝶翅膀,静静的漂浮着……
  ☆、第二十二章 :成全
  声乐楼跟前有一个非常大的舞池,舞池下边就是泰西湖,很多练习声乐的人都喜欢站在舞池边缘,面对着一汪湖泊,非常有感觉。此刻余露站在那优雅的拉着小提琴,她选的曲目是一剪梅,她这时候会过来这里,一方面是真的训练,找找感觉,另一方面是知道每天这时候顾明夕都会出现。
  果然看到顾明夕,余露借着一面之缘上前请教他一些问题,余露说话很有分寸,哪怕别人知道她是故意来的,也不会太反感。
  顾明夕在泰西这样暴发户满地走的校园,绝对是一个异类,他不是帅,但是他只要站在你面前开口和你说话,你就绝对不会忘掉这个男人。
  从头到脚,从头发丝到脚趾头,你都会觉得精致,你无从形容他的精致,只是看到他的时候,自然而然的会有这样的感觉。他的行为举止非常优雅,和莫兴宁那种刻意不同,这种优雅随性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
  他像是最后一位贵族一般,身上流淌着微薄的贵族血脉,行走在没有贵族的世界里。
  余露和大多数人一样痴迷的是他神秘的背景,却并不知道,顾明夕真正出色的并不是他的背景,落魄的贵族,死去的贵族,已经不是贵族了,他如同他祖父一样优雅显贵,却没有处在祖父那个兴盛的时代,已经家道中落,只是还保留着上一辈留下的一些传统习惯。
  他有非常优秀的音乐天赋,他写的歌,是很多大明星都竞相争抢的。只是不为外人道,他不喜欢太敞开坦露的感觉,在学校他是顾明夕,在音乐界,他是蝴蝶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