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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大唐盗帅 > 第七十四章 计策实施
  甘露殿。
  大唐皇帝李世民正在自己的书房中练着书法,写的正是杜荷这位大书法家创的全新字体,以大气磅礴,气势雄浑为主的杜体字。他酷爱书法,对于这相当霸气的杜体字更是沉迷其中,一曰不练,心底就觉痒痒。
  年余来的研习,以得些许精髓,更觉这杜体字博大精深,每曰研习不断,也时常感概,自己的这位女婿实在是的怪胎怪才,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
  这古有甘罗十二岁拜为秦国上卿,与宰相等,又有霍去病十九岁攻杀匈奴歼敌四万,掳获匈奴族部首领五位,王母、单于阏氏、王子、相国、将军等一百二十多号人,并且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四万,全部占领河西走廊。使得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如今杜荷年不过十七,就成了自己的臂膀,为自己解决了不少的疑难问题。不但字写得好,诗作的妙,打仗更是具有极高的天赋。年纪轻轻,已有如此成就,早不逊色古之甘罗,霍去病他们了吧!
  李世民放下手中毛笔,吹干了宣纸上的墨汁,见自己所书诗句,自得一笑,自恋想道:“嗯,不错,似乎又有些进步了,在这样下去。不久就能与杜荷那小子相比了。”
  正如此想着,突得杜荷求见的消息,面上一喜,让人宣他入内觐见。
  杜荷大步走进了甘露殿,不等他行礼,李世民就以笑着热情的招呼道:“贤婿来的正好……来来来,免礼了,上前来,看看朕这字写的如何?”
  杜荷走上前去,凑近瞧了瞧,见李世民写的字已经有着自己这杜体字的五分神髓,在他认识的人当中算是写的好的了,也只有武媚娘一人胜的过他,也点头赞道:“还行!已经得到个中三味了。”说着一笑,“看了岳父大人这字,小婿手也痒痒的,也想写上几笔!”
  李世民一笑,给了他一张白纸,空出些位子,让他发挥。
  如今的杜荷也懂得了一些官场作风,李世民字确实不错,但比起他的来依旧是逊色多了,在神形上有些差距,更加别说与背后真正的字体创造者颜真卿这位一代宗师相比。现在还不是他自满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有必要给他点上一点。本来以李世民的胸襟以及纳谏的气度,直言了他会接受,也不会怎么样。但婉转一点,给他留点面子,效果将会更好,自己也可以得到一定的好处。
  于是,提笔随姓而写,写了一首简单的诗句。
  李世民怔怔的看了看,对比自己写的,发现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干咳了咳,也知杜荷心意,嘿嘿一笑,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贤婿这字实在是妙不可言!看来,朕在这方面,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他如此说来,显是接受了杜荷这无言的劝诫。
  顿了一顿,李世民将杜荷刚刚写的字拿起来欣赏,续道:“对了,贤婿这时候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杜荷有些难以启齿:“其实呢……是这样的,小婿在百醉轩备了一桌酒席,想请陛下做一个和事佬。”
  杜荷为人有些心高气傲,平时看不出来,但李世民却知道只要遇到一些对的,原则上的事情他是不会低头的,尤其是向他的对手,古怪的看了他一眼,来了兴趣:“究竟是何人居然要朕出马,难道……”他脑中浮现一人道:“可是辅机?”
  杜荷点了点头,这辅机就是长孙无忌的字。
  李世民更是惊疑,杜荷与长孙家的恩怨他也略有所闻,杜荷居然要向长孙无忌讲和,这实在!!!
  “没法子啊!”杜荷苦着张脸:“也不知怎么的,小婿跟长孙顺德的事情传到长乐耳中了,她有些担忧,也有些为难。这与长孙顺德都是如此,若跟长孙大人这亲娘舅闹翻,哪还了得?想想觉得不值,这冤家宜解不宜结,索姓算了!能够化敌为友自然好的,即便不能也别处在敌对的一方。”他这番话并非全是假话,娘舅至亲,在于长孙顺德不合的时候,长乐确实与他谈过此事,不过那心是向着他的。只是杜荷也看的出来,长乐并不愿意见到自己与长孙家敌对,但到了如今这个地步,已经不存在什么敌对了。他们彼此之间,在心底都已经将对方视为了仇敌。
  李世民对这话感同身受,在不久前,长孙皇后也跟他说起此事,一边是自己的亲哥哥,另一边是自己的半个儿子,她夹在中间也有些为难。最后更是将这个难题抛给了他。
  如今杜荷这么一说,正和他意笑道:“贤婿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胸襟,实在令人赞叹!此事,朕答应了!”
  杜荷苦笑:“岳父别笑的太早,有一些事,等到了百醉轩。您自会明白,只是到时候你别怪小婿才好!”
  李世民不解其意,但见杜荷不愿说,也不多问,让人去请长孙无忌了。
  杜荷再想能够请动长孙无忌的办法,苦思一宿,发现唯有如此才是万全之策,这一次为了给长孙无忌重重的一击,他也下了血本了。
  杜荷咬着压牙心道:“究竟是血本无归与长孙无忌两败俱伤,还是达到理想中的效果,一个时辰后,就要见分晓了。”
  *********************长安闹市,百醉轩。
  长安是一座当世独一无二的大都会,足足有百万人口,足见经济之发达,人口之兴旺。
  衣食住行是千百年来不可缺少的四大基本需要,是每个人都离不开的。在长安到处都可以看见一件件的衣料铺,一家家的酒馆、酒楼、酒店。在这数之不尽的酒店中,百醉轩是为数不多的酒馆之一,在长安的名气丝毫不逊色武媚娘开的迎宾楼、醉仙舫。
  百醉轩店如其名,重在“百醉”二字。在百醉轩里,你可以品尝到天下任何一种名酒。有至南方的兰陵美酒,至北方的中山冬酿,至西方的葡萄酒,至东方的即墨老酒。至于大众耳熟能详的杜康、女儿红、乳酒、剑南烧春、古井贡酒这些知名酒就不要说了。
  只要你有钱,只要你叫得出酒名,这百醉轩几乎都能拿的出来,少则三年五年,多则三十年、五十年的都有。
  在这一天百醉轩迎来了三位贵人。
  走在最前头的那位年在三十四时许间,走起路来可谓龙骧虎步,别具气势。虽然穿着一身寻常的华丽衣服,但那气度气势却远非常人可比。在他身后左右一位四十多岁,长得白白胖胖,面相敦厚,另一个年岁未及弱冠,但却别具丰采,帅气得无可挑剔,柔和里藏着锋利,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令人目眩神摇。
  正是李世民、长孙无忌、杜荷一行人。
  李世民虽经过乔装,但难掩那一身君临天下的上位者气息,长孙无忌一如以往,敦敦厚厚,一脸的人畜无害,让人一看,就是那种忠厚到极点的老实人,但事实如何,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杜荷出身文人世家,本就长得清秀,如今习得上乘内功,整个人的精气神处于巅峰。精气神是人的三宝,至关重要,也是体现自身的首要关键。一个人即便有宋玉潘安之貌,但却如瘟鸡一般,死不搭活的,也不会有人说他帅气。
  杜荷长得本就不差,此刻内功濒临突破,正如利剑,锋芒毕露,整个人看来便是潘安宋玉也不遑多让。
  只是长孙无忌这么一个老实人,此刻却有些神情闪烁,在百醉轩的门口迟迟不愿入内。
  杜荷却知长孙无忌的担心,这百醉轩地形独特,位于西市中心地,在它斜对面就是迎宾楼,是整个西市最繁华的地方。这里人来人往,最适合伏击,也是罗通、房遗爱回家的必经之路。
  从武媚娘的口中得知那七名伏击者后,他立刻派出自己心腹踏月留香中的精锐轮流盯梢。踏月留香是杜荷手中的秘密队伍,都是经历严苛训练的能手,个个身怀内功,而且轻身术极佳,有学过这跟踪技巧。他们暗中盯梢,丝毫不逊色一些经过严格训练出来的密探。这距离拉的远,即便是杜荷本人也无从发觉,更加别说是那几个人了。
  在两曰的侦查,杜荷得到了七名伏击者两曰来的一切情报。这两曰,那群伏击者以迎宾楼为中心,在大街两侧的隐蔽处查探,他们所找的隐蔽地点正好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包围圈。
  杜荷路过的时候亲自探察了地形,料定了他们是在选择伏击地点,而且已经选中了,只等罗通、房遗爱闯进去。
  这那伏击的地点,恰好也在百醉轩附近。如今李世民带他来到这百醉轩,长孙无忌若是不担心,不心虚,那就出鬼了。
  “长孙大人!再想什么,怎么心绪如此的不宁?难道身体有什么不舒适吗?”杜荷明知故问,眼中带笑,关心的询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