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于安阳皇室,但由于非皇后亲生,故而向来不受重视。
出于保护他,也出于为皇室储蓄后备力量,安阳烈钧很有远见地,把他送至翠屏山原平公门下习艺。
十年之间,这个少年一直很平静,从早到晚不停地学习,学习,没有人知道,他的心中怀着一个伟大的梦想,那就是引导整个璃国,让其走向兴盛与富强。
但他也很清楚,璃国国君的位置,只属于他的兄长,他虽有满腹才学,也只能屈居于其下,做个听命于人的王爷。
虽不甘心,也只能认清现实,默默等待,反正,他还年轻,有的是机会。
然后,他跟着他的皇兄,回到章定宫,看着他为那个女人,生了死,死了生,可是那个女人呢,却始终对他若即若离——在他看来,这样一段感情,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可是他的皇兄,却对那个女人痴迷到了疯狂的地步——或许全天下,为夜璃歌疯狂的男人,远不止他皇兄一个。
他站在他们这段感情之外,冷冷地旁观着,始终摇摆不定——若为璃国考虑,他自然希望夜璃歌能嫁给安阳涪顼,但是,若为自己着想,他却希望,他们永远不要走到一起。
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他始终冷静地旁观着,不施援手,也不制造困难。
只是上一次,安阳涪顼被折腾得实在够惨,他才忍不住找到夜璃歌,发了那通牢骚。
可是夜璃歌的态度,始终没有稳定下来。
而如今,却又闹出折驾崩的戏来。
他的皇兄,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难道他这样“死”了,那个女人就能回来?
真是可笑!
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安阳涪瑜静静看着外面婆娑树影,一动不动。
另一张面孔在脑海里浮出来——董太后,她要他明日在朝堂之上,代摄朝政,可他看得出来,她的眼里,藏着别的意思。
安阳涪瑜唇边浮起冷冷的笑。
……
太阳升起来了。
百官们一个接一个走进大殿,却发现那丹墀之上的御座,是空的。
“章丞相,这——”
工部尚书崔应玖面现难色——皇帝突然间驾崩,六部已经乱成一团,堆积着无数的公文需要处理,而今日,内帏传出消息,本应由靖王安阳涪瑜代摄朝政,可是——
“要不,咱进内宫去请示请示?”
另一名三品官员小心翼翼地道。
“太后驾到——”
正议论着,宫侍尖细的嗓音忽然响起。
“参见太后,太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众人大吃一惊,继而齐齐拜倒于地。
“平身。”董皇后的声音异常平静,听不出任何喜乐。
众人站起身来,静然立于大殿两侧。
“有事启奏,无事免朝。”孙贵的声音拖得极长极长。
六部尚书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然后由工部尚书崔应玖率先出列,将部中要事一一禀上,董太后条理分明地给予处置——其实,自安阳烈钧病沉后,朝中要事,多半都由她打理,是以处理起来依旧井然有序。
约摸过了一个时辰,所有事议皆罢,章楚安方出列道:“启禀娘娘,不知‘先帝’的丧事该如何治理?又该由谁来主持?”
“夏隆。”
“微臣在——”
已经年过花甲,头发斑白的礼部尚书夏隆出列,颤声答道。
“此事,便交给你办理了。”
“微臣领旨。”
“散朝。”董太后言罢,站起身来。
待她离去,夏隆方满脸难色地看向章楚安:“章丞相,你倒是说说,要如何处理这事啊?”
“照制而行。”章楚安淡然吐出四个字。
……
太阳出来了。
金色的光芒映照在她美丽的面容上。
“璃歌——”
她似乎听到来自远方的呼唤声。
那是谁呢?
是谁在如此深情而又诚挚地呼唤着她。
回去!
一个念头忽然无比鲜明地浮了出来。
她站起身,却四顾茫然——处于如斯境地,要如何回去?
视线一点点移上高空,忽然一亮——
俯身拾起块小石子,夜璃歌抬手一抛,石子正好击中一只飞鸟的小腹,那鸟扑腾着翅膀,忽啦啦坠了下来,掉在她的身前。
夜璃歌俯身拾起鸟儿,捏开它的尖喙,往其口中塞入一粒药丸,又从身上撕下条裙幅,咬破手指,写上一行血字,将裙幅系在鸟儿的爪子上,再将其放飞。
看着消失在远方的鸟儿,夜璃歌长长地舒了口气——接下来,就要看自己的运气了。
接下来,她开始了长达十天的漫长等待,渴了,只有过滤海水喝,饿了,只有打捞鱼虾充饥,还好她从小行走江湖,倒也过了些风餐露宿的苦日子,也不怎么在乎这些。
直到第十一天,一条小小的船儿,终于出现在白茫茫的海面上。
那是——
夜璃歌不禁惊愕地瞪大眼,看着那船慢慢朝自己驶来。
船上男子迎风而立,白衣翩然,恍若谪落凡尘的神君。
唐涔枫?
任夜璃歌想破脑袋,也断料不到,会是他。
帆船缓缓靠岸,唐涔枫飘飘然踏上小岛“久候了,夜小姐。”
夜璃歌仍旧没能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唐……公子,你怎会在此?”
“在下特为夜小姐而来。”
“不敢。”夜璃歌当胸抱拳,“唐公子高义,璃歌感激不尽。”
“哪里的话,上次夜小姐指教唐某送象一事,唐某还未曾言谢呢。”
他往左右看了看,又笑笑道:“此处非说话之地,夜小姐还是船上请吧。”
夜璃歌也不疑他,登上帆船,早有仆从上来,引着他们进了船舱。
但见舱内布置雅致异常,舱窗上皆悬着琉璃帘子,器物桌椅,无不名贵异常。
虽出身名门,自小见惯富贵荣华,夜璃歌仍然忍不住赞道:“唐公子,果然好手笔。”
“不敢,这些不过都是俗常玩意儿,夜小姐要是喜欢,随性自取。”
夜璃歌摆手:“我却是那起自由散漫惯了的,不喜为外物所拘。”
唐涔枫笑笑,亲自沏了香茶递给她:“这是新采的碧螺春,你且细品品。”
接过杯子,夜璃歌轻啜一口,露齿微笑:“唐公子的茶,同唐公子的人一样,都是世间一等一的。”
“这话我爱听。”唐涔枫手中香扇一收,轻叩掌心,“不过这世间,能品此茶,能与我唐涔枫对桌而坐的女子,大约,也只得夜小姐一人……”
夜璃歌垂下了眸子,不再言声儿。
唐涔枫情知无趣,赶紧换了话题:“但不知夜小姐接下来,想往哪里去?”
“唐公子呢?”
“我却是要去孟戈。”
“孟戈?”
“嗯,这是个新兴的部族,由于才建立不久,所以急需要大量的物资,凡从他国购进的货品,在该处售出,可获利数倍。”
“唐公子可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
“哪里,”唐涔枫微微逊谢,“在夜小姐面前,说这些商贾之事,真有些煞风景呢。”
“不会,”夜璃歌一手托腮,满眸含笑,“唐公子请继续,我很爱听。”
看着这样的她,唐涔枫却早已心猿意马——其实,他中意她许久,只是一直不敢说——不管是夜天诤也好,傅沧泓也好,安阳涪顼也好,他谁都招惹不起,谁也不想招惹,他只是安静地在等待一个机会。
想他唐涔枫,豪门巨富,腰缠万贯,聪颖过人,所欠缺的,不过是一解意知心的美人儿,但是这样的女子,世间又岂能多得?
他爱慕夜璃歌,倒不像其他男人,或者为权,或者为势,或者为她倾国倾城的美貌,他更在意的,是她那颗皎如明月的心。
但他的爱,又不如傅沧泓那般滚烫炽烈,而是细水长流一般,不强求,不奢望,碰着了,就碰着了,能让她知晓自己的心,能让她开怀一笑,他也觉得异常满足。
就比如此刻。
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话,只有她能听得懂,只有在她面前,他可以暂且放下商场中的一切,谈一些风雅之事。
“但不知孟戈那边,都盛产些什么?”
“骆驼。”
“骆驼?”
“嗯。”
夜璃歌眼中闪过丝好奇:“唐公子能仔细说说吗?”
“那是一种可以在沙漠中长时间行动的动物,非常耐饥耐渴,体形高大,性格温顺,是商队必备的运输工具。”
“像马一样?”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