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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高门大户贵夫妻 > 第2节
  老太太正乐呵呢,守在外头的大丫环听琴就端了个托盘来,上面热气腾腾的一大碗。听琴将托盘搁在案上,表情还带着些茫然:“这是大老爷身边的捧剑送来的,说叫饺子,是大老爷大太太并二郎和程姑娘亲手做的,让您尝尝味儿。”
  “哦?这就是老大折腾出来的?”楚氏来了兴趣:“得了,你让捧剑直接进来回话吧。”
  听琴应了一声,很快就领着捧剑进来了。捧剑是个小机灵鬼,给老太太请安之后就绘声绘色的说起大老爷的“英姿”来,听的楚氏直乐,然后才指着托盘上的东西:“这盘白的是饺子,大老爷说也叫角耳,您看形状可是有些像个耳朵?这饺子外头是面皮,里头包的是肉馅儿,大老爷说还可以掺着蔬菜做馅儿,也是各有风味。”
  楚氏夹了一个饺子,果然是有些像耳朵。咬破白色的面皮,里头牛肉的鲜香便溢了出来,伴着葱姜的香气分外有滋味。
  再吃一口,咬到里头的肉馅儿,原本略有些硬的牛肉松软爽滑,还有一点淡淡的清甜,楚氏嚼了嚼,心里一动,这是加了蛋清在里头。
  这年头吃东西叫“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分量少刀工好,但基本都白水煮,要不然就是油炸和烧烤,像饺子这样入味浓郁又鲜香可口的吃法还真是少见。楚氏算是见多识广的,虽然惊艳了一下,但早听过了捧剑的讲述,倒也没觉得有多复杂,只在心里默默的将这项吃食添在了沈府的常备菜单上。
  吃完一个,再看旁边两个小碟子,楚氏也是明白过来了:“这是醋和酱油吧?这饺子还能蘸着吃。”
  捧剑连连点头:“您可真厉害,看一眼就知道。”
  蘸着两种料各吃了一个,楚氏就停手了。这会儿才刚到巳时,她本就不饿,再好吃的东西尝个味道也就得了。让下头几个妈妈和大丫环将剩下的饺子分了,她倒是想起来听琴之前说的:“你们老爷和太太怎么和二郎一块儿了?”
  沈府没分家,二房的沈淞最大,沈汀排老二。捧剑自然是不敢瞒着,将二郎和小程氏来请安,直接就被老爷夫人拽到厨房去了事儿竹筒倒豆子的给说了。
  楚氏听了倒没说什么,让听琴抓了把铜钱赏了捧剑就让人去了。叶妈妈一直在旁边听着,不免感慨:“二郎好歹是大老爷的嫡长子,能和大老爷亲近些总是好的。”
  老太太自然是疼孙子的,若不是她明里暗里护着,沈汀早就被二房挤兑的不成人样了,如今老大愿意对儿子亲近,她心里当然开心,只是心中也升起了些许怪异:“你说这林氏真有些厉害,这才三天就让老大变了这么多,我这心里怎么突然觉得有点儿不踏实呢?”
  虽然过了十岁就没怎么管过,但老大到底是她肚子里爬出来的,这么多年了,她可不知道老大还会厨艺。
  叶妈妈沉凝了一下,咬咬牙小声建议:“要不赶明儿,您带着林氏去一趟普若寺,找宏广大师瞧瞧?”
  第3章 悠闲的小日常
  林菁和沈安侯这两口子哪里知道一顿饺子就毁了他们小心翼翼了三天的成果,惹来了楚氏的怀疑。这两人带着两个孩子一点不讲究的在大厨房里吃了个肚儿圆,然后溜溜达达的回了澹怀堂。
  若说穿越到这个时代最让他们满意的一点就是房子超大这条了。穿越前在京城那种寸土寸金的地儿,饶是小两口存款不少收入挺高,也勉强在三环买了个不到百平米的电梯房,就这还是按揭的。而如今这宋国公府正处京都的黄金地段,门前就是直通皇宫的大路,往另一边就是集市,对门和周边不是住的皇亲就是勋贵,妥妥的一环内的好地方。
  不仅仅是地段好,更重要的是国公府大啊。坐北朝南方方正正的大宅子,里头五进的大院子就俩,一是老太太住的福德堂,二就是沈安侯现在的地盘,府上的正院澹怀堂了。
  国公府还另有许多三进和两进的小院子,如外院的四宜、含辉、集芳和锦绣四院,这是给开始上学后从后院挪到前院来的男丁住的,如今沈淞住着四宜院,沈汀住着集芳院。后院则有女眷住的梅竹杏桂四个小院并沈攸两口子的泽兰馆和沈放的小妹,已经嫁到梁国公府去的小姑子沈玫当初住过的如意馆。
  紧挨着澹怀堂还有个四进的院子,那是沈敬的静心斋,可以连通到澹怀堂这边的正厅花厅。毕竟沈敬是个有官身的,虽然只是个从六品上的国子助教,但总有些同僚往来的事儿,不好每次还要从后院拐个大弯儿过来。这些院子都是主子住的地方,厨房后罩房浣洗房又另有排屋,就这样还能空出地方来做两个小花园儿给大家散步用。
  不过这也是沾了一品国公夫人楚老太太的光,有她在一天,沈府就能打着宋国公府的招牌一天,若是哪天老太太去了,这地儿就住着逾矩了,不仅匾额之类的得变,地盘也得小不少。
  两人到了澹怀堂,沈安侯去东梢间换衣服,而林菁的屋子是正屋东边的耳房。这也是她十分不习惯的一点,小两口居然各有各的卧室,搁在现代分房睡上两年都够的上离婚了。
  换了身水粉色的襦裙,摸着应该是绸子的,凉凉爽爽正适合这秋老虎肆虐的七月,林菁带着白薇白术往沈安侯书房去。虽然穿越时就带着原主的记忆,但这玩意儿就和电脑里的文件一样,她得自己一条条去查看,也没个自动播放模式,所以要了解这个时代的背景,还是看史书来的快一些。
  穿过拱门来到澹怀堂,就看到捧剑和侍剑正杀鸡抹脖子的使眼色,而书房里竟隐约传来女人的哭泣声。林菁看的小说多啊,各种阴谋论各种勾搭各种爬床未遂立马就涌上来了,本着有好戏不看纯属浪费的原则,根本不管两个小厮的欲言又止,直接推开走了进去。
  一进去正对着黑着脸大刀金马坐在椅子上的沈安侯,他脚边跪着两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都梳着妇人的发髻,一人穿柳绿,一人穿粉蓝,桃花面柳叶眉,端的身材姣好体态婀娜。
  看到林菁进来,两个女子的哭声先是一愣,接着就一转身跪在了她面前,一边哭的娇娇怯怯凄凄惨惨,一边还能口齿伶俐配合默契的说话,中心思想就是一条:男主人拔那啥无情,要抛弃我们两个侍妾,你作为贤惠大方的新女主人,可要把我们留下才好向老太太有个交代哦,否则就是你冷酷你无情你无理取闹哦。
  这神特码的穷摇套路,林菁哭笑不得,用眼神示意沈安侯:这是你小三小四?
  沈安侯脑袋上的黑线都要化为实质了,任谁突然被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两个女人抱大腿,第一反应都是一脚踹开好吗?林菁的眼神漂移了一下,看到绿衣女子身上那个脚印子,心里默然,还好现在的沈安侯是个弱鸡,若是按照他以前的力气和技巧,这一脚丫子下去,人家姑娘家估计得骨裂了。
  作为一个有担当的好男人,无论是婆媳关系还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反正就是冤枉的很的正室和小妾之间的矛盾,都不应该让自己的女人来抗。于是沈安侯十分干脆利落的让捧剑叫来了记忆中自己得用的沈府管事赵信,让人把这两位先关好,别少了吃喝的养几天,等他回了老太太就放她们出去自行婚配。
  “若是你们有打光棍的想娶也行,回头给我打声招呼,我给她们配两台嫁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不然能怎么办呢?这个侍妾通奴婢,可以当货物买卖的年代,就是直接悄无声息的弄死了也没人能说什么,风风光光的嫁出去其实真是一条很好的路子了。
  两个姑娘不知道是吓着了还是看沈安侯态度太坚决所以认命了,倒是一点儿没反抗就跟着走了。林菁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看她们之前唱念做打的哭戏就知道这俩姑娘对沈放没什么真心,不过是为了生存罢了,能带着侯爷给的嫁妆嫁人做个正头娘子,怎么算都比在这府里当个毫无保障的无宠小妾强。
  看沈安侯干脆利落的打发了这两人,林菁也不调侃他,自己去书架上拿了竹简看。这年头的书籍还是以竹简为主,要不就是娟,偶尔还有些羊皮卷之类。好在他们有原主的记忆,倒不至于变成睁眼瞎。
  其实两人穿过来第一天就想着看书的事情了,结果愣是花了三天才将这些书籍给整理好,到今日才能坐下来好好看。
  这个世界和林菁他们穿越之前的历史完全不一样。按照史书的说法,除去之前虚无缥缈无可考的上古时代,真正有历史记录的国家大概两千多年前,这片土地被强大的“阙”朝统一,国祚延续六百年。之后每隔一两百年便改朝换代一次,接连换了六个朝代,而朝代更迭的愿意有的是黄袍加身的谋朝篡位,也有的是外族入侵,还有民不聊生下的反王起义,总之在千把年后,天下干脆分崩离析,进入了各地军阀割据的时代。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天下乱了一两百年,跳出来一位神人,就是前朝的开国皇帝岑太古,也是第一个正式称“皇帝”的人。
  岑太古花了三十年的时间,将各地的大小反王一个个捏死,一统天下,国号为“定”。他发展生产劝课农桑,驱逐胡虏剿灭匪寇,定朝在他手里一度走向辉煌。然而所有英明神武的开国皇帝都架不住身后有败家的子孙,定朝走到第三百年,挂在了第十一任皇帝手里,从此成了穆家的天下。
  “按照咱们那边的历史,现在大概是在汉朝吧?”前学霸林菁掐指算了算。
  “汉朝不是跪坐的么?”一直是学渣但好歹看过《三国演义》的沈安侯摸了摸靠背椅:“这种类似太师椅的东西是什么时代出的来着?”
  “宋朝往后……不会吧,可这里连宣纸都没弄出来,”林菁扬了扬手里的竹简,想了想觉得不对头,拍他一巴掌:“我都被你弄混了,没看上头说从阙朝就这么坐的么。这句‘云中侯高椅端坐,见驾不拜’,这个世界就没跪坐那套,不然咱们都得是罗圈腿。”
  “好吧好吧,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看这种类似小篆的文字看的脑袋疼,沈安侯将竹简往桌子上一丢:“你还看出什么了,和我讲讲呗。”
  “还真没什么。”林菁翻的很快,面前已经堆了不少看过的竹简:“这个时空也是诸子百家百家争鸣,儒学并没有特别的优势,反而是道教和佛教比较兴旺。阙朝的时候治国是走的墨家的路子,但是后来有一个朝代的王被墨门刺杀过,于是下令诛灭墨家。到前朝的时候最主流的学说已经变成了法家,现在依旧是以法家为主,辅以老黄。”
  “我不喜欢秃驴,不过牛鼻子还行。”沈安侯扣了扣脑袋:“最烦说话不说个明白还叽叽歪歪看起来高深莫测其实根本就是装那啥的人了。”
  “也有真正的得道高僧的好吧。”林菁反驳,中医世家和道教一直都有些渊源,连带着对佛教也有些了解:“真的得道高僧不仅知识丰富,而且确实有一些神奇的能力,以前我爷爷就喜欢听杭宁寺的老主持讲经,说他是真的隐士高人,可以安抚人心。”
  “还能看到过去未来呢,”沈安侯才不信,他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要不咱们去找个高僧试试,看他能不能看出咱们不是原装货来?”
  正说着,捧剑在外头敲了敲门,扬声问:“大老爷,老太太身边的玉笔姐姐来了,让您明天带着大太太二郎程姑娘去普若寺散散心,别总呆在屋子里不出来。”
  沈放刚开始宅的时候老太太就没少让他出门散步,不过看他是铁了心的要宅,后来慢慢也就放弃了。这次大约是看着他愿意走出来,所以想要再接再厉?沈安侯和林菁当然不会拒绝,也扬声应道:“你回了你玉笔姐姐,就说听老太太的安排,要是老太太闲着没事儿也一起去玩一玩吧。”
  捧剑和外头的玉笔听的清楚,大声的应了,林菁倒是噗嗤一声好笑:“普若寺的宏广大师可是京中最出名的得道高僧,你这妖孽可小心别被他看出原型来了。”
  “怕什么,不是还有你垫背吗?”沈安侯伸手扯她的头发:“到时候让你打头阵,若是见势不妙我撒腿就跑。”
  “你去死啊。”林菁用书简打他,两人在屋里笑闹成一团。
  那头楚氏听了玉笔的回话,心里倒是放下了些许担心,不禁笑自己想得太多。之前宏广大师就说过,这场婚事对沈家和沈放都多有好处,是沈放由颓转兴的关键所在,如今达到目的了,自己反而觉得不真实,实在是平日里对沈放太过失望所致。
  不过去一趟也好,权当安心了,再者也该给普若寺添些香油钱当做还愿。楚氏双手合十口中默念谒语,感谢上苍保佑,让沈放终于摆脱了之前那种灰暗的状态,重新振作起来。
  沈放多年没出门,沈安侯和林菁更是一脸懵逼,也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午休过后,两人干脆溜达着又去了福德堂,一来处理掉那两个侍妾,二来也问问明日的流程。
  楚氏当然不会在乎两个小妾,那纯粹是程氏走后她看着老大身边没个服侍的人才派过去的,如今不想要了就打发出去呗,也省得碍了林氏的眼。大家都是女子,她哪里会不知道对于新妇来说有个十岁大的儿子已经够尴尬了,再来两个小妾,林氏没给老大脸色看已经是脾气好了。
  至于第二日去普若寺要带的东西自然也不用沈放一个大老爷们操心。楚氏让玉笔红绢去两个孩子那里帮他们收拾,又派了叶妈妈亲自和小两口去澹怀堂。有了这位的指点,林菁利落的收拾了备用的衣服和各种零碎物品,那麻利劲儿看的叶妈妈直点头,正是这样爽利的人才好呢,正好治一治大老爷的懒病。
  这个年代可没有抑郁症自闭症之类的说法,但凡呆在屋子里不肯出来的那都叫懒病,其实沈放就是受了打击有点抑郁,病的不算严重但也影响了日常行为,变得心灰意冷意志消沉不愿与人交流。不过如今沈安侯接管这具身体,自然是没了这个问题,对于他这样一天至少高强度运动四五个小时的人来说,宅着才是最痛苦的,要不是环境不熟悉身体不允许,恨不得能出门跑马玩个痛快。
  第4章 普若寺的老和尚
  第二天一早,大房四口人齐聚德福堂。之前因为给程氏守孝,老太太免了沈汀和小程氏的晨昏定省,后来也没让恢复,因此两小在楚氏面前颇有些拘谨。
  不过小孩子嘛,想着要出门玩,再怎么拘束也忍不住时不时的笑起来。老太太之前也是看不惯他们畏畏缩缩的样子,干脆眼不见为净,如今这样带着笑意,竟然也顺眼了不少。
  大家随意吃了几口点心就坐上牛车出门了。这一趟是专门带大房去还愿的,便没让范氏和沈清漪跟着。五个主子并婢女奶妈婆子分了三辆车才坐下,还有家丁车夫若干,浩浩汤汤的好不热闹。
  普若寺在京城的西郊,牛车慢慢悠悠的走,林菁被颠的有点不适应。天知道这个年代还是用的实心木头轮子,前两天回门还好些,一来距离不远,二来只在京中,路面平整,不像到了京郊就坑坑洼洼的多了起来,牛车简直像是开了震动模式。
  和她同车的小程氏看出她脸色不对,默默的从袖口掏出一个小荷包,里头居然是些腌制的陈皮。林菁大大方方的接过来,对小姑娘道了谢,捻起一丝放在口中慢慢嚼着,倒是好受了不少。
  大约走了半个多时辰,一行人总算到了目的地。普若寺是京中最大的寺庙,一直香火鼎盛人气满满。车夫很有经验的将牛车停在了寺前台阶不远的树荫下,婢女们打起伞,扶着主子小主子们下车。
  寺庙上空隐约有烟雾缭绕,庙门前人来人往,还有不少货郎在叫卖,寺里的合上们也不驱赶。有家丁开道,林菁和沈安侯一手拉一个小的,一家人跟着熟门熟路的楚氏直接从前殿往后去,一直到了一排禅房的门口,这才有知客僧过来行礼问好。
  楚氏昨日已经送了拜帖,知客僧直接领着他们去了宏广大师会客的禅室。这位大师看着不胖不瘦,个头不高不矮,也没什么让人过目难忘的特殊气场,若不是光着头穿着青灰色的僧衣,只怕会被人当做一个普通老农。
  互相行礼问好之后,楚氏隐晦的说明来意:“之前多亏大师点化,信女才为长子觅得良妻,如今一来是还愿,二来还请大师再看一看,我儿如今是否已经没了大妨?”
  今日随楚氏来的婢女除了听琴外还有另一个大丫环青棋,就见她从袖子里摸出礼单,双手捧给这位大师,口中利落的说道:“我们太夫人给寺里添香油五十斤,米面两百斤,铜钱一百贯,谢佛祖庇佑沈家。”
  大师毫不做作的将礼单接了过来仔细看了看,这才抚着花白的胡子笑道:“老夫人如此敬佛,佛祖自然庇佑您家,恩泽您的子嗣。”
  如此接地气的聊天法子让原本做好了准备硬抗瞌睡的沈安侯一愣,和尚不应该是每句话都“阿弥陀佛”开头,最后“善哉善哉”结尾,中间还要说的不清不楚似是而非吗?这种“我收礼了肯定给办事儿”的态度可真特么的让他喜欢。
  发现沈安侯眼睛一亮,大师也认真看他:“我见这位施主器宇轩昂,身边有瑞气环绕,想来就是府上大老爷吧。”
  沈安侯拱拱手,觉得不对又改为双手合十:“正是,在下沈放,见过大师。”
  “岂敢岂敢。”老和尚也很有礼貌的合十躬身,又转头看林菁:“这位夫人与大老爷成鸾凤和鸣之气,有旺夫旺子之相,可是府上的大夫人?”
  林菁叉手于腹部,微微的鞠躬颔首。
  老和尚转身看楚氏:“贫僧见大老爷印堂有红光,周身气运明快,显然最近过的很不错,想来之前的祟患已经全部破除,真是可喜可贺。”
  楚氏听到这话就松了口气,赶紧谢了大师,又让这两口子带着孩子出去玩,等人走了自己和大师说悄悄话。
  “大师您不知道,这三天我大儿是真变了挺多,虽然是好事儿,可我这心里总是有些不得劲儿,还是听大师你这么说了才安下心来。”楚氏双手合十的念了句佛,又小心翼翼的问:“那大师可知,我儿突然知道了些原本他根本没学过的东西,又是何原因?”
  大师哪里知道还有这一出,只是不能自己给自己打脸吧。想了想,细问:“可是与大老爷平日行为完全不符,或是有碍瞻观之事?”
  认真想了想这几天老大的表现,楚氏摇了摇头:“那倒不是,我儿行为举止和往日一样,并无异状。只是您也知道,我们这种人家平日里可不能让大老爷们下厨,可昨儿我老大竟然在大厨房里做了不少好菜。”楚氏虽然信任大师,不过饺子什么的太复杂,她就春秋笔法带过了:“除此之外就是变得更外向了些,脾性也好了不少。”
  “大老爷本就是外向的人,不过之前被郁气缠绕,心生祟念,又拖的久了才成了祟患。”宏广大师的理论是一套一套的,“如今大老爷以红鸾星运破了祟患,自然要变回以前外向的样子了。”
  老太太连连点头,他大儿子以前可不就是这么能跳,还倔强,变成那个龟缩澹怀堂的样子才是不正常呢,如今这样可不是如大师所说,是破了祟患重新变好?
  “至于突然知道些以往没做过的事儿,也是有可能的。”大师摸着胡子接着给老太□□心:“一种可能呢,大老爷独处这段时间看了些书学了些东西,您老不清楚,如今表现出来可不就是奇怪了吗?”
  看出老太太似乎要反驳,大师做了个手势,自己接着说:“再者还有一种情况,佛家叫做宿慧。您可知我佛门就有七叶迦佛祖,本是一个放牛娃,一天宿慧觉醒,口诵百部佛经典籍,后来功德圆满白日飞升。”
  这个是佛教很出名的典故了,老太太自然是点头表示听过,宏广大师就笑:“宿慧便是如此,许是大老爷上辈子本做过这些,或看过什么,原本到这世本该尘缘尽忘,却机缘巧合的想了起来,可不就是‘生而知之’,突然就会了么?”
  这个解释完全说的通,老太太立刻就信了,只是还有一个疑虑:“这宿慧觉醒对我儿可有妨碍?”
  宏广大师大笑:“您尽管放心,非前世有大功德,今生有大气运之人不能得宿慧,这可是大喜事啊。”
  这话说的有理有据,楚氏听的心花怒放,连连谢过宏广大师。大师自然是淡定的表示都是小意思,高人风范妥妥的。
  沈安侯和林菁哪里知道老和尚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给做了背书不说,该硬生生把大老爷拔高到了有功德有气运的位置上,他们此刻正领着两个孩子在庙里转悠,也不管是什么佛,看见就拜一拜上柱香。
  这个时代虽然佛教道教盛行,但无论规模还是系统程度都远不如两人曾经所在的年代,无非是看个新鲜罢了。一路走到了最后的弥勒殿,这里却出了些乱子,一名赤红双眼的男子持了斧头在发狂,僧人们也不敢近身,游客们更是吓了一跳。
  那男子还在咆哮:“我敬佛,一年三节从不忘进贡,每日早晚念箴言,不敢吃荤腥,可是佛祖呢?佛祖在哪呢?我全家横遭匪祸的时候他不在,我妻子难产一尸两命的时候他不在,如今我重病在身命不久矣,他还是不在,这样无情无义无用的佛祖,枉费我一番供奉,却又有何作用?既然没用,我也要死了,不怕佛祖报复,就当是拉着你垫背!”
  他这话说的是情真意切,挥舞着斧头就往上冲,寺里的和尚们尴尬了。他们用木棍架着不让他靠近佛像,却不敢真下手揍他,人家怎么说也是苦主,真打出个好歹来,他们陪些银钱还好说,被人造谣坏了名声可就惨了。
  这动静不小,连在后院的宏广大师和楚氏都出来了。这人眼见着越来越狂躁,和尚们拦他越发费力,没想他头一转看到了老和尚,怒气值瞬间暴涨:“就是你,你说修行得好报,说我前世有罪孽才会今生福薄,要敬佛供奉才能得佛祖庇佑,可如今呢?为什么我越敬佛,日子却过的越惨?”
  看着大斧子越来越近,宏广大师魂儿都要飞了,哪里还说得出话来。站在她身边的楚氏那是无妄之灾,却也吓的腿软。
  关键时候,一条长棍破空而出,准确的击在那男子的胳膊肘上,他手里的斧头瞬间落地。接着就见这长棍在他腿弯一点,让他打了个趔趄,那持棍的男子正好上前,随手在他脖子后轻轻巧巧的一碰,人就软软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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