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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现言 > 穿成美媚娇帮仙尊渡劫后 > 貌美知青3
  外面的雨太大了, 其它女知青住的房子早就修整过,并没有漏雨,只有新来的知青住的那个屋子, 是队里临时补修的,修得很糙,现在农忙, 队长想等农忙过了,有时间再找队里几个人把知青点那边的房子彻底修整一下。
  谁也没想到,她们来的当晚就下起了大雨, 一直下到了第二天,四个女知青一晚上没睡, 就等着天亮雨停, 结果早上还在下,有知青冒着雨去找队长解决问题,屋子再这么下去就要淹了。
  队长冒雨过去一看,天上下大雨, 里面滴滴答答小雨顺着墙往下流, 有个最小的十六岁女知青都哭了, 吵着要回家, 说这里哪里是住人的地方,说队里的人在欺负她们,让她们住这样的屋子。
  没办法,队长一边安抚,一边赶紧让人过来冒雨把房顶铺陈一下,别再滴水了, 等天好再修修屋顶。
  大队的人都不太喜欢这些外来的知青, 活干的少, 毛病还特别多,一会跟队里提这个要求,一会又跟队里提那个要求,队长都烦,现在还要队里的人冒雨来给修屋顶。
  大队的人都有怨气,谁爱修谁修,也没有工分,没几个人愿意过去。
  拍门叫了几个人都没吱声儿,最后还是王二军和李援朝过去了,就算身上穿着棕皮蓑衣,戴着斗笠,可雨太大了,爬上房顶全身就湿得差不多了,李援朝直接把斗笠给扔下房顶,斗笠有些年头了,有缝隙,水还会顺着缝隙往下流,蓑衣干脆也脱了下来,这样动作还能快一些,他淋着雨把油毛毡放到房子几处漏雨的地方。
  这个时候上房子可是件苦差事,外面雨大风也大,水还打滑,如果脚下没踩好就会滑下来,是人都知道危险,大队里的人再淳朴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冒着这样的大雨天来给知青修房子的,自家房子若漏了点,都宁愿漏着,天好了再修,何况别人呢。
  李援朝手脚非常快,铺好后,再用东西掩好,免得被风卷走,知青住的屋子慢慢的不滴水了,屋子里的人能听到房顶有人在上面走来回踩动的声音。
  “不漏了不漏了,太好了,快,把屋子收拾一下。”
  屋子里装雨水的盆和茶缸到处都是。行李卷也堆了一堆,在没漏水的那边床上。
  李援朝下来的时候,全身湿透,他把外衣脱掉,只穿了个背心,旁人瘦那是饿得骨瘦如柴,他的瘦那是精瘦,平时穿着衣服看不出来,现在背心紧贴在身上,就凸显出他挺拔的身姿,从背后能看出那健壮有力量的腰臀,下梯,子一弓身就知他的腰瘦而有力,骨健筋强,随着喘息微一收腹,还能隐隐地看到腹肌的鼓块,他下到梯,子的一半,就有些不耐烦了,看了看距离,直接扭身,腿一弹从梯,子半空一跃而下,利落落地。
  这体格、这矫健,屋子里的几个知青就站在门口往外看,就觉得被他的动作晃到眼了,这位李援朝同志,体格真的可以。
  人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对能帮助到他们的人,充满着无限好感,何况人家冒这么大雨给修屋顶,新来的女知青都有些不好意思,李援朝跳下来后,抹了把脸上的雨水,顶着一头被雨水淋湿的短寸,短寸一湿就显得硬,邦邦的,根根如针屹立挺拔,十分桀骜不驯,好似这点雨水,别想弄塌他一根毛。
  他面无表情地走进屋子,看看还有哪里漏水。
  有和李援朝熟悉的知青,连忙跟他道谢:“谢谢李同志,你这次可帮大忙了。”
  “是啊,谢谢你了,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边漏雨昨天几个女同志一晚上都没有睡,太感谢你了李同志。”有一个来了两年多的女知青,主动上前跟李援朝说话。
  江露就站在几个知青后面,看到走进来全身湿透的人,她也不正眼看,只是抖着长睫毛,在睫毛下面瞅他。
  昨天昌河县接人的时候,第一眼,她觉得这个人看起来黑瘦,不过现在雨水这么一浇,脸这么被雨水一润,不那么黑了,样子倒是比昨天看的时候顺眼多了,他额头天庭处饱满,看着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孩子,脸上滴滴答答的水珠滑落,忽视那晒出来的黑皮,注意其五官,发现他鼻梁高挺、剑眉星目,下巴的线条冷硬,上面隐隐还有淡淡青茬,不会显得邋遢,倒更加棱角分明,人一板着脸,反而刚强有力。
  江露又看了他两眼,一起新来的其它三个女知青也都说了感谢的话,就她在那儿站着,用眼角观察他的时候,冷着面孔进来看是否还漏雨的李援朝也往她那边瞥了一眼,两人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她披着头发站在那,身上还穿了件裙子。
  江露床上的行李被雨水洇了,被子湿了一片,带过来干净的衣服也打湿了,她从最下面才掏出件还算干的衣服,是件素花裙子,大概原身在家里穿的,于是就换上了。
  李援朝一进来,就看到穿着一身短袖素花裙子的她,脚上还踩了双凉鞋,她整个人俏生生的站在那儿,大概是被屋子里漏水给吓到了,头发也没梳起来,还披在身后,长发一披,衬着她的那脸蛋,再加上裙子掐着她细细的腰条,整个人清新脱俗、貌美如花、玲珑有形、凹凸有致,露出来的那一截手臂皓腕,像雪一样白,让人忍不住的想伸手捏一下,和昨天披着红纱时的娇艳又完全不同了。
  他看过去的时候,她眼睛正移到眼尾轻轻的瞥他,眼神如丝多情而媚惑。
  李援朝喉间微微吞咽了下,他没有多看,很快移开了视线。然后走到屋子四个角落望了望上面。
  一群女知青感谢的话不断,无论哪个年代,对帅哥、对强健有力、对困难的时候愿意出手帮忙的男人,女人就会心生好感,无关身份,好看,有劲儿,在这年代那就是赤,果,果的吸引力。
  同住一个屋子的知青,都说过感谢话,江露一言不发也不太好,这个叫李援朝的男人,冒着外面那么大的雨帮她们修了屋顶,江露也受益了,无论怎样,感谢还是要的,她走过去倒了暖壶里的开水,然后翻出自己包袱里的红糖,根据记忆,这是好东西。
  她把一大块红糖放进去,搅了搅,边搅边用眼角瞄着他,看他要往这边走,就直接将水杯,哦,现在都叫搪瓷缸,就把她装着红糖,崭新雪白的搪瓷缸递给他,“李同志,谢谢你。”
  李援朝看着举在他面前的手臂,仿若雪色,比那雪白的搪瓷缸还清透,还要美,细腻的连个毛孔都没有,离得一近,身上那一股幽幽的香气,随着她走来暗香浮动,直往他鼻子里钻,瞬间就能让人心荡旌摇。
  江露举了半天,他也没接,对方压根就没理她,看了她一眼后,一声不吭就转身走出去了,“啊,这个人!”江露放下手臂,半张着红唇,简直不可思议,她还没为昨天的事生气呢,他倒是不理人了?
  算了,她感谢也感谢过了,不喝拉倒,她举起搪瓷缸生气的自己喝了一口,知青新发的劳保水杯,她还一口没喝呢,咳,红糖放太多,有点齁。
  “已经不漏了,等雨停,再把房顶修一修。”李援朝跟知青点的人点点头,拿着工具就走了。
  王二军在下面递工具,一直在和知青点的人说话,他没进女知青的房间,但眼睛几次三番瞄了又瞄,走得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
  魂不守舍地出了知青点,才向拿着工具也不穿蓑衣,就那么淋着雨往回走的李援朝追过去,“唉,援朝,你看没看见新来的女知青,四个长得都行,里面还有一个长得实在是太水灵了,穿着那个裙子,那小腰掐的……”他还用手量了量,“都没有我两只手圈起来那么粗……”
  他说着说着,发现李援朝转过脸,目光冷冷地盯着他。
  把王二军看抖了一下,“唉,李援朝,你这么看我干什么?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行了吧?”王二军嘀咕,说说知青怎么了?大队哪个男的不想姑娘啊,私下说说而已,瞧那一本正经的样子,看着就没开窍,明明长得好,人又高大,又有力气,之前好几个姑娘送上门,想跟着他吃口饭,李援朝眼皮都不眨,一个也不要,人家姑娘主动的又是送这又是送那,和他说话他理都不理人家,活该到现在二十三还没结婚。”
  王二军一边走一边还在回味那个穿裙子的女知青,是真好看啊,那皮肤真白真嫩,那头发真黑,长得俊得没话说了,他都恨不得李援朝在上面修一天呢,“可惜,听说人家城里有对象了,还愿意等她三年,大队里的人是没戏了。”
  雨中的李援朝,雨水划过脸庞,他抿起了嘴角,心中突然涌起了一丝丝烦躁,躁得他似有股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闷闷得发紧。
  回到了李家,李援朝家位置很好,房子也是大队数一数二的好房子,原来旧址是个三间茅草屋,又破又小,后来被他推倒重建了现在的院子。
  李援朝并不是红旗大队的人。
  他是六岁的时候走丢的,就落户在了红旗大队。
  据大队的老人说,他们是在河边找到的,当时病得奄奄一息,醒了什么都不记得,后来村子里的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收养了他,取名李援朝。
  领养了几年后,李家养母就怀孕了,生了个女儿没多久就病死了,养父没过几年也病逝,死的时候李小燕也才六岁,得亏了李家有李援朝这个养子,那个年月,他还是个半大小子,自己都吃不饱,还要多养一张嘴。
  大队里有不少人说,李家这个养子有良心,最艰难的时候,也没说把李家剩下唯一的独苗苗给扔了,那年月多少人把家里孩子饿死了,出生的婴儿给扔山里去,何况还不是亲生的妹妹呢,六岁小娃就靠着他这个养子哥哥活下来了。
  后来李家的日子慢慢好了,推了旧房盖了新房子,大队其它人家里还吃不上饭的时候,李家已经吃上米饭了,李家的养子李援朝外面似乎有门路,很能弄到粮食回来,李小燕被他养得白白胖胖,家里伙食一看她就知吃得好。
  所以本大队,别的大队不少人都盯上了李援朝,这个年月有房子能吃饱饭就有人嫁,李援朝不但有房子有粮,他还有力气,长得还高大,虽然有个拖油瓶,但是个女孩,还不是亲的,是个养妹妹,过两年找个人给嫁了,也就打发走了。
  跟着他肯定能过上好日子,因此李援朝在适婚的姑娘眼里,就是很好的婚配对象,更何况他人还长得面貌堂堂,生得好看。可惜,好几个大队不少人上门来提亲,还有看上了想跟他结亲的姑娘上门给他相看,李援朝一个也没应下。
  借口就是他的养妹妹。
  所以大队的人都深以为他是特别有良心的孩子,知恩图报!这可是李援朝最让队里人认可的品性。
  李援朝对外说的是怕自己结婚了,女方对养妹妹不好,想等养妹大一点,再考虑自己的婚事。他的人品因此也在队里,直接拔高了一个等阶,大队也真正的把这个从小在队里长大的孩子,当成自己队里的人,他给大队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这个人谁都愿意对他好一点,因为总觉得对他一分好,他能还十分,因为他知恩图报。
  所以李援朝在大队里的人缘奇好无比,毕竟知恩图报的人走哪都受欢迎,他若遇到队里谁家有困难时,偶尔也会搭把手,频率并不高,也未必多热心,可因为李家的这个事儿,大队的人就认他这个好,队长有什么好事都叫他,都愿意和他这样的人交往。
  知恩图报?
  李援朝进李家大门,十二岁的李小燕已经起来了,正从盆里拿出李援朝早上扔进盆里的裤子,准备要洗,看到李援朝进来,李小燕一看大哥脸上表情不好,她就一缩头,就想溜进厨房。
  李援朝冷眼看了她一眼,见她手里拿着裤子,才开口:“放那儿我自己洗。”
  "好的,哥。"李小燕赶紧把裤子又放盆里了。
  “饭好了吗?”
  “好了,早上做了肉。”
  李援朝将工具放回原地,抬眼看了李小燕一眼,才十二岁,天天三顿吃撑的饱饭,个子倒是不怎么长,但吃得脸颊都圆了,淡淡道:“少吃点肉,你是想让别人都知道你天天有肉吃?”
  李小燕可不敢说什么,赶紧点点头跑了,李援朝这才回了房间,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支着腿躺在了床上,都以为他心地好养大了养父母的孩子,呵,那个年月,扒树皮的都有,队里很多人家自己的孩子都活生生饿死了,他自己都吃不上,哪有那个好心,不过是狠下心跟人走了之后,遇到点意外赚到了一点钱,后来又跟着人出去见多了世面,倒腾了不少东西,日子这才慢慢好过了,他有了口吃的,也就随便给她一点残渣剩饭养着。
  一直养到了现在。
  就是因为她,几个大队才知道了李家条件好,否则李小燕怎么会吃那么胖,天天从厨房传来肉味,熏得左右邻居家孩子馋得嗷嗷哭。
  整个大队的小孩子,都长得又黑又瘦,就她李小燕白白胖胖,本来想她一个女孩,家里也不缺吃用,李援朝就没有让她出去干活,大队里十岁的小孩就已经会割青草给家里赚工分了。
  李小燕看出他哥心情不好,她人小成精,知道他哥不是那种老好人,除非对他有利的他才会主动去做,哪怕会吃苦,哪怕吃大苦。但是,如果平白无利让他做苦差事,那做梦吧,再说,他哥平时很烦那些城里来的知青,更不要说冒大雨,全身淋湿湿去爬知青屋顶给人修房子。
  李小燕就觉得他哥今天有点奇怪,她一边盛饭,一边从厨房门缝偷偷往外瞄,看到她哥李援朝换了身衣服后,在房间歇了一会,又出去把裤子搓洗了,那脸色看着就很不好,李小燕六岁就会看他哥脸色了,李援朝不高兴,她是绝不敢去招惹的,可是她奇怪的是,既然不愿意给知青他们修屋顶,那就不去好了,他不去,谁也不能说什么,他哥的好名声早就扬名大队了,现在去了回来又生气,这可不像他哥做的事。
  别人不清楚,李小燕清楚,他哥绝对不是白帮忙的那种人。
  李家早上吃得丰盛,李小燕做饭一般,但胜在她舍得放油放肉,反正都是他哥带回来的,不吃白不吃,要不是他哥这个人喜欢吃肉,隔三岔五的会出去,回来就会带一大块肉,两人能吃半个月,李小燕就算想吃还捞不着呢。
  早上是黄灿灿的米粥,萝卜炒肉丁一大盘,还有昨天蒸的一笼白面馒头,她哥带回来的面,要比县里买的面白一点,李小燕对比过,反正是好面,蒸出来的馒头,面皮又白又亮,像裹了层油,咬一口又香又软甜,再夹一些肉丁,吃起来很香,
  这样的早饭,大队很多人一个月也吃不上几次,李家天天吃,否则李小燕也不可能吃这么肉嘟嘟,走哪儿别人不夸她,都夸她哥。这一点,李小燕就服他哥,她心里清楚的很,他哥养她,就是因为养着她有名声,让她吃肉吃米,就是给别人看的,真以为她那个哥哥愿意白养着她。
  她有偷听队里人说的悄悄话,其实她爸妈对他哥并不好,当年养着也就给他一口饭吃罢了,却要他干很多活,那时候他哥八岁就要赚工分了,每天要做很多工,现在轮到自己,就像他哥李援朝说的,养她一年,都能养头猪了,天上没有白掉下来的米面油。
  所以精鬼儿似的李小燕,八、九岁就知道讨好李援朝,极有眼色的去洗衣服收拾屋子,还学着做饭,这样才换来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只要李援朝拿回来的东西,她吃什么他也不太管。
  所以李小燕在李援朝手底下讨生活,其实还是挺舒服的,她巴不得跟着他哥一直吃香的喝辣的,每天肉吃不停。
  李家的早餐,有肉、有菜、有馒头。
  知青点的早餐,可就不那么美了。
  以前,江露吃的都是顾宴让人空运过来的顶级完美食材,哪怕送来一块豆腐,那必不是一块普通的豆腐,不是用果子做得苦槠豆腐,就是蟹黄做的蟹粉豆腐,再经江露的手做出来的菜,那就是顶级美味,所以吃饭对江露来说,就是舌尖在雀跃,在跳舞,是美好,是享受!
  再不济,那也是正常人家的饭菜,炒个青菜,清新爽口,也是不错的。
  但是现在,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再一次刷新了江露对吃这个字的认识,只有一碗黑乎乎其中夹杂着点点黄色的东西,其它知青说是野菜碎和一些面和的糊糊,黄色的是苞谷。
  江露看其它人都吃了,她犹豫再三,也跟吃了一口,入口又苦又涩,野菜煮粥没想到会这么苦,掺在面里,实在难以下咽,桌上还有一碟知青从墙角坛子里捞出来的东西,说是咸菜,黑乎乎,咬一口只有满嘴咸味。
  其中一个叫王丽艳的知青,看着江露那吃一口脸皱成包子的娇气样儿,吃完一口再没有吃第二口,再看她还穿着裙子,坐在那儿就像大家小姐似的,好似她们这些人灰不溜丢吸溜着面糊,都在衬托她这朵鲜花似的,那把碗放下的作派,她就瞧不上。
  “新来的,江露是吧,我劝你别那么娇贵,过两天没得吃,你就会哭着嚷着要吃的了。”王丽艳看着她一身的娇嫩雪肤,白了个眼,她就把这个旗立下了,早晚有她的苦头吃。
  赵铃也咽不下去,可是没办法,她们刚来,粮食也都归在一起,老知青吃什么,她们就跟着吃什么,不吃肯定是要饿肚子的,而且听说现在粮食特别紧缺,大队那边还欠别人粮,现在红旗大队所有人都在勒紧裤腰带省粮。
  知青这边能吃上饭不饿肚子已经不错了。
  江露用了好大的力气,也只喝了三口,咸菜只夹了一小块,她实在喝不下去,她宁可饿着肚子也不想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剩下的大半碗也没有浪费,被一个男知青要去吃了,女知青胃小,一碗还能吃个饱,男知青那边都吃不饱,分下来的粮,每天每顿都有定量,才能保证这个月不饿肚子,都饿出经验了,现在有吃的哪有什么嫌弃的,只怕不够呢。
  王丽艳看了江露还像烫手山芋一样,把吃了一两口的野菜粥,赶紧推给过来问的男知青,“我吃饱了,这是剩的,你要不嫌弃,你拿去。”
  赵铃看男知青把粥端走了,她问江露:“你吃这么点,饿了怎么办?”
  江露不在意道:“我有吃的,回去再垫垫。”
  王丽艳哼了一声,“带来的那点吃的,早晚有吃完的一天。”谁来知青点时,包袱里还没带点钱带点票,可是花完就没了,她家里的条件也很一般,家里的哥哥还要娶嫂子,父母不可能每个月省下粮票给她邮,慢慢在这里呆个一两年,就什么都能吃了,什么都不觉得难吃了。
  知青宿舍已经被大家帮忙清理干净,被子也拿出去晾晒,屋子里还是有点潮,窗户也打开了,初时住这样的黄土草房屋子,江露还没有太嫌弃,觉得很新奇,可是只住了一天,那点新奇感一扫而空,真的条件太差了。
  窗户黑洞洞的,还很小,通个风都不便利,光线就不必提了,漏雨还潮,摸一把墙壁沾一手的泥。
  四个女知青,回房间各种收拾了自己的床铺,江露也取出江母给她带的吃的,路途遥远,她一个女孩子东西多了提不动,就只给她带了些两包红糖,还有一包油纸包着的桃酥饼干,但因为路上挤压已经碎成小块了,剩下的一包绿豆糕,火车的时候江露吃了一块,还剩七块,也已经挤变形了,剩下的就是糖,有奶糖和花生糖,都是需要糖票买的高档糖果,还有种糖瓜。
  另还有江母给她的五百块钱和一些票据。
  江露看着这些东西,都是江母给她准备火车上吃的,江露嘴刁,就吃了一点,不好吃就不想吃了,已经放了三天,压变了形,那她就更不想吃了,于是招呼其它三个喝粥喝得一脸菜色,一起过来的女知青。
  “我这有桃酥和绿豆糕,你们要吃点吗?就是有些压碎了。”最小的那个十六岁的小知青,见到江露手里的纸包,立即眼前一亮:“要!”其它两人也聚了过来。
  江露把纸包都打开,放到旁边旧得掉漆的桌子上,三人全围了过来,“哇,绿豆糕!江露,你还有吃的呢,我火车上都吃完了,带得也不多。”另一个女知青,坐下后,用手捻着小碎块往嘴里放,“好吃!没有坏。”
  其它人也纷纷伸手,这次过来的四个女知青,只有江露和赵铃家里的条件好一些,实际上赵铃家里的条件也只是普通而已,父母都是工人,只不过她家里孩子少,只有一个哥哥。其它两个女知青,兄弟姐妹就多了,条件都不太好,否则也不可能来这么北边的地方下乡。
  绿豆糕和桃酥哪怕在家里的时候,也不是天天都能吃的,对她们来说,也是很贵的零食了,桃酥虽然压碎了,但一点也不影响它好吃的口感,里面还有香喷喷的果仁,几个人吃得津津有味。
  “哎呀,吃点得了,别给江露都吃完了,她还没吃呢。”赵铃说道。
  其实东西不多,绿豆糕只有七块,每块只有手指那么长一方,一共口两的量,桃酥也只有八、九块,碎开后除了渣更少,三个人吃几口就没多少了。
  江露不爱吃的东西,她也不是很在意,她愿意拿出来分享,就是给她们了,早上的饭不好吃,她就不吃,别人以为她会饿,她有恃无恐,因为她的绿珠里有更好吃的东西,别人都吃不到。
  昨天队长给知青点分劳保东西的时候,也分了几个新来知青的口粮,里面有些山芋干还点玉米,江露用手指捏了一颗玉米粒,扔到了那团绿壤中。
  今天早上看了一眼,长出了一颗翠绿翠绿的像玉雕的玉米树,只有半米来高,上面结了三个玉米团,只比手大一点点,江露闲着无事摘下来剥开,里面藏着一只金玉宝宝,大小一只手就能握住,小巧玲珑。
  小玉米宝宝上面的玉米颗粒,金光灿灿,仿佛有光泽流转,拨下一粒放在手心,如黄玉雕成,晶莹剔透,放到嘴里轻轻一咬,一股浓郁的玉米香气涌了出来,沁人心肺,绿壤种出来的玉米和普通的玉米十分不同,虽外表有五分相似,可内里千变万化,薄皮下不是米肉,而是一团黄液,一咬破,入口即化。
  江露一连吃了十几粒,口鼻留香,全身舒爽,她心里开心地道:“这真是个好东西,拣到宝了!”
  系统:……
  系统十分怀疑,某人出发前挨个世界撒,否则怎么哪里都拣到?又不是大白菜。
  “怎么突然有股香味?”几个正在吃桃酥和绿豆糕的三个女知青,好像闻到了什么,不停嗅鼻子,太香了,这是什么?
  “好像是煮玉米,谁在吃玉米吗?昨天我看到队长拿来的口粮有玉米。”
  “那是干玉米粒,再说煮玉米哪有这么香?”
  “谁在偷吃啊!”
  江露立即眼观鼻,鼻观心,这些普通的什么奶糖、糕点、桃酥、蛋糕,你们随便吃,她眨一下眉头算她输,可是绿壤空间里的东西,那可不行,概不分享。
  十几颗她就饱了,十分满足拍了拍肚子。
  第二天,灼日烈阳,天一晴江露就开始干正事了,男主在哪儿呢,她有种预感,遇到男主后,她在这个世界就会好过多了,所以郑清河啊郑清河,你到底在哪儿呢。
  昨天她跑去找了在这边待了几年的男知青。
  “郑清河?”那个男知青很热心,他不知道,但他帮着江露找了好几个老人打听,最后都摇了摇头,“没有印象。”
  “真没听说过这个人。”
  “姓郑?大队没有,县里好像有个领导姓郑,忘记是哪一位了,上次看到名单有这个姓,你不如问问队长?他肯定知道。”
  找男主从来没顺利过,江露问的时候也没有抱多大希望,新的知青刚来,可以休息一天,她跟其它人打听了队长家,就提着东西,顺着知青房子的小路往前走,知青住的地方离大队还有点远,要下个山坡,小路七扭八歪。
  江露一边走,一边取了一枚蛇莓果,放到嘴里,轻轻一咬满嘴果香,手上沾到了粉红色的果汁,她怕蹭到自己雪白的白衬衫上,急忙甩了甩,又在树边叶子上擦了擦。
  然后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边哼着歌,边细细品味果子的香甜,还没走几步,她就发现花间采蜜的蜜蜂开始追着她跑,一开始只是一两只,她没有在意,很快,又遇到三只,五只在她身边转,她也没慌,只是跑了一会想甩开它们,结果几只蜜蜂对她穷追不舍,陆陆续续跟着有八、九只了,一小群,吓得江露花容色变。
  她还没有见过这种特别凶的野蜂,而且飞得特别快,一路追着她跑,都追到她耳边了,这次她慌了,边跑边甩辫子,甩得辫子都散了。
  直到看到前面路上有个人,她跟见了救星一样,跑过去求助,“同志,有蜜蜂跟着我,帮我……”江露吓得眼泪汪汪,有一只蜜蜂已经停在她额角上,她也不敢动,听说动了会蛰人,她都快哭了,也没仔细瞧这人是谁,只一个劲的朝他奔过去,希望他能帮她赶走。
  那个人听到她求救,回过头,立即快步过来,伸手就将揽到了怀里,用身体帮她遮挡蜜蜂护住她,然后挥手帮她驱赶,一边挥,一边用手去挡她跑得发红的脸颊。
  江露下意识地就往他怀里拱,恨不得把整个脑袋都埋在这个怀里,此时此刻她觉得这怀抱莫名的宽阔又温暖,好像她的避风港,她只要埋进去什么不管就行了,难得的是身上的气味还好闻,是她喜欢的青草味。
  果然,他只挥了几下,蜜蜂就散了,然后头顶就传来了冷淡的声音:“你已经有对象了,怎么还往男人怀里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