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于魔族占领的小镇,他在断槐下,被她救下。
她一眼便看中了他,想要将他带回去。
如今在宗门大比上,即便师尊似乎没有认出来自己,却还是一口答应收自己为徒。
这说明了,无论何时何地,师尊总是能一眼看中他,总是能一眼就喜欢他!
魏宋在天光初亮的时刻,便醒来习剑,凌厉漂亮的剑锋刺破晨雾,他很喜欢现在的身份与院落,在这里,他可以一眼看到仙人的院落,仙人的院落夜里亮着的灯光,他也能看很久。
不再是怅惘地望着不知在何方的雾峰,现在雾峰就在魏宋的脚下,仙人就在他的眼前。
不,现在不应该叫仙人,应该是师尊。
少年轻轻抚摸腰间的牌子,那里原本挂着一个外门的木牌,如今换成了一个玉牌,清晰地刻着:雾峰第四百四十四号弟子魏宋。
玉牌下缘盖着一个小章,盘旋的细纹是一种特殊的篆体,写的是师尊的道号,朱白。
魏宋练到额头微微出汗,便停了,他喝了水,开始想,自己已经是金丹中期,等他晋升元婴,便可以取道号了,届时,他应该取什么道号呢?
十四岁的少年兴高采烈地遐想,最好是与师尊类似的,一看就是出自一脉!
所以师尊叫朱白,他是不是该叫赤黑?
魏宋将自己想得有些亢奋,又去练了一会剑,最后想到,弟子的道号可以请求师尊赐予,便不再想了,只专心想要晋升元婴,届时请求师尊赐自己一个道号。
那把平平无奇的乌木剑在他手中快如飞鸟,舞得飒沓似流星,天生仙骨的资质,令他一入仙途,进阶提升像喝水吃饭一般简单。
魏宋穿着新发的雾峰弟子制服,每做一个动作,都要检查一下有没有将新衣服弄脏,一点皱褶都要小心翼翼拍平,这件衣服令他想起了初见师尊那一天。
那天她在云端便穿的是青衫白纱袍,而如今,自己终于拜入她的门下,穿着与她相似的道袍。
他这件衣服似乎染色有些不好,青色过重,有些泛绿,远远看去,在雾气中,像一根笔直直的大葱。
春晓睡眼惺忪,懒散地扒在院子的葡萄藤下发呆,就这样看着一根大葱走到了院门外,探头探脑。
春晓习惯没事开着院门,她很烦敲门声,因为白日经常有弟子找她,笃笃笃个不停很烦,索性就敞开,大家一起来。
“进来。”她招招手,认出了那张漂亮得像是被天道厚爱的脸庞,是自己新收的小弟子。
第444号男主预备役。
少年活泼泼跨进来,身姿笔挺,背着一柄乌木剑,挺拔像根水葱。
“我准备了朝食,师尊要用一些吗?”
春晓揉了揉额,坐直了,弟子们总会献给她一些灵食。
她已经被上供两百多年露水,吃了叁百多年灵果了,除了宴会能吃些鸡肉,食堂里的饭菜都不准她吃,嘴里快要淡出鸟了。
她以为新弟子要端出一壶露水,没想到他殷勤地献上了一碗瘦肉粥,一盘油条,一迭小酥肉,一杯红色的果汁。
春晓睡意全消。
果然小徒弟才来,还没有被那群孽徒同化。要知道她当初为了减少峰内开支,于是严禁辟谷的弟子去食堂吃饭,这条规定一出,被很多干饭人反对,可惜反对无效,春晓最不缺的就是忠实追随者。
那时候大弟子一个人,将五十多个师弟殴打了十几顿,强行落实了这个规矩。而孽力回馈,春晓身为峰主,也被这些弟子们监督着,不准偷吃。
春晓尝了一口粥,味道一般,有点糊,她瞄了一眼小徒弟紧张的脸,慢吞吞将粥都喝完了。
“油条为什么是肉馅的?”春晓咬了一口油条,露出里面塞得满满的肉馅。
魏宋有些惊讶师尊竟然能认出这叫油条,他毕恭毕敬地站在一边,认真答道:“多吃肉,对身体好。”
这是来自,穷酸少年魏宋宋的价值观。
魏宋小少年,就是经常吃肉才长高长壮,最终打败所有废物,站到师尊面前,所以他很推崇这种进补方式!
小徒弟秀色可餐,春晓就着他的小脸蛋进食,随口问:“这是什么肉?”
魏宋最开始只能吃得上老鼠肉,后来条件好了,就能吃到更多的肉,经过比较,“这是灵猪的后腿肉,这是颈肉。我今早一早出去捕的,一岁大的小野猪,我挑的跑得最快的一只。”这是一流宗门里最好吃的肉之一了。
“在宗门内,好吃的肉不多,师尊喜欢的话,等我日后出去历练,再去寻找有没有更好的肉。”少年有些不好意思,他没什么见识,生怕自己自以为最好的配不上师尊。
春晓惊了,这个徒弟是要以厨艺入道吗?
魏宋讨好人的方式很简单很直接,就是将自己觉得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他曾经的小目标就是入雾峰,而如今的奋斗目标,就是将雾峰的所有师兄都比下去,成为师尊身边的第一人,最宠爱的弟子。
他满腔热情,却没有细细解读这种热情,他充满了斗志和干劲。
他是如此热忱,对待春晓的态度坦诚极了,而同样的,他对待那些师兄的恶意,也是不加掩饰的,明目张胆,理所当然。
这个看起来老实腼腆的漂亮少年,从根子里就坏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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